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我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激励与约束机制(论文文献综述)
韩慧[1](2020)在《体育社会组织评估机制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进入新时代,党的十九大报告在“五位一体”现代化建设、化解新时代主要矛盾和全面提升社会治理水平等方面都赋予了体育社会组织新的任务与使命。然而囿于管理体制的不健全,尤其是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现阶段我国体育社会组织的发展既不规范也不成熟,这必然导致其难以承担起时代所赋予的责任和使命。评估是监管的重要抓手,做实做强评估工作对于提升体育社会组织监管水平、引导和规范体育社会组织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当前我国体育社会组织评估的理论探索还较为滞后,难以为评估实践提供有效指导。为此,进一步深化该领域的研究成为一项重要议题。基于这样的背景,本文以系统论理论、评估相关理论、行动者-系统-动力学理论、整体性治理理论为理论基础,以体育社会组织为对象,围绕体育社会组织评估机制这一主题,综合运用文献资料法、问卷调查法、访谈法、德尔菲法等方法,对我国体育社会组织评估机制进行了研究。主要的研究内容与结论如下:第一,我国体育社会组织评估工作起步较晚,在过去的实践当中,虽取得了评估意识有所提升、评估运行逐步常规化、评估效用逐渐显现等成效;但与此同时,体育社会组织评估工作仍然存在诸多问题与挑战,包括评估推进动力不足、评估约束薄弱、评估协调不畅、评估主体有待培育、评估指标体系有待完善、评估程序与方法有待改进等。以日本、英国、美国等为代表的发达国家慈善事业起步较早,在体育社会组织监管与评估方面较早地进行了实践,同时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这些经验主要包括:以评为重,将评估作为组织管理的核心环节;严格约束,构建全方位评估法律规范体系;多元协调,基于整体管理效应推动评估发展;因地制宜,评估主体的选择与本国国情相符;多维评价,评估指标体系设计的全方位考量。第二,评估实践发展亟待理论指导,然而从目前来看,我国理论界对体育社会组织评估研究是不够的,而且还存在一些误区。不少研究都只是将体育社会组织评估当作一项技术性工作,而把主要精力放在评估主体、评估指标体系、评估程序、评估方法等实施操作层面的完善,弱化了评估工作的复杂性。体育社会组织评估必须在一套科学、系统、完整的工作机制下开展,否则评估只能是零散的一般评价活动,而不是一项系统的监管工作,评估的价值作用也难以真正实现。第三,体育社会组织评估机制是一个复杂的系统,本文借助系统论基本理论,对体育社会组织评估机制的要素和结构进行了厘清。研究认为,体育社会组织评估机制的要素主要包括评估主体、评估客体、其他相关主体、评估指标体系、评估程序与方法、评估制度以及评估环境。同时基于体育社会组织评估实践困境和发展目标考量,本文提出体育社会组织评估机制主要由动力机制、运行机制、约束机制和协调机制这四方面结构内容组成。这四大机制既各自独立又相互制约,从而构成了体育社会组织评估机制的总体形态和特定功能。第四,对于体育社会组织评估的动力机制,行动者-系统-动力学理论提供了科学分析框架。通过ASD理论指导,解析了当前体育社会组织评估动力机制建立的现实困境,并进一步提出了体育社会组织评估动力机制的构造策略,即打造有为政府,强化评估的推动力;建立有效组织,激活评估的内驱力;吸纳社会公众,增强评估的助动力;加大政策支持,提升评估的牵引力;营造文化氛围,发挥环境的作用力。第五,对于体育社会组织评估的运行机制,在评估主体模式上,研究提出了体育社会组织政社合作评估模式优化的策略建议。在评估指标体系构建上,通过两轮专家德尔菲法完成了指标遴选和权重设置,最终确立了体育社团、体育社会服务机构和体育基金会三类体育社会组织的评估指标体系。在评估程序与方法构建环节,研究设计了七个评估步骤;同时选取了适用于本研究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程序的方法,包括文献法、问卷调查法、访谈法和观察法。第六,针对体育社会组织评估中可能会出现的“道德风险”行为,提出了相应的约束思路,并对体育社会组织评估约束机制进行了构建,具体包括:完善评估监管法律规范,扎紧制度围栏;推动形成评估行业自律,提升监管质效;加强评估伦理道德建设,树立评估自觉;建立健全社会监督体系,实现阳光运行等。第七,通过对当前体育社会组织评估存在的协调困境的分析,结合整体性治理理论的启示,提出了整体性理论视角下评估协调机制的构建策略,那就是整合结构,建立整体管理框架;整合目标,锚定公共利益实现;整合理念,深化合作共赢意识;整合法规,增强协同制度保障;整合平台,推进信息交流共享。第八,体育社会组织评估机制的运作,最理想的效果是达成“整体功能大于部分之和”的整体功能涌现。系统论揭示了整体效应、构材效应、协同效应和环境效应共同形成“整体功能涌现”。这决定了体育社会组织评估机制的运作必须遵循整体化、层级化、协同化、动态化的机理;采取整体着眼、统筹推进,部分着手、层层转化,依循规律、多维协同,常态实施、动态调整的方式;且需把握好一些关键要点,包括坚持系统思维、科学组织管理、优化外部环境、用好政策调控。
安衡[2](2020)在《LK公司董事会治理问题与对策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随着全球经济的高速发展,国外现代公司治理理念和制度逐步引入我国,建立以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为核心的现代企业制度成为共识。董事会治理作为公司治理的关键,其高效运作对公司长远发展的促进作用已得到各国公司实践的证明。因此,提升董事会治理效果,从而提升公司竞争力,目前已成为理论界和实践界的共同关注焦点。LK公司是一家传统国有企业,现已改制为中央企业的二级子公司。在漫长的发展过程中,虽然LK公司不断探索建立了董事会制度,但还存在着很多不规范的地方。为进一步改善其董事会治理,本文以LK公司的实践为例,对其董事会治理问题进行了研究。在阐释董事会治理及现代产权理论、委托代理理论等相关概念和理论的基础上,首先对其董事会治理沿革进行了梳理,并研究了其董事会职能定位、规模和成员构成、领导权结构、董事会秘书、机构设置、制度建设等治理结构现状,分析了董事会运作情况以及取得的成效;然后,运用相关理论对其董事会职能弱化、董事会构成不合理、董事会运作不规范、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等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最后,提出了落实董事会职权、优化董事会构成、规范董事会运作及健全有效激励约束机制等对策。本文基于对LK公司董事会治理问题的研究,对LK公司进一步规范董事会治理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并对其他国有企业提供一定的借鉴和参考。
黄俊越[3](2020)在《股权结构视角下五粮液公司治理案例分析》文中研究表明公司的治理主要体现在股权结构的治理当中。在我国资本市场中大股东通常拥有绝对控制权,对于大股东控制带来的公司治理问题对企业的发展常产生诸多不利影响。我国白酒行业龙头企业五粮液公司为国有控股,在公司治理上曾爆发出一些问题,如控股股东通过关联交易从上市公司获取现金而侵害中小股东的权益等。因此,本论文主要分析了我国白酒行业的公司治理问题,对比分析对五粮液公司的股权结构,为五粮液公司的股权结构和公司治理提出了充分的观点,也为白酒上市公司的改革与发展提供理论基础。本论文首先阐述公司治理和股权结构的相关理论,以及国内外典型公司治理模式,并对国内外相关文献进行整理和总结。其次,对白酒行业公司治理状况进行描述并以五粮液公司为例挖掘白酒行业上市公司在公司治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然后,介绍了五粮液的历年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并对五粮液公司的治理特征进行总结,阐述五粮液公司治理案例的典型性。随后,以五粮液公司调查门事件为契机,从公司股权结构、公司治理结构以及外部治理机制三个角度剖析该公司信息披露违规的原因,最后,从内外部治理层面针对五粮液公司的股权治理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与建议。研究得出如下结论:(1)公司股权结构方面,一股独大的情况较为严重,并且股权结构属于典型的高股权集中模式,难以对董事会形成有效的约束。存在内部人控制现象,导致代理成本较高。企业在实际经营过程中,政府干预过多,难以实现对企业的专业化管理,并容易导致关联交易的存在。(2)公司治理结构方面,公司治理机构未能有效发挥监管职责,导致公司违规披露事件的发生;受非正式制度的长期影响,少数小股东的权益难以保障;高管交叉任职现象严重,五粮液集团对上市公司进行实质性的控制,导致关联交易频发。(3)外部治理机制方面,由于政府监管能力的缺失,以及未及时采取相应法律法规对五粮液公司的行为进行约束,并且现有的相关规定规则难以满足五粮液公司的内部治理需要,也为信息披露违规提供了机会。(4)针对存在的问题主要从内部治理和外部治理两方面着手,在内部治理方面,五粮液股份公司需优化股权结构,国有股减持促成多股并存,形成相互制衡的股权结构,对五粮液股份公司建立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并完善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职能,同时还需强调其独立性;国有股减持也有利于五粮液股份公司的外部治理,对市场监督与风险管理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何松龄[4](2020)在《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研究》文中认为相比于中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历史实践而言,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改革是明显滞后而又存在诸多问题的。在七十年的制度变迁过程中,政府通过一系列以“暂行规定”、“指导意见”为载体的制度供给行为初步建立起了我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制度体系,但这一体系并没能真正为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塑造出一套行之有效的产权安排。受此影响,农村金融机构“脱农离小”的现象依然突出,农村金融机构组织治理长期混乱,农村金融机构支农功能无法得到有效发挥。究其根源,是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改革过程中出现的严重制度供给抑制问题。一方面,健全农村金融支农体系迫切需要有效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作为支撑;而另一方面,当下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制度供给在实践中又难以真正地对这一迫切需求做出有效的回应。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制度供给与健全农村支农金融组织的产权制度需求之间仍然存在着严重的制度供需失衡。有鉴于此,本研究从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异化出发,以“理论框架—实证分析—对策研究”三层结构为研究框架,系统解读“什么是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存在何种问题,症结何在?”以及“如何推动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改革与创新?”的三重问题。全文除绪论外共有七章,具体内容如下:第一章“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理论基础”。