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随着马克思主义剩余价值哲学的研究与建立取得初步进展,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与剩余价值哲学这三者的关系,已成为亟待探索和澄清的一个重要课题。应从研究建立剩余价值哲学的实际应用入手:首先,从基本范畴、基本矛盾和人性范畴的确立,理解辩证唯物主义的对立统一规律、量变质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其次,从唯物史观的继承与发展,理解历史唯物主义的历史观;再次,从剩余价值哲学的两个基本范畴和两对基本矛盾,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体论特征;最后在此基础上,将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和剩余价值哲学,理解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方法论、认识论和本体论。
[关键词]唯物辩证法;剩余价值哲学;本体论
20世纪30年代,以布哈林为主要代表的苏联学者们将马克思主义哲学二分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以此构建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随后在1938年的《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中,斯大林将这种做法作了系统化的提升,将之明确为“推广论”,即认为“历史唯物主义就是把辩证唯物主义的原理推广去研究生活,把辩证唯物主义的原理应用于社会生活现象,应用于研究社会,应用于研究社会历史”[1](p424)。这实际上是将马克思主义哲学等同为辩证唯物主义,进而将历史唯物主义看作辩证唯物主义在社会历史领域的推广与运用。那么,斯大林为何要将历史唯物主义当作辩证唯物主义的推广与运用?众所周知,恩格斯认为马克思一生的两大发现是历史唯物主义(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学说[2](p1003)。那么,恩格斯为什么不将辩证唯物主义列入马克思的重大发现?由此引发的一个更深层次的疑问是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和剩余价值学说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中的地位问题。从恩格斯和斯大林的观点看,这三者显然全都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主体内容和重要组成。然而它们三者之间的关系究竟如何?它们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中究竟处于什么样的位置,又各自发挥着什么样的作用?
毫无疑问的是,这些问题都是重大的理论课题,根本上关涉我们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解和把握。但若要对这些重大问题做出解答,并非易事。不过,我们可以首先做一些准备性的工作。我们可以抓住三者之中的一个,如剩余价值学说,对蕴含于其中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逻辑进行深入的研究。只要我们能够构建起“剩余价值哲学”,深入到马克思剩余价值学说的本质维度去把握住其所内蕴的哲学思想,我们就会为问题的解决赢得一个坚实的地基。
必须看到,剩余价值学说并非绝对真理,它的真理性并不在于结论,并不是说马克思一劳永逸地把问题解决了从而提供出了一个可供后世直接上手的“万能公式”。诚如恩格斯所言:“马克思的整个世界观不是教义,而是方法。它提供的不是现成的教条,而是进一步研究的出发点和供这种研究使用的方法。”[3](p664)同理,剩余价值学说作为马克思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正是马克思分析和解决问题所依据的哲学思想和方法,这是其科学性亦即真理性之所在。吉林大学王庆丰教授在其新著中指出:“殊不知,剩余价值学说只不过是人类历史发展规律中的一个阶段的特殊规律。”[4](p258)所以,必须对剩余价值学说进行“哲学化”,将剩余价值学说的“特殊规律”继承和发展为剩余价值哲学的“一般规律”。这项任务是如此的艰巨,但只要我们抓住蕴含于剩余价值学说中的哲学思想,就能够将之系统化从而构建起“剩余价值哲学”。届时,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和剩余价值哲学这三个基本的哲学概念,就能在统一的哲学框架中进行研究和比较。
而这项工作早在30多年前已经在中国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界展开了。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笔者就开始积极投身于这项课题的研究。历经30多年的艰苦工作,如今已经初见成效,所收获的一系列成果为“马克思主义剩余价值哲学”的构建做出了基础性的工作[5][6][7](p19-24)[8](p25-30)。马克思主义剩余价值哲学的研究与建立,为研究建立完整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做好了准备。至此,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和剩余价值哲学三者的哲学关系,这个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决定性和终极性的命题,明明白白地摆在了每一位马克思主义学者的面前。
