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过错离婚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无过错离婚原则,妇女解放,《婚姻法》
过错离婚论文文献综述
马姝[1](2019)在《革命、法律与女性——论无过错离婚原则与20世纪中国妇女解放》一文中研究指出无过错离婚原则源自婚姻自由的观念,在革命的不同阶段,该原则得到了不同程度的贯彻实施,1950年《婚姻法》最终确立了无过错离婚原则,为建立现代婚姻家庭关系扫清了障碍。无过错离婚原则的实施给妇女带来了人身和思想观念上的解放,而且解放的深度和广度是史无前例的。因此,无过错离婚原则是以法律的形式推动20世纪中国妇女解放,在这一过程中所积累的经验也是革命留给中国妇女宝贵的历史财富。(本文来源于《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9年06期)
刘洋,杨云霞[2](2019)在《北京二中院:离婚诉讼近七成过错为违背忠实义务及家庭暴力》一文中研究指出近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通报了近年来该院审理的离婚案件中涉过错情况。数据显示,离婚诉讼近七成过错系违背忠实义务及家庭暴力,离婚纠纷过错受害方主要为女性。离婚诉讼七成过错系不忠及家暴据不完全统计,二中院近叁年共审理离婚纠纷案件766(本文来源于《中国妇女报》期刊2019-03-13)
李东[3](2019)在《双方都有过错,离婚时还能申请损害赔偿吗?》一文中研究指出我们没有悟空大师兄的火眼金睛,难免会遭遇一段失败的感情。可失去了感情,难道还要赔上金钱和后半生?婚姻里,哪些是属于我们却被我们放弃的权益?哪些是不需要我们承担却被我们背上的债务?《婚姻法》会告诉你,法律是怎么解决你婚姻里那些事儿的。(本文来源于《婚姻与家庭(社会纪实)》期刊2019年01期)
王怡如[4](2018)在《离婚后发现对方在原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过错的可请求损害赔偿》一文中研究指出裁判要旨夫妻双方应当互相忠实,这不仅是传统美德,也是法定义务。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存在过错行为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以彰显法律的公正和道德的力量。案情原告蔡某与被告葛某于2007年9月13日登(本文来源于《人民法院报》期刊2018-08-23)
周韵曦[5](2018)在《多地取证证实离婚过错 法律规定并非一纸空文》一文中研究指出2016年5月,李某就离婚事宜向浙江省瑞安市妇联虞爱萍工作室寻求法律帮助,称其丈夫于婚姻不忠,与北京一女性姚某长期保持不正当关系,且极有可能已有两个婚外私生子;为了讨要婚生子小强幼儿园学费,遭到丈夫毒打;丈夫及其家人矢口否认婚外情及婚外生子事宜。李某决定(本文来源于《中国妇女报》期刊2018-05-23)
石毅[6](2018)在《我国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制度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制度是在立法中明确规定的基本制度,为实务中离婚中对非过错一方的损害赔偿提供了依据。但现行法律对这一制度的规定依然有欠缺,有问题和不足,也因此而成为制约制度作用发挥的因素。本文以典型案例为切入点,分析了我国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制度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而针对性地提出优化完善这一制度的具体建议。(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8年14期)
[7](2018)在《案例六 多地取证坐实离婚过错 法律规定并非一纸空文——李某陈某离婚损害赔偿案》一文中研究指出基本案情2016年5月,李某就离婚事宜向浙江省瑞安市妇联寻求法律帮助,当时值班的虞爱萍工作室律师接待了李某。李某称其丈夫于婚姻不忠,与北京一女性姚某长期保持不正当关系,且极有可能已有2个婚外私生子;为了讨要婚生子小强幼儿园学费,还遭到丈夫毒打。丈夫及其家人矢口否认婚外情及婚外生子事宜。李某决定离婚,并争取相应权益。(本文来源于《中国妇运》期刊2018年05期)
吴贞[8](2016)在《我国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制度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制度是我国现存的叁种离婚救济制度之一,在司法实践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确实为离婚过错损害赔偿提供了法律依据,然而该条实施十多年了,司法实践中必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实践中产生的问题归根结底可以说是立法上的缺陷。虽说是后来又出台了相关的司法解释,相比2001年的新婚姻法是具有一定的历史进步意义,在提起离婚过错损害赔偿的诉讼程序方面又作出了较为具体的规定,大大的增强了其实际可操作性。可是婚姻法及两个司法解释已经实施了十多年之久,在实际运用中也出现了很多的问题,如过错情形略微狭窄、权利义务主体尚待拓宽及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规定过于原则性等问题。文章的写作思路是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研究方法主要运用了案例研究法、文献研究法以及比较研究法。