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人权的国际立法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人权,国际,家庭暴力,人权法,公约,同性恋,香港基本法。
人权的国际立法论文文献综述写法
党和苹[1](2018)在《死刑立法考虑民意问题的新维度——国际人权法发展的新动向》一文中研究指出很多国家将民意被视为死刑废除道路上的一大障碍。从国际人权法的角度看,国家有责任通过公众教育推动民意向支持基本人权准则的方向发展。无论是生命权还是禁止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处罚,都有趋势逐渐纳入废除死刑的要求。更近期的发展趋势是,国际法越来越直接呼吁将民意作为废死障碍的国家,采取措施积极引导民意,而不只停留在"中立"的角色。尤其是2000年之.后,以联合国为代表的国际机构、已经废死的国家,甚至保留死刑国家内部,都越来越频繁地提出这一要求。这是一个值得关注的国际人权法发展新动向。(本文来源于《刑法论丛》期刊2018年02期)
徐斌[2](2018)在《以基本法吸纳国际人权公约——国家主权视野下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39条立法争议》一文中研究指出港英政府时期已经适用于香港的国际人权公约如何在回归后"继续有效",是香港基本法起草过程中面临的立法难题。通过梳理《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过程中关于第39条的立法争议,可以发现立法意见提出了叁类适用国际公约的方案:本土化、国际法化和以基本法吸纳。在对各类方案权衡的基础上,立法者采取了以基本法"原则吸纳"国际人权公约的方案,区分了实体性的权利创设权与程序性的保障监察。从国家主权的视野来看,第39条创设了香港居民的实体性权利,同时也为香港政府划定了权利保障的职能与边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将公约的解释权部分授予特区法院,从而将国际人权公约的监察权内化为香港特区法院特定的司法监察模式。香港回归以来,香港法院人权判决的司法边界问题值得关注。(本文来源于《人权》期刊2018年03期)
费亚茹[3](2017)在《国际人权法视角下我国反家庭暴力的立法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联合国下一系列的人权保护公约与宣言,为保护国际人权保护和推进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我国《反家庭暴力法》自颁布以来,在处理家庭暴力问题上取得了一定成果,但也导致一些问题。通过对国际人权立法及国外关于家庭暴力立法的介绍,分析该法所存在的不足,借鉴国外丰富的立法规范,进而给我国反家庭暴力问题的解决提供有利的经验。(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7年12期)
石慧[4](2017)在《平等就业权的立法保护研究——以国际人权法为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平等就业权存在的意义在于保护劳动者在劳动力市场中享有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待遇,并免受就业歧视或不公正就业待遇的侵害。联合国及国际劳动组织通过公约或文件的形式,要求缔约国尊重、保护并促进平等就业权在国内的实施。(本文来源于《济宁学院学报》期刊2017年01期)
黄炎[5](2016)在《国际人权法视角下我国反家庭暴力的立法与实践》一文中研究指出联合国自成立以来通过了一系列禁止性别歧视和家庭暴力的国际条约及人权宣言。作为相关人权公约的缔约国,为履行国际义务,我国于2016年3月1日颁布施行首部防治家庭暴力单行法律——《反家庭暴力法》。在具体制度设计上,顺应国际反家庭暴力立法趋势,将家庭暴力的主体范围扩展至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并确立了人身保护令制度、告诫书制度、强制报告制度;同时,该法也存在若干局限和不足之处,如未将性暴力纳入家庭暴力的范畴,庇护制度尚待完善等。未来我国应适时出台相关实施细则和司法解释,及时解决法律适用中呈现的突出问题,切实保护家庭暴力受害者的合法权益。(本文来源于《青少年犯罪问题》期刊2016年04期)
杨毅,张娜[6](2016)在《我国同性立法的探究——以国际人权为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2015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通过判决的方式实现了国内的同性婚姻合法化。同性恋现象一向处于社会边缘,因其作为特殊的亚文化现象,所以民众对其接受的程度比较低。从保护人权角度来讲,无论是同性恋还是异性恋都应同等的赋予权利,从世界发展的角度来讲,完善同性人权保护,尊重和捍卫平等权益,是国际人权的趋势和需求。但是,我国在这方面存在很多现实问题,比如同性立法仍存在空白,从国际人权角度看待同性立法值得我们探索。(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6年03期)
王浩颜[7](2015)在《国际人权法受教育权保护的立法与实践》一文中研究指出受教育权是每个人拥有的获取知识和训练,以达到充分发展自身的权利。受教育权是对个性尊严和发展进行维护的基础,也是对年轻一代进行训练使其成为社会栋梁的基本手段。在对世界和平进行维护,对人类发展进行促进中发挥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目前,我国在对国际人权法与国内法关系进行正确处理依据不足,因此,我国必须在修正和补充国内法律基础上,或者制定新的法律,对国际人权条约保护受教育权进行履行。(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经济》期刊2015年06期)
