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生命伦理学是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流行于德、法两国的伦理学思潮,居友作为法国生命伦理学先导者,对形而上学教条主义道德、实践必然性道德、信仰的道德和怀疑的道德等传统道德理论持批判态度。他从生命哲学出发,将个人生命存在视为伦理学最高本体,建立“无义务无制裁”的道德理论,凸显道德主体生命价值和生命的道德意义。居友生命伦理思想强调利己与利他的统一、有意识与无意识的统一,为个体生命价值创造提供了丰富理论资源,为道德教育提供理论指导。
关键词:居友;生命;道德;生命力
在西方伦理思想发展过程中,思想家特别强调理性对道德理论建构的重要意义,把理性视为建构道德体系的工具、确立道德原则的根据、实现幸福生活的手段。但理性基础上建构的传统理性主义伦理思想和理性规范下的社会生活并未给人类带来幸福,人类与自然、国家与国家、人与人之间仍存在各种矛盾冲突,人们开始质疑传统理性主义伦理思想和理性规范下的社会生活。生命伦理学是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流行于德、法两国的伦理学思潮,源于德国生命哲学和英国现代进化论伦理学,主要代表人物有狄尔泰、居友、柏格森。生命伦理学突出特征是把个体生命现象看作伦理学最高本体,狄尔泰以“生命本身”和“生命的充实”作为人类道德本体、居友以“生命的生殖力”作为人类道德本原、柏格森以“生命的冲动”和“生命之流的绵延”解释人类道德现象[1]。
让·马利·居友(1854—1888)是19世纪后半叶法国生命伦理学典型代表,受叔父影响,自幼阅读大量哲学原著,17岁获学士学位,19岁开始著译作品,其绝大部分著作与伦理学(史)有关,代表作为《无义务无制裁的道德概论》[1]。此作中,居友在反思传统理性主义伦理学基础上,从生命哲学视角解读道德理论,以生命内在特征探究道德观念产生、道德义务形成、道德制裁展开,建构了无义务、无制裁的自主能动的道德理论,认为道德情感源于人的生命力“生殖”,强调道德主体的生命价值。
一、批判传统道德理论
19世纪中后期,随着社会发展,西方社会道德观念发生变化,由过去关心宗教和政治解放转向关注自身存在和发展,关注生命存在、创造生命价值、实现生命自由成为伦理学的时代命题。居友回应时代发展需要和现实问题,批判传统道德理论,建立注重生命事实的生命伦理学。
(一)批判形而上学教条主义道德
传统形而上学道德理论认为,人作为自然界成员,必然遵循由自然“本善”推导出的善的秩序,自然秩序是建立人类社会伦理秩序的基础,自然目的是建立人类道德理论的基础。居友以不同自然目的为标准,将传统形而上学道德理论划分为乐观主义、悲观主义、自然冷淡三种假设并加以批判,指出传统形而上学道德理论压抑生命价值、抹杀生命活力的局限性,提出构建新的伦理思想方向。
1.批判乐观主义假设。道德乐观主义认为,道德体系建立在绝对上帝或不朽个人基础上。居友认为,如道德体系建立在绝对上帝基础上,则现存一切均完美无瑕,不存在不道德,因此无需任何变化、发展,但现实生活中任何存在均不完美,有待于进一步变化、发展、完善。居友认为,如道德体系建立在不朽个人基础上,则人及人的思想意志均为永恒。达尔文生物进化论则主张,人为生物进化产物,是过去和未来的中项,不可能永恒生存;科学研究发现有关思想、意志不朽的假定无法成立;根据“我现存在”推理“我将存在”是对生的渴望而产生的错误心理。可见,乐观主义理想设置,使人固守某种神圣观念,放弃创造主体独立生命价值;个人不朽设置,使人有限生命在无限不朽追求中变得微不足道。两种设置均压抑主体生命现实价值,否定主体创造生命价值的积极性。
2.批判悲观主义假设。道德悲观主义认为,生命本质即痛苦,人生痛苦大于快乐。从数学角度而言,无法以“量”计算生命中快乐和痛苦的时间及程度,因此痛苦大于快乐仅为心理回忆,非客观事实;心理学研究发现,痛苦的心理感受更深刻、持久,快乐的心理感受较短暂,因此认为痛苦大于快乐,两种感受皆为心理错觉,非客观事实;生物学理论认为,趋乐避苦是生物本能,痛苦意味着生命的衰落和消亡,因此认为痛苦大于快乐,但仅为心理暗示,并非客观事实。可见,悲观主义的不幸设置,使人深切感受到生命可悲、生活绝望,以错误的心理回忆、心理错觉和心理暗示否定主体创造生命价值的主动性。
