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波(吉林省长岭县岭城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31500)
【中图分类号】R72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5085(2011)8-0052-02
细菌感染性疾病严重威胁我国儿童的健康,据统计感染性疾病占5岁以下儿童的80%,其中细菌感染性疾病占很大比例,目前居我国5岁以下儿童死亡前三位的死因是肺炎(30%)、新生儿疾病(30%)和腹泻(10%),其中不少死于细菌感染。细菌感染作为唯一病原的小儿化脑、肺炎和败血症在我国仍很常见,结核病也并不少见,百日咳、破伤风也未消灭,我国仍属细菌感染性疾病发病率较高的国家。今天抗菌药物的研究也日新月异,为细菌感染性疾病的治疗提供了有力武器,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新问题。笔者就抗菌药物的应用和小儿常见细菌感染性疾病的用药情况提出一些看法,以供参考。
1小儿特殊的生理特点
小儿时期新陈代谢旺盛,循环时间较短,一般对药物的排泄较快。但肝和肾的功能、中枢神经系统及某些酶系统尚未成熟,用药不当常可致不良反应或中毒。此外,小儿时期免疫防护功能低下,中性粒细胞趋化性活动和吞噬能力不足,某些代谢和排泄功能不全等。所以小儿用药应特别慎重。
2抗菌药物的滥用
细菌感染性疾病的对因治疗是抗菌药物的应用。抗菌药物的选用取决于临床判断、抗菌药的活性和药代动力学知识,同时也取决于实验室试验的结果,抗菌药物的敏感性试验,细菌?—内酰胺酶,血清特异性抗菌药物浓度、血清抑制和杀菌活性的测定等,其最重要的基础是对感染微生物的分离和鉴定,以帮助医师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据统计现在临床上滥用最严重的一类药物就是抗菌药,造成滥用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主要原因是抗菌药的选用自始至终是经验性的。对于小儿细菌感染性疾病的诊治中不能回答(1)是否是细菌感染;(2)是什么细菌感染;(3)这种细菌抗菌药物的敏感程度如何,造成用药的盲目性。其次,对几种药物联合应用的效果寄于过高的期望,而对其潜在的危险性认识不足,只看到对细菌性感染的特效,而忽视了抗菌药物的针对性和毒副作用,乱用抗菌药物可以掩盖患者的某些的感染症状和体征,引起误诊和漏诊,或因用药不当而产生耐药菌珠,导致感染不能彻底控制的严重后果。
3针对病症合理使用抗菌药
抗菌药物的品种繁多,临床表现错综复杂,加之临床医师用药习惯不同,很难机械地对规定何种疾病或何种细菌一定要用何种抗菌药物。但从使用的合理而论是有原则可循的。使用抗菌药物时,应考虑患儿感染的轻重、药物的药理、抗菌活性、药代动力学的特点,副作用、病人的肝肾功能,还应考虑MIC与血清药物浓度的关系。下面就小儿常见的肺炎、化脑、败血症的临床用药作一介绍。
3.1小儿肺炎
小儿肺炎最常见的病原菌是肺炎链球菌(27%)流感嗜血杆菌(27%)、金黄色葡萄球菌(17%),另外肺炎支原体和肺炎衣原体亦是患儿的重要病原。2月-5岁的肺炎患儿一般选用复方新诺明、羟氨苄青霉素、氨苄青霉素。因药剂量为SMZ20mg/kg次,TMP4mg/kg次,12小时给药一次。年龄小于4周的婴儿不予使用。羟氨苄青霉素和氨苄青霉素是二种可以口吸取的广普抗菌素,这二种药对嗜血流感杆菌更有杀伤力,对G-杆菌如大肠杆菌、奇异变形杆也有杀伤作用。口服羟氨苄青霉素剂量为15mg/kg,每8小时1次;口服氨苄青霉素剂量为25mg/kg/6h;肌注和静脉给药剂量50mg/kg/6h。苄青霉素、苯唑青霉素(新青II)或邻氯青霉素及庆大霉素,主要用于治疗住院重症肺炎患儿。新青II和邻氯青霉素均是半合成青霉素,既能抵抗葡萄球菌的-内酰胺酶,又能抵抗胃酸,故仅用于金黄色葡萄球菌感染的肺炎,通常剂量为25-50mg/kg/6h。可经口服、肌注或静脉给药。由于新生儿胃排泄功能不全,故初7天内的婴儿剂量应按25mg/kg/12h给予,8-30天婴儿可按25mg/kg/8h。庆大霉素是氨基甙类,几乎对所有G-杆菌有效,但对嗜血流感杆菌作用不强,常与苄青霉素联合应用治疗重症肺炎患儿,同为杀菌剂,两者有协同作用。5岁以下儿童用量为2.5mg/kg/8h,出生1周以内新生儿为2.5mg/kg/12h。因有耳毒性和肾毒性,一般治疗5-7天。
大环内酯类,一般用于对青霉素类过敏的患儿。如链球菌感染、葡萄球性肺炎,对于婴儿期的衣原体、支原体肺炎和军团菌性肺炎也有效。此类以红霉素抗菌活性最强壮,但红霉素碱能被胃酸破坏,红霉素酯制剂较适合儿童使用,年龄小于2个月的婴儿用量为10mg/kg/8h。
3.2新生儿败血症
新生儿时期败血症较多见,一旦疑为败血症时在抽血作培养后,应立即进行抗菌治疗。目前疗效较好的治疗方案是联合应用青霉素类与第二、三代头孢菌素,亦可慎重地将青霉素类与氨基甙类合用。苄青霉素的常用剂量是小于7天的婴儿5万U/kg/12h,7天以上者7.5万U/kg/6h。头孢唑啉20mg/kg/12h。对于致病菌未明者,一般采用青霉素G和庆大霉素联合。如血培养证明系黄色葡萄球菌,宜改用苯唑青霉素、邻氯青霉素或新青霉素IV;如为绿脓杆菌或变形杆菌、产气杆菌等引起的感染时,因对一般抗生素不敏感,宜选用羧苄青霉素与第二、三代头孢菌素或庆大霉素联合,但不宜采用头孢菌素I与庆大霉素或卡那霉素联合,以防引起肾脏损害。羧苄青霉素剂量为小于7天患儿25mg/kg/12h,大于7天的患儿50mg/kg/8h。
3.3新生儿化脓性脑膜炎
新生儿时期血脑屏障功能较差,若败血症处治不当,可发展为急性化脓性脑膜炎。因此鉴于其致病菌与败血症基本相同,药物选择亦基本相同,但在用量上有差异,如青霉素G和氨苄青霉素等在治疗出生活第1周的新生儿脑膜炎时的剂量可比败血症时增加1倍,对于某些脑积液中不易达到有效浓度的抗菌药物(如庆大霉素、卡那霉素、多粘菌素B等),可慎重地使用鞘内给药,但必须注意掌握剂量,以免导致严重毒性反应。氯霉素对新生儿(特别是早产儿)易引起“灰婴综合症”,一般不宜选用,仅在其它药物治疗无效时才考虑采用,但运用时须严格控制其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