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海峰
(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南宁供电局广西南宁530031)
摘要:随着南宁市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种市政建设遍地开花,电力设备的正常运转受外界事物破坏逐渐严重。针对眼下电力设施面临的严峻形势和种种困难,研究和探索新形势下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新方法和途径是摆在我们面前迫切需要解决的课题。
关键词:外力破坏;控制措施;电力设施
0引言
随着南宁市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电力线路的运行环境日益恶化,原地区线路走廊内房屋兴建、道路拓宽、地铁施工、树木移栽、城区建设、偷盗等现象日益频繁,给电力线路的安全运行带来了严重威胁。如何强化电网的基础管理工作,减少外力破坏造成的故障,是长期困扰每个运行维护管理部门的难题。南宁供电局城西供电分局在“防外破”工作中不断摸索总结,在“防外破”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下面就电力线路“防外破”工作的现状、分析、措施和建议等方面提出一些见解。
1造成外力破坏发生的类型
目前,主要影响电力线路安全运行的“外破”形式有以下3大类型:
1.1违章施工作业。电力线路下修建房屋、道路扩建、城区建设、地铁施工等个人和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导致线路保护区内违章作业现象频繁,特别是施工过程中使用大型、超高机器施工的方式对线路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已经成为线路安全运行的首要威胁。
1.2违章植树建房。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在电力线路保护区内的违章植树建房使一种普遍现象,也是是长期困扰运行单位,危及电力线路安全稳定难题。清除线下障碍步履维艰,严重威胁电网安全运行,也对人身设备安全造成极大的威胁。
1.3突发性和季节性外破。主要包括线下的塑料大棚、建筑物未固定的顶棚、风筝、大型条幅、气球、广告牌等漂浮物。它们随风飘至导线上,造成线路相间放电跳闸。
2造成外力破坏的原因分析
“外破”事故呈现增长态势,无论是数量还是危害程度都有发展。上述形势的背后有着深刻的社会和现实原因。
2.1目前电力线路建设过程中,线路保护区不实行征地,不办理土地使用证。土地所有者,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域内或线路下兴建建(构)筑物屡见不鲜。因供电企业无行政执法权,而城管、规划、行政执法等政府部门对违章建筑物又没有根据有关规定采取拆除或处罚的强制措施,使供电企业处于被动局面。
2.2施工单位没有依据相关规定规范施工,忽视线路设施安全,缺乏防范意识。特别是挖掘机、吊车、打桩机等特种作业的操作人员,大多是“自由”的个体职业者,没有监管和组织约束。在简单承包关系和短期利益的驱动下,盲目流动违章施工行为难以控制。
2.3由于电力线路点多、线长、面广,运行人员受时间精力、巡线周期、处理难度、资金费用等因素的制约;另一方面因城市建设和电缆线路的发展快,电缆路径标志缺失或者不明显,使有关图纸资料落后于实际,图纸不准、不清、不符情况屡有发生,更加加剧了这种现象,最终导致各种外破防不胜防。
3外力破坏的防控措施
3.1事前管理措施
3.1.1建章立制,明确职责。城西分局编写发布《电力设施防外力破坏管理办法》,明确了各科室、各班组在外力破坏防控工作中的职责及管控流程,确保人员到位、责任到位。
3.1.2全员参与,赏罚分明。充分发挥分局营配合一的管理模式,利用各班组在运行维护、抢修、业扩报装、用户检查、抄表等工作在外工作的特点,发现存在局属或客户设备存在外力破坏安全隐患时,应及时阻止并通知相应班组。结合分局员工月度绩效合约评价表,对发现外力破坏隐患点的进行绩效加分,加强激励。