3.批判自然冷淡假设。自然冷淡假设认为,善与恶完全属于人的主观认识,善恶与整个宇宙无内在联系,自然本身无道德情感,无法分辨善与恶、快乐与痛苦,自然无视人的痛苦和快乐,因此人要超越自然的苦乐情感,对自然界采取绝对冷漠态度。居友认为,人在自然面前无能为力,人的意志和行为无法影响自然界客观变化、无法改变自然界客观规律,人类对自然界可采取冷漠态度。但对自然的冷漠导致对道德善恶的冷漠,最终形成道德虚无主义。“冷淡主义”的冷漠设置,让人丧失对道德前景的信心,仅满足于消极等待,否定了主体创造生命价值的能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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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批判实践必然性道德、信仰道德和怀疑道德
居友批判对生命价值抱否定、失望和冷漠态度的传统形而上学教条主义,超越轻视、压抑、怀疑生命价值的传统道德理论,从生命经验事实出发,注重、发挥、肯定生命价值,建构了利己与利他统一、有意识与无意识统一的生命伦理学,强调主体生命存在,凸显主体的道德生命力。
一体化教师凤毛麟角 随着一体化教学的改革,一体化教师应运而生,随之很多职业学校的教师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和相关专业的职业等级证书,可以说达到双师型的要求。但是在职业教育学校几乎没有名副其实的一体化教师,教师基本没有企业生产实际工作的背景和经历,真正具备一体化教学能力的一体化教师凤毛麟角。
1.批判实践必然性道德。实践必然性道德认为,人类拥有一种确定、绝对、必然和无条件的道德法则,人必须根据这一道德法则规范自身行为。道德直觉主义将道德法则视为人自身包含“善”的实体,通过自我直觉把握“善”的自明价值。居友认为人在社会中从事不同工作、承担不同义务,一部分人的义务不同于另一部分人,因此道德法则是可变、相对的,非确定、绝对的。道德普遍理性主义将道德法则视为人类必须遵循、纯形式、普遍的行为准则,居友认为普遍、必然的东西只存在于纯粹理论逻辑中,人的道德情感与行为无法建立在与生命实践无关、纯粹的理论逻辑中,因此道德法则是有条件、相对的,并非无条件、绝对的。
人类对自然的无知使其认为大自然有一个目标,并向目标前进,居友认为自然无目的,乐观主义的仁爱自然、悲观主义的敌对自然和冷漠主义的冷淡自然均是无根据的形而上学教条主义假设,不能成为可靠的行为法则,也无法建构合理的伦理秩序。
居友认为,生命趋向于自身、自爱、自利,任何生命体为求生不断从自然界吸取生存所需营养,转化为生命力并积聚和保存。当生命力满足自身生存需要仍有剩余时,生命体又通过生命生殖,扩散过剩生命力产生新的生命体,使生命力导向他人。导向他人的生命力是自身存在需要,也是爱人、利他需要。这种生命力扩散不仅是生物生殖的自然生命事实,又是道德生殖的内在动力,向其他生命扩散过程中产生利他的行为[2]。
3.批判怀疑道德。道德怀疑论认为,人类知识具有相对性,其道德知识也具有相对性,道德的真理性、规范的科学性存疑,不应根据可疑的道德理论和道德规范限制人的行为,甚至科学道德存在本身亦可疑。居友认为,怀疑是心灵的尊严,“怀疑道德”进步于“信仰道德”和“必然性道德”,因盲目信仰是思想的懒惰、“理智自杀”,在追求真理、建立道德理论过程中,怀疑可避免盲目崇拜,检验道德理论的真理性,但无法彻底、绝对怀疑一切道德理论。怀疑仅是理论思维起点,理论思维终点是要建立科学的道德知识体系和明确的道德行为规范,怀疑的目的是通过否定的怀疑走向肯定的道德知识和规范的道德行为。
居友生命伦理学以个体生命存在为伦理学的最高本体,但不提倡利己主义道德原则,其从道德生殖原则出发,强调爱己与爱人、利己与利他的统一。从形式上而言,居友主张生命力导向于他人,甚至认为在必要时可为他人做出适度牺牲,具有明确利他主义的特征。但生命力导向他人是生命内在要求的满足,生命力扩散是生命本能需要;为他人适度牺牲是生命内在要求的高级满足,是生命力的崇高超越。居友通过生命力扩散,实现了生命存在与超越、利己与利他的统一。
