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形成了包括企业内职业训练、公共职业训练、委托职业训练、劳动者自愿职业能力开发在内的终身职业能力开发体系,表现出基于准市场机制的公私混合供给特征、基于“职业权”保障的职业训练对象终身全纳特征、基于社会保障的福祉公平特征。未来,日本职业能力开发将从生产性向上、匹配性向上、专业性向上、国际性向上作为发展方向,以提高职业训练质量,促进劳动力再生产,为我国推进终身职业技能培训提供了镜鉴与参考。
[关键词]日本 终身职业能力开发 职业训练 职业技能培训
2018年5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提出要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颁发《职业训练法》《职业能力开发促进法》《雇佣对策法》《雇佣保险法》等相关法律,近年来安倍政府又将“人才育成革命”作为重要施政内容,日本终身职业能力开发体系获得了长足性发展:相关法律规定翔实,职业训练供给主体多元,职业训练对象终身全纳,职业训练补助多样,训练内容精准对接区域、产业发展需求,对我国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一、日本终身职业能力开发体系的构成
日本的公共职业训练始于1958年的《职业训练法》。根据《职业训练法》的规定,职业训练制度包括职业训练和技能鉴定两部分内容,以提高劳动者技能与地位为目标。1969年日本颁布《职业能力开发促进法》(2017年3月更新),《职业训练法》废止。《职业能力开发促进法》第4条第2项提出:“国家以及都道府县必须为劳动者职业能力开发、向上以及劳动者转职提供职业训练。”为满足劳动者多样化的职业训练需求,日本形成了包括企业内职业训练、公共职业训练、委托职业训练、劳动者自愿职业能力开发在内的终身职业能力开发体系。
1.企业内职业训练:历史过程中形成的义务主体地位。日本《职业能力开发促进法》规定,企业要为劳动者提供必要且多样的职业训练,为劳动者自愿职业能力开发以及职业能力鉴定提供援助,支持劳动者进行“职业生活设计”,为劳动者“职业生活设计”提供信息咨询,以法律形式规定企业在劳动者职业能力开发中的义务角色。根据厚生劳动省《平成28年度职业能力开发基本调查》,“76.1%的正式员工认为职业能力开发的责任主体是企业,65.6%的非正式员工认为职业能力开发的责任主体是企业。”由此可见,相比于劳动者个人,企业在劳动者职业能力开发过程中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已成为共识。依据《职业能力开发促进法》,企业有义务制订《企业内职业能力开发基本计划》,明确本企业的职业训练基本理念与方针,选任职业能力开发促进人员,确立包括职业训练对象、内容、方法、评价在内的企业内职业训练实施方案。为鼓励企业对员工进行职业训练,实施“人才开发支援助成金”“职业提高助成金”等奖励扶持政策。企业内实施的职业训练在课程、训练时间、训练设备等方面符合厚生劳动省规定的标准,可向都道府县知事申请为“认定职业训练”,国家与都道府县政府为实施“认定职业训练”的企业提供补助金。企业是实施职业能力开发的重要责任主体,日本企业内职业训练历史悠久,实施经验丰富,独具特色,在终身职业能力开发体系中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在世界范围内形成了重要影响力。
2.公共职业训练:政府财政支持下的主导地位。日本公共职业训练主要由国家与都道府县政府提供,公共职业训练机构包括职业能力开发大学校、职业能力开发短期大学校、职业能力开发促进中心、职业能力开发校以及障害者职业能力开发校等。政府财政支持下的公共职业训练具有普惠性,在日本终身职业能力开发体系中居于主导地位。
职业能力开发大学校是依据《职业能力开发促进法》,由厚生劳动省管辖,由高龄·障害·求职者雇佣支援机构设置、运营的大学校(与文部科学省管辖的“大学”相对),招收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力人员,实施2年制专门课程和2年制应用课程。2年制专门课程培养理实一体的实践技术者,毕业生相当于短期大学毕业生,享受与短期大学毕业生同等就业待遇;在2年制专门课程的基础上,再修完2年制应用课程相当于大学毕业生,享受与大学毕业生同等的就业待遇,实现职业训练与学历教育等值。其办学特色在于:一是小班教学,实施少人数职业训练,班级定员为20~30人,教师与学生近距离教学;二是实习实训器材充实,提供最新的实训器材;三是实践课程比例较高,50%~70%的课程通过实习实训形式进行,在企业生产现场实习机会较多;四是学费较低;五是职业训练与学历教育等值。
1、主要授课内容:1)儿童心理保健技术、营养疾病技术规范解读;2)儿童注意缺陷多动障碍的诊疗指南解读;ADHD共患病的诊疗;3)学龄前儿童常见心理问题及家庭治疗;4)孤独症儿童的睡眠问题及其诊治;5)儿童情绪障碍的早期识别和干预;6)孤独症儿童的社会功能促进;7)儿童孤独症的诊疗新进展。
