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的正义论文_王倩倩

导读:本文包含了持有的正义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正义,分配,执政党,自由主义,权利,自由,伦理。

持有的正义论文文献综述

王倩倩[1](2019)在《浅议分配正义与持有正义》一文中研究指出文章首先阐述了罗尔斯和诺齐克各自倾向平等、自由的正义理论,详细说明了二者的理论内涵、存在价值与问题所在。其次,对罗尔斯与诺齐克二者各具特色的正义理论进行了对比与剖析。最后,通过对二者正义论争的研究,进一步探讨在现实社会中如何才能最大限度地实现社会正义。(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经济》期刊2019年09期)

姚金雪[2](2019)在《诺齐克持有正义理论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诺齐克作为新自由主义的代表人物,坚持自由至上主义,捍卫个人权利,提出了以权利为核心的正义思想。他在《无政府、国家和乌托邦》一书中运用独特的着述方式详细地论证了持有正义理论,为探究正义问题提供了新的视角,在学术界引发了有关正义理论的争鸣,为构建合理的正义理论提供了理论基础。正义问题是一个历史性话题,不同时期、不同的学者对于正义有不同的理解。诺齐克的持有正义理论在福利社会展露弊端的背景下提出,平等分配受到质疑。他批判地继承了洛克、康德和斯密等人的思想,对现代自由主义平等正义观提出了质疑。持有正义理论以权利立论,并从个人权利理论出发提出了持有正义叁原则,如果一个人的持有符合获取正义、转让正义和矫正正义原则就对其持有拥有权利,这份持有即为正义的。持有正义理论一经提出就引发了学界争鸣,罗尔斯、柯亨和麦金泰尔分别从自由至上、维护社会主义正当性和德性的角度批判了诺齐克的正义理论,揭示其理论存在缺陷。诺齐克承认其理论缺乏人情味,于是在后期思想中弱化了权利义务论立场,并平衡了个人权利和国家权力。本文客观分析了其理论的合理性和局限性,吸收理论精华,以期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正义体系。文章运用了历史分析法探究持有正义产生的社会历史背景以及思想渊源,把握其理论发展脉络;运用比较分析法探究学者对诺齐克持有正义理论的批判,综合分析其合理性与局限性;运用定性分析法对诺齐克后期思想相关材料进行分析。(本文来源于《燕山大学》期刊2019-05-01)

姜涌[3](2016)在《马克思的劳动正义与诺齐克的持有正义》一文中研究指出尽管正义内蕴多样,但是我们可以从不同的正义比较中,得出符合当下中国社会正义的基本指向,为社会的正义观选择提供基本的理论支持。正义从本质上讲是一种利益或利益关系现象,利益作为马克思政治哲学的基础,表征的是一定的社会经济关系。诺齐克提出了与罗尔斯不同的正义原则,主张凡是成年人之间互相同意的交换得来的财富即是正义的,诺齐克的正义指向则是一种"持有"正义。马克思与诺齐克在正义思想上是不可能公约的,一个否定和批判资本主义社会,一个以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为前提;马克思与诺齐克的正义原则不仅存在着底线上的分歧,而且存在着根本性质的原则分歧。(本文来源于《理论学刊》期刊2016年04期)

张淑[4](2015)在《持有正义还是分配正义?——论诺齐克对于分配正义理论的超越》一文中研究指出诺齐克的资格理论以"持有正义"为核心,他用"持有正义"替换了"分配正义",认为"持有正义"意味着正义的主体是个人,核心是个人持有的权利,如果所有人对分配在其下的持有都是有权利的,那么这个分配就是公正的。"持有正义"是一种历史化、非模式化的正义观,这与功利主义和罗尔斯等人的即时性、模式化的分配原则所导致的强行正义形成强烈的对比。"持有正义"理论对于即时正义和模式化正义无疑具有超越意义,但权利并不是正义的全部,对待诺齐克的"持有正义"观还是应该保持一种宽容的态度。(本文来源于《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期刊2015年03期)