二、居友生命伦理学建构
居友批判传统形而上学教条主义的乐观主义、悲观主义、自然冷淡等三种假设,同时还批判了实践必然性道德、信仰道德和怀疑道德等三种道德理论。
(一)利己与利他统一
2.批判信仰道德。信仰道德认为,人类信仰对象是道德义务,将信仰从宗教领域转移到道德领域,以道德信仰取代宗教信仰,以信仰的必须取代理性的必然,主张“信仰义务是义务”。居友认为,“信仰义务是义务”将义务看作是人类良心的“神谕”,把“善”作为“客观真理的标准”要求人们信奉,因此缺乏说服性、真理性;“信仰义务是义务”只能约束有信仰义务之人,对无信仰之人则无约束意义,同时“信仰义务的义务”仅为同义反复,缺乏普适性、科学性;“信仰义务是义务”将道德建立在“有用谬误”基础上,以道德社会功用要求人负有信仰义务,信仰道德仅是外在抑制下遵循必然性规定,同时道德信仰同于宗教信仰,具有时代性、暂时性,缺乏自觉性、持久性。
居友生命伦理学认为道德行为是在观念力量的支配下展开的有意识行为,但不主张道德行为完全源于人的有意识观念,从道德行为发展过程出发,强调有意识与无意识、本能与理性的统一。人与其他生命体最大区别是人具有意识活动与精神生活,人是具有意识活动的精神性存在,人的生命是有意识的生命,人的道德行为是意识观念支配下的行为,具有鲜明的意识性、理性。但是,人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具有与其他生命体同样的本能冲动,意识只支配有限的生命和行为,每种意识欲望起初均是无意识的本能,有意识的行为起初均是无意识的生命冲动,无意识的本能冲动是人类道德行为的真正根源。居友认为道德行为过程发端于本能,扩展为有意识的行动,进一步渗透到无意识的本能。在无意识行动与有意识行动的互相作用中,道德行为不断发展、完善。
自我和非我是两个不同的生命存在,当自我利益和他人利益一致时,个体生命一般本能、主动、自觉地利他;当自我利益和他人利益冲突时,个体生命一般保护自我、维护自身利益。但居友从人类对冒险和斗争的偏爱出发,解释对他人、群体的社会责任,协调自我利益和他人利益间的冲突。人类因生命活力的丰富性,总是不甘屈服,渴望征服他物、超越自我。因此,扩散过剩生命力到未知领域,开展冒险活动或同各种事物开展斗争,从而挑战生命潜力、摆脱外在困境、证明自身优势、体会胜利乐趣。人们在冒险和斗争过程中,不仅对自我命运负责,亦对他人命运负责;不仅延续自身生命力而利己,且发挥社会作用而利他。冒险和斗争具社会责任意识和利他性的责任感,因此并非“自我否定”或“完全否定”个体生命,而是生命本身的高级需要和生命力的崇高超越,具有极为重要的生命价值和道德意义。居友从人类对冒险和斗争的偏爱出发,探究崇高的社会责任感,调和利他本能与自私冲动之间矛盾,解决了利他主义和利己主义的对立,实现了利己与利他的统一。
居友分析传统道德理论精神实质,批判实践必然性道德理论的绝对性、信仰道德理论的强迫性、怀疑道德理论的可疑性,强调道德理论内化为道德主体的主观意识,才能产生自觉的道德行为,否则道德理论仅是空洞说教,无法成为科学的道德理论。
(2)假设有i个电梯(i=1,2,3...),其中第i个电梯不动时停在第ji层(j=1,2,3...);
(二)无意识与有意识统一
居友言:“从胚胎在母腹中的第一次跳动,到老人的最后一次抽动,人每时每刻都有一个在进化中作为原因的生命。从另外的观点看,我们行为的这种普遍性的原因,也就是恒常的结果和目的。”[1]求生是生命的必然法则,人类行为目的首先要保证自身生存,生存的本能冲动是人类全部行为的最初动力。“生命只有在扩散自身中才能维持自身”[3],因此生命体本能地增强生命力而保证自身生存。在此过程中,将过剩生命力本能、无意识地扩散给他人而利他,此为道德责任、道德义务产生的直接原因。居友言:“每一种能力(力量)均要产生一种与之相称的责任,有力量行动亦即有责任行动。[3]”生命是一种能动的力量、本能的冲动,无意识地实践自己、扩散自己和超越自己以求生,此为本能利己行为,也是无意识的利他行为。居友将生存的本能冲动定义为行动的责任,认为道德行为由生命本能冲动无意识引起。