沿着“产权——金融产权——金融机构产权——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进路,本章对现有研究成果进行了回顾和总结,并在此基础之上结合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的现实情况引入企业产权理论与制度金融理论作为理论支撑,为研究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提供跨学科的分析框架。本章认为现有研究将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机械地解读为“农村地区的金融机构的产权”,缺乏对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本质的把握,存在一定的误区。受制于此,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改革并没能取得预期的效果,到底什么是农村金融机构产权,还有待研究的重新解答。第二章“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概念框架”。遵循“功能——结构”的范式,本章重新界定了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概念与特征,并在此基础之上从宏观与微观的双重层面对农村金融机构产权进行解构。本章认为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是在优化农村金融资源配置,满足农业、农村发展的金融需求的功能约束下,由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主体基于一定农村金融资源而享有的权利的总称。较之于一般的企业或金融机构产权,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在功能、主体、客体以及模式上有着明显的特征。在宏观维度上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指向农村金融机构的所有制形式,是农村金融机构生存与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的法律形态;微观维度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则是农村金融机构运行的具体规则,反映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主体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二者共同塑造了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整体结构,决定了农村金融机构的支农效率。第三章“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演化的历程、逻辑与经验”。本章从分析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演化语境入手,系统梳理了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七十年的演化历程,并在此基础之上深刻阐释其内在的深层逻辑与改革经验。本章认为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演化形成了以政府主导的自上而下的强制性制度变迁、以所有权改革为主导的演进模式以及顶层设计缺位下的试错性改革思维的三重逻辑。三者共同构成了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异化的历史逻辑根源。在演化的过程中,我国形成了坚持推进市场化改革、坚持渐进性的改革方式、坚持存量改革与增量改革的协同推进以及坚持以实际问题为到导向的改革经验。第四章“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异化”。本章从对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制度安排现状的梳理和总结入手,系统分析了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在宏观与微观层面上的异化表现。本章认为在宏观层面上,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呈现出结构性的国有资本垄断与产权目标营利化的异化现象;在微观层面上,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异化主要表现为产权主体虚置、内部人控制、外部人控制、产权关系倒挂、产权约束机制失效。当下的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严重偏离了既定的制度供给目标,直接制约了我国农村金融机构支农功能的实现。第五章“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异化的归因”。在前文的基础上,本章主要从制度供给的层面对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异化的成因进行分析和论证。本章认为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异化是农村金融产权改革过程中制度供给缺位、错位、越位的共同结果。其根源在于缺乏法律制度的保障、缺乏对农村金融需求的准确把握、缺乏统一的制度供给目标三者共同导致的制度供给抑制的长期积累。第六章“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历史经验借鉴”。以历史为视角,本章对域外国家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实践的历史经验进行了系统梳理和总结。本章认为推动我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改革与创新需要在总结自身经验教训的基础之上,充分借鉴域外国家实践的历史经验,重视法律制度在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发展过程中的根本性作用,在制度设计中坚持合作制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主导地位,明确国家作为产权主体在农村金融机构发展过程中的扶持性作用,强调农村金融机构体系中的产权联结。第七章“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制度创新”。在前文的基础之上,本章就如何推动我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改革与创新进行了深入的探讨。本章认为破解我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异化的关键在于从供给侧层面推动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结构性改革与制度创新。推动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应当以我国农村金融的现实需求为指引,明确改革的核心目标,树立优化配置、支农本位、独立自主的基本原则,明确法制化的基本路径,坚持合作制的改革方向。在此基础之上,以制度创新完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是农村金融机构支农功能实现的必然要求,应当从构建以农业经营主体为主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主体制度、建立有序的农村金融机构国有股权退出制度、完善农村金融机构组织治理制度、推动省联社管理体制改革以及推动合作制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法律重构五个方面予以落实。
温演驰[5](2020)在《我国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优化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事业单位作为我国特有的组织类型,自形成设立以来就以实现公益为其根本宗旨,主要承担为社会提供科教文卫等公共服务的职能。事业单位是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建设与发展的产物,是计划经济时代政府运用国有或公共资源提供服务职能的重要形式。然而,随着改革开放持续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一步发展,事业单位管理服务效率低下、人浮于事、资源配置不合理、政事不分等矛盾越来越突出。我国早在改革开放之初就尝试进行事业单位体制改革,但因客观经济基础薄弱以及主观思路不清晰,改革几陷于停顿。直至2011年,国家进一步明确思路开始大力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将原有事业单位分为公益一类与公益二类,并创新引入法人治理结构,从而将事业单位改革推入到一个新的阶段。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在我国是提供公共服务的主体,由于其具备一定的市场资源配置属性,因此也成为天然的改革试验地。法人治理结构源于西方企业管理理论,却对西方的与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性质属性相类似的非营利组织、高校、公立医院等产生深远影响。在这个意义上,我国将法人治理结构引入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管理有着理论与实践的双重可行性。我国也的确在广东、上海、浙江、重庆等地进行了先期的试点探索,取得一定成效。然而,随着试点改革不断深入,法人治理结构建设相关问题也逐步显现,例如外部宏观政策法律法规的缺失、思想与认识准备不足、模式生搬硬套、相关支持政策不完善,内部配套制度缺失、法人治理结构不合理、党组织作用不明确等,严重掣肘事业单位进一步深化改革。本文总结回顾了我国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的历程,并以深圳市为例,通过理论、相关试点案例分析以及实证研究,剖析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构建过程中的问题,借鉴域外经验,提出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思考,以期为全国各地推进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提供理论及经验参考。有鉴于此,本文通过八个章节进行论述,第一章为绪论部分,主要介绍研究的背景、问题、目的、意义,研究的思路、方法、创新点及不足,着重论述了国内外相关课题研究现状;第二章对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理论及概念进行概述,并追踪理论溯源,为研究奠定基础;第三章阐述并分析我国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的产生背景、探索历程以及各省市试点改革情况,总结揭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成效及面临的问题;第四章以深圳市为例进行案例研究,分别介绍了深圳市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的环境背景、部分典型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试点探索情况,并通过对深圳市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的问卷调查以及南方科技大学与深圳大学的比较访谈,分析总结当前深圳市试点改革的成效及面临的瓶颈;第五章以深圳市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为对象,从实证角度论证影响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的因素,其中研究表明“政策落实不达预期、理事会成员作用不明显、公众参与途径不够多元”是制约法人治理结构建设推进的关键问题;第六章研究了日本、美国、新加坡公益组织的治理情况,总结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的域外经验,为后续研究提供借鉴参考;第七章从目标、原则、内外部措施等方面提出完善我国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的思考,其中外部措施包括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优化产权投资制度设计、创新人事财政配套制度、构建完善监督评价体系;内部措施包括明确理事会成员配备、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建立多元主体共治运行体系、界定党组织与理事会权力关系;结语部分总结全文并展望今后研究方向。