曲达[5](2014)在《分配正义与持有正义——解读罗尔斯与诺齐克的正义之争》一文中研究指出罗尔斯与诺齐克是现代西方政治哲学的两大杰出代表,两人同属新自由主义阵营,然而两人的观点在正义问题上却大相径庭。罗尔斯从自由平等的权利出发,通过契约论的方法,无知之幕的概念,主张用两个正义原则取代社会上流行甚广的功利主义作为社会经济分配的指导原则,而诺齐克则批判和继承了洛克的物权理论,从人对物所固有的不可剥夺的权利出发,论证了持有的正当性。实际上,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何为正义的标准以及平等自由的优先性问题。(本文来源于《临沂大学学报》期刊2014年02期)

高奇琦[6](2009)在《在分配与持有之间:执政党正义的逻辑基础》一文中研究指出执政党的正义逻辑需要同时从分配正义和持有正义两种观念中寻找根源。在分配正义的观念中,罗尔斯强调福利平等原则,德沃金强调资源平等原则,桑德尔强调基于共同体的平等原则,麦金太尔强调历史主义的应得平等原则,沃尔泽强调基于共同体的按需分配原则。在持有正义的观念中,诺齐克和哈耶克则都强调首次分配意义上的个人持有原则。未来中国共产党正义伦理的构筑需要在分配正义和持有正义之间折衷。中国共产党应在保障公民正当财产权的基础上,通过税收制度和社会捐赠制度进行再分配。在再分配的过程中,执政党应在普遍国民福利和弱势群体福利之间寻求一种平衡。(本文来源于《理论与现代化》期刊2009年04期)

袁聚录[7](2008)在《柯亨对诺齐克持有正义理论的批判》一文中研究指出作为分析的马克思主义学派的创立者和首要代表,柯亨对诺齐克的持有正义理论从多方面进行了批判。首先,柯亨从转让正义和获取正义角度对诺齐克的持有正义理论进行批判,认为诺齐克持有正义理论所维护的资本主义既是不正义的,又是不自由的;其次,柯亨从自由价值角度对诺齐克持有正义理论进行批判,揭露了诺齐克持有正义理论所维护的资本主义自由的本质;再次,柯亨从基本道德依据角度对诺齐克的持有正义理论进行批判,彻底驳斥了诺齐克持有正义理论所维护的资本主义的不正当性。(本文来源于《理论探索》期刊2008年05期)

袁聚录[8](2008)在《柯亨对诺齐克持有正义理论的批判——一项研究问题的提出及其国内外相关研究述评》一文中研究指出作为分析的马克思主义学派的创立者和首要代表,柯亨对右翼自由至上主义者诺齐克的持有正义理论作了最为犀利的批判。研究柯亨对诺齐克持有正义理论的批判具有重要的意义。关于柯亨对诺齐克持有正义理论的批判,国内外一些学者从多个侧面展开了相关研究,但系统性、逻辑性的研究尚未出现。因此,有必要系统而又逻辑地研究柯亨对诺齐克持有正义理论的批判。(本文来源于《现代哲学》期刊2008年04期)