238 颅内未破裂动脉瘤介入治疗术后神经系统并发症的危险因素分析 李 力,段国礼,赵 瑞,黄清海,洪 波,刘建民,许 奕
道德行为不仅是生命本能冲动引起的无意识行为,也是在观念力量(智力)支配下展开的有意识行为。观念是将思想意识转化为行为的开端,目标的观念力量又是实现这一目标的最初动力,因此居友认为观念是行为动力,观念力量是引起道德行为的原因之一。观念力量是生命力表现在精神上的理智冲动,行动是将观念力量扩散而转化为现实的结果,也是观念力量的延伸和外化。在道德生活中,观念和行为在根本上同一,居友言:“责任是内在的扩展,是一种通过把观念变成行为来实现我们观念的需要……不道德是内在的残废。”[3]道德责任、道德义务是内在道德观念的自主展现和外在实现,“所思即所行”,不道德行为是道德观念残缺的外在表现。居友根据生命扩散需要提出道德行为是观念力量现实化的有意识行为。
人将内心丰裕充足的生命活力慷慨地向他人扩散,产生智力生殖、情感生殖和意志生殖,此为人类道德行为的直接原因。智力生殖是人精神生命力的扩散,人们通过哲学、文学、音乐、美术等智力活动满足自身精神生活需要同时,将智力活动成果传播给他人,与他人共享理论作品和艺术作品,这是精神利他主义。情感生殖指人的情感扩散,通过情感交流,将情感传播给他人,同时接受他人传播的情感,与人产生共鸣,共同分享快乐、承担痛苦,此为情感利他主义。意志生殖是人的意志扩散,通过生产活动,绽放生命活力而创造财富,并与人分享,这是意志利他主义。可见,在生命运动中,人不仅吸收营养满足维持自身存在基本需要以利己,同时通过生命生殖、智力生殖、情感生殖和意志生殖,不断扩散生命力以利他。吸收营养满足生命利己需要,生产和繁殖满足生命利他需要,利己与利他均为生命本能需要。居友从生命运动探究道德形成,将利己利他视为生命本能的体现、生命内在要求的满足,解决了利他主义和利己主义的对立问题,实现了利己与利他的统一。
可见,从利益出发时,利己与利他冲突,居友从生命出发,实现利己与利他的统一。从道德行为发端来看,无意识行动与有意识行动冲突,居友从道德行为发展过程出发,实现无意识行动与有意识行动的统一,并通过构建利己与利他统一、有意识与无意识统一的生命伦理学,强调生命力是道德产生的内在原因和道德发展的内在动力,强调无意识的本能冲动是人类道德行为的真正根源。
其实验结果表明,当SME增加,膨胀的淀粉颗粒数量以及糊化度会相应增加,在SME小于350~400 kJ/kg时,淀粉颗粒处于未破坏的状态。这时饲料的WAI(吸水指数)和WSI(溶水指数)也处于上升状态;当SME持续增加至500~550 kJ/kg到700 kJ/kg时,淀粉颗粒处于完全被破坏的状态,并且淀粉糊化度也达到最高。这时的WAI(吸水指数)开始下降,而饲料WSI(溶水指数)持续上升。而当SME处于区域中间时,既未破坏和破坏的淀粉颗粒共存时,饲料的WAI处于最高。其中饲料WAI(吸水指数)就是饲料水中稳定性的表征指标,WAI的降低则意味着饲料水中稳定性变差,见图11。
三、居友生命伦理学的现代意义
居友超越传统道德理论,建构以个体生命为道德本体、以生命生殖原则为道德原则的生命伦理学。其生命伦理学虽具时代局限性,但在批判传统道德理论、构建“科学”道德理论过程中,实现了利己与利他、有意识与无意识的统一,对当今个体生命价值创造、道德教育开展仍具重要借鉴意义。
(一)正确处理利己与利他关系,创造个体生命价值
居友将生命力生殖视为道德起源,认为道德之源与生命本能同一,直接在生命本能中把握利他道德情感,肯定生命欲望和利己的合法性、生命本能和利他的合理性。居友认为,利他的道德情感并非源于宗教或理性的外在强制,而是源于利己的生命本能。道德责任源于生命自内而外扩张的结果,并非常规的对活动的限制与约束[4]。由利己发展为利他的过程是自然的,不会损害本人利益和需要,当为利己而储存的生命力过剩时,即自然而然、本能地导向于他人。此种利他道德情感存在于个人生命本能中,即使未受教育之人亦可越过理性和知识屏障,以生命本能利他。因此,不仅利己主义是生命本能要求,利他主义同样体现生命本能[5]。