一、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的辩证唯物主义
恩格斯虽然没有将辩证唯物主义列入马克思的重大发现,并不意味着辩证唯物主义不重要,更不意味着恩格斯不承认它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组成;事实上,《反杜林论》和《自然辩证法》充分表明,恩格斯也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质就是唯物辩证法,而且他特别强调自然辩证法。而对辩证唯物主义进行进一步研究,将之明确地界定为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的主体内容,这是苏联马克思主义者们努力的结果。他们的这种做法并没有背离马克思主义,而是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方法论的基础上进行的[9](p7)。辩证唯物主义何以能够成为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的主体内容?起着决定性作用的根本因素正在于它所包含的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这个内核。对立统一规律、量变质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这三者作为辩证唯物主义的核心内容,为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的完整性和科学系提供了不可或缺的方法基础和逻辑前提。这种奠基性的功能和作用贯穿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的全部内容,因而也辐射到了马克思主义的剩余价值学说。正因如此,研究建立马克思主义剩余价值哲学必须以这三大规律为指导,必须将之作为最为基本的方法论支撑。
诸暨市人民检察院与市司法局联合成立了检调对接人民调解室,该调解室以检察环节轻微刑事案件和解、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和解、涉检信访息诉和解为主要工作内容,运用人民调解手段化解矛盾纠纷。2010年以来,诸暨市人民检察院会同司法局等机构,先后出台了《关于轻伤害案件委托人民调解的若干意见(试行)》《检察批捕、起诉环节检调对接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规范和细化了检察批捕、起诉环节以及基层检察室的检调对接工作。根据上述文件,检察院对受理的轻微刑事案件,认为采取调解方式更有助于化解矛盾纠纷的,由“检调对接办公室”制作《委托人民调解函》,并附上涉案当事人双方同意调解的申请书等材料,移送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
2014年5月,经省民政厅批准,湖北省成立湖泊保护协会。5月29日,召开了湖泊保护协会成立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了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理事会,表决通过了协会章程。湖泊保护协会作为政府湖泊及湖泊水资源保护工作的有效延伸和有益补充,在组织开展课题研究、学术交流、人员培训、科普教育等方面发挥着政府与社会力量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是湖泊及湖泊水资源保护的一支特殊、重要的力量,有助于推行最严格的湖泊水资源保护制度。
(一)运用对立统一规律建立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范畴
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中有两个最为基本也非常重要的范畴,一个是物性范畴,另一个是人性范畴。前者对应的是哲学意义上的“物”,实际上是对究竟什么是哲学意义上的“物”的追问和回答;后者对应的是哲学意义上的“人”,实际上是对究竟什么是哲学意义上的“人”的追问和回答。
剩余价值哲学在研究建立马克思主义哲学“物性范畴”和“人性范畴”的时候,扬弃了传统哲学尤其是近代主体形而上学将“人”与“物”融合为一个哲学范畴的思路,转而采用了辩证唯物主义“对立统一”的哲学方法,将“人”与“物”先“对立”起来。也就是说,人是人,物是物,“人”和“物”分属于两个独立的哲学范畴,二者具有对立性的一面。然而,在马克思主义看来,这二者又不是决然对立,而是具有内在的同一性。人们的生存和发展一定是奠立于一定的物质基础之上,而人的实践活动又推动着物质世界不断地由自在形态向自为形态转变。因此,“人”离不开“物”,“物”受“人”的影响,主体与客体在实践活动过程中不断地被统一起来。因此,基于这种唯物的和辩证的哲学视野,马克思主义剩余价值哲学又将两个独立的哲学范畴“人”与“物”统一起来。
