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法律援助制度论文_李沁薷,郝秀凤,张晓悦

导读:本文包含了刑事法律援助制度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法律援助,未成年人,刑事诉讼,制度,律师,辩护权,辩护人。

刑事法律援助制度论文文献综述

李沁薷,郝秀凤,张晓悦[1](2019)在《以审判为中心背景下江苏省刑事法律援助制度问题探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要求"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而刑事辩护法律援助全覆盖则是其中重要的制度之一。2016-2018年度江苏省法律援助的工作情况和公开数据显示,刑事法律援助制度存在着援助经费短缺、人员保障不足、法援机构和公检法的衔接不畅等问题,致使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无法得到充分保障。通过增加法律援助经费、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增强刑事法援案件质量管理等措施,进一步完善我国的法律援助制度,充分保障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9年29期)

刘涛[2](2019)在《浅析我国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制度》一文中研究指出目前,我国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制度存在法律法规设置不够集中、援助对象范围较窄、援助经费、人员不足、援助申请程序不完善,援助监督机制缺乏等问题,本文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了相应完善建议,以期更好地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贯彻落实国家尊重与保障人权的司法原则。(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9年21期)

黄海燕[3](2019)在《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制度之探讨》一文中研究指出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受制于法律规定及体制机制等方面问题,援助水平较低,援助效果不佳。本文试图从工作机制、资金投入、专职队伍、质量监管等四方面探讨完善路径,以实现对刑事案件中涉案未成年人利益的全面保护。(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9年19期)

李玉霞[4](2019)在《黑龙江省刑事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实施状况调研报告》一文中研究指出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由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在刑事诉讼各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及时提供法律咨询等法律帮助,是中央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值班律师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为进入刑事诉讼程序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提供即时初步的服务,其广覆盖、便利性等特点很好地体现了保障司法人权的刑事司法理念。从2006年司法部与联合国开发署共同在河南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项目试点起,到2018年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被写入刑事诉讼法修正案,我国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已经从初步探索阶段发展到稳步成长阶段。然而,由于值班律师制度缺乏立法指导,以及理论界对于值班律师的定位和职责判断不清,导致在司法实践中,常常出现值班律师制度只留存于表面,法律帮助缺乏有效性的现象。尽管各试点工作已趋于成熟,但随着《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实施、值班律师制度在全国的铺开、以及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热切进行,各地区值班律师制度的实行现状不尽相同,所处阶段亦有差异。本文对黑龙江省范围内的值班律师实施现状进行实地抽样调研,一方面是为了“勘察”《意见》等中央文件的实施现状;另一方面主要是为了通过调研,总结我省值班律师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呈现的成果和问题,并对总结得出的成果经验和问题进行升华和解决,以达到完善我省值班律师制度的目的,同时为我国值班律师制度的调研工作提供真实可靠基础的数据,以期用基层的事实推动理论的进步。本文包含四个部分:首先为绪论,其中介绍文章课题的调研背景、调研方法和调研方案设计等相关信息;第二部分为调研结果的整理与分析,即通过对收集的问卷数据以及访谈内容进行整理,来对我省值班律师制度目前的实施现状进行梳理;第叁部分为调研结果反映的我省值班律师制度实施的成功经验与问题总结,以及对调研反映的成果和经验进行的原因分析;第四部分基于前文提供的原因基础来对问题的解决提出建议方案。(本文来源于《哈尔滨商业大学》期刊2019-06-30)

段威[5](2019)在《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困境与出路》一文中研究指出在我国,刑法学意义上的未成年人犯罪指的是14~18周岁之间的未成年人发生的犯罪行为。由于未成年人尚处于辨认和控制能力不足时期,为了保障未成年人在诉讼过程中各项合法权益得以实现,国家设立刑事法律援助制度为未成年人提供义务性法律救济。(本文来源于《犯罪与改造研究》期刊2019年06期)

