话语主体论文_张林

导读:本文包含了话语主体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话语,主体性,主体,黄帝内经,思想政治教育,权力,策略。

话语主体论文文献综述

张林[1](2019)在《自媒体时代社会话语生态变迁:生成模式、主体形式与权力结构》一文中研究指出自媒体带来的技术赋权打破了信息资源和话语权力的集中和垄断,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普通个人的信息崛起和话语平权,让"信息社会化"的技术民主变得可能,信息资源开始呈现出泛社会化趋势。自媒体在激活普通个人话语能量的同时也带来了整个社会话语生态的变迁。自媒体改变了整个社会的话语生产模式、话语主体形式和话语权力结构。传统的"瀑布型"话语生成模式正逐渐让位于"蒸腾型"的话语生成模式,"组织化"的权力主体形式正在向"个体化"的权力主体形式转移,"群言堂"的话语权力结构正在逐渐取代"一言堂"的话语权力结构。可以说,自媒体正在潜移默化地形塑一种全新的社会话语生态。(本文来源于《理论导刊》期刊2019年12期)

赵相斌,李小燕[2](2019)在《思想政治教育话语体系的主体性与原创性》一文中研究指出思想政治教育话语体系的"主体性"具有两个维度的内涵,一是思想政治教育话语体系建构要发挥思想政治教育者和教育对象的创造性、主动性,二是创新思想政治教育话语体系要立足中国问题,总结中国经验。思想政治教育话语体系的"原创性",则主要强调通过不断创新和丰富思想政治教育教学话语和学术话语,破除教育过程中存在的"失语""妄语"和"话语依赖"等问题,用中国话语讲好中国故事。在思想政治教育话语传播环境发生深刻变化的背景下,思想政治工作者应针对新时期教育对象的特点,从"以立为本""联系实际""虚实结合"和"不忘本来"四个向度出发,进一步突出思想政治教育话语体系的"主体性、原创性",提升话语的吸引力和说服力,以确保思想政治教育取得更好成效。(本文来源于《中学政治教学参考》期刊2019年33期)

张淼,潘玥宏,李莉[3](2019)在《元话语视域下中医典籍英译中主体间性意识的建构——以《黄帝内经》英译为例》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对李本和威本两位译者对于元话语方法的运用以及译文中主体间性意识的体现进行了分析,李本擅长运交互式元话语如篇章连接词、语码注释语、言语标记词等,可以准确有效地表达原文的意图,而威本擅长运用互动式元语,如人际元语、态度语、模糊语等,表达自己观点的同时与读者进行互动,使作者和译者融为一体。元话语在语篇构建中具有组织语篇、引导主旨等功能,灵活运用元话语可以使不同主体间性达到融合的状态,如此才有助于译文的质量提升。(本文来源于《中国中医基础医学杂志》期刊2019年11期)

陈倪,龙美兰,侯永强[4](2019)在《以学生为主体的高校思政课话语创新》一文中研究指出文章在阐述思政课话语创新的必要性及当下思政课话语存在的主要问题的前提下,提出以学生为主体,从丰富课堂语言形式、融入时代特色、注重师生交流、感性与理性并重这四个主要方面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话语进行创新,提出符合当下大学生的高校思政课话语体系,为高校思政课的发展提供一定的参考。(本文来源于《时代报告》期刊2019年07期)

姜晖[5](2019)在《礼貌话语的元语用选择与交互主体性构建》一文中研究指出礼貌作为一种社会实践行为,由不同的话语形式表征。礼貌话语的使用不是为了传递信息,而是源于对信息传递方式和语用行为实现方式的关注,是说话人在不同程度的元语用意识调控下,根据一定的社会规约、认知语境、听话人的认知期待等因素,反思自我与他人之间的关系与互动而作出的元语用选择和实施的元语用行为。作为元语用层面的礼貌话语选择凸显了交际主体的交互主体性意识,说话人从听话人的角度出发,通过管理面子与形象、关注交际主体间的情感与中心地位、构建主体间的平等关系与共知基础以及在互动交流中实现交际目标等表现形式,来实现交互主体性构建。(本文来源于《浙江外国语学院学报》期刊2019年03期)

