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夫妻权利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知识产权,夫妻共同财产,离婚财产分割
夫妻权利论文文献综述
谢文杰[1](2019)在《论夫妻财产中知识产权的权利归属与分割》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当夫妻在离婚分割财产时,他们通常会考虑分割知识产权,那么如何分割,是一个重要的问题。知识产权具有它自身的独特属性,它本身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但因该知识产权获得的收益,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但知识产权和其产生的收益并不同时获得,需要根据具体情形来确定其归属。一般来说,知识产权是婚前取得的,婚后取得的收入是知识产权所有人的个人财产,但需要考虑各方对此收益的贡献;知识产权在婚后取得,收益属夫妻共有财产,离婚时可以采取各种方式进行分割。知识产权的独特性,在进行分割时与其他财产权有所不同,对于一些问题仍需要不断探讨和改进。(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9年33期)
莫兰[2](2019)在《夫妻“共债共签”拟入法筑牢权利“堤坝”》一文中研究指出从“解释”到“法律”的跨越,不只是字面上的变更,而是法律位阶的升格,它将筑牢权利的堤坝,彻底结束关于夫妻共同债务没有体系化法律框架的窘境,让相关问题变得有法可依公众高度关注的有关夫妻共同债务的法律修订工作,日前又有新进展。民法典婚姻家(本文来源于《中国妇女报》期刊2019-06-27)
程伟鹏[3](2018)在《对夫妻生育权冲突下女性一方权利保护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生育权属于人与生俱来的权利,而基于女性对生育的贡献,其生育权需要更特别的保护。当夫妻之间的生育权发生冲突时应当基于女权主义的视角,侧重保护女性的生育权利。(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8年06期)
杨群群[4](2018)在《夫妻同居的权利与义务》一文中研究指出夫妻同居的权利与义务在我国的法律中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却是现实生活中存在的法律事实行为,我国立法对其的回避在现实中使相关案件得不到真正的解决。本文从同居权的内容性质国内外立法状况进行介绍,对我国同居权的立法提出笔者自己的建议。(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8年03期)
张灿[5](2017)在《夫妻双方在民事诉讼中的权利地位需要补强》一文中研究指出在当前社会上的民事纠纷中,例如相邻权纠纷、借贷纠纷、名誉权纠纷等,利益相关的主体不仅仅是某一个人,很多情况下是夫妻双方都有相关行为、都会受到纠纷的影响。那么,原告或者被告究竟是列一个人就可以呢,还是将其配偶也添加进来,以保证审判的严谨性,有利于还原事实的(本文来源于《中国商报》期刊2017-12-28)
王剑波,詹亮,吴美来,石同全[6](2017)在《协议离婚后发现对方隐藏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利救济》一文中研究指出【裁判要旨】双方协议离婚后,一方发现对方存在隐藏夫妻共同财产行为,该离婚协议中涉及双方离婚、放弃抚养等表征合意且排除重大误解的内容依然有效。对于被隐藏的夫妻共同财产,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予以再次分割。案号一审:(2015)梁法民初字第01060号二审:(2015)渝二中法民终字第01824号【案情】原告:袁丽。被告:熊海涛。第叁人:曾炽秀。1999年1月1日,袁丽(女)与熊海涛(男)登记结婚,次年生育(本文来源于《人民司法(案例)》期刊2017年11期)
周玉林[7](2017)在《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举债应按个人债务处理》一文中研究指出“‘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叁款规定情形的除外。’”1月21日,参加云南两会的和红梅代表对中国妇女报·中华女(本文来源于《中国妇女报》期刊2017-01-25)
桂淑艳[8](2016)在《夫妻人身权利义务的发展和我国《婚姻法》的完善》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对夫妻双方所享有的权利及应尽的义务是怎样发展的作出了详细分析。在我国,通过《婚姻法》对夫妻双方享有的权利及应尽的义务,以法律的形式作出了详尽的规定,对保障夫妻双方的权利和婚姻家庭关系的和谐稳固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而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与进步,我国也对原来颁布的《婚姻法》也在不断的完善中,体现了与时俱进的立法理念和思路。(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6年23期)