袁聚录[9](2008)在《试析柯亨对诺齐克持有正义理论的批判》一文中研究指出作为分析的马克思主义学派的创立者和首要代表,柯亨对右翼自由至上主义者诺齐克的持有正义理论作了最为犀利的批判。诺齐克持有正义理论在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之间赋予后者以正当性,柯亨则对诺齐克持有正义理论予以反驳,证明了社会主义的正当性,并批判了资本主义的不正当。柯亨对诺齐克持有正义理论的批判,反映着当代道德哲学和政治哲学在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孰为正当问题上的流变规律,代表着社会主义阵营在道德哲学和政治哲学领域同资本主义阵营进行争辩的主流方向。系统而又逻辑地分析柯亨对诺齐克持有正义理论的批判,对于全面认识和理解当代道德哲学和政治哲学的最新发展,丰富批判资本主义与捍卫社会主义的视角,使大众充分认识到社会主义的正当与资本主义的不正当,从而消除苏东剧变以来一些人对社会主义的成见,使越来越多的人树立起社会主义信念都不无裨益。不仅如此,系统而又逻辑地分析柯亨对诺齐克持有正义理论的批判,对于社会主义运动和社会主义建设,尤其对于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重要的理论借鉴意义。关于柯亨对诺齐克持有正义理论的批判,国内外一些学者从多个侧面展开了相关研究,但系统性、逻辑性的分析尚未出现。有鉴于此,本文就柯亨对诺齐克持有正义理论的批判予以系统而又逻辑的分析。柯亨之所以批判诺齐克的持有正义理论,其深层动因有两个。其一,诺齐克持有正义理论为资本主义所作的辩解和对社会主义的否定亵渎了柯亨的社会主义信念。在柯亨看来,诺齐克持有正义理论从自我所有原则出发推论出持有的权利,并且声称符合持有权利要求的分配就是正义的分配。柯亨分析道,按照诺齐克持有正义理论,资本主义的不平等分配由于符合持有权利的要求,所以就是正义的,而社会主义的平等分配由于不符合持有权利的要求,所以就是不正义的。柯亨指出,从道德哲学和政治哲学上讲,诺齐克持有正义理论为资本主义所作的辩解和对社会主义的否定都堪称历史之最。对于社会主义,柯亨始终抱有坚定的信念,他从来都认为社会主义是正义的,资本主义是不正义的,社会主义终将代替资本主义,因此他决不允许任何对社会主义的攻击。故而,当诺齐克持有正义理论否定社会主义时,柯亨便奋起回击。其二,柯亨认为传统马克思主义不能有效回击诺齐克持有正义理论为资本主义所作的辩解和对社会主义的否定。依照柯亨的理解,传统马克思主义由于存在四个方面的缺陷,所以不能有效回击诺齐克持有正义理论为资本主义所作的辩解和对社会主义的否定。第一,传统马克思主义没有形成系统化、理论化的分配正义观,因而没有相应的现成理论可以用来回击诺齐克持有正义理论为资本主义所作的辩解和对社会主义的否定。第二,传统马克思主义认为,有两个历史趋势,即不断壮大的工人阶级和生产力的高度发展,会保证平等分配的实现。但是,对柯亨来说,这两个历史趋势都已不复存在,因此,传统马克思主义对平等分配的证明不再有效,也就不能给诺齐克持有正义理论所反对的社会主义平等分配提供有效证明。第叁,传统马克思主义对资本主义的批判存在如下缺陷:把生产资料的初始不平等分配视为剥削赖以产生的必要条件,但没有看到,即使生产资料初始分配平等化,剥削也同样不可避免;在工人的劳动力价值是否被资本家窃取的问题上存在不一致;忽视了诸如没有劳动能力的人等非生产者的的贫困。柯亨指出,由于上述缺陷,传统马克思主义就不能针对诺齐克持有正义理论为资本主义所作的辩解展开有效回击。第四,传统马克思主义本身在对平等必然性的证明、对社会主义分配正义原则的构想、对资本主义不正义的批判等方面,都没有拒绝诺齐克持有正义理论所坚持的自我所有原则,这就造成了传统马克思主义与诺齐克持有正义理论拥有同一个前提,所以就容易受到诺齐克持有正义理论的攻击,也就谈不上有效回击诺齐克持有正义理论为资本主义所作的辩解和对社会主义的否定了。由于认为传统马克思主义不能有效回击诺齐克持有正义理论所构成的挑战,柯亨便产生一种回击诺齐克持有正义理论的责任感,并由此展开对诺齐克持有正义理论的批判。在对诺齐克持有正义理论的批判中,柯亨把批判的矛头首先指向诺齐克的转让正义理论。诺齐克转让正义理论试图佐证诺齐克持有正义理论从总体上对资本主义所作的辩解和对社会主义的否定。对此,柯亨在作了必要的理论预设后,予以透彻剖析并从两个方面来完成对诺齐克转让正义理论的驳斥。首先,在理论预设中,柯亨把自由理解为权利中立解释意义上的自由与人的本质意义上的自由。前一种意义上的自由可以表述为,“无论何时,某人干涉了我的行动,我在这种程度上就是不自由的,不管我有没有权利来实施它们,不管我的阻碍者有没有权利来干涉我”;后一种意义上的自由即传统社会主义人的本质观念意义上的自由。柯亨主张,为了更重要的权利中立解释意义上的自由,可以去限制不重要的权利中立解释意义上的自由;为了人的本质意义上的自由,可以去限制权利中立解释意义上的自由;一定条件下,为了平等,可以去限制自由。其次,在对诺齐克转让正义理论的剖析中,柯亨揭示道,诺齐克转让正义理论把资本主义社会中的自愿交易视为自由,并以自由来定义正义,断言资本主义由于允许自愿交易,所以就是自由的和正义的,而实行平等分配的社会主义则恰恰相反。再次,在对诺齐克转让正义理论的驳斥中,一方面,柯亨围绕自愿交易所导致的不正义后果、对非交易方的选择所造成的影响,就诺齐克转让正义理论为资本主义所作的辩解予以批驳。柯亨论证道,资本主义的自愿交易不仅不会总是带来正义的后果,而且还导致了非交易方的不自由;一方面,柯亨围绕诺齐克对社会主义分配正义的否定、对社会主义自由的否定,就诺齐克从转让正义角度对社会主义的否定予以批驳。柯亨论证道,诺齐克的转让正义理论不仅没有证明社会主义是不正义的,而且没有证明社会主义是与自由相对立的。通过对诺齐克转让正义理论的批判,柯亨发现,尽管诺齐克竭力标榜自由的价值优先性,但诺齐克所谓的自由只是一种权利定义意义上的自由。柯亨把这种权利定义意义上的自由描述为,“只是在某人禁止我去做我有权利所做的事情时,我才是不自由的”。柯亨注意到,由于采用了自由的权利定义,诺齐克便陷入一种定义循环:在诺齐克那里,不侵犯权利就意味着自由,当不存在对自由的限制时就存在正义,正义就是没有侵犯任何人的权利。