周颖[6](2019)在《主体的“悖论”》一文中研究指出主体问题一直是研究哲学、文学绕不开的必经选题。作为20世纪具有传奇色彩的后现代思想家,福柯涉及领域广泛,而主体概念作为福柯庞杂的理论体系背后若隐若现但一脉相承的线索,可以说是福柯思想中最重要的一个方面之一,值得我们投入更多的关注和研究。本文试图梳理福柯的前期主要思想,主要从话语的主体、权力的主体两个方面来论述福柯不同理论空间里主体概念的“悖论”。第一章绪论简单介绍了论文选题的原因、意义及研究方法。第二章对传统主体概念和福柯主体概念做了一个简要的介绍,指明两者之间存在明显区别,并以前人研究为基础,进行进一步的探索。第叁章探讨福柯在话语领域中对主体的理解。从话语和陈述的形成,到文学和作者的定义,福柯以话语主体的客体化获得知识被建构的具体途径,颠覆了连续的历史。第四章探讨福柯在权力理论中对主体的理解。福柯从话语分析转向权力分析,并通过权力定义及作用方式的比较,认识到权力主体的两面性,一面因为意识和施动而获得主体性,一面因为控制和驯服而趋向客体化,成就了真理的游戏。第五章对福柯在话语和权力领域中的主体概念进行总结和分析,发现在同一理论中“主体”皆有主体化和客体化的两面性,同一主体同时存在被建构的对象化实践,“悖论”存在于福柯的主体概念中。从对福柯不同理论体系的探究中不难看出,福柯拒绝绝对主体的概念,又始终在进行主体的探究。从始至终,他既不是在消解主体,也并非在建构全新的主体,甚至不是在进行去主体化的操作。他对主体概念的理解是:针对主体发展其对象化的一面,使主体本身包含主体和客体的两面性,使得主体和臣服这对悖论同时存在于主体之中,貌离神合。(本文来源于《浙江大学》期刊2019-06-01)

王晓燕[7](2019)在《权力话语理论视角下汉英交传中译员主体性翻译策略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两会”期间召开的中国总理答记者问是中国发声,让世界更加了解中国态度、立场和政策的重要外交场合。口译员不仅是信息的传达者,更是信息传播过程中的调节者。译员主体性的发挥既关乎信息的有效传递又和中国的国际形象息息相关,因此译员根据具体的语境灵活调整翻译策略显得尤为重要。本论文借用米歇尔·福柯权力话语理论,以2010年至2018年“两会”总理中外记者招待会的翻译内容为语料,将权力关系、话语表达和话语主体性结合起来,探讨译员基于总理(发言人)和记者(提问者)不同话语权力身份,为达到维护话语层面和深层次的权力关系层面平衡的目的,在具体的语境中发挥自身主体性,调整翻译策略。在问答中,基于对话双方不同的话语特点,为避免发言人和提问者所代表的不同国家利益出现话语权力冲突,译员更倾向于使用增译法、省译法和与意译相结合的翻译方法对双方话语进行调整。译员通过使用上述翻译方法,对信息进行有效传达,使话语更贴合发言人和提问者所扮演的权力角色,更好地维护发言人和提问者所代表的国家权力和国家利益之间的平衡。同时,本论文也为政治外交口译研究提供了新的研究视角,即以权力关系、话语表达和话语主体性为着眼点,探寻话语与社会深层次权力关系的互动。另外,本论文对政治外交领域译员主体性和权力话语关系方面的研究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本文来源于《华侨大学》期刊2019-05-30)