职业能力开发促进中心也是由厚生劳动省管辖,由高龄·障害·求职者雇佣支援机构设置、运营的机构,其主要业务包括:一是面向求职者的职业训练,主要对象是有失业保险的再求职者,向其提供6~7个月的免费职业训练。二是利用求职者支援制度提供的职业训练,简称“求职者支援训练”,主要面向没有失业保险人群提供免费职业训练,由职业能力开发促进中心委托私人教育训练机构实施,训练内容包括2~4个月的基础课程和3~6个月的实践课程,班级定员10~30人。对满足条件的再求职训练者提供住宿、交通等职业训练补贴,依据训练实绩以及就业情况为实施职业训练的私人教育训练机构发放“基本奖励金”和“附加奖励金”。三是面向在职者的职业训练,为提高企业员工完成工作所需要的专门知识、技能,针对在职者提供有偿2~4日短期职业训练。四是面向企业的生产性向上支援训练,该类训练主要面向企业以及企业员工,包括根据企业需求对企业员工进行职业训练,向企业派遣职业训练指导员、为企业内职业训练提供租赁培训设施设备服务等。
3.社会保障:职业能力开发的社会福祉公平特征。日本面向全员的终身职业能力开发体系是社会保障措施的一种,是构建雇佣安全网的重要手段。《雇佣对策法》规定国家要为女性、青年、高龄人口、残疾人、外国人等所有人提供基本的职业训练,促进其职业自立,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社会安定。2011年日本颁布《针对特定求职者实施职业训练提供就业支援法》,要求为没有失业保险的特定求职者提供职业训练,并对满足条件者给予职业训练补贴以及其他就业支援,以促进特定求职者的就业与生活安定。与《针对特定求职者实施职业训练提供就业支援法》配套,2011年厚生劳动省颁布的《针对特定求职者实施职业训练提供就业支援法律实施规则》(2018年进行修订)对特定求职者支援措施进一步细化。重视为老弱病残、长期失业人员以及派遣劳动者等低收入群体提供免费职业训练,并提供多样化职业训练补贴,提高其职业知识技能,改善弱势群体的社会境遇,缩小其社会收入差距,是日本终身职业能力开发体系的重要使命,体现日本终身职业能力开发体系的社会福祉公平特征。
职业能力开发短期大学校也是依据《职业能力开发促进法》,由厚生劳动省管辖,由高龄·障害·求职者雇佣支援机构设置、运营的短期大学校(与文部科学省管辖的“短期大学”相对)。招收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力人员,实施2年制专门课程,毕业生享受与短期大学毕业生同等的就业待遇,既可选择就业,也可通过选拔考试继续升学,进入设置2年制应用课程的职业能力开发大学校继续深造。其办学特色在于:一是学科设置主要以“工学”为主,培养具有技术力、创造力的实践技术者,以应对快速变化的产业结构;二是实践课程比例高,50%~70%的课程通过实习实训的方式展开,理实一体;三是小班教学,班级定员20~30人;四是毕业生可继续升学,实现职业训练与学历教育等值;五是学费较低;六是实习实训设备充实,实训器材更新速度快。职业能力开发大学校与职业能力开发短期大学校提供与学历教育等值的职业训练,将职业训练与学历教育等值衔接,提高公共职业训练的社会认可度。
职业能力开发校主要是指依据《职业能力开发促进法》,由厚生劳动省管辖,都道府县等地方政府设立运营的职业训练校,一般称为高等技术专门校或高等职业技术专门校。高等技术专门校以包括初中、高中毕业生在内的求职者或其他转职者为培训对象,提供4个月到2年的职业训练,包括普通课程与短期课程,提高求职者必备的职业知识、技能,促进求职者职业资格证书获得,培育适应产业需求、地域需求的中坚技术人才。
1)汇报与通报。(1)突发事件发生后志愿者将现场事故情况及时汇报给组织方。需要汇报的内容包括:突发事件的时间、地点、类型、危害程度及初步处理措施。(2)志愿者也可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向景点、景区所属的公安、消防、卫生防疫、交通管理等部门紧急求援,使事件得以暂时控制,在突发事件的现场尽心尽力地发挥个人价值与集体的力量。
2.匹配性向上:精准对接区域产业发展需求。区域经济是日本经济的重要支撑,区域经济的进一步活性化对日本经济增长具有重要作用。区域人才活性化是区域经济活性化的有效支撑,各类职业训练机构作为服务区域经济的主体,应依据区域经济、产业特性,确立职业训练领域,实施职业训练课程。伴随着以物联网(IOT)、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为代表的第四次产业革命的推进,日本的规则性体能劳动需求减少,全生产链管理人才、专门技术人才需求增加,IT人才需求大增。从长期的产业结构变化来看,日本的产业重心由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向第三产业转移。经济服务化过程中,少子老龄化社会持续推进,医疗·福祉业就业需求持续增加。为此,要强化IT领域、医疗·福祉领域的人才育成,将IT领域、医疗·福祉领域相关培训作为职业训练机构重点训练内容,实现职业训练与产业结构变化的精准匹配,以提高日本职业训练服务区域产业的能力。