利他主义和利己主义是不可分割的统一体,体现生命的两个方面,人不仅作为个体生命而存在,又通过扩散成为社会一部分,作为社会生命而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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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指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6],个人作为个体性存在和社会性存在,在社会生活中,应利己同时兼顾利人。利己是自身负有的特殊责任和最根本欲念,人皆关心自我生命,满足自我欲望。自利是保护自己,保存自我的纯洁、正当欲念,自私是损人利己、不正当的情感。应借鉴居友生命伦理学思想,避免自私行为,充分发挥生命力冒险、超越、实现自我而创造个体生命最高价值,进而创造最大社会意义,实现个体生命和社会生命、利己与利他的统一。
(二)正确处理有意识与无意识关系,提高道德教育有效性
居友从生命视角探究人的道德行为,将生命分为无意识生命和有意识生命,认为无意识生命产生无意识行为,有意识生命产生有意识行为,无意识生命才是人类行为的真正根源[7]。在生命运动中,人的行为最初由无意识的生命冲动、无意识的生存本能开始,经多次反复发展为习惯性行为,习惯性行为在理性观念指导下发展为有意识的理性行为,有意识的理性行为回归无意识生命,影响无意识生命本能,产生新的无意识行为。此过程是提高道德自觉性、完善道德行为的过程。
人的道德行为作为无意识本能行为和有意识理性行为的统一,在道德教育中,不仅要注重道德理论传授,还需关注主体内在生命本能。当前,道德教育一般通过媒体宣传,课堂教学以规劝、说服、舆论、训诫、奖励和惩罚等方式将社会需要、固定的道德价值观念和道德行为规范强加给受教育者。此种无视受教育者需要的强制性教育方式,很难使受教育者接受并内化于心灵深处,转化为主动、自觉的道德行为。应借鉴居友生命伦理学思想,避免强制灌输,从生命视角入手传授道德理论,关注受教育者心理体验、无意识本能、情感等内在要素,引导受教育者热爱自我生命的同时尊重他人生命、自然扩张生命情感同时能动升华生命智力,充分发挥受教育者理性观念以发现生命意义,充分发挥受教育者生命本能以创造生命价值,实现有意识活动与无意识活动、道德生活与生命价值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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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居友在批判传统形而上学教条主义及相应传统道德理论基础上,从生命事实出发,构建生命伦理学,协调个人与集体、生活和道德、利己与利他、有意识与无意识之间关系,应借鉴居友关注个体生命存在、注重生命自我创造的生命伦理学思想,敬畏生命、尊重生命、热爱生命,创造有价值的生命和有意义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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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B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805(2019)03-0088-05
收稿日期:2019-04-02
基金项目: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17ZXB106)
作者简介:李英粉(1974-),女,黑龙江科技大学马克主义学院副教授,博士,研究方向为道德理论。
标签:道德论文; 生命论文; 伦理学论文; 本能论文; 理论论文; 《东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3期论文; 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17ZXB106)论文; 黑龙江科技大学论文; 松花江林业管理局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