马克思曾经说过:“我们仅仅知道一门唯一的科学,即历史科学”[14](p20)。这句话很容易让人产生迷惑——除了历史科学,难道马克思不承认其他科学?当然不是!实际上,这句话堪称历史唯物主义的精髓,是历史唯物主义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认识论的铁证。从哲学上说,方法可以有多种(例如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而认识论意义上的方法则只能是一个。作为认识论的历史唯物主义,就是马克思主义哲学认识社会发展规律的基本方法论,其实也就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历史观。
具体而言,剩余价值哲学将“商品”确立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物性范畴”,将“分工与分配”确立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人性范畴”[10](p37-47)。不难看出,“物”和“人”是“独立”的,但“商品”和“分工与分配”却是“统一”的。“商品”和“分工与分配”相互依存,“商品”这个“物性范畴”不能离开“分工与分配”这个“人性范畴”而独立存在,“分工与分配”这个“人性范畴”也不能离开“商品”这个“物性范畴”而独立存在。一言以蔽之,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物性范畴”与“人性范畴”,在形式上是对立的,但在内容上是统一的。
(二)运用量变质变规律建立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矛盾
在确立马克思主义剩余价值哲学的人性范畴的过程中,我们碰到了一对新的哲学矛盾——分工与分配的矛盾(“二分矛盾”)。自然,这立刻会使人联想到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中原有的基本矛盾——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二生矛盾”)。众所周知,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是“二生矛盾”推动社会发展,当一种社会形态的生产关系不适应生产力的发展时,就会产生社会变革。总的来说,“二生矛盾”是社会质变发展的动力、是推动一种社会形态发展到另一种社会形态的基本矛盾。但对于同一种社会形态“内部”的发展、也就是社会的量变发展来说,“二生矛盾”并不起主要的作用。因此,我们不妨将“二生矛盾”称为促进社会发展的“质变矛盾”。
本文提出一种基于多相位分段调制处理的脉压雷达干扰方法,该方法能够克服间歇采样重复转发干扰无法对脉压雷达获取目标速度信息产生影响的固有缺陷,通过对脉压雷达信号进行分段相位调制,部分保留和破坏脉压雷达回波信号的相干性,从而形成灵活可靠的多样化遮盖效果。
在同一种社会形态“内部”,“二生矛盾”的缓和并不能阻止“二分矛盾”的激化。相反,“二生矛盾”的缓和必然会导致“二分矛盾”的激化。因为,从哲学的一般性来说,“二生矛盾”是一对“社会基本矛盾”,而“二分矛盾”则是一对“人的基本矛盾”。虽然“二生矛盾”总体上与人的“社会关系总和”有密不可分的关系,但毕竟只有“二分矛盾”才和社会中的每个人,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具体社会关系密切相关。社会中的人可以不关心“社会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但不可能不关心“自己的”分工与分配。对于社会中的人来说,一旦“二生矛盾”基本缓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不再体现为一种社会形态与另一种社会形态(或一种社会阶段与另一种社会阶段)的“阶级关系”(或“阶层关系”),而是体现为同一种社会形态内的“人的关系”。这时,按照矛盾运动的法则,原先蕴涵在“二生矛盾”中的“社会动能”就会转化为社会中的“人的动能”并以“二分矛盾”的形式释放出来推动社会发展。总的来说,和“二生矛盾”一样,“二分矛盾”也是社会发展的动力,即它是促进同一种社会形态内社会向前发展的基本矛盾。对于同一种社会形态“内部”的“量变发展”来说,“二分矛盾”起主要作用。为此,应该将“二分矛盾”称为促进社会发展的“量变矛盾”[11](p30-33)。
(三)运用否定之否定规律建立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人性范畴
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是自1929年经济大萧条以来发生的最严重一次危机,直接引发了全球经济开始持续衰退、失业率高涨以及一系列社会问题,为未来的欧债危机也埋下了伏笔。和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相比,这一次的危机爆发原因更复杂、蔓延速度更快、危害程度更深、持续时间更久,经济复苏也更缓慢。中国在这次危机中积极作为,保增长、稳需求,在全球衰退潮流中逆势发展,赢得了世界的掌声。
依照唯物史观,人的社会个性和社会共性是由人的劳动分工和劳动分配来体现的,那么,人的社会个性和社会共性又如何才能彻底实现呢?马克思对此做出了科学的预见。马克思认为,在共产主义社会中,分工将被消灭,人的“自由发展”或人的社会个性将彻底实现。马克思还认为,在共产主义社会中,将实现“按需分配”,这实际上也就相当于“消灭分配”即消灭旧的分工及其分配制度。唯其如此,人的“社会约束”或人的社会共性才会彻底实现。因此,马克思的总体主张是:在共产主义社会中,分工与分配将被消灭,人的社会个性和社会共性都将得到彻底的实现,共产主义社会将实现“人性复归”。
