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丹阳市第二人民医院耳鼻喉科212300)
【摘要】本研究主要评价中医药治疗过敏性鼻炎的研究进展,为过敏性鼻炎的治疗提供借鉴,提升治疗效果,促进患者康复。
【关键词】中医药;过敏性鼻炎;治疗进展
变态反应性鼻炎,也称过敏性鼻炎,在临床上是一种常见疾病,中医学认为过敏性鼻炎属于鼻鼽范畴,该病有较高的发病率,在近些年来其发病率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同时其不容易根治,在临床上一般采用西医方法进行治疗,有较为理想的治疗效果,而中医治疗效果更佳,以下为中医药治疗研究进展分析。
1病机病因
大量研究显示过敏性鼻炎是外邪入侵及体质因素相互作用所致,寒邪入侵为主,但研究中对入侵部位说法不一,主要包括皮毛、肝、脑、肺等部,治疗以祛寒邪为主,没有良好的效果转变为从湿从热,有的研究显示对过敏性鼻炎的发作的预防方法为对其体质进行干预。体质存在免疫遗传性基础。该病易感基因尚不明确,但是相关研究却较多,有的研究者认为其发病与缺乏微量元素相关,还有学者采用中医辨证方法进行了研究,抗体生成受到Mn的影响,肾的物质基础中Mn为一种,Mn含量下降会可能导致肾、脾、肺阳虚或阴虚,还有研究认为其致病因素有Zn水平、Fe、Cu等量质变化、失调有关等[1]。
2中医辩证施治
很多学者提出中医辩证施治方法:王士贞将过敏性鼻炎分为4型并加以治疗,主要为上犯鼻窍、肺经伏热型,以通利鼻窍、清宣肺气为治疗原则,治疗方法为辛夷清肺饮进行加减治疗;温煦失职、肾阳不足型,以固肾纳气、温补肾阳为治疗原则,治疗方法为金匮肾气丸进行加减治疗;针对清阳不升、脾气虚弱型,以升阳通窍、益气健脾为治疗原则,治疗方法为补中益气汤进行加减治疗;卫表不固、肺气虚寒型,以益气固表、温肺散寒为治疗原则,治疗方法为温肺止流丹进行加减治疗。学者周新蓉将过敏性鼻炎根据中医辨证分型,分为3个类型并提出相应的治疗方法,即血虚风燥型,治疗原则为疏风开窍、活血养血,治疗方法为桃红四物汤进行加味治疗;肺脾肾虚型患者,治疗方法为玉屏风散进行加味治疗,以偏虚脏腑为依据进行加减治疗;针对风邪袭表型,以宣肺开窍、疏风解表为治疗原则,治疗方法为苍耳子散进行加味治疗[2]。
3中药治疗
以体质不同为依据对其给予相应的中药进行调补,根据临床上过敏性鼻炎的体质类型给予相应的中药,主要包括,针对风寒型,每次遇冷发作,表现为痰白、咳嗽、微热、鼻塞不通、清涕、频发喷嚏,采用治疗方法为麻黄汤或葛根汤,联合应用荆防败毒散对风寒进行驱散;针对风热型,易在夏季发作,表现为没精打采、经常性头昏、口干舌燥、鼻涕脓稠,偏黄色,治疗方法为芎芷石膏汤或桑菊饮进行治疗;针对气虚型,病情已经好转很久,平日有较多的鼻涕量,易出汗,倦怠、面色苍白,治疗方法为玉屏风散进行加减治疗;如果患者兼有胃肠道症状,食欲差,腹部胀,治疗采用补中益气汤进行治疗。
4针灸治疗
何天有等研究中比较了鼻炎康口服治疗与迎香透鼻根、四白透鼻根、印堂透鼻根进行治疗的效果,结果前者61%治疗总有效率,而后者85%治疗总有效率。杨白燕等研究中显示以上星、攒竹、迎香为主穴,以肺俞、风门为配穴治疗气血虚,以肾俞、命门为配穴治疗肾气虚型,以足三里、脾俞为配穴治疗脾气虚型,1每天1次,1次30min行针,1天1次,1个疗程为12次,疗程之间间隔1日,共经过3个疗程的治疗,达到91.9%的治疗总有效率。
廖育麟等研究显示过敏性鼻炎采用电针联合针刺治疗效果较好,采用分组研究的形式,辅舒良水性鼻用喷雾剂于对照组,而采用电针联合针刺方法于治疗组患者中,选取穴位包括百会、上星、列缺、风池、迎香透鼻通给予针刺,电针选择百会、上星、迎香穴,经过3周的治疗,治疗组0例判定为显效,7例判定为有效,4例判定为无效,而对照组中4例判定为显效,9例判定为有效,7例判定为无效[3]。
温霞在其研究中表示采用针刺联合中药汤剂进行治疗效果较好,其中药汤剂的组方为甘草、防风、鹅不食草、黄芪,每日1剂,温服分3次,同时取迎香透鼻根、四白透鼻根及印堂透鼻根为主穴,并根据不同症状给予配穴进行针灸治疗。林栋在研究中对比了针灸治疗与半夏泻心汤联合治疗与地塞米松片西医治疗的临床效果,结果为前者治疗效果明显,对其临床症状得以明显改善,对过敏体质金俊秀改善,平调寒热,祛风通窍。
5小结
过敏性鼻炎为卫表不固、正气不足、肺腑虚损所致,发作因湿邪侵袭、外因风邪,根本为体质,诱因为外邪侵袭,给予中医药治疗方法,有较为理想的治疗效果,尤其是远期疗效,且减轻毒副作用,为未来过敏性鼻炎治疗的主要方法,值得在临床实践中进一步应用和推广。
参考文献:
[1]秦乐,曾强,欧云娜等.过敏性鼻炎的治疗进展[J].中药与临床,2014,5(4):50-55.
[2]王峰,潘俊辉,邱志楠等.过敏性鼻炎的治疗进展[A].中华中医药学会第十七次全国中医肺系病学术交流会论文集[C].2013:492-494.
[3]王志勇.过敏性鼻炎的治疗进展[J].内蒙古中医药,2014,33(34):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