王靖康[6](2019)在《刑事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近几年,随着我国以审判为中心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推进,特别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从简式诉讼制度的兴起,国家对于司法人权保障的要求不断提高,刑事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逐渐活跃在我们的视野之中。除了发挥保证程序正当性,保障被追诉人诉讼权利的重要作用之外,刑事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丰富了我国法律援助方式,充实了我国法律援助制度,也是对我国辩护制度的重要补充。本文对刑事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进行了较系统的研究,文章主体共分为五部分:第一部分重点研究值班律师制度在世界范围内兴起的背景和原因,以及在我国的确立发展过程和叁大诉讼价值;第二部分为实证调研部分。通过实地调查法律援助工作站,与多名值班律师、司法办案人员访谈交流的调研方式,了解该制度在我国的运行现状,并剥离出当前值班律师存在的“角色异化”“走过场”“诉讼衔接难”等现实困境;第叁部分重点分析了制度运行障碍产生的内在动因。其逻辑主线为上位法未明确值班律师定位,导致值班律师辩护权利不充分和值班律师实践职责二者间的冲突加剧,再加之随机指派服务模式、制度经费和人员保障不足的因素,使值班律师陷入“信任危机”并产生自我认知偏差,从而引发了诸多制度运行障碍;第四部分通过横向比较法学研究方法对英日加等国值班律师制度和美国公设辩护律师制度进行了探讨,并总结出四点借鉴意义;第五部分为文章的精华部分,提出了完善我国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的建议。首先应当明确值班律师定位,确立值班律师的辩护人地位,这是完善该制度的逻辑起点和根本内核。其次在权利内容层面,应当保证值班律师拥有单独会见权、阅卷权等辩护基本权利,也要赋予值班律师量刑协商权、在场权等认罪认罚案件中的核心权利。而后本文提出了两种诉讼衔接模式。一是值班律师与一般辩护律师的衔接模式。以轻刑案件为标准,以被追诉人自愿为原则,允许值班律师身份转化,提供出庭辩护服务。二是不同诉讼阶段值班律师工作衔接模式。从侦查阶段就形成值班律师工作书面材料,并随案卷移送各司法机关,为在审查起诉、审判阶段参与案件的值班律师辩护工作提供方便。最后,从硬件配置、程序保障、队伍建设、经费保障四个角度提出完善值班律师制度保障机制的具体举措,以期使该制度能够运转更为良好,发挥更大的诉讼价值。(本文来源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期刊2019-06-06)

屈梦帆[7](2019)在《浅析刑事法律援助制度》一文中研究指出刑事法律援助制度是为了保障公民平等获得诉讼权利而应运而生的一种法律制度。然而,我国的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目前还并不够完善。基于此本文首先对此制度产生的背景进行简述,从而指出我国的刑事法律援助制度在立法、经费、人员叁个方面的不足,最后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9年15期)

王贵明[8](2019)在《我国当前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不足和完善》一文中研究指出现阶段,伴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城镇化逐渐上升,留守儿童也越来越多,诸多因素致使未成年人的犯罪率在逐年上升。现阶段,伴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城镇化逐渐上升,留守儿童也越来越多,诸多因素致使未成年人的犯罪率在逐年上升。由于他们缺乏社会经验及法律知识,不管是生理还是心理皆处于成长阶段,这也使其在刑事诉讼中难以更好地保(本文来源于《人民法治》期刊2019年08期)

杜科伟[9](2019)在《完善我国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路径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包括我国在内的许多国家对未成人的违法犯罪行为的司法处理都发生了明显变化,由之前的以惩罚为主到今天的以保护为主。面临社会纷繁复杂的局面,未成年人犯罪率逐年升高,针对这一群体的法律援助已经成为我国刑事法律援助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新刑法的颁布也使得针对未成年人的刑事诉讼司法程序备受人们关注,为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提供了司法保障。文章主要围绕青少年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有效价值以及需要改进的地方展开论述,并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措施,为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本文来源于《青年与社会》期刊2019年09期)

王林林,刘仁文[10](2019)在《我国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现状反思与完善思路——审判中心改革的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审判中心改革对律师介入刑事案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应确保每一个案件当中的每一个当事人在诉讼的每一个环节都能得到律师的有效帮助,以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益,防范冤假错案。刑事法律援助制度作为落实审判中心改革的重要内容,同样面临改革难题。当前,法律援助机构主要通过两种方式提供刑事法律服务:援助律师辩护和值班律师帮助。提高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的法治化水平,应立足于我国司法实践现状,回应审判中心改革的需求。首先,继续扩大法律援助适用范围,推进刑事辩护全覆盖;其次,完善值班律师法律帮助职能及工作机制,确保当事人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再次,基于经费保障、质量控制等因素,完善法律援助质量保障体系;最后,建立一体化的刑事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确保法律援助服务工作运转有力、有序、有效。(本文来源于《江西社会科学》期刊2019年03期)

刑事法律援助制度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目前,我国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制度存在法律法规设置不够集中、援助对象范围较窄、援助经费、人员不足、援助申请程序不完善,援助监督机制缺乏等问题,本文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了相应完善建议,以期更好地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贯彻落实国家尊重与保障人权的司法原则。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刑事法律援助制度论文参考文献

[1].李沁薷,郝秀凤,张晓悦.以审判为中心背景下江苏省刑事法律援助制度问题探究[J].法制博览.2019

[2].刘涛.浅析我国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制度[J].法制与社会.2019

[3].黄海燕.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制度之探讨[J].法制与社会.2019

[4].李玉霞.黑龙江省刑事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实施状况调研报告[D].哈尔滨商业大学.2019

[5].段威.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困境与出路[J].犯罪与改造研究.2019

[6].王靖康.刑事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研究[D].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19

[7].屈梦帆.浅析刑事法律援助制度[J].法制博览.2019

[8].王贵明.我国当前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不足和完善[J].人民法治.2019

[9].杜科伟.完善我国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路径分析[J].青年与社会.2019

[10].王林林,刘仁文.我国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现状反思与完善思路——审判中心改革的视角[J].江西社会科学.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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