实际上,阶级斗争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动力,生产斗争也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动力,阶级斗争无法取代,也不能包含生产斗争。那么,为什么传统的唯物史观没有把“生产斗争”像“阶级斗争”一样当作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动力呢?难道《资本论》的作者会不了解“生产斗争”在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作用吗?当然不会!传统的唯物史观没有把“生产斗争”像“阶级斗争”一样当作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动力,并不是马克思不了解“生产斗争”在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作用,而是有着深层次的哲学原因。
“阶级斗争”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动力,这是毫无疑问的。但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动力难道只有“阶级斗争”吗?“阶级斗争、生产斗争和科学实验,是建设社会主义强大国家的三项伟大革命运动。”[16](p270)这是一句耳熟能详的名言,然而,记住这个观点并不难,但要把这个观点纳入马克思主义的哲学体系却并不容易。
二、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认识论的历史唯物主义
三月份,棍噶扎勒参率领僧徒与起事者抗衡之时,塔尔巴哈台城内的起事者势力以礼拜寺为中心四处蔓延。此时,塔尔巴哈台起事发生已近四个月,塔尔巴哈台城被困近三个月,城内无法逃跑之几万名军民被回民军围困的陷入饿死的边缘。棍噶扎勒参回寺后,坐立不安,沿途耳闻目睹的塔尔巴哈台惨状。[注]噶桑勒协著,吴钧译:《察罕呼图克图衮噶嘉勒赞传》,甘肃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32~33页。正此时,塔尔巴哈台城内被围困官员和民众,又派人前来请求棍噶扎勒参继续率军解围塔尔巴哈台城。[注]噶桑勒协著,吴钧译:《察罕呼图克图衮噶嘉勒赞传》,甘肃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33页。
传统的唯物史观将阶级斗争认识为推动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而“发展的唯物史观”则将阶级斗争和生产斗争认识为共同推动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在传统的唯物史观中,与“阶级斗争”相对应的是“二生矛盾”;而在“发展的唯物史观”中,还要加上,与“生产斗争”相对应的是“二分矛盾”。
因此,马克思关于共产主义社会将“否定分工和否定分配”的思想具有不容否定的深刻性。他关于共产主义社会将“否定分工和否定分配”的思想为本文提出的“分工与分配矛盾”的主张提供了重要的逻辑前提,是我们研究建立马克思主义哲学人性范畴的理论基础。试问,马克思为什么要“否定分工和否定分配”呢?难道《资本论》的作者会不了解分工和分配在社会生产过程中的重要性吗?当然不是!马克思只是对分工和分配进行“哲学否定”,而不是“经济学否定”,是在用“否定分工和否定分配”的方式来阐述“分工与分配的矛盾”。我们应该深刻和辩证地,而不是直接和教条地去理解马克思关于共产主义社会将“否定分工和否定分配”的思想。在这种深刻和辩证的理解的基础上,我们就会把捉住马克思“否定分工和否定分配”的思想的真实内涵,就会顺理成章地把握到“分工与分配矛盾”的哲学思想。正是如此,我们认为,“分工与分配矛盾”这个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人性范畴,不是对分工与分配的“否定”,而是对分工与分配的“否定之否定”[13](p5-8)。
马克思关于共产主义社会将“否定分工和否定分配”的预见,本质上是基于唯物史观而得出的科学结论。这一结论从根本上把握到了历史发展的基本规律和人类社会未来发展的基本趋势。然而,马克思并未穷尽真理,他的这些主张并不是给我们提供了一个绝对的答案,而是提供了供我们进一步研究问题的科学方法。马克思所研究的是人类社会的整体发展趋势和一般发展规律。对于某个社会形态尤其是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发展问题,马克思并未过多涉及。这不是马克思的失误,恰恰是他为后人遗留的问题。这是一个当代马克思主义研究者必须深入探究的重要时代课题。而对这个问题进行解答并非是要否定唯物史观和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原理,而是着重要探索如何在某个稳固的社会形态中运用和贯彻这些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推动社会发展”。如果分工和分配都不存在了,社会生产的组织形式也就不存在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还存在吗?还能够推动社会发展吗?因此,我们应该深刻领会和全面把握马克思关于共产主义社会将实现“人性复归”的论断。按照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观点,人的“社会本性”是一对矛盾,这对矛盾永远也不会消失,矛盾存在本身就是对人的“社会本性”的实现,就是“人性复归”。