祝雅柠[6](2020)在《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改革研究 ——以规制道德风险为核心》文中研究指明金融机构道德风险是金融市场的“灰犀牛”,几乎每一次金融危机都与其密切相关,如何解决金融机构道德风险一直以来都是金融监管领域的重要命题。2008年金融危机使学术界与金融监管部门意识到金融机构行为监管已经不足以规制金融机构道德风险,故提出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监管,以进一步完善与强化金融监管。2019年,帕特里克·博尔顿(Patrick Bolton)等四位欧洲经济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员发表《金融体系终于稳健了吗?近十年全球金融监管改革的回顾与评估》研究报告,从经济学角度来看,金融监管改革尚未有效规制金融机构道德风险,后危机时代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监管并未遏制其过度风险经营倾向。实际上,以公司为组织形式的金融机构是法律抽象的结果,法律是公司治理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对其形成与运作产生重要影响。实践中,金融监管规制金融机构道德风险缺乏自足性,通过金融机构公司治理解决其道德风险问题是后危机时代金融法与公司法交互与融合的重要命题,须针对金融机构的特殊公司治理改革公司治理法律制度,从而改变其行为动机与风险偏好,进一步规制金融机构道德风险。尽管,我国金融系统并未受到2008年金融危机的直接冲击,但我国特殊金融市场体制存在极为突出的金融机构道德风险问题。并且,我国金融市场化正进入提速期,民营资本不断进入银行业,人民币国际化与资本可兑换的推进使金融业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与更宽领域开放,金融机构道德风险规制与金融系统的安全与稳定意味着更高的制度要求与更国际化的视野。本文以我国金融市场为研究背景,结合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法律制度存在的本土问题,借鉴域外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相关理论成果与制度改革经验,对金融机构公司治理展开具有前瞻性的法律制度改革研究:突破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的路径依赖,以公司治理法律制度改革为路径规制金融机构道德风险,从而为我国金融体制的市场化转型、金融系统的安全与稳定提供法律保障。本文对以公司治理法律制度改革为路径规制金融机构道德风险的问题进行研究,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一、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法律制度改革规制其道德风险的必要性与可行性道德风险是一个经济学概念,却被广泛适用于法学领域研究。从信息经济学角度来看,道德风险并非风险而是由事后信息不对称形成的、产生或扩大风险的行为机制。规制道德风险的基本原理是激励相容理论,即对代理人的奖惩与其行为相关信息相联系,从而将委托人的成本与收益内部化为代理人的成本与收益,换言之,通过激励机制促使代理人为委托人利益行事。法律作为重要的激励机制之一,其通过要求行为人对自身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使相关社会成本与收益转化为私人成本与收益,从而通过个体行为的最优选择实现社会整体利益的最优状态。金融机构道德风险发生机制是多元的,包括金融安全网的设立、金融市场的创新等,其法律制度根源则是权利义务的失衡。以公司为组织形式的金融机构是法律抽象的结果,其行为不可避免地受到自然人意志的影响,相较于侵权责任法、合同法等行为法维度上的权利义务失衡,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法律制度在组织法层面形成的权利义务失衡亦不容忽视。后危机时代,金融机构道德风险监管既有传统的命令与控制型监管,也逐步确立了金融机构后设型监管,前者包括金融机构资本监管与结构性监管等措施,后者则是围绕金融机构公司治理展开的董事会构成、董事、高管薪酬奖励等公司治理监管措施。但是,公司治理法律制度与金融机构特殊公司治理错位、现代公司法激励机制缺失体系化的公司治理法律责任制度等因素进一步加剧了金融机构权利义务失衡,使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监管对金融机构道德风险的激励相容作用极为有限。并且,我国金融机构道德风险发生与规制上存在本土化问题,即金融市场存在突出的政府隐性担保,且其正处于市场化提速期,金融体系的结构性变革、金融市场的不断开放进一步诱发金融机构道德风险问题,但目前金融机构道德风险的规制仍依赖于金融监管的强化,对我国金融机构隐性道德风险的规制效果极为有限。因此,有必要基于我国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特点,改革现行公司治理法律制度,重塑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相关权力配置、行为规则与权利义务安排,以填补金融监管空隙,调整金融机构行为动机与风险偏好,从而进一步解决我国政府隐性担保与金融市场化交织为主要发生机制的金融机构道德风险问题。二、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理论演进与基本原则的确立当下是一个复杂多变的“公司的时代”,任何一种单一理论都不可能为公司治理的所有问题提供全部答案。后危机时代,金融机构公司治理已经成为一个独立的研究领域,基于其与传统公司治理实践的客观差异,金融机构公司治理需要理论上的演进指导制度上的改革。股东利益至上被认为是导致2008年金融危机的重要因素之一,但英美等国在后危机时代针对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的监管与立法上的改革,仍深受股东利益最大化理论的影响,聚焦于股东与经营者代理利益冲突,通过股东赋权强化监督经营者行为,实现股东与经营者利益的统一,实质上进一步加剧了金融机构道德风险;利益相关者理论在公司利益以何为准的问题上给出与股东利益至上理论截然相反的答案。但是,以德国为代表,适用利益相关者保护公司治理目标的公司法国家,其在金融危机中的表现同样差强人意,一方面,利益相关者理论受制于难以界定利益相关者范围的固有问题,不仅存在较高的制度成本,还易引发金融机构经营者机会主义行为;另一方面,后危机时代,诸多学者围绕利益相关者理念提出了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改革思路,即以董事信义义务制度为依托,引入债权治理。但是,与非金融业公司债权人风险厌恶不同,金融监管与金融安全网机制形成了债权人的风险中立,其缺乏激励与能力参与金融机构公司治理。后危机时代,金融机构公司治理已然是一个更为独立的研究领域,英国学者安德烈亚斯·科基尼斯(Andreas Kokkinis)基于安德鲁·凯伊(Andrew Keay)提出的实体最大化与可持续发展(EMS)公司治理理论,针对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提出金融可持续发展(Financial Sustainability)理论,以规制道德风险,遏制金融机构过度风险经营,从而确保金融系统的安全与稳定,维护社会整体利益。该理论对以公司治理为路径规制金融机构道德风险具有重大的理论启发:以社会整体利益为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终极目标,立足于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体系化地重构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法律责任制度,克服金融机构道德风险的制度内生因素,从而为以规制道德风险为核心的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改革提供理论上的支持。三、金融机构股东责任制度重构对金融机构股东道德风险的直接规制股东有限责任是金融机构道德风险的重要制度根源,公司人格否认适用条件缺乏预测性与可操作性、法官对否认公司独立人格的审慎态度、非自愿债权人集体行动困境等问题使其在实践中适用范围极为有限,难以解决股东有限责任的道德风险问题。以2008年金融危机为背景,金融市场与金融机构为场域,影子银行的产生与扩张以及机构投资者的兴起表明,金融机构特殊性实质上改变了股东有限责任的理性预设,从而加剧金融机构道德风险问题,最终导致金融机构股东有限责任负外部性问题产生的社会成本高于其带来的制度收益。实际上,相较于非金融业公司股东有限责任,金融机构股东有限责任的立法确认较晚,但其发展迅速,推动金融市场发展的同时,也不断积聚金融系统性风险,现有商事风险分配与控制机制不足以解决金融机构股东有限责任的道德风险问题,故通过考察与梳理金融法与公司法学者提出的股东有限责任改革建议与方案,包括股东双倍责任、股东比例责任、选择性股东责任、金融系统性风险基金与比例责任以及股东加重责任,结合我国金融市场发展阶段、金融体制特点以及相关立法现状,以类型化金融机构为前提,以“事实状态预设、权利与义务规则以及法律后果”为逻辑结构,重构金融机构股东责任制度,即银行业金融机构适用股东加重责任,非银行业金融机构适用金融系统性风险基金与股东比例责任。四、金融机构董事信义义务重塑对金融机构道德风险的直接规制以2008年金融危机与我国金融市场实践为研究场域,现行公司治理法律制度造成董事治理职责与激励机制的结构性扭曲,形成了金融机构公司治理实践与理念的偏差,从而诱发金融机构道德风险;在路径依赖理论框架内,通过检视与反思金融机构内部公司治理改革实践,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监管强化对道德风险的规制作用极为有限,有必要在金融可持续发展理论指导下重塑金融机构董事信义义务,进一步改革违反信义义务的损害赔偿责任;考察并分析既有董事信义义务制度改革建议与方案,包括直接扩张董事勤勉义务适用范围、引入董事诚信义务与董事公共治理义务;在我国金融机构公司治理视阈下,结合金融立法现状,在不完备法律理论指导下,重置“强监管、弱司法”的权力配置格局,以渐进主义法律改革模式,在现行法律框架中嵌入金融机构董事信义义务规则,构建董事信义义务三元结构体系。以区分银行业与非银行业金融机构为前提,前者应引入董事公共治理义务以解决我国银行依赖政府隐性担保产生的道德风险问题;后者则通过引入董事诚信义务,纳入债权人利益,构建董事信义义务的三元结构,以实现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的治理目标,从而起到规制道德风险的作用;反思与重构金融机构董事违反信义义务的损害赔偿责任制度,构建利益相关者派生诉讼制度,使其成为实现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目标,规制金融机构道德风险的重要制度依托。五、金融机构监事会职能完善对道德风险的间接规制相较于其他行业公司的监事会制度,我国金融机构监事会的运作对银行业金融机构风险管控具有重要作用,应在“强化监事会实质性监督权力、优化监事会与独立董事会监督权限配置以及构建金融机构监事会激励与约束制度”问题上作出实质性的制度改革。与德国等国一样,我国监事会制度固有缺陷使其面临严重的公司治理困境,造成监事信义义务制度虚置,且我国公司监事会还存在独立性缺失、公司法激励与约束制度的结构性扭曲等本土化问题。以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为公司治理目标,结合我国公司内部特殊的监事会——独立董事复合监督结构,借鉴德日等国监事制度相关立法经验,通过构建金融机构监事会信息权、同意保留权与风险管理监督职责赋予其实质性的监督权力;构建针对监事会监督职能特点的薪酬制度与信义义务制度,确保监事会独立性的同时,激励其充分行使监督职权,从而在金融机构道德风险问题上发挥金融机构监事会内生的、间接的规制作用。