薛宁兰[8](2015)在《反家庭暴力的国际人权文件与国外立法概况》一文中研究指出20世纪60年代末至70年代初,联合国"妇女十年"背景下,一些国家的妇女运动使家庭暴力从"私的领域"浮出水面,日益受到各国关注。1979年,联合国《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第一次在国际人权法中打破了使妇女不受到任何形式歧视的公私领域的界限。20世纪80年代后半期以来,对妇女的暴力问题成为国际社会优先关注的事项。1989年消歧委员会关于"对妇女的暴力行为"第12(本文来源于《中国妇运》期刊2015年02期)
马斌[9](2012)在《国际人权公约与我国人权立法改革》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人类文明的不断发展和进步,人们对于人权的认识和保护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大量的国际人权公约纷纷涌现,国际人权公约在我国人权立法改革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但是,我国对此尚缺乏客观、准确、充分和一致的认识。这既不利于我国对国际人权公约规则的进一步接受和适用,也不利于我国人权立法改革的推进。我国的人权立法改革是一项长期而重大的历史使命,也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这其中不可避免地要涉及国际人权公约在我国的适用问题,弄清楚国际人权公约在我国法律适用问题,对如何完善国际人权公约在我国法律中的适用以及促进我国人权立法改革的进步,具有重要的作用。客观、准确、全面、深入地认识国际人权公约与我国人权立法改革的关系,进一步完善国际人权公约在我国法律中的适用,对于加快我国人权立法改革的步伐,贯彻落实《宪法》体现的“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精神和原则,促进我国人权状况的进一步改善,无疑具有重大的意义。除前言和结语外,全文共分为叁大部分。第一部分为人权概述,对人权的概念和分类、国际人权理论的发展和内容以及人权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做了基本介绍和分析。为全文进一步分析和探讨国际人权公约对我国的人权立法改革的作用及其在我国的法律适用做了概念性的铺垫。第二部分主要分析了国际人权公约的基本情况及其在我国的法律适用,包括国际人权公约的历史发展、国际人权公约的特点、联合国国际人权两公约的具体内容以及国际人权公约在我国的法律适用。对国际人权公约进行了做了基础性的分析,着重探讨国际人权公约在我国的法律适用问题。第叁部分主要分析了我国的人权立法改革,包括我国的人权立法现状、我国人权立法与国际人权公约的差距以及我国人权立法完善。通过分析我国人权立法现状以及我国人权立法与国际人权公约的差距,最终为我国人权立法的改革和完善提出建议。(本文来源于《广西师范大学》期刊2012-04-01)
刘旭东[10](2011)在《透过国际人权法和部分国家立法审视中国同性恋现状及建议》一文中研究指出同性恋是一个敏感的话题(至少在中国),同性恋者广泛分布在世界的各个国家之中。作为人类的一分子,同性恋者应当享有和异性恋者同样的权利,这是国际人权的必然要求。世界各国对同性恋的态度和做法大相径庭,但目前很多西方国家已经形成了保护同性恋权益的法律。可以说,加强对同性恋权益的保护,是尊重和捍卫人权的必然要求,是大势所趋。而同性恋者在当代中国的地位并不明朗,1997年修改后的刑法虽没有明确禁止同性恋行为,但也没有任何一部法律承认同性恋者的地位。中国作为一个在国际上越来越多的展现自我之国家,更应该顺应历史潮流,正视同性恋问题,积极保护同性恋者的权益,以此来展现一个尊重人权的民族之伟大风貌。(本文来源于《中国性科学》期刊2011年09期)
人权的国际立法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港英政府时期已经适用于香港的国际人权公约如何在回归后"继续有效",是香港基本法起草过程中面临的立法难题。通过梳理《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过程中关于第39条的立法争议,可以发现立法意见提出了叁类适用国际公约的方案:本土化、国际法化和以基本法吸纳。在对各类方案权衡的基础上,立法者采取了以基本法"原则吸纳"国际人权公约的方案,区分了实体性的权利创设权与程序性的保障监察。从国家主权的视野来看,第39条创设了香港居民的实体性权利,同时也为香港政府划定了权利保障的职能与边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将公约的解释权部分授予特区法院,从而将国际人权公约的监察权内化为香港特区法院特定的司法监察模式。香港回归以来,香港法院人权判决的司法边界问题值得关注。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人权的国际立法论文参考文献
[1].党和苹.死刑立法考虑民意问题的新维度——国际人权法发展的新动向[J].刑法论丛.2018
[2].徐斌.以基本法吸纳国际人权公约——国家主权视野下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39条立法争议[J].人权.2018
[3].费亚茹.国际人权法视角下我国反家庭暴力的立法分析[J].法制博览.2017
[4].石慧.平等就业权的立法保护研究——以国际人权法为视角[J].济宁学院学报.2017
[5].黄炎.国际人权法视角下我国反家庭暴力的立法与实践[J].青少年犯罪问题.2016
[6].杨毅,张娜.我国同性立法的探究——以国际人权为视角[J].法制与社会.2016
[7].王浩颜.国际人权法受教育权保护的立法与实践[J].法制与经济.2015
[8].薛宁兰.反家庭暴力的国际人权文件与国外立法概况[J].中国妇运.2015
[9].马斌.国际人权公约与我国人权立法改革[D].广西师范大学.2012
[10].刘旭东.透过国际人权法和部分国家立法审视中国同性恋现状及建议[J].中国性科学.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