“分工与分配矛盾”和“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一起,将永远推动社会生产向前发展。因此,“分工与分配矛盾”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一对基本矛盾,这对基本矛盾的存在方式是矛盾的“对立”,而不是矛盾的“统一”。和“二生矛盾”一样,“二分矛盾”也具有普遍的客观实在性。不论在资本主义社会还是社会主义社会,这对基本矛盾都是客观存在的。那么在未来共产主义社会是什么情形?对此必须进行深入的研究和辨析。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等论著中深刻地指出:人类社会的发展逻辑并非线性的,而是呈现出复调式的过程性特质。这里绝不会出现这样的儿戏化的情形:昨天是资本主义,明天一下子就变成了共产主义。恰恰相反,马克思提醒人们谨记:从资本主义到共产主义的转变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而共产主义社会本身也是一个臻于完善的过程性的统一体。基于此,我们可以得出一个基本的结论:在未来的“新世界”即共产主义社会中,“二分矛盾”不但不会立即消失,而且会像以往社会那样具有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实在性。特别是在共产主义社会的低级阶段,即马克思所说的“经过长久阵痛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产生出来的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12](p364),“二分矛盾”及其规律将强制性地作用于整个社会的发展。那么在共产主义社会的高级阶段又是什么情形?目前来说,这是一个开放的课题,我们尚且无法直接给出一个明确的答案,而是必须立足于未来社会发展的实践经验。
“生产斗争”之所以没有纳入唯物史观,抛开历史背景和社会局限,最重要的原因就是传统马克思主义哲学自身具有两大未破解的难题——“人性范畴”和“人的基本矛盾”。也就是说,在传统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只有“物质范畴”而没有“人性范畴”,只有“社会基本矛盾”而没有“人的基本矛盾”。实际上,如果不解决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人性范畴”和“人的基本矛盾”这两个基本哲学问题,要想将“生产斗争”纳入唯物史观的哲学体系是完全不可能的,在逻辑上也是完全做不到的。
马克思主义剩余价值哲学的研究建立,为破解传统马克思主义哲学自身的两大难题提供了一个出路。它提出了“人性范畴”——分工与分配的否定之否定,和“人的基本矛盾”——分工与分配的矛盾(二分矛盾)。这是两个植根于马克思主义基本哲学原理的新范畴。有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人性范畴”和“人的基本矛盾”这两个崭新的哲学概念,就不难将“生产斗争”这个推动社会发展的动力也纳入唯物史观,构建出马克思主义剩余价值哲学的历史观,即马克思主义“发展的唯物史观”。
历史唯物主义是人类社会发展一般规律的科学,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科学的社会历史观和认识、改造社会的认识论。众所周知,唯物史观“认为一切重要历史事件的终极原因和伟大动力是社会的经济发展,是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的改变,是由此产生的社会之划分为不同的阶级,是这些阶级彼此之间的斗争”[15](p704)。这就是说,在传统的唯物史观看来,推动社会发展的动力是“阶级斗争”,与之相对应的主要矛盾是“二生矛盾”(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
所以,“发展的唯物史观”继承了唯物史观的认识论方法。唯物史观立足于早期资本主义社会生产方式,而发展的唯物史观则立足于社会主义社会生产方式和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生产方式。如果我们的历史观还停留在早期资本主义社会阶级斗争的认识上的话,唯物史观的科学性就得不到体现[17](p21-24)。
三、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本体论的剩余价值哲学
本体论(Ontology)意为关于存在的学说,即存在所具有的本性和规定的学说,是“一种哲学的基础理论”。所谓“一种哲学的基础理论”,就是指这种哲学的基本范畴。对马克思主义哲学而言,基本范畴就是马克思主义的“物性范畴”和马克思主义的“人性范畴”。
1.2 研究方法 记录并比较两组新生儿性别、出生体质量、胎龄、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acute respiratory distress syndrome,ARDS)、肺炎、湿肺、羊水吸入综合征、分娩方式等情况,进行危险因素分析。
“物性范畴”与“人性范畴”的统一是马克思主义剩余价值哲学的第一个基本特点,“社会基本矛盾”与“人的基本矛盾”的统一是马克思主义剩余价值哲学的第二个基本特点。第一个特点是“基本范畴”的统一,第二个特点是“基本矛盾”的统一。可以这样说,“物性范畴”与“人性范畴”这两个“基本范畴”的统一以及“社会基本矛盾”与“人的基本矛盾”这两对“基本矛盾”的统一,就如同一座金字塔两侧的斜边一样,完美地构成了剩余价值哲学的整体框架和本体论特征。也就是说,剩余价值哲学的本体论是“基本范畴的统一”和“基本矛盾的统一”的统一,是“两个统一”的统一。不难看出,剩余价值哲学突破了以往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传统,将“人性范畴”和“人的基本矛盾”与“物性范畴”和“社会基本矛盾”相并列,作为同等重要的“基本范畴”和“基本矛盾”,构建出哲学体系的本体论框架[18](p18-22)。