周尚[7](2020)在《Z农村商业银行治理机制优化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随着我国经济社会改革的逐步深化,农村信用社的改革步伐也有条不紊地推进着。目前,我国的农村信用社基本上是按照市场化、公司化的改革方向,逐步完成股份制改革,组建为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的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基本架构已经初具雏形并开始运行,各自的权利、责任、义务安排也根据公司章程进行了明确,内部控制制度逐渐完善,经营效果逐渐好转,资本实力和行业竞争力也逐渐增强。但是,诸如省联社强势干预、董事会决策独立性缺失、监事会监督流于形式、高管层的激励约束机制不能恰如其分等诸多的历史遗留问题并没有随着改制而一并解决,仍然困扰着部分农村商业银行的经营发展,拥有完整的“三会一层”公司治理架构并不等于拥有一套良好规范的现代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机制。如何使改制后的农村商业银行建立起一套科学合理的治理机制,实现健康可持续的发展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针对这一问题,本文以刚刚合并组建的Z农村商业银行为例,通过观察Z农村商业银行现行的治理机制中的董事会决策机制、监事会监督机制、高级管理层激励约束机制的运行情况,指出其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剖析成因,在相关的优化对策上展开了探索性的研究,并为Z农村商业银行设计出一套更符合其当前发展阶段的治理机制。通过对Z农村商业银行的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和党委会的合理优化,完善了董事会决策机制、监事会监督机制、高级管理层激励约束机制和党委会参与公司治理的机制,并针对企业党委会职能未充分发挥问题创新性地提出了党委会与监事会“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解决方案,希望能够为Z农村商业银行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治理机制,克服其公司治理中存在的种种弊端,形成内部控制有效、激励约束健全、经营创新灵活的公司治理机制。同时也希望本文在公司治理机制方面的探索能够为其它类似的农村商业银行在完善自身治理机制的过程中提供解决问题的思路和相关优化策略。
何景双[8](2020)在《皮塑研究所转制后公司治理结构研究》文中指出科研院所是我国创新体系的一支重要科技力量,科研院所区别与其他组织的最大特点就是拥有大量的技术人才,科研院所要注意发挥好人力资本的作用,避免人才流失。我国部分科研院所在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基础上,由事业单位转制成为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主体后,如何完善自身的公司治理结构以适应经济运行规律,最大化实现组织转型效率,是众多转制科研院所亟需解决的问题。本文依据经济管理理论,采用案例研究法,对皮塑研究所进行案例研究。本文首先对国内外公司治理结构方面的文献进行了详细的梳理。对皮塑研究所的转制情况进行简单的介绍,分析转制后皮塑研究所存在的深层次问题。转制后皮塑研究所的事业编制人员转换身份后成为皮塑研究所的股东、管理人员或员工,皮塑研究所必须要维护这些人员的利益,妥善解决管理层、核心科研人员的激励与约束问题,避免人才流失,有效保证科研人员能够持续进行技术攻关和科研成果转化。然后本文剖析了皮塑研究所的公司治理结构现状,指出存在的公司治理结构方面的问题,主要表现在:股权结构影响公司治理结构、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管理层缺乏监管、核心科研人员激励不足等。分析其原因有:国有股的委托代理链过长、公司治理结构缺乏制衡、董事会和监事会人员的委任不科学、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等方面。通过对公司治理现状及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运用公司治理理论及相关理论,提出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优化措施。重点从股权结构、三会及经理层和核心科研人员的激励约束机制等方面进行优化设计。
刘芳平[9](2020)在《基于企业治理视角提升A公司企业价值策略研究》文中提出随着市场的不断发展,很多市场参与者也越来越更加关注企业治理问题。企业治理水平不仅影响公司的经营绩效,也会对企业的市场价值产生影响,同时这也是确保证券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重要因素,所以也有很多学者进一步深化了对企业治理的研究。企业治理也叫公司治理机制、公司督导机制、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或企业治理结构等,企业治理是关于企业如何对实体公司进行治理,运用企业最高权力对公司发展方向进行筹划,对企业管理层日常行动进行监督,承担相应应尽职责以及按照公司及公司所在国法律法规来对公司发展进行约束。本文立足于前期研究成果,基于企业治理视角出发,以A公司为研究对象。研究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介绍本文研究的背景、目的和意义,当前国内外对公司治理方面的研究发展情况;本文研究所采用的方法以及研究的主要内容。第二部分对研究涉及的内涵进行界定,阐述研究涉及的理论基础,包括企业治理内涵和公司价值内涵,公司价值理论和企业治理理论。第三部分对本文的研究对象,即A公司的治理结构进行分析,简要介绍A公司的情况,阐述企业治理和公司价值之间的关系,进而介绍A公司目前的治理现状,包括A公司的股权结构、A公司的董事会运作情况、A公司的监事会构成以及A公司当前采用的薪酬高管激励机制。第四部分着重剖析A公司在企业治理上存在的问题和相关原因,A公司的企业治理上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五个方面,一是股权过于集中,导致股权结构不合理;二是监事会职能安排有待完善,缺乏有效的权利监督体系;三是董事会缺乏独立性,部分职务和高管存在重合;四是企业发展过程存在扩张太快,导致企业债务激增,企业经营利润和偿债能力受到影响;五是经营者的薪酬激励和约束机制不健全。而存在这些问题与A公司本身内部治理机构、外部治理市场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有关,还有就是目前关于企业治理的法律法规完善程度不高,相关专业人士在企业治理上参与性较低所导致。第五部分就针对其存在问题和问题成因,立足于A公司发展实际,认为应当要优化股权结构、完善监事会制度建设,建立权责分明的独立董事制度、对相关企业治理的法律法规进行完善、进一步完善企业的财务激励和约束机制等来促进A公司价值的提升,也希望通过对A公司的研究能够对其企业治理有所启发,给予类似企业在企业治理上借鉴,对其企业治理有所启发和帮助。
高树军[10](2020)在《地方国资公司治理模式转型的路径及风险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当前,我国经济步入高质量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结构性改革、发展方式和体制机制变革成为主旋律;全要素生产率持续回升,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深入实施;去产能、去杠杆、控债务、控地产、强环保呈现新常态;自由贸易试验区、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战略促进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地方政府性债务实行限额管理,国企改革开启管资本时代,国家治理体系建立为地方国资公司转型发展带来新机遇与挑战。地方国资公司产生于20世纪90年代,是由地方政府通过整合公共资源、资产、土地作价等形式设立,以城市经营收益、公共服务收费、财政资金等作为公司收入来源,承担地方政府基础设施投融资职责的特殊国有企业。论文以地方国资公司为研究对象,以产权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全面风险管理理论等为研究的理论基础,依据国资公司的治理结构、治理机制、治理行为等特性,将我国地方国资公司治理模式划分为行政型治理模式(A模式)、行政与经济相机型治理模式(AE模式)和经济型治理模式(E模式)等三种模式,并采用Logistic回归方法对三种治理模式的效能进行评价。根据效能评价结果,提出地方国资公司治理模式转型的进化路径、拓展路径和跨越路径等三条路径,并分析论证了三条路径的适用条件和关键影响因素。通过路径选择的基本条件、特有条件及其属性的分析判断,采用Rough Sets计算方法,计算得到不同治理模式转型路径选择的决策约简规则。针对地方国资公司治理模式转型存在的风险,构建了地方国资公司治理模式转型风险指标体系,并运用ANP-Fuzzy方法对地方国资公司治理模式转型风险进行评价,提出基于地方国资公司治理模式转型不同路径的风险规避策略。论文最后以HF国资公司为例开展实证研究,验证地方国资公司治理模式转型路径以及风险评价等研究结论。论文的主要研究结论是,地方国资公司存在行政型治理模式(A模式)、行政与经济相机型治理模式(AE模式)、经济型治理模式(E模式)等三种不同的治理模式;地方国资公司治理模式转型的趋势是由低效能向高效能方向递进;地方国资公司治理模式在转型过程中需要注重防范转型风险和制定科学的规避措施。论文的创新点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采用Logistic回归方法对地方国资公司三种治理模式的效能进行评价,并根据效能评价结果,提出地方国资公司治理模式转型的进化路径、拓展路径和跨越路径等三条路径,为地方国资公司治理模式转型提供可供操作的实践方案;二是采用Rough Sets分析方法对地方国资公司治理模式转型路径展开论证,提出地方国资公司治理模式转型路径的选择方式,为地方国资公司治理模式转型、选择适宜的转型路径提供切实有效的工具和方法;三是构建地方国资公司治理模式转型风险评价体系,并运用ANP-Fuzzy模型对地方国资公司治理模式不同路径的转型风险进行评价,提出规避地方国资公司治理模式转型风险的措施。
二、加强我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激励与约束机制(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加强我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激励与约束机制(论文提纲范文)
(1)体育社会组织评估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推进体育社会组织评估是加强组织监督管理的现实需要 |
1.1.2 推进体育社会组织评估是破解组织发展困境的迫切需要 |
1.1.3 推进体育社会组织评估是适应新时代、新形势的客观需要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3 .研究对象与方法 |
1.4 文献综述 |
1.4.1 国内外体育社会组织研究 |
1.4.2 国内外体育社会组织评估研究 |
1.4.3 综述小结 |
1.5 研究内容与研究思路 |
1.6 研究创新点 |
2 研究的理论基础与现实动因 |
2.1 核心概念 |