3.委托职业训练:满足市场个性需求的有益补充地位。受公共职业训练机构委托,专修学校等私人职业训练机构、职业训练法人组织以及NPO法人组织等被委托职业训练机构在日本终身职业能力开发体系中也发挥了重要作用。《委托训练实施纲要》规定私人职业训练机构、职业训练法人、NPO法人要依据社会变化动向,满足经济产业发展需求、劳动力市场需求、训练委托方需求以及劳动者个人需求等,综合把握职业训练目标、训练教材以及训练方法。被委托职业训练机构提供面向无工作经验者或缺少工作经验者的知识、技能习得培训课程,面向企业中坚人才的实践人才育成课程、职业资格证书课程,面向单亲、刑满释放人员、外国人提供的课程,日本版“双元制”课程等。为提高私人职业训练机构职业训练服务供给质量,规范私人职业训练机构运营行为,厚生劳动省制定《私人职业训练机构职业训练服务供给指南》,为私人职业训练机构职业训练服务供给提供最低标准参考。日本还引入了ISO 29990国际认证标准,ISO 29990是由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开发的非正式教育与培训机构学习服务供给国际规格标准。私人训练机构等要取得ISO 29990认证,需要参加“《私人职业训练机构职业训练服务供给指南》研修班”。由私人职业训练机构、职业训练法人组织以及NPO法人组织提供的委托职业训练以国际认证标准为依托,供给课程种类多样,供给课程内容专业化,优化日本职业训练供给结构,满足市场多样化、个性化需求,是日本终身职业能力开发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企业内职业训练、公共职业训练的有益补充。
4.劳动者自愿职业能力开发:基于个体需求的志愿地位。伴随日本雇佣形式由“终身雇佣制”向“流动式雇佣制”转变,非正式雇佣比率增加,劳动力市场的不确定性增加,雇佣形势日益严峻,因此劳动者自愿职业能力开发变得更加重要。劳动者作为劳动主体,有义务进行自我“职业生活设计”,提高职业知识与职业技能,进行自愿职业能力开发。为促进劳动者自愿职业能力开发,确保企业为劳动者自愿职业能力开发提供支持,《职业能力开发促进法》将“带薪教育训练休假制度”“长期教育训练休假制度”法定化,厚生劳动省为满足一定条件的进行志愿职业能力开发的在职者与离职者提供“教育训练给付金”等职业训练补贴。劳动者自愿能力开发主要通过网络学习、专门书籍阅读、参加企业内与企业外研究会或进入公共职业能力开发机构学习等方式进行。劳动者自愿职业能力开发是劳动者基于个人需求的志愿行为,是劳动者提高自身职业能力的自发途径,也是日本终身职业能力开发体系的重要内容。
1.生产性向上:强化面向全员的劳动力再生产。生产性向上是安倍政府“生产性革命”政策目标的重要内容。少子老龄化问题已成为制约日本发展的关键社会问题,2016年日本总人口12693万人,其中青少年人口(0~14岁)占比12.4%,生产年龄人口(15~64岁)占比60.3%,高龄人口(65岁以上)占比27.3%。根据国立社会保障·人口问题研究所“2017年日本未来人口推计”数据,到2065年日本总人口将缩减至8808万人,生产年龄人口占总人口比例将缩减至51.4%。生产年龄人口减少制约日本劳动力的有效供给,也成为制约日本经济增长的瓶颈,因此提高每一个劳动人口的生产性变得异常重要。安倍政府提出“一亿总活跃计划”,旨在打造让每一个人都能活跃在家庭、职场、区域的“全员参加型社会”。“全员参加型社会”要充分灵活地利用公共职业训练机构与私人职业训练机构的教育资源,为全员创造即时即地的终身职业能力开发环境,最大限度地开发每个人的职业能力,提高所有人的劳动生产率,通过构建终身职业能力开发体系实现劳动力再生产,为日本经济增长奠定人力资本基础。
二、日本终身职业能力开发体系的特征
1.准市场机制:职业能力开发体系的公私混合供给特征。由于市场“情报非对称性”“资本市场的不完全性”等市场“不完全性”,职业培训市场效果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为促进全员职业能力得到最大限度的开发,日本形成了政府主导的终身职业能力开发体系。政府在职业能力开发中负有职业训练的直接供给、间接供给,为企业内职业训练提供经济补助,为劳动者自愿能力开发提供援助,技能鉴定等职业能力评价制度制定,求职支援包括求人求职情报供给、职业指导等职责。但是,日本的职业能力开发体系也并不是一个完全由政府承担的社会福利项目,而是一个由政府主导、引入了企业和非营利组织、提倡内部竞争的准市场机制。国家鼓励企业对员工进行职业训练投资,对积极进行职业训练投资的企业提供经济补助,进行宣传、表彰。另外,私人职业训练机构、职业训练法人等也提供一些有偿职业训练服务,满足更多人的多样化、个性化职业能力开发需求。日本终身职业能力开发体系实施准市场运行机制,表现出公私补充的混合供给特征。