柯亨分析道,诺齐克之所以陷入这种定义循环,就是因为坚持了自我所有原则,这个原则讲的是,“每个人对他本身和他的能力拥有完全的和唯一的控制和使用的权利,因而他不应给任何他未与之签约的人提供服务和产品”。柯亨揭示道,对诺齐克来说,自由的范围和本质就是自我所有原则的功能,而根据自我所有原则又可以推论出私有财产权,私有财产权又是正义的根据,由此,在诺齐克那里,自我所有原则就承载了解释自由、权利和正义的叁重角色,构成了诺齐克持有正义理论的实质。然而,对于柯亨的这个观点,即自我所有原则构成了诺齐克持有正义理论的实质,存在康德式的以及德沃金式的反对意见。康德式的以及德沃金式的反对意见认为,由于作为概念的自我所有在组合上是不连贯的,在含义上是不确定的,所以作为概念的自我所有在逻辑上就是不成立的,而既然作为概念的自我所有在逻辑上是不成立的,也就谈不上存在自我所有原则,更谈不上自我所有原则构成了诺齐克持有正义理论的实质。针对康德式的以及德沃金式的反对意见,柯亨对作为概念的自我所有作了逻辑分析,论证了自我所有概念在组合上的连贯性与在语义上的确定性,从而断定自我所有概念在逻辑上是成立的。柯亨对自我所有概念的逻辑分析表明,既然自我所有概念在逻辑上是成立的,康德式的以及德沃金式的反对意见也就不攻自破。由于自我所有原则是诺齐克持有正义理论的实质,柯亨对诺齐克持有正义理论的批判,就成了对自我所有原则的批判。又由于自我所有原则是由自我所有命题来支撑的,所以对自我所有原则的批判又成了对自我所有命题的反驳。柯亨把自我所有命题解释为,“每个人在道德上是他自己个人和力量的正当拥有者,并且,因此认为,倘若每个人没有用这些力量去侵略性地对付别人的话,(从道德上说)他都可以如其所愿地去自由使用这些力量”。柯亨注意到,从直觉出发,这一命题似乎具有不可抗拒的道德吸引力。因此,在随后对诺齐克持有正义理论的批判中,柯亨并没有直接反驳自我所有命题,而是采取了一种迂回式的策略,并由此进入对诺齐克获取正义理论的批判,借以削弱自我所有命题的道德吸引力。首先,柯亨否证了诺齐克为资本主义初始不平等分配所作的论证,证明即使承认自我所有命题所支撑的自我所有原则,也不能由此证明私人占有意义上的资本主义初始分配的正当性。其次,柯亨求证了在承认自我所有原则的前提下,实现联合所有意义上的社会主义初始分配的正当性。柯亨的求证表明,在初始分配上,理性的行为主体会选择联合所有而非私人占有,而通过联合所有又可以进一步实现社会主义的条件平等。但是,柯亨发现,在初始分配实行联合所有的情况下,自我所有原则就仅仅是形式上的自我所有原则,并没有任何实际的意义。由此,柯亨得出结论:实现社会主义平等分配就意味着必须摒弃自我所有原则。在柯亨看来,摒弃自我所有原则是实现社会主义平等分配的必要条件,而要摒弃自我所有原则,必须首先驳倒自我所有原则赖以确立的自我所有命题。因此,柯亨又把对诺齐克持有正义理论的批判深入到对自我所有命题的反驳。柯亨通过反驳诺齐克为这个命题所提供的道德依据来反驳这个命题本身。柯亨在直觉和理论两个层面理解诺齐克为这个命题所提供的道德依据。就直觉层面而言,柯亨认为,第一,诺齐克利用道德主体厌恶奴隶制这种道德直觉,断言拒绝自我所有命题就意味着对奴隶制的认可;第二,诺齐克利用人们决不允许他人强制使用自己身体的任一部分这种道德直觉,断言拒绝自我所有命题就等于承认对身体器官的强制再分配。就理论层面而言,柯亨认为,第一,诺齐克把自我所有命题与“康德的手段—目的原则”联系起来,声称拒绝自我所有命题就意味着以手段而不是以目的来对待人们;第二,诺齐克把自我所有命题与人类的自主联系起来,声称拒绝自我所有命题就意味着对人类自主的限制。对于诺齐克为自我所有命题所提供的两层面道德依据,柯亨分别予以反驳。就自我所有命题在直觉层面的道德依据,柯亨论证道,厌恶奴隶制这种道德直觉本无可厚非,但并不能据此得出拒绝自我所有命题就意味着对奴隶制的认可这个结论,而不允许他人强制使用自己身体的任一部分这种道德直觉,也不足以使道德主体去认同自我所有命题;就自我所有命题在理论层面的道德依据,柯亨论证道,拒绝自我所有命题不仅不意味着以手段而非目的来对待人们,而且也不意味着对人类自主的限制。柯亨是第一位在道德哲学和政治哲学纬度上系统批判诺齐克所维护的资本主义,并捍卫社会主义正当性的学者,在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孰优孰劣的问题上做出了重要的理论贡献,这尤其表现在以下叁个方面:首先,柯亨从转让正义角度和获取正义角度反驳了诺齐克为资本主义所作的辩解,证明诺齐克所维护的资本主义无论是从其自愿交易来看,还是从其初始分配来看,都是不自由和不正义的;其次,柯亨从对资本主义的现实批判上升到了对资本主义的理论批判,证明诺齐克所宣扬的资本主义自由并不是主流意义上的自由,而只是自我所有原则意义上的自由,这种自由只保护私有财产者的利益,这样柯亨就揭露并批判了资本主义自由的本质;再次,柯亨从基本道德依据角度反诘了诺齐克为资本主义所作的辩解,彻底批驳了诺齐克所维护的资本主义的道德依据。总的来看,柯亨批判了诺齐克所维护的资本主义的不正当,并捍卫了以平等为特征的社会主义的正当性。但同时,毋庸讳言,柯亨在批判诺齐克所维护的资本主义,并捍卫社会主义的正当性上,也存在两个主要缺陷。第一,柯亨较为注重对诺齐克所维护的资本主义批判本身,但在建构用于批判的道德依据上并未给予足够的重视。由于这个缘故,柯亨对诺齐克所维护的资本主义的批判多少表现出一些不一致,相应地,在社会主义因何才是正当的这个问题上,也没能给出更为确切的解释。第二,柯亨批判诺齐克所维护的资本主义时,背离或误读了传统马克思主义关于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的一些观点。一是背离了传统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发展基本动力的观点,试图以道德革命来代替社会革命;二是误读了传统马克思主义关于自我所有原则的观点,没有看到传统马克思主义对自我所有原则是持反对态度的;叁是误读了传统马克思主义在批判资本主义生产资料不平等分配时的观点,认为传统马克思主义主张将生产资料平均分配给社会成员。(本文来源于《中国人民大学》期刊2008-04-28)