2.1.1 体育社会组织 |
2.1.2 评估 |
2.1.3 体育社会组织评估 |
2.1.4 第三方评估 |
2.1.5 机制 |
2.2 理论基础 |
2.2.1 系统论理论 |
2.2.2 行动者-系统-动力学理论 |
2.2.3 评估相关理论 |
2.2.4 整体性治理理论 |
2.2.5 各理论的指导价值与启示 |
2.3 现实动因 |
2.3.1 机制在任何一项复杂工作中都起着基础性、根本性的作用 |
2.3.2 建立一套系统的工作机制是体育社会组织评估开展的关键 |
2.3.3 体育社会组织评估机制尚未建立阻碍了评估工作的有效推进 |
2.4 本章小结 |
3.体育社会组织评估实践考察 |
3.1 我国体育社会组织评估开展现状透视 |
3.1.1 我国体育社会组织评估开展的历程回溯 |
3.1.2 上海市体育社会组织评估开展现状调查 |
3.1.3 我国体育社会组织评估开展的成效与困境 |
3.2 发达国家体育社会组织评估实践探究 |
3.2.1 发达国家体育社会组织评估的缘起 |
3.2.2 发达国家体育社会组织评估的实践 |
3.2.3 发达国家体育社会组织评估实践对我国的启示 |
3.3 本章小结 |
4.体育社会组织评估机制的总体设计 |
4.1 体育社会组织评估机制理论解析与构建思路 |
4.1.1 体育社会组织评估机制概述 |
4.1.2 系统论与体育社会组织评估机制解析 |
4.1.3 体育社会组织评估机制的构建思路 |
4.2 体育社会组织评估机制要素的厘定 |
4.2.1 评估主体 |
4.2.2 评估客体 |
4.2.3 其他相关主体 |
4.2.4 评估指标体系 |
4.2.5 评估程序与方法 |
4.2.6 评估制度 |
4.2.7 评估环境 |
4.3 体育社会组织评估机制结构的设定 |
4.3.1 体育社会组织评估机制结构设定的逻辑依据 |
4.3.2 动力-运行-约束-协调“四位一体”评估机制结构的确立 |
4.3.3 体育社会组织评估各子机制的辩证关系 |
4.4 本章小结 |
5.体育社会组织评估的动力机制 |
5.1 体育社会组织评估动力机制解构 |
5.1.1 行动者-系统-动力学(ASD)——关注和研究系统变迁动力的理论框架 |
5.1.2 基于ASD理论的体育社会组织评估动力机制解构 |
5.2 基于ASD理论的体育社会组织评估动力机制的要素分析 |
5.2.1 体育社会组织评估动力机制的行动者要素分析 |
5.2.2 体育社会组织评估动力机制的制度要素分析 |
5.2.3 体育社会组织评估动力机制的环境要素分析 |
5.3 体育社会组织评估动力机制建立的现实困境 |
5.3.1 政府推动不力 |
5.3.2 组织内驱弱化 |
5.3.3 公众助动缺失 |
5.3.4 制度牵引乏力 |
5.3.5 环境作用式微 |
5.4 体育社会组织评估动力机制的建构策略 |
5.4.1 打造有为政府,强化评估的推动力 |
5.4.2 建立有效组织,激活评估的内驱力 |
5.4.3 吸纳社会公众,增强评估的助动力 |
5.4.4 加大政策支持,提升制度的牵引力 |
5.4.5 营造文化氛围,发挥环境的作用力 |
5.5 本章小结 |
6.体育社会组织评估的运行机制 |
6.1 体育社会组织评估主体模式的优化 |
6.1.1 体育社会组织评估主体及其模式辨析 |
6.1.2 不同主体模式的优劣势比较及适应性分析 |
6.1.3 体育社会组织政社合作评估存在的问题及优化对策 |
6.2 体育社会组织评估指标体系的设计 |
6.2.1 体育社会组织评估框架的设立 |
6.2.2 体育社团、体育社会服务机构、体育基金会评估指标体系的设计 |
6.2.3 实证检验:上海市体育社会组织评估实践 |
6.3 体育社会组织评估程序设计与方法选择 |
6.3.1 体育社会组织评估程序的设计 |
6.3.2 体育社会组织评估方法的选择与运用 |
6.4 本章小结 |
7 体育社会组织评估的约束机制 |
7.1 体育社会组织评估中的“道德风险”行为 |
7.1.1 权力寻租 |
7.1.2 弄虚作假 |
7.1.3 通融关照与开后门 |
7.1.4 努力程度低与随意化 |
7.2 体育社会组织评估“道德风险”行为的不良影响 |
7.2.1 扭曲折损评估功能 |
7.2.2 损害被评组织权益 |
7.2.3 引发评估信誉危机 |
7.3 体育社会组织评估“道德风险”行为约束的总体思路 |
7.3.1 “法治”与“德治”协同 |
7.3.2 “自律”与“他律”结合 |
7.3.3 “罚”与“赏”并举 |
7.4 体育社会组织评估约束机制的具体构建 |
7.4.1 完善评估监管法律规范,扎紧制度围栏 |
7.4.2 推动形成评估行业自律,提升监管质效 |
7.4.3 加强评估伦理道德建设,树立评估自觉 |
7.4.4 加快建立社会监督体系,实现阳光运行 |
7.5 本章小结 |
8.体育社会组织评估的协调机制 |
8.1 深度剖析:体育社会组织评估协调困境的表现 |
8.1.1 “评”与“管”脱节 |
8.1.2 推诿与责任转嫁 |
8.1.3 政策执行壁垒 |
8.1.4 “信息孤岛”效应 |
8.2 体育社会组织管理碎片化:评估协调困境的内生根源 |
8.2.1 管理结构碎片化 |
8.2.2 目标理念碎片化 |
8.2.3 制度框架碎片化 |
8.2.4 管理平台碎片化 |
8.3 整体性治理:体育社会组织评估协调机制建构的应然之道 |
8.3.1 整体性治理:针对“碎片化”发展起来的理论体系 |
8.3.2 整体性治理理论与体育社会组织评估协调机制建构的学理默契 |
8.3.3 整体性治理理论对体育社会组织评估协调机制建构的理论启示 |
8.4 整体性治理下体育社会组织评估协调机制的建构 |
8.4.1 整合结构,建立整体管理框架 |
8.4.2 整合目标,锚定公共利益实现 |
8.4.3 整合理念,深化合作共赢意识 |
8.4.4 整合法规,增强协调制度保障 |
8.4.5 整合平台,推进信息充分共享 |
8.5 本章小结 |
9 体育社会组织评估机制的运作 |
9.1 体育社会组织评估机制运作的理想图景 |
9.1.1 体育社会组织评估机制运作的理想图景:整体功能涌现 |
9.1.2 体育社会组织评估机制“整体功能涌现”的形成分析 |
9.2 体育社会组织评估机制的运作机理 |
9.2.1 整体化 |
9.2.2 层级化 |
9.2.3 协同化 |
9.2.4 动态化 |
9.3 体育社会组织评估机制运作的方式 |
9.3.1 整体着眼,统筹推进 |
9.3.2 部分着手,层层转化 |
9.3.3 依循规律,多维协同 |
9.3.4 常态实施,动态调整 |
9.4 体育社会组织评估机制运作的要点 |
9.4.1 坚持系统思维 |
9.4.2 科学组织管理 |
9.4.3 优化外部环境 |
9.4.4 用好政策调控 |
9.5 本章小结 |
10.研究结论与不足 |
10.1 研究结论 |
10.2 研究不足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件 |
附件1:《上海市体育社会组织评估现状》调查问卷 |
附件2:评估指标体系设计第一轮专家评议表 |
附件3:评估指标体系设计第二轮专家评议表 |
附件4:评估指标体系设计第二轮专家咨询各项指标的得分与权重 |
附件5:评估指标体系实证检验调查问卷 |
附件6:学习简历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2)LK公司董事会治理问题与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董事会治理相关研究 |
1.2.2 LK公司相关研究 |
1.3 研究内容、方法与创新点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3.3 创新点 |
第二章 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 |
2.1.1 公司治理 |
2.1.2 董事会治理 |
2.1.3 董事会治理的典型模式 |
2.2 理论基础 |
2.2.1 现代产权理论 |
2.2.2 委托代理理论 |
2.2.3 股东至上理论 |
2.2.4 利益相关者理论 |
2.2.5 资源依赖理论 |
第三章 LK公司董事会治理沿革及现状 |
3.1 LK公司概况 |
3.2 LK公司董事会治理沿革 |
3.2.1 尝试探索期 |
3.2.2 实质建设期 |
3.3 LK公司董事会治理现状 |
3.3.1 公司股权结构 |
3.3.2 公司治理结构 |
3.3.3 公司董事会结构 |
3.3.4 公司董事会运作情况 |
3.3.5 董事会治理取得的成效 |
第四章 LK公司董事会治理问题分析 |
4.1 董事会职能弱化 |
4.1.1 监督职能缺失 |
4.1.2 决策职能授权不足 |
4.2 董事会构成不合理 |
4.2.1 董事会到位人数不足 |
4.2.2 董事会成员多元性不足 |
4.2.3 职工董事流于形式 |
4.3 董事会运作不规范 |
4.3.1 董事会会议程序不严谨 |
4.3.2 专委会作用发挥有限 |
4.3.3 董事会决议落实不到位 |
4.4 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 |
第五章 LK公司董事会治理对策 |
5.1 强化董事会职能 |
5.1.1 落实董事会职权 |
5.1.2 发挥董事会监督职能 |
5.1.3 强化董事会决策职能 |
5.2 优化董事会构成 |
5.2.1 补齐董事成员空缺 |
5.2.2 优化外部董事结构 |
5.2.3 规范职工董事制度 |
5.3 规范董事会运作 |
5.3.1 规范董事会会议程序 |
5.3.2 规范专业委员会运作 |
5.3.3 提高办事机构配备力量 |
5.4 健全有效激励约束机制 |
第六章 结论和展望 |
6.1 结论 |
6.2 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3)股权结构视角下五粮液公司治理案例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及评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研究思路与框架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本文可能的创新点 |
1.5 本章小结 |
第2章 股权结构与公司治理的理论基础 |
2.1 基本理论 |
2.1.1 股权结构与公司治理的含义 |
2.1.2 股权结构与公司治理的关系 |
2.1.3 内部治理机制 |
2.1.4 外部治理机制 |
2.2 国内外公司治理模式的比较 |
2.2.1 英美公司主要治理模式 |
2.2.2 德日公司主要治理模式 |
2.2.3 我国上市公司治理模式 |
2.2.4 国外公司治理模式对我国的启示 |
2.3 本章小结 |
第3章 我国白酒业上市公司治理现状分析 |
3.1 白酒业上市公司治理现状 |
3.1.1 白酒行业股权结构的统计分布 |
3.1.2 董事会与监事会的概况 |
3.1.3 公司高管薪酬的统计分析 |
3.2 白酒业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 |
3.2.1 白酒业上市公司股权过度集中 |
3.2.2 存在所有者缺位及内部人控制现象 |
3.2.3 组织架构制衡机制不完善 |
3.2.4 激励约束机制有待加强 |
3.2.5 信息披露机制不够健全 |
3.3 本章小结 |
第4章 五粮液的股权结构与公司治理结构特征 |
4.1 五粮液简介 |
4.2 五粮液的股权结构分析 |
4.2.1 五粮液的股权结构发展历程 |
4.2.2 五粮液的股权结构现状 |
4.3 五粮液公司治理的作用机制 |
4.3.1 五粮液的内部治理结构 |
4.3.2 五粮液的外部治理环境 |
4.4 五粮液的股权结构与公司治理绩效 |
4.4.1 股权集中度与五粮液公司治理绩效的关系 |
4.4.2 股权构成与五粮液公司治理绩效的关系 |
4.5 五粮液公司治理案例的典型性问题 |
4.6 本章小结 |
第5章 五粮液公司治理案例分析 |
5.1 五粮液公司调查门事件过程 |
5.2 五粮液公司信息披露违规原因分析 |
5.2.1 公司股权结构存在的问题 |
5.2.2 公司治理结构的基本问题 |
5.2.3 外部治理机制存在的问题 |
5.3 本章小结 |
第6章 五粮液公司治理案例的启示 |
6.1 五粮液内部治理的完善 |
6.1.1 多措施优化股权结构 |
6.1.2 建立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
6.1.3 完善董事会监事会的职能 |
6.1.4 健全内部监督与制衡机制 |
6.2 五粮液外部治理的完善 |
6.2.1 加强法人治理机制的监督 |
6.2.2 完善的制度建设 |
6.2.3 继续健全信息披露制度 |