2.职业权:职业能力开发对象的终身全纳特征。2004年日本引入国际劳工组织(ILO)关于“人力资本开发:教育、训练以及生涯学习”的倡议,全员接受教育以及生涯职业教育的权利在日本确立下来。日本法政大学诹访康雄教授提出“职业权”的概念,“职业权”是以确保生存权为基础,以劳动权为核心,职业学习权与职业选择自由相结合的权利。《雇佣对策法》与《职业能力开发促进法》将全员纳入职业训练范畴,构建起终身全纳的职业能力开发体系,保障所有人平等享有“职业权”。基于日本“超长寿社会”的到来,安倍政府提出“人生100年”构想,设置“人生100年时代构想推进室”,“人生100”年意味着职业生涯长期化,职业生涯长期化要求为职业各阶段劳动者提供充分且适切的职业训练,以持续提高与更新劳动者职业能力,日本终身职业能力开发体系基于“职业权”为职业各阶段劳动者提供职业训练,表现出明显的终身全纳特征。
式中:t为时间;ν为运动学粘度系数;div为散度,等于哈密顿算子的点积,即为拉普拉斯算子。由于实际的喷雾应用的弗劳德数(Froude number, Fr)非常大,因此质量力Fbxl可以忽略不计,即 F b x l = 0 。考虑液相为不可压缩粘性流体,液体密度液体运动学粘度系数气相为可压缩非粘性流体,气体密度气体运动学粘度系数液相和气相的纳维-斯托克斯控制方程组可以分别写为:
三、未来日本终身职业能力开发体系的方向
3.专业性向上:充实更新各类职业训练机构各类资源。为培育适应新时期日本经济增长需要的各类高素质人才,提高职业训练质量,日本各类职业训练机构将专业性向上作为发展方向。通过加强职业训练机构基础建设,充实职业训练设施设备;依据产业变化与区域经济特点,开发新的职业训练项目,更新职业训练内容;将信息技术引入职业训练过程中,采用e-learning等信息化手段促进职业训练形式的优化升级,促进职业训练信息化发展等方式增强职业训练机构的专业性,提高职业训练效率。职业顾问(キャリアコンサルタント)是指对劳动者职业选择、职业生活设计以及职业能力开发与向上进行商谈、帮助、指导的专业人员,是职业训练机构专业性向上的人力保障。2016年职业顾问成为国家资格,厚生劳动省提出到2024年日本职业顾问数量达到10万人的目标,加大职业顾问的培育力度,并重视职业训练指导员的培养与培训工作,充实各类职业训练机构人才支撑。另外,为提高各类职业训练机构资源利用率,整体提升职业训练质量,未来将强化企业、公共职业训练机构、私人职业训练机构、职业训练法人组织以及NPO法人组织之间的合作,实现不同类型职业训练机构的资源互通、优势互补,整体提高日本的职业训练水平。
保持涂料配方体系中三丙二醇二丙烯酸酯(TPGDA)和2-甲基-1-(4-甲硫基苯基)-2-吗啉-1-丙酮(907)的质量比为不变,逐步增加聚氨酯丙烯酸酯(B-286c)的用量,配制出一系列紫外光固化涂料。聚氨酯丙烯酸酯(B-286c)对固化膜拉伸性能的影响如图2~3所示。
障害者职业能力开发校依据《职业能力开发促进法》设立,以残疾人(主要是重度残疾人)为培训对象,培育残疾人就职必备的知识、技能,促进其职业自立,一般的职业能力开发校也为残疾人提供普通的职业训练服务。伴随“全员参加型社会”的提出,残疾人社会参与积极性提高,针对残疾人的职业能力开发训练也更加多样化、个性化、精细化。
根据《职业能力开发促进法》规定,日本厚生劳动省自1971年开始每隔5年更新制订一次《职业能力开发基本计划》,各都道府县根据本地区经济、产业与劳动力市场状况制订本区域《职业能力开发基本计划》。2016年日本厚生劳动省制订《第10次职业能力开发基本计划》,将“面向生产性向上的人才育成”作为今后日本职业能力开发的方向,以强化职业训练与区域产业的精准对接。
4.国际性向上:提高职业训练国际化水平。伴随全球化的深入推进,日本终身职业能力开发体系开始走国际化发展道路,将普及职业训练国际化标准、推广日本职业训练经验、培养国际化人才、加强职业训练机构的国际化交流作为未来发展方向。日本针对私人职业训练机构引入ISO 29990国际标准认证,通过ISO 29990国际标准认证规范私人职业训练机构运营,保障私人职业训练机构职业训练服务供给质量。未来,日本预计通过将所有私人职业训练机构纳入“《私人职业训练机构职业训练服务供给指南》研修班”范围,促进所有私人职业训练机构获得ISO 29990国际标准认证,全面实现日本私人职业训练机构的国际化接轨。日本终身职业能力开发体系运行成熟,未来将向海外派遣职业训练指导员与职业训练领域专家,以推广日本职业训练先进经验,指导发展中国家的职业训练发展。另外,日本终身职业能力开发重视培育能够活跃在国际社会的国际化人才,服务日本海外企业人才需求,并加强职业训练机构的国际化交流,全面提升日本终身职业能力开发体系的国际化水平。
四、日本终身职业能力开发体系的启示