佘启发[10](2007)在《诺齐克的持有正义理论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哈佛大学着名政治哲学家诺齐克(Robert Nozick,1938—2002),是20世纪后期全球最有影响力的哲学家、伦理学家之一。他是一位学识渊博的哲人,才华横溢的论辩者,极富个性魅力的教授。诺齐克的政治哲学是以个人权利为核心形成的整体理论。他的研究不仅对罗尔斯以“正义”为首要价值理论提出了严峻挑战,而且对于20世纪后期的政治理论与实践具有相当大的影响,特别对于转轨时期中国的改革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本文从权利理论出发,以此探求出更多有价值的思想。本文第一部分首先从诺齐克权利理论的历史溯源这一角度,阐述了持有正义的发展历程,为诺齐克权利理论构筑起坚实的哲学基础和传统理论背景。第二部分集中探讨了诺齐克的持有正义理论。权利是诺齐克政治哲学的首要价值,在此基础上,他从持有正义的叁种形式进行了充分的论证。第叁部分对权利与公平进行了比较研究。罗尔斯赋予“公平”以首要性,试图从根本上解决社会现实中的不平等问题;诺齐克则强调“权利”的首要性,坚持权利神圣不可侵犯的,以非模式化的历史原则反驳罗尔斯的分配正义理论。本文最后一部分对诺齐克正义理论进行了评价,强调其突出贡献的同时,也指出他的理论弱点;在改革开放时间尚不太长的中国,诺齐克的理论弱点却得到充分弥补,其理论对转轨时期的中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与价值。(本文来源于《南昌大学》期刊2007-06-01)