6.2.4 完善市场建设与风险管理 |
6.3 本章小结 |
第7章 结论与展望 |
7.1 研究结论 |
7.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章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产权:一个比较视角的认知 |
二、金融产权:产权理论在金融领域的延伸 |
三、金融机构产权:金融机构发展的制度基础 |
四、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亟待深入的关键领域 |
第二节 理论借鉴 |
一、企业产权理论 |
二、制度金融理论 |
第二章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概念框架 |
第一节 农村金融机构的演进与本相 |
一、农村金融机构的演进 |
二、农村金融机构的本相 |
第二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概念与特征 |
一、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概念 |
二、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特征 |
第三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结构 |
一、宏观维度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 |
二、微观维度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 |
第三章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演化的历程、逻辑与经验 |
第一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演化的语境 |
一、从亲缘信用向契约信用的农村信用转型 |
二、工业化、城市化背景下的“三农”落后 |
三、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的现实要求 |
第二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演化的历程 |
一、计划经济时期的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演化 |
二、改革开放时期的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演化 |
第三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演化的历史逻辑 |
一、政府主导的自上而下的强制性制度变迁 |
二、以所有权改革为主的演进模式 |
三、顶层设计缺位下的试错性改革思维 |
第四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演化的历史经验 |
一、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演化的基本成效 |
二、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演化的经验总结 |
第四章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异化 |
第一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现状分析 |
一、政策性农村金融机构的产权安排 |
二、商业性农村金融机构的产权安排 |
三、合作性农村金融机构的产权安排 |
第二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异化的表现 |
一、宏观维度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异化 |
二、微观维度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异化 |
第五章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异化的归因 |
第一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异化的制度成因 |
一、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供给缺位 |
二、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供给错位 |
三、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供给越位 |
第二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异化的深层机理 |
一、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中的法制缺失 |
二、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中的供需失衡 |
三、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中的目标冲突 |
第六章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历史经验借鉴 |
第一节 发达国家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历史演进 |
一、美国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 |
二、法国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 |
三、日本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 |
四、韩国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 |
第二节 发展中国家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历史演进 |
一、巴西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 |
二、印度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 |
三、孟加拉国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 |
第三节 域外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历史经验借鉴 |
一、重视法律制度的根本性作用 |
二、坚持合作制的基础性地位 |
三、重视国家的扶持性作用 |
四、优化机构间的产权联结 |
第七章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制度创新 |
第一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总体框架 |
一、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需求指引 |
二、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核心目标 |
三、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基本原则 |
四、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基本路径 |
五、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基本方向 |
第二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制度创新 |
一、构建以农业经营主体为主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主体制度 |
二、建立有序的农村金融机构国有股权退出制度 |
三、完善农村金融机构组织治理制度 |
四、深化省联社管理体制改革 |
五、推动合作制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法律重构 |
参考文献 |
后记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5)我国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优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abstract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公共服务供给侧改革的时代要求 |
1.1.2 事业单位体制改革探索内在需求 |
1.1.3 事业单位自身建设发展客观需要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1 研究的目的 |
1.2.2 研究的意义 |
1.3 文献综述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4 研究问题、思路与方法 |
1.4.1 研究问题 |
1.4.2 研究思路 |
1.4.3 研究方法 |
1.4.4 研究框架 |
1.5 创新与不足 |
1.5.1 创新之处 |
1.5.2 不足之处 第2章 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 |
2.1 基本概念的界定 |
2.1.1 事业单位 |
2.1.2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
2.1.3 法人治理结构 |
2.2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的内涵 |
2.2.1 理事会的内涵与运行 |
2.2.2 管理层的权责与构成 |
2.2.3 监事会的职能与设置 |
2.3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的理论基础 |
2.3.1 共同治理理论 |
2.3.2 委托—代理理论 |
2.3.3 利益相关者理论 |
2.3.4 新公共服务理论 |
2.4 我国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
2.4.1 必要性的生成逻辑:明确定位、共办共治、激发活力 |
2.4.2 可行性的生成逻辑:理论可行、政府支持、试点有效 第3章 我国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的探索历程与现状 |
3.1 我国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提出的背景 |
3.1.1 我国法人制度的形成与发展 |
3.1.2 事业单位法人地位确立过程 |
3.1.3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的规范与完善 |
3.2 我国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的探索历程 |
3.2.1 制度创新探索 |
3.2.2 借鉴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结构探索 |
3.2.3 全国各地试点经验探索 |
3.3 我国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成效 |
3.3.1 促进厘清政事关系 |
3.3.2 探索创新治理模式 |
3.3.3 推进整合各方资源 |
3.3.4 促进坚守党管干部 |
3.4 我国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面临的问题 |
3.4.1 外部层面:法规财政保障不足,利益群体潜在抵触 |