3.1.3开展电力设施保护警示及宣传。结合营销班组在各个社区、街边上门宣传代扣业务、缴费方式、节约用电的同时,张贴宣传画、标语,散发保护电力设施宣传册等形式,让群众从思想深处认识到电力设施保护的重要性。
3.1.4对路边的杆塔、开闭所、分接箱进行贴反光标识,提醒路人及过往车辆注意电力设备。对辖区内有可能燃放烟花、放风筝的区域、路段开展了重点巡视,紧急制作粘贴温馨提示牌。
3.1.5分局主动与辖区的政府规划部门、市政建设公司等业主部门沟通联系,了解辖区内的地块规划以及项目进展情况,通过提前与业主进行现场勘查,对施工区域内的电力线路落实迁改方案,并督促业主尽快落实迁改进度。
3.2事中监控措施
3.2.1建立外力破坏隐患点台帐。收集班组巡视发现、其他部门反馈等各方面信息,建立外力破坏隐患点台账,并按照重要程度、所在区域、运行环境及线路健康状况对该隐患点进行重点、一般、观察三类等级划分,根据不同区域和不同性质线路特点,有针对性的调整缩短巡视周期。
3.2.2主动与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对施工作业点临近电力设施,但未构成威胁的施工,发放《临近电力设施施工作业点安全交底单》;对已对电力设施造成威胁的,需施工方进行整改的,发放《电力设施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并在施工区域内及周边尽可能多的设立安全警告、限高等标志牌,促使施工单位及相关人员提高防控的意识。
3.2.3对于一些野蛮违章施工、履劝不改的施工单位和个人,利用新闻媒体的监督力,对野蛮施工进行曝光。对不听从劝告等违章施工行为,通过向安监局、城市建设管理部门等政府、单位等部门送达相关函件;对拒不整改的,必要时对责任单位或当事人启动内部联动响应:a)申请用电报装的,暂不受理;b)已经受理申请的,暂缓批复;c)中止对隐患点用户的供电。
3.2.4根据外力破坏隐患点的严重程度,跟踪做好现场的防护措施。必要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技术防护措施,如:加高杆塔、电缆通道水泥包封、加装分段开关及临时负荷转移等技术手段进行防控。
3.3事后控制措施
3.3.1发生电力设施损坏或停运事故后,应立即检查外力破坏造成电力设施损坏、事故停电的情况,现场做好增设相应的保护标志、临时遮拦、警示牌,以及时禁止肇事单位(人)继续危害电力设施的行为。
3.3.2确定肇事单位(人)后,填写《事故(障碍)现场确认书》并要求责任单位或个人进行签收,并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取证,并对相关责任单位或个人的证件进行拍照取证。
3.3.3肇事单位(人)隐瞒事故或故意推诿不愿意承担责任的,现场抢修人员立即报警,并配合警察对事故现场进行调查,由警察现场进行核实责任单位及个人,并对警察出具的责任书进行拍照取证。
3.3.4情节严重不配合的肇事单位(人),申请停止对肇事单位(人)建构筑物或作业设施的供电。对事故肇事方拒绝承担责任,收集事故的相关资料,履行法律诉讼依法责令其赔偿损失。
4外力破坏成效
通过与城区政府、建设业主以及全分局员工的通力合作,2014年一共排查、有效控、处理理安全隐患36起,分局辖区内共发生5起外破故障,同比下降69.2%,实现了外力破坏隐患的闭环管理,外力破坏得到了有效的控制。
5结语
电力线路防外破工作成效优劣,关键是要把握住隐患的轻重缓急,科学地安排阶段性超前管控工作重点,不能眉毛胡须一起抓。防控隐患过程中,充分运用新闻媒体的监督力、内部的“杀手锏”、企业文函、隐患告知、行政执法等手段,制定出符合当前形势的控制措施,减少事故的发生。
参考文献:
[1]南宁供电局电力设施保护管理规定[S].2010.05.
[2]杨志庆.配电设备外力破坏的防范措施和研究[J].科技致富导向,2014(33).
作者简介:
谢海峰,男,1985年,广西桂平人,大学本科,工程师,目前从事:配网管理、运行维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