前言中列举了离婚过错损害赔偿的两个典型案例,并对案例中反映的问题进行梳理和分析。本文结构如下:第一章阐述我国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制度的基本理论。阐述了该制度的概念、特征及意义,离婚过错损害赔偿的法律性质、构成要件以及适用范围。第二章是对我国现行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制度的审视,对离婚过错损害赔偿适用的情形、适用主体、举证责任以及赔偿数额的审视,理论并联系实际的分析了现行法律的规定,得出不足之处如下:过错情形略微狭窄、权利义务主体过于狭窄、无过错方举证难度大、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规定不明确。第叁章是通过对日本、美国、法国叁个国家的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制度考察,分析发现日本及美国都将第叁者纳入离婚过错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还有法国对精神损害赔偿标准规定的非常的详实。“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对解决我国离婚过错损害赔偿责任主体范围过窄以及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规定不明确的问题具有借鉴意义。第四章是对我国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制度的完善提出相关建议,这是本文的重点部分。呼应案例反映的具体问题及分析所得出的不足之处,提出了如下建议:添加六种情形作为法定适用情形,如一方为了骗取拆迁补偿款而结婚,获取补偿款后与人离婚的行为、一方与他人通奸的行为等情形,同时添加一个兜底性条款“其他导致离婚的重大过错行为”;将子女以及共同居住的其他家庭成员纳入离婚过错损害赔偿的权利主体范围内,有条件的将第叁者纳入离婚过错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范围内;完善举证责任的方法:首先通过立法将一些私人取证方式合法化,再通过法律规定有条件的降低无过错方的举证责任,还有采用优势证据规则;立法确定最低赔偿数额,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需考虑的五种因素以及立法确定赔偿的给付方式及期限。(本文来源于《广东财经大学》期刊2016-12-04)
周頔[9](2016)在《行为过错方在离婚中的权利和责任》一文中研究指出“法律产生的基础,是人性恶的原罪理论,通过制度将个人从矛盾中解脱出来。从前,我国居民生活水平普遍不高,相关法律不用涉及太多的财产分配问题,现在需要了,就理应出台相应的规定。”8月14日凌晨,演员王宝强在微博上发布的一则离婚声明,打破了连日来舆论(本文来源于《民主与法制时报》期刊2016-08-25)
苗金强[10](2016)在《浅谈对提起离婚经济帮助请求之限制——以有过错方作为请求者为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婚姻法》第42条确定了离婚经济帮助制度,即离婚时生活困难的一方有向另一方提出经济帮助的权利。这一规定,为弱势方在离婚时寻求经济帮助提供了法律保障,同时我们应该注意到,导致婚姻解体的有过错一方同样拥有提出经济帮助的权利,这就存在加重另一方经济负担的可能性,甚至可能给无过错一方造成婚姻失败的二次伤害。基于此,相关部门有必要对导致婚姻解体的有过错一方提起离婚经济帮助请求的条件予以限制,以达到兼顾双方利益的社会目的。(本文来源于《商》期刊2016年17期)
过错离婚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近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通报了近年来该院审理的离婚案件中涉过错情况。数据显示,离婚诉讼近七成过错系违背忠实义务及家庭暴力,离婚纠纷过错受害方主要为女性。离婚诉讼七成过错系不忠及家暴据不完全统计,二中院近叁年共审理离婚纠纷案件766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过错离婚论文参考文献
[1].马姝.革命、法律与女性——论无过错离婚原则与20世纪中国妇女解放[J].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
[2].刘洋,杨云霞.北京二中院:离婚诉讼近七成过错为违背忠实义务及家庭暴力[N].中国妇女报.2019
[3].李东.双方都有过错,离婚时还能申请损害赔偿吗?[J].婚姻与家庭(社会纪实).2019
[4].王怡如.离婚后发现对方在原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过错的可请求损害赔偿[N].人民法院报.2018
[5].周韵曦.多地取证证实离婚过错法律规定并非一纸空文[N].中国妇女报.2018
[6].石毅.我国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制度研究[J].法制与社会.2018
[7]..案例六多地取证坐实离婚过错法律规定并非一纸空文——李某陈某离婚损害赔偿案[J].中国妇运.2018
[8].吴贞.我国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制度研究[D].广东财经大学.2016
[9].周頔.行为过错方在离婚中的权利和责任[N].民主与法制时报.2016
[10].苗金强.浅谈对提起离婚经济帮助请求之限制——以有过错方作为请求者为视角[J].商.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