3.4.2 内部层面:制度机制运行紊乱,自主管理沦为形式 第4章 我国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案例分析——以深圳市为例. |
4.1 深圳市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的法规政策环境 |
4.1.1 具有法制保障优势 |
4.1.2 具有先行示范优势 |
4.1.3 具有人力保障优势 |
4.1.4 具有财政保障优势 |
4.1.5 实行“三不定”政策 |
4.2 深圳市部分典型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情况 |
4.2.1 管委会模式: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4.2.2 理事会模式:深港产学研基地、南方科技大学 |
4.2.3 董事会模式: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香港大学深圳医院 |
4.3 深圳市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情况调查分析 |
4.3.1 调查对象 |
4.3.2 调查问卷设计及实施过程 |
4.3.3 调查问卷信度与效度检验 |
4.3.4 调查问卷结果分析 |
4.4 南方科技大学与深圳大学访谈调查分析 |
4.4.1 访谈对象 |
4.4.2 访谈设计 |
4.4.3 访谈记录 |
4.4.4 访谈结论 |
4.5 深圳市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成效 |
4.5.1 自主管理权限逐步增大 |
4.5.2 分权制衡架构逐渐完善 |
4.5.3 多元主体共治成效初显 |
4.5.4 联合监管体系日趋成熟 |
4.6 深圳市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推进的瓶颈 |
4.6.1 外部瓶颈:法规制度仍不完善,潜在约束制约自主管理 |
4.6.2 内部瓶颈:运行体系仍不健全,党组织作用未充分发挥 第5章 深圳市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的实证研究 |
5.1 研究假设 |
5.1.1 治理架构完整性 |
5.1.2 治理环境差异性 |
5.1.3 治理因素多样性 |
5.2 调查设计 |
5.2.1 总体构思 |
5.2.2 样本统计 |
5.3 调查问卷分析 |
5.3.1 政策支持下的全面推广 |
5.3.2 经验学习下的探索推进 |
5.3.3 地区实践下的改革尝试 |
5.4 统计数据分析 |
5.4.1 变量测量 |
5.4.2 因子分析 |
5.4.3 认知程度及交叉分析 |
5.5 调查实证结论 |
5.5.1 政策落实效果未达预期 |
5.5.2 理事会成员作用不明显 |
5.5.3 公众参与途径不够多元 第6章 我国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的域外经验 |
6.1 日本公益机构法人治理经验 |
6.1.1 日本社会公益组织特点 |
6.1.2 日本社会公益组织治理 |
6.2 美国公益机构法人治理经验 |
6.2.1 美国公立高校董事会特点 |
6.2.2 美国非营利组织法人治理 |
6.3 新加坡公益机构法人治理经验 |
6.3.1 新加坡公益法定机构特点 |
6.3.2 新加坡公益法定机构治理 |
6.4 经验总结 |
6.4.1 制定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
6.4.2 利益各方广泛参与决策 |
6.4.3 强化公益组织独立地位 |
6.4.4 探索多样法人治理模式 第7章 完善我国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的思考 |
7.1 明确我国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的价值目标 |
7.1.1 强化法人地位 |
7.1.2 维护运作秩序 |
7.1.3 保障运行效益 |
7.1.4 坚守公益使命 |
7.2 确立我国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的基本原则 |
7.2.1 权责法定原则 |
7.2.2 权责明确原则 |
7.2.3 协调运转原则 |
7.2.4 各方制衡原则 |
7.3 构建完善我国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的外部措施 |
7.3.1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
7.3.2 优化产权投资制度设计 |
7.3.3 创新人事财政配套制度 |
7.3.4 构建完善监督评价体系 |
7.4 构建完善我国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的内部措施 |
7.4.1 明确法人治理结构理事配备 |
7.4.2 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内部监督 |
7.4.3 建立多元主体共治运行体系 |
7.4.4 界定党组织理事会权力关系 第8章 论文总结及研究展望 参考文献 攻读博士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附录 后记 |
(6)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改革研究 ——以规制道德风险为核心(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背景与意义 |
二、研究现状 |
三、概念界定 |
四、研究框架 |
五、研究方法 |
第一章 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改革的前提问题:廓清规制道德风险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
第一节 金融机构道德风险的基本认识 |
一、金融机构道德风险的内涵 |
二、金融机构道德风险的表现 |
三、金融机构道德风险的危害性 |
第二节 金融机构道德风险形成的理论探析 |
一、金融机构道德风险形成的信息经济学解释 |
二、金融机构道德风险形成的法理解释:权利义务失衡 |
三、我国金融机构道德风险发生机制的本土化问题 |
第三节 后危机时代金融机构道德风险规制的检视与反思 |
一、金融机构道德风险规制的基本原理:激励相容 |
二、金融机构道德风险监管实践的困境与局限 |
三、金融机构特殊公司治理及其法律意义 |
四、我国金融机构道德风险规制的公司治理路径 |
第二章 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改革的理论演进与基本原则 |
第一节 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的股东利益至上理论 |
一、股东利益至上的理性基础与理论范式 |
二、股东利益至上的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法律实践 |
三、金融机构公司治理视阈下股东利益至上的价值困境 |
第二节 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的利益相关者理论 |
一、利益相关者利益保护的基本原理 |
二、利益相关者利益保护的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法律实践 |
三、金融机构公司治理视阈下利益相关者理论的适用迷局 |
第三节 后危机时代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改革基本原则 |
一、原则一: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法律制度应服务于社会整体利益 |
二、原则二:以金融可持续发展为公司治理目标维护社会整体利益 |
三、原则三:金融可持续发展下改革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法律制度 |
第三章 直接规制股东道德风险:金融机构股东责任制度重构 |
第一节 金融机构股东道德风险的形成:有限责任 |
一、股东道德风险的形成机理 |
二、股东道德风险的公司法规制:公司人格否认 |
第二节 金融机构股东有限责任的检视与改革 |
一、金融机构股东有限责任的制度沿革 |
二、金融机构股东有限责任的制度异化与规制虚空 |
三、金融机构股东有限责任限度突破的理论基础 |
第三节 我国金融机构股东责任的反思与重构 |
一、金融机构股东责任的路径选择与立法模式 |
二、金融机构股东责任规则的建构思路 |
三、金融机构股东责任的规则设计 |
第四章 直接规制道德风险:金融机构董事信义义务重塑 |
第一节 传统公司治理中董事激励与约束机制诱发金融机构道德风险 |
一、全球金融危机与我国金融实践视阈下董事激励与约束的法律考察 |
二、后危机时代金融机构董事激励与约束机制改革之检视 |
三、后危机时代金融机构董事激励与约束机制改革之反思 |
第二节 金融机构董事信义义务重塑 |
一、金融机构董事信义义务重塑必要性 |
二、金融机构董事信义义务重塑路径 |
三、我国金融机构董事信义义务重塑方案 |
第三节 金融机构董事违反信义义务的责任强化 |
一、我国金融领域监管与司法的权力配置格局重置 |
二、我国金融机构董事责任强化的立法路径 |
三、我国金融机构董事责任强化的司法路径 |
第五章 间接规制道德风险:金融机构监事职能完善 |
第一节 金融机构监事规制道德风险的原理与现实困境 |
一、金融机构监事规制道德风险的基本原理 |
二、金融机构监事规制道德风险的现实困境 |
第二节 金融机构监事会监督职能之完善 |
一、金融机构监事会信息权制度 |
二、金融机构监事会同意保留权与风险管理职责 |
三、金融机构监事会激励与约束机制 |
第三节 我国金融机构监事会本土化问题与制度改革 |
一、金融机构内部监督机制的法律供给现状 |
二、金融机构监事会法律制度评估 |
三、金融机构监事会制度改革建议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后记 |
(7)Z农村商业银行治理机制优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和意义 |
一 研究背景 |
二 研究意义 |
第二节 研究思路和结构安排 |
第三节 研究特色与创新之处 |
第二章 Z农村商业银行治理机制现状分析 |
第一节 Z农村商业银行的治理机制现状 |
一 Z农村商业银行概况 |
二 Z农村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结构及治理机制 |
第二节 Z农村商业银行治理机制中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 |
一 Z农村商业银行的董事会决策机制独立性缺失 |
二 Z农村商业银行的监事会监督机制流于形式的问题 |
三 Z农村商业银行的高管激励约束不能恰如其分 |
四 Z农村商业银行党委会职能未充分发挥 |
第三章 Z农村商业银行治理机制优化目标、原则及思路 |
第一节 Z农村商业银行治理机制优化的目标与原则 |
一 Z农村商业银行治理机制优化的目标 |
二 Z农村商业银行的治理机制优化的原则 |
第二节 Z农村商业银行治理机制优化的思路 |
第三节 Z农村商业银行的外部治理环境的优化思考 |
第四章 Z农村商业银行治理机制优化设计 |
第一节 Z农村商业银行董事会决策机制优化设计 |
一 董事的人事决策机制优化 |
二 董事会对高管层的人事决策机制优化 |
三 董事会的经营决策机制优化 |
第二节 监事会监督机制优化设计 |
一 加强监事会的独立性 |
二 加强监事会的监督能力 |
三 监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优化设计 |
第三节 高管层激励约束机制优化设计 |
一 激励机制优化 |
二 约束机制优化 |
第四节 党委会参与公司治理机制优化设计 |
一 明确党组织的职责定位 |
二 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 |
三 省联社派驻纪委 |
第五章 结论与展望 |
第一节 研究结论 |