近年来,我国学者对马克思的本体论思想进行
了探索,提出了“实践本体论”“劳动本体论”“生存本体论”和“社会本体论”等研究线索[19][20](p25-28)。例如,有学者指出:在目前的社会本体论中,人不是作为“人”,不是作为“前提”而是作为“因素”,不是作为哲学范畴和推动社会发展的基本矛盾。所以,“如何将物质本体论转化为社会本体论,是社会本体论所必然面临的难题”[21](p177)。显然,这里所说的“社会本体论所必然面临的难题”,就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领域中的“人性范畴”和“人的基本矛盾”这两大难题。只要从哲学上彻底解决“人性范畴”和“人的基本矛盾”这两大难题,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体论就不难从“物质本体论转化为社会本体论”。复旦大学俞吾金教授提出要扬弃马克思主义哲学物质本体论,建立“实践—社会生产关系本体论”[22](p3-11)。北京大学仰海峰教授的最新研究也取得了与剩余价值哲学完全一致的进展,明确了“为什么不是物而是商品成为马克思哲学的起点”[23](p130-135)。
实际上,发展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不存在孤立的“物质本体论”。要想扬弃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物质范畴,就必须建立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人性范畴。不建立人性范畴是不可能扬弃物质范畴的,人性范畴与物性范畴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是不可分割的统一体,这也正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区别于其他哲学的根本特点。
作为超级计算机,“未名生科一号”的参数配置与常见的家用电脑不太一致。直观解释它的运算能力的话,就是可以在一秒钟实现587.8万亿次的浮点运算,这大概相当于5000台普通电脑同时工作的运算能力。
将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和剩余价值哲学,理解为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的方法论、认识论和本体论,这肯定不能是绝对的,也不会是绝对的。因为,方法论、认识论和本体论在一种哲学体系中必然是互相交叉和互相渗透的,并不能完全分开。本文的努力是想在宏观上对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有一个基本概括,明确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和剩余价值哲学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所发挥的主要作用,进而推动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一种完整哲学体系的最终确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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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编号]10.14180/j.cnki.1004-0544.2019.01.001
[中图分类号]A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0544(2019)01-0005-06
① 本文是对郝晓光《马克思主义剩余价值哲学体系的本体论特征——从两大难题的破解到两个统一的建立》《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实践中去认识马克思主义剩余价值哲学》《构建马克思主义剩余价值哲学的历史观——唯物史观的继承与发展》《研究马克思主义哲学人性范畴应廓清的几个关键问题——兼谈对分工与分配的否定之否定》《试论剩余价值哲学的范畴体系》《剩余价值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动力——马克思主义剩余价值哲学基本原理》等论文基本观点的综述。
作者简介:郝晓光(1958—),男,上海人,理学博士,中国科学院测量与地球物理研究所研究员,同济大学海洋地质系博士后;聂海杰(1981—),男,河南开封人,博士,郑州轻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齐晓明(1971—),女,黑龙江集贤人,佳木斯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责任编辑 罗雨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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