杨蓉焜[8](2019)在《话语权力观下公众演讲中口译员的主体性》一文中研究指出公众演讲作为流传千年的艺术,是传递思想价值观念、唤起听众共鸣的有力手段。当下国际合作交流日益频繁,多场着名的公众演讲中也不乏口译员的身影。在独具感染力和号召力的公众演讲场景下,口译员不只是讲话人和听众的“传声筒”,其主体性有待进一步认识。本文以福柯的话语权力观为理论支撑,聚焦口译员作为公众演讲的共同参与者角色,着重探讨公众演讲中译者的主体性表现形式及其翻译策略。福柯将社会各个学科归结于话语体系,话语的生产、传播是权力运作的结果。比如:社会规则对民众的规训就是权力在政府和民众之间运作的体现。福柯否决了传统意义上带有强制暴力色彩的权力形象,将权力重新定义为一种协调策略。权力不再是强行的统治方式,而是复杂的网络关系(任文、伊安·梅森2011:63)。在口译这一社会交流活动中,口译员作为话语传播者和交际协调人亦是权力的行使者。本文对白岩松在耶鲁大学的演讲《我的故事以及背后的中国梦》展开案例分析,在转录现场翻译的基础上,利用“shifts”分析法探讨口译员在公众演讲中的口译变换,探究译者发挥主体性的具体表现形式和翻译策略。公众演讲场景下,口译员通常通过增译、减译、改译等策略担任1)互动者;2)第二演讲人;3)权力协调者;4)信息把关人,译员在行使上述角色的权力时持有非中立立场。由此引发关于公众演讲中口译员职业伦理道德的思考——如何在实现感染力和号召力的基础上,合理运用译者权力发挥主观能动性,这将是未来值得研究的话题。(本文来源于《北京外国语大学》期刊2019-05-26)

林霞娜[9](2019)在《儿童作为话语权主体的正当性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话语权是一项基本的国际人权,体现为人的言论/表达自由。而儿童无论是作为人权主体还是话语权主体都受到了争议。争议的焦点是儿童是否具备作为权利主体的条件。本研究采用思辨性文献研究方法,围绕核心问题“儿童作为话语权的主体是否正当”,笔者以权利理论对人、对儿童的认识为基点来研究儿童话语权问题,实际上是分析人们如何阐释儿童与权利的关系,并如何以此为基点来理解和看待儿童以及成人对儿童的认识。本研究以需要为基础的论证范式为主,兼有人权理论、主体能力和主体间性论证范式对儿童作为话语权主体的正当性进行论证。不同的权利理论对权利的本质有不同的理解和阐释,对权利主体也有不同的认识与界定。笔者通过分析要求论对权利的认识,揭示出要求作为权利的本质其内在逻辑是与人的需要相一致,论证了儿童能够提出要求成为权利主体,而话语权是儿童表达自己需要的前提和保障。从要求论与资格论对权利与义务关系的争议中,笔者分析了通常认为的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的关系无法否认儿童作为权利主体,揭示出儿童义务需要儿童权利作为保障,儿童还履行自然义务,而话语权与儿童的自然义务是共生的,论证了儿童权利优先于儿童义务。而后,笔者从意志说和利益说的争论出发,分析了自由意志、利益与人的需要的关系,揭示出儿童是具有理性选择能力的,并且清楚自身利益以及对生活的追求,是自主的行动者,完全符合作为权利主体的条件。从这个方面来看,话语权是对儿童自主的保障。笔者认为,话语权在教育中是儿童的基本权利,通过教育承认话语权以及儿童发展需要话语权来论证话语权在教育中的正当性。此外,笔者揭示了教育中儿童话语权严重缺失的现状和原因,以提出教育通过转变观念、保障儿童思想自由和尊重儿童多元表达及学习方式来保障儿童话语权的实现。(本文来源于《四川师范大学》期刊2019-04-30)