第二节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个人简历 |
致谢 |
(8)皮塑研究所转制后公司治理结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引言 |
1.1 选题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现实意义 |
1.3 文献综述 |
1.3.1 股权结构与公司治理结构 |
1.3.2 股权结构与公司绩效的关系 |
1.3.3 董事会治理研究 |
1.3.4 经理层研究 |
1.3.5 公司治理结构模式 |
1.4 研究内容及研究方法 |
1.4.1 研究的主要思路及框架 |
1.4.2 研究的主要方法 |
1.4.3 研究的主要内容 |
1.5 论文的关键和创新点 |
1.5.1 本论文关键点 |
1.5.2 本论文创新点 |
第二章 公司治理结构与科研院所转制相关理论基础 |
2.1 公司治理结构相关理论 |
2.1.1 公司治理理论 |
2.1.2 委托代理理论 |
2.1.3 现代产权理论 |
2.1.4 利益相关者理论 |
2.2 科研院所转制相关理论 |
2.2.1 转制科研院所的概念 |
2.2.2 科研院所企业化转制模式 |
2.2.3 科研院所转制后公司治理结构 |
第三章 皮塑研究所转制后公司治理结构及存在的问题 |
3.1 皮塑研究所转制的基本情况 |
3.2 皮塑研究所转制后公司治理结构 |
3.3 皮塑研究所转制后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 |
3.3.1 股权结构影响公司治理结构 |
3.3.2 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 |
3.3.3 经营管理者能力不足 |
3.3.4 管理层缺乏监管 |
3.3.5 核心科研人员激励不足 |
第四章 皮塑研究所转制后公司治理结构存在问题的原因 |
4.1 国有股的委托代理链过长 |
4.2 公司治理结构缺乏制衡机制 |
4.3 董事、监事人员的委任不科学 |
4.4 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 |
4.5 利益相关者没有发挥有效的作用 |
第五章 皮塑研究所转制后公司治理结构的优化策略 |
5.1 优化股权结构 |
5.2 完善股东大会运作机制 |
5.3 强化董事会治理 |
5.3.1 强化董事会职权 |
5.3.2 董事会结构优化 |
5.4 提升监事会治理 |
5.5 优化经理层、核心科研人员的激励与约束机制 |
5.5.1 经理层选聘、激励、约束与考核 |
5.5.2 董事长与总经理进行两职分离 |
5.5.3 核心科研人员的激励与约束 |
第六章 结论 |
致谢 |
参考文献 |
(9)基于企业治理视角提升A公司企业价值策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3.3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4 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2 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 |
2.1 概念界定 |
2.1.1 企业治理的概念 |
2.1.2 公司价值的概念 |
2.2 理论基础 |
2.2.1 公司价值相关理论 |
2.2.2 企业治理相关理论 |
2.3 企业治理与公司价值的关系 |
2.3.1 股权结构对企业价值的影响 |
2.3.2 董事会和公司价值的关系 |
2.3.3 经理层对公司价值的影响 |
2.3.4 其他利益相关者对公司价值的影响 |
3 A公司治理结构现状分析 |
3.1 A公司简介 |
3.2 A公司治理现状 |
3.2.1 A公司股权结构 |
3.2.2 A公司董事会运作 |
3.2.3 A公司监事会构成 |
3.2.4 A公司高管薪酬激励机制 |
3.3 A公司价值现状 |
4 A公司治理存在问题及成因分析 |
4.1 A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 |
4.1.1 股权过于集中,股权结构不合理 |
4.1.2 监事会职能安排有待完善,缺乏有效权力监督体系 |
4.1.3 董事会缺乏独立性,部分职务与高管存在重合 |
4.1.4 公司发展过程存在扩张太快,降低经营利润和偿债能力 |
4.1.5 经营者薪酬激励与约束机制不健全 |
4.2 A公司治理存在问题的成因 |
4.2.1 企业内部治理机构不规范 |
4.2.2 企业外部治理市场难以发挥作用 |
4.2.3 有关公司治理法律法规不完善 |
4.2.4 相关专业人士参与度不够高 |
5 A公司价值提升策略研究 |
5.1 优化公司股权结构 |
5.2 组建和完善监事会制度建设 |
5.2.1 加强监事会监督职责的有效性 |
5.2.2 完善监事会知情权 |
5.2.3 提升监事会成员职业素养 |
5.3 建立权责分明的独立董事制度 |
5.3.1 明确并赋予独立董事的职权和分工 |
5.3.2 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
5.3.3 建立合理的董事薪酬激励机制 |
5.4 完善公司治理法律法规 |
5.4.1 吸收发达国家公司治理经验 |
5.4.2 改革和完善公司现有法律法规 |
5.4.3 建立健全股东诉讼制度 |
5.4.4 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制度 |
5.4.5 规范和制约控股股东行为 |
5.4.6 加大证券违规执法力度 |
5.4.7 增强银行监督权力 |
5.5 进一步梳理和完善激励与约束机制 |
5.5.1 完善组织与管理机构 |
5.5.2 制定高管约束和激励制度 |
5.5.3 完善公司内部监督监管程序 |
6 结论 |
参考文献 |
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取得的研究成果 |
(10)地方国资公司治理模式转型的路径及风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3.1 地方国资公司的相关研究 |
1.3.2 公司治理研究 |
1.3.3 公司治理模式转型研究 |
1.3.4 公司转型风险研究 |
1.3.5 研究述评 |
1.4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第2章 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 |
2.1.1 地方国资公司 |
2.1.2 公司治理与公司治理模式 |
2.2 地方国资公司的功能与特征 |
2.2.1 地方国资公司的功能 |
2.2.2 地方国资公司的特征 |
2.3 公司治理研究的相关理论 |
2.3.1 产权理论 |
2.3.2 委托代理理论 |
2.3.3 利益相关者理论 |
2.3.4 全面风险管理理论 |
2.3.5 约束理论 |
本章小结 |
第3章 国外国资公司典型治理模式比较分析 |
3.1 市场主导型治理模式 |
3.1.1 英国:市场导向的单层董事会主导模式 |
3.1.2 美国:市场治理的单层董事会控制模式 |
3.2 政府主导型治理模式 |
3.2.1 韩国:政府主导的单层董事会模式 |
3.2.2 新加坡:以董事会为核心的治理模式 |
3.3 法人主导型治理模式 |
3.3.1 德国:监事会掌控的职工参与模式 |
3.3.2 日本:主银行相机治理模式 |
3.4 国外国资公司典型治理模式比较与启示 |
3.4.1 国外国资公司典型治理模式比较 |
3.4.2 国外国资公司典型治理模式启示 |
本章小结 |
第4章 地方国资公司治理模式效能评价 |
4.1 地方国资公司发展状况 |
4.1.1 地方国资公司的发展历程 |
4.1.2 地方国资公司的数量变化 |
4.1.3 地方国资公司的结构状况 |
4.2 地方国资公司治理模式的类型 |
4.2.1 地方国资公司治理模式的划分依据 |
4.2.2 行政型治理模式(A模式) |
4.2.3 行政与经济相机型治理模式(AE模式) |
4.2.4 经济型治理模式(E模式) |
4.3 基于Logistic回归的地方国资公司治理模式效能评价 |
4.3.1 地方国资公司治理模式效能评价理论 |
4.3.2 QD市地方国资公司治理模式效能评价的实证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5章 地方国资公司治理模式转型的路径 |
5.1 地方国资公司治理模式转型的原则与方向 |
5.1.1 转型的原则 |
5.1.2 转型的方向 |
5.2 地方国资公司治理模式转型的路径设计 |
5.2.1 基于RCSP范式的转型路径演化 |
5.2.2 基于生命周期理论的地方国资公司治理模式转型路径 |
5.3 地方国资公司治理模式转型路径的适用条件与关键因素 |
5.3.1 A to AE进化路径的适用条件与关键因素 |
5.3.2 AE to E拓展路径的适用条件与关键因素 |
5.3.3 A to E跨越路径的适用条件与关键因素 |
5.4 地方国资公司治理模式转型路径选择 |
5.4.1 转型路径选择的原则 |
5.4.2 路径选择的条件与决策属性 |
5.4.3 基于Rough Sets的治理模式转型路径选择 |
本章小结 |
第6章 地方国资公司治理模式转型风险及其规避 |
6.1 地方国资公司治理模式转型的风险识别 |
6.1.1 风险因子 |
6.1.2 风险成因 |
6.2 基于ANP-Fuzzy的地方国资公司治理模式转型风险评价 |
6.2.1 转型风险评价的指标体系 |
6.2.2 ANP-Fuzzy模型的建立与评价 |
6.2.3 基于多变量的地方国资公司治理模式转型风险预警 |
6.3 地方国资公司治理模式转型风险规避 |
6.3.1 A to AE进化路径风险规避 |
6.3.2 AE to E拓展路径风险规避 |
6.3.3 A to E跨越路径风险规避 |
本章小结 |
第7章 HF国资公司治理模式转型实证研究 |
7.1 HF国资公司治理模式及转型动因 |
7.1.1 HF国资公司治理模式 |
7.1.2 HF国资公司治理模式转型动因 |
7.2 HF国资公司治理模式转型路径选择 |
7.2.1 HF国资公司A to AE进化转型路径选择 |
7.2.2 HF国资公司AE to E拓展转型路径选择 |
7.3 HF国资公司治理模式转型风险评价 |
7.3.1 HF国资公司A to AE进化转型风险评价 |
7.3.2 HF国资公司AE to E拓展转型风险评价 |
本章小结 |
第8章 全文总结与研究展望 |
8.1 全文总结 |
8.2 主要创新点 |
8.3 研究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附录 A 地方国资公司治理模式效能调查问卷 |
附录 B 地方国资公司治理模式转型风险调查问卷 |
附录 C 地方国资公司访谈提纲 |
四、加强我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激励与约束机制(论文参考文献)
- [1]体育社会组织评估机制研究[D]. 韩慧. 上海体育学院, 2020(09)
- [2]LK公司董事会治理问题与对策研究[D]. 安衡. 河北大学, 2020(03)
- [3]股权结构视角下五粮液公司治理案例分析[D]. 黄俊越. 贵州财经大学, 2020(05)
- [4]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研究[D]. 何松龄. 西南政法大学, 2020(07)
- [5]我国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优化研究[D]. 温演驰. 吉林大学, 2020(08)
- [6]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改革研究 ——以规制道德风险为核心[D]. 祝雅柠. 吉林大学, 2020(08)
- [7]Z农村商业银行治理机制优化研究[D]. 周尚. 郑州大学, 2020(02)
- [8]皮塑研究所转制后公司治理结构研究[D]. 何景双. 河南工业大学, 2020(01)
- [9]基于企业治理视角提升A公司企业价值策略研究[D]. 刘芳平. 重庆理工大学, 2020(08)
- [10]地方国资公司治理模式转型的路径及风险研究[D]. 高树军. 武汉理工大学, 20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