钟娜娜[9](2016)在《我国夫妻权利义务的构建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人们法律思想的转变和权利意识的增强,夫妻之间存在哪些具体的权利义务逐渐被婚姻当事人重视与关注。虽然2001年《婚姻法》修正案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随后做出的叁次司法解释对原有的规定进行了细化和修正,并增设了夫妻权利义务的相关内容,使得夫妻权利义务在我国婚姻法及其相关立法中得到一定程度的确认。但是,我国目前仍没有构建完整、系统地夫妻权利义务体系,例如,夫妻权利义务的内涵和法律责任不明确、夫妻权利义务的规范逻辑结构不完整、夫妻权利义务的内容规定不具体等。针对这些问题,本文即以我国夫妻权利义务的构建为主题,从基础理论入手,通过域外制度的比较分析,以及对我国夫妻权利义务存在的现有问题进行反思,进而探讨夫妻权利义务构建的基础与体系结构的完善。本文分五章来讨论我国夫妻权利义务的构建,内容包括绪论、正文、结语和参考文献。第一章,绪论,阐述选题的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该部分主要通过对夫妻权利义务的立法现状和学术研究现状两方面进行梳理,对其立法现状和主要学者观点进行述评,并从理论、制度和实践层面提出选题的研究意义。第二章,夫妻权利义务的理论认识。该部分主要包括夫妻关系的基本理论、夫妻权利义务的基本认识、夫妻权利义务的类型,首先,在夫妻关系的基本理论中通过对夫妻语义学进行分析并对夫妻概念的界定、夫妻关系的性质进行论证。其次,关于夫妻权利义务的基本认识主要从夫妻权利义务主体的封闭性和开放性、客体的多样性、性质的双重性、可强制执行性和不可强制执行性四个方面进行阐述。最后,夫妻权利义务的类型主要从产生根据、夫妻权利义务的规范形式、夫妻关系的法律性质上叁个方面进行分类。第叁章,国内外夫妻权利义务制度比较。首先从纵向角度对夫妻权利义务制度的发展史进行考察,发现夫妻权利义务的立法体例经历了曲折的演变过程,它由古代时期的夫权制、近代时期的夫妻别体制,到最终确立了当代夫妻权利义务的平等立法制。其次从横向角度考察近现代域外国家的婚姻法律制度,发现域外两大法系国家的婚姻法律制度对夫妻权利义务的规定较为详细具体,同时,也充分体现了婚姻契约自由的精神。再次从我国早期和近现代夫妻权利义务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考察,可得知就具体到各种权利义务的内容上,我国立法规定与国外立法有所不同。最后在比较两大法系国家夫妻权利义务制度的基础上,得出域外国家夫妻权利义务制度对我国夫妻权利义务构建的启示。第四章,我国夫妻权利义务现有问题与反思。本章在对我国现行夫妻权利义务的法律现状进行梳理和分析评价的基础上,认为我国夫妻权利义务现有问题主要表现在立法理念上、规范构成上、规范逻辑结构上等几方面,由此提出应进一步从社会基础、伦理基础、法律基础的角度对我国夫妻权利义务存在的问题进行反思。第五章,我国夫妻权利义务的构建思路与规则设计建议。本章分叁个部分,首先,从夫妻权利义务构建的社会基础、婚姻伦理基础、价值基础叁方面论证了我国夫妻权利义务的构建基础。其次,从立法选择和构建原则的角度,阐述了我国夫妻权利义务的构建思路。最后,通过提出调整我国婚姻法中夫妻权利义务的立法结构和具体的完善立法建议,来阐述我国夫妻权利义务构建的规制设计建议。结语部分对正文的观点进行总结,并对笔者在写作过程中遇到的瓶颈和亟待进一步研究的内容做简要说明。(本文来源于《四川师范大学》期刊2016-04-15)
张兰芳[10](2015)在《夫妻共有房屋隐名共有人权利保护探析》一文中研究指出夫妻共有房屋隐名共有人是指夫妻共有的房屋仅登记在一方名下、另一方的姓名未在不动产登记簿及相关证书中显示的婚姻当事人。因法律制度的冲突及受传统观念的影响,隐名共有人大量存在,但对其权利的保护力度却远远不够。由于善意取得制度过度保护第叁人,我国法律又未明确家事代理权,给隐名共有人权利保护造成困境。基于此,可以通过完善不动产登记制度以及建立完善的家事代理制度来保护隐名共有人的权利。(本文来源于《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学报》期刊2015年02期)
夫妻权利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从“解释”到“法律”的跨越,不只是字面上的变更,而是法律位阶的升格,它将筑牢权利的堤坝,彻底结束关于夫妻共同债务没有体系化法律框架的窘境,让相关问题变得有法可依公众高度关注的有关夫妻共同债务的法律修订工作,日前又有新进展。民法典婚姻家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夫妻权利论文参考文献
[1].谢文杰.论夫妻财产中知识产权的权利归属与分割[J].法制博览.2019
[2].莫兰.夫妻“共债共签”拟入法筑牢权利“堤坝”[N].中国妇女报.2019
[3].程伟鹏.对夫妻生育权冲突下女性一方权利保护研究[J].法制与社会.2018
[4].杨群群.夫妻同居的权利与义务[J].法制博览.2018
[5].张灿.夫妻双方在民事诉讼中的权利地位需要补强[N].中国商报.2017
[6].王剑波,詹亮,吴美来,石同全.协议离婚后发现对方隐藏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利救济[J].人民司法(案例).2017
[7].周玉林.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举债应按个人债务处理[N].中国妇女报.2017
[8].桂淑艳.夫妻人身权利义务的发展和我国《婚姻法》的完善[J].法制博览.2016
[9].钟娜娜.我国夫妻权利义务的构建研究[D].四川师范大学.2016
[10].张兰芳.夫妻共有房屋隐名共有人权利保护探析[J].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