1.供给多元:构建市场化、社会化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是我国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承载载体,是实现我国“人口红利”向“人才红利”转变的重要途径。根据《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供给包括政府补贴培训、企业自主培训、市场化培训三种类型,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实施机构包括公共实训机构、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和行业企业等。现阶段我国构建市场化、社会化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面临公共实训机构利用率不高、企业自主培训普及化程度不高以及市场化培训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借鉴日本终身职业能力开发体系的实施经验,一是要加强公共实训机构宣传,公开公共实训机构培训内容,充分发挥公共实训机构的效能,提高公共实训机构的资源利用效率。二是要充分发挥行业企业的职业技能培训主体作用,提高行业企业内职业技能培训的普及化程度。日本企业内职业训练具有强制实施性,培训内容多样,培训程序严格,我国行业企业内职业技能培训要避免“走马观花”“培训虚化”等各类弊端,切实提高行业企业职业技能培训的质量与普及化程度。三是加强在职业院校内实施的职业技能培训。职业院校具有实施职业技能培训的基础设施和师资资源,实施职业技能培训也是其基本职能,要通过提供补贴增强职业院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积极性。四是活跃市场化培训。近年来市场化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呈现“井喷式”增长,但也存在培训质量参差不齐、收费标准不一的现象,因此要在鼓励市场化培训发展的同时,加强对市场化培训的监管,减少收费乱象和违规培训等行为,提高市场化、社会化培训机构的培训质量。只有政府补贴培训、企业自主培训、市场化培训等不同类型的职业技能培训均高质量实施,公平竞争,协调发展,才能切实提高我国终身职业技能培训质量,从而开创我国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供给的新局面。
2.匹配提升:提高终身职业技能培训的有效性、针对性。政府补贴培训、企业自主培训、市场化培训是我国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的三大构成,只有提高政府补贴培训、企业自主培训、市场化培训的有效性、针对性、匹配性,才能提高我国终身职业技能培训质量,才能培育更多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日本终身职业能力开发体系将“匹配性向上”作为未来发展方向,我国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也应该将培训理念、培训内容、培训形式与新技术革命等新形势、新需求对接,提高我国终身职业技能培训的有效性、针对性与匹配性。为此,我国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要树立“面向人人”“以人为本”的培训理念,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宣传,培育全员义务性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意识,保障人人享有平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在促进终身职业技能培训普及化的同时,增强培训的针对性,依据参训者需求,个性化定制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培训内容要依据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等新技术革命以及产业结构的变化性而不断做出调整,提高培训内容与产业结构的匹配性;新时期新技术革命发展,信息化普及程度提高,需要应势创新并丰富我国终身职业技能培训的实施形式,推广“互联网+职业培训”模式,提高云计算、大数据、移动智能终端等信息网络技术在职业技能培训领域的应用,增加我国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形式的多样性,实现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形式与新技术革命的对接。通过提高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的有效性、针对性、匹配性,提升我国劳动者的人力资本与劳动生产率,从而更好地服务经济产业发展。