孙睿鹏[10](2019)在《网络群体性事件中叁类主体的话语修辞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网络媒体的迅速发展,极大地改善了公众对媒体的固有印象与使用方式。特别在微博广泛普及之后,以往受众的信息交流方式获得了革新。正因如此,近些年互联网上出现了诸多依托微博产生的网络群体性事件,其根本特征是借助网络平台曝光、依托微博传播成功地发酵,并最终得益于新媒体加以解决。本文以备受热议的“红黄蓝幼儿园”事件作为切入点,对事件中叁种类型的传播主体的修辞文本进行分析探究。微博作为最大的网络流量平台之一,其特点在于事件易于形成庞大的舆论场,这种网络舆论场将不同身份地位的群体聚集到事件的舞台中心,微博作为载体在事件传播中扮演着娱乐输出的角色,而不同的传播主体也借助微博的议程设置表达自己的观点。正因如此,探求多方传播主体对于同一网络事件的修辞策略,成为研究网络危机传播的突破点。本文基于叁个维度看待各个传播主体的修辞情境与策略:分析看待网络群体性事件中网友通过修辞手法及合情合理表达自身的意愿诉求;整理讨论网络中的意见领袖群体的修辞框架分类;观察政府以及涉事官方缓解网络环境的舆情压力,恢复受网络舆论危机影响形象的修辞方式。通过研究得出网友基于舆情的压力更倾向于运用非抵抗的修辞策略,网络中的意见领袖各抒己见形成特定舆论社群,而官方在处理危机影响采取先观察再集中发声的策略。本研究从传播学与修辞学理论出发,首先从网络群体性事件以及修辞的概念进行阐释,进而对传播修辞的修辞框架与传播学理论梳理总结,之后选取网络群体性事件中不同类型主体的最具代表性文本,分析文本的修辞架构。采取文本分析的方法对筛选采集后的文本内容进行解构,并完整地总结网络群体性事件中各个种类修辞主体修辞传播的特征,最后总结归纳现阶段网络群体性事件中各类别修辞主体的修辞框架特征,并为今后网络修辞相关研究起到参考作用。(本文来源于《吉林大学》期刊2019-04-01)

话语主体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思想政治教育话语体系的"主体性"具有两个维度的内涵,一是思想政治教育话语体系建构要发挥思想政治教育者和教育对象的创造性、主动性,二是创新思想政治教育话语体系要立足中国问题,总结中国经验。思想政治教育话语体系的"原创性",则主要强调通过不断创新和丰富思想政治教育教学话语和学术话语,破除教育过程中存在的"失语""妄语"和"话语依赖"等问题,用中国话语讲好中国故事。在思想政治教育话语传播环境发生深刻变化的背景下,思想政治工作者应针对新时期教育对象的特点,从"以立为本""联系实际""虚实结合"和"不忘本来"四个向度出发,进一步突出思想政治教育话语体系的"主体性、原创性",提升话语的吸引力和说服力,以确保思想政治教育取得更好成效。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话语主体论文参考文献

[1].张林.自媒体时代社会话语生态变迁:生成模式、主体形式与权力结构[J].理论导刊.2019

[2].赵相斌,李小燕.思想政治教育话语体系的主体性与原创性[J].中学政治教学参考.2019

[3].张淼,潘玥宏,李莉.元话语视域下中医典籍英译中主体间性意识的建构——以《黄帝内经》英译为例[J].中国中医基础医学杂志.2019

[4].陈倪,龙美兰,侯永强.以学生为主体的高校思政课话语创新[J].时代报告.2019

[5].姜晖.礼貌话语的元语用选择与交互主体性构建[J].浙江外国语学院学报.2019

[6].周颖.主体的“悖论”[D].浙江大学.2019

[7].王晓燕.权力话语理论视角下汉英交传中译员主体性翻译策略研究[D].华侨大学.2019

[8].杨蓉焜.话语权力观下公众演讲中口译员的主体性[D].北京外国语大学.2019

[9].林霞娜.儿童作为话语权主体的正当性研究[D].四川师范大学.2019

[10].孙睿鹏.网络群体性事件中叁类主体的话语修辞研究[D].吉林大学.2019

论文知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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