持有的正义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诺齐克作为新自由主义的代表人物,坚持自由至上主义,捍卫个人权利,提出了以权利为核心的正义思想。他在《无政府、国家和乌托邦》一书中运用独特的着述方式详细地论证了持有正义理论,为探究正义问题提供了新的视角,在学术界引发了有关正义理论的争鸣,为构建合理的正义理论提供了理论基础。正义问题是一个历史性话题,不同时期、不同的学者对于正义有不同的理解。诺齐克的持有正义理论在福利社会展露弊端的背景下提出,平等分配受到质疑。他批判地继承了洛克、康德和斯密等人的思想,对现代自由主义平等正义观提出了质疑。持有正义理论以权利立论,并从个人权利理论出发提出了持有正义叁原则,如果一个人的持有符合获取正义、转让正义和矫正正义原则就对其持有拥有权利,这份持有即为正义的。持有正义理论一经提出就引发了学界争鸣,罗尔斯、柯亨和麦金泰尔分别从自由至上、维护社会主义正当性和德性的角度批判了诺齐克的正义理论,揭示其理论存在缺陷。诺齐克承认其理论缺乏人情味,于是在后期思想中弱化了权利义务论立场,并平衡了个人权利和国家权力。本文客观分析了其理论的合理性和局限性,吸收理论精华,以期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正义体系。文章运用了历史分析法探究持有正义产生的社会历史背景以及思想渊源,把握其理论发展脉络;运用比较分析法探究学者对诺齐克持有正义理论的批判,综合分析其合理性与局限性;运用定性分析法对诺齐克后期思想相关材料进行分析。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持有的正义论文参考文献

[1].王倩倩.浅议分配正义与持有正义[J].法制与经济.2019

[2].姚金雪.诺齐克持有正义理论研究[D].燕山大学.2019

[3].姜涌.马克思的劳动正义与诺齐克的持有正义[J].理论学刊.2016

[4].张淑.持有正义还是分配正义?——论诺齐克对于分配正义理论的超越[J].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

[5].曲达.分配正义与持有正义——解读罗尔斯与诺齐克的正义之争[J].临沂大学学报.2014

[6].高奇琦.在分配与持有之间:执政党正义的逻辑基础[J].理论与现代化.2009

[7].袁聚录.柯亨对诺齐克持有正义理论的批判[J].理论探索.2008

[8].袁聚录.柯亨对诺齐克持有正义理论的批判——一项研究问题的提出及其国内外相关研究述评[J].现代哲学.2008

[9].袁聚录.试析柯亨对诺齐克持有正义理论的批判[D].中国人民大学.2008

[10].佘启发.诺齐克的持有正义理论研究[D].南昌大学.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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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公众正义观念代际差异的影...:张志毅关于传统与现代德育的观点谢...3.6香港科学馆食品科学展区(来源:作...1分配正义的理论框架以心理学的以心理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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