3.国际接轨:提高终身职业技能培训的国际化水平。终身职业技能培训是世界各国进行人力资源开发的通用途径,是国际社会保障人类“学习权”“职业权”“劳动权”的重要方式。日本将“国际性向上”作为未来职业能力开发的发展方向,我国也应该积极提高终身职业技能培训的国际化水平。“ISO 29990非正式教育与培训机构学习服务供给国际规格标准”具有国际通用性,我国也可考虑引入ISO 29990国际认证标准,将ISO 29990国际认证标准作为评估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培训服务供给质量的标准参照,规范公共实训机构、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和行业企业等终身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培训行为。践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劳工组织《职业技术教育与培训:21世纪展望》《成人职业培训建议》《职业培训建议》《人力资源发展建议》等关于终身职业技能培训的国际公约与国际规则,借鉴国际组织先进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理念,学习发达国家终身职业技能培训相关政策,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政府层面的交流,并鼓励终身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之间的国际交流,加强培训机构层面的合作。引进国际职业技能培训方面的专家、指导员等专业人才,为我国借鉴发达国家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先进经验提供人员保障。国际化是我国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建设的方向,是提高我国职业技能培训质量的重要方法。通过提高国际化水平提升我国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的专业性与通用性,提升我国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在国际上的影响力与竞争力。
根据对英语词汇学习研究的内容进行分类,将所得文献分为了四类:学习方式研究、教学研究、综述研究和变量关系研究,四类研究的具体情况如表2。
(3)P=p′∪Process∪Procedure∪Step,其中:Process表示工艺节点的集合,Procedure表示工序节点的集合,Step表示工步节点的集合。工艺由多个工序组成,工序又由多个工步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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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肖凤翔(1955-),男,重庆人,天津大学教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安培(1990-),女,河北衡水人,天津大学教育学院在读博士。(天津 300350)
[基金项目]本文系2014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攻关项目“现代职业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研究”(项目编号:14JZD045,项目主持人:肖凤翔)和2017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资格认证标准研究”(项目编号:17YJA880041,项目主持人:李梦卿)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中图分类号]G40-05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9)05-0093-07
(栏目编辑:孙苹)
标签:职业论文; 日本论文; 能力论文; 职业技能培训论文; 机构论文; 社会科学总论论文; 劳动科学论文; 职业培训论文; 《教育与职业》2019年第5期论文; 2014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攻关项目“现代职业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研究”(项目编号:14JZD045)2017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资格认证标准研究”(项目编号:17YJA880041)论文; 天津大学教育学院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