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董仲舒回顾和反思西汉立国七十年的发展历程,对治国之道进行了艰辛探索,提出了著名的“更化则可善治”这一命题。“更化”的基本内涵是更而化之,需要遵循三条原则,即“奉天”“法古”“爱民”。“更化”主要从三个方面展开,即意识形态的更替、政治制度的改良与文教政策的调整。“更化”是“善治”的先决条件,“善治”则是“更化”的必然结果。“善治”是通过德治而使社会和谐、风俗淳美。应该遵循三条原则,即“承天意”“明教化”和“正法度”。“善治”的主要方式表现在三个方面:加王心、修法度;尊贤能、重教化;抑兼并、倡调均。要言之,“更化”的精神实质是顺应时代潮流、反映人心向背,对治国策略做出重大调整;“善治”的本质体现了一种“心系苍生,不怀私意”的精神理念,在政制设计上确保“众圣辅德,贤能佐职”,实现“教化大行,万民安乐”。一言蔽之,“更化则可善治”旨在更新和完善西汉王朝的治国理念与方法,这对于促进当代中国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仍具有重要的启发意义和参考价值。
关键词:董仲舒;更化;善治;西汉;国家治理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历史是最好的老师。我国古代主张“民为邦本”“为政以德”“礼法合治”“德主刑辅”“改易更化”等,这些思想观念都能给后人以重要启示。要治理好今天的中国,需要对我国古代治国理政的探索和智慧进行积极总结,“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益借鉴”[1]。
这段话虽然没有提及“董仲舒”的名字,但所列举的治国思想观念都与董仲舒的政治思想有着密切联系。而董仲舒的政治思想浓缩于“更化则可善治”这一命题之中。这一命题的提出,正是西汉立国七十年之际①元光元年(前134年),汉武帝下诏举贤良。此时,上距刘邦于公元前206年灭秦被封“汉王”为72年;上距刘邦于公元前202年战胜项羽、建立西汉王朝为68年。取其整数,正好是70年。。这一特殊的历史关节点,使得这个命题不仅具有丰富的历史内涵,而且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
一、“更化”的历史背景及其实质内涵
元光元年(前134年),汉武帝下诏举贤良。董仲舒在其对策中严厉批判秦朝时期的社会政治背景:“(秦)重禁文学,不得挟书,弃捐礼谊而恶闻之,其心欲尽灭先圣之道,而颛为自恣苟简之治,故立为天子十四岁而国破亡矣。自古以来,未尝有以乱济乱,大败天下之民如秦者也。其遗毒余烈,至今未灭,使习俗薄恶,人民嚚顽,抵冒殊扞,孰烂如此之甚者也。”(《天人三策·第一策》)董仲舒认为,秦朝沿袭了战国时期的法家政策,不仅没有及时调整国策,反而“又益甚之”,主要表现为“重禁文学”“不得挟书”“弃捐礼谊”“尽灭先圣之道”等。其结果不仅导致秦朝的暴亡,而且,它的“遗毒余烈,至今未灭”。
继而,董仲舒回顾和反思西汉立国七十年的发展历程。对于当时西汉的社会状况,董仲舒批判说:“今汉继秦之后,如朽木粪墙矣,虽欲善治之,亡可奈何。法出而奸生,令下而诈起,如以汤止沸,抱薪救火,愈甚亡益也。”(《天人三策·第一策》)这段话主要反映了武帝执政初期的社会问题。经过七十年的休养生息,此时西汉社会经济繁荣、国力昌盛,但在繁荣昌盛的外表之下,潜伏着日趋严重的社会政治问题。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黄老无为”作为一种国家意识形态,已经失去以往那种积极作用,蜕化为一种阻碍革新的顽固、保守的思想观念。二是地方诸侯与豪强并不完全服从中央朝廷政策与法规,他们大肆兼并土地,导致阶级矛盾日益激化。这不仅削弱了朝廷的权威,而且也影响了国家的稳定。三是在思想文化方面,先秦诸子百家遗风犹存,各执一词,不利于统一思想和加强中央集权。另外,由于国家不重视文化教育,导致民众道德水平低下、社会风俗败坏。四是匈奴时常入侵,两越不断制造事端,弄得边境不宁。正是由于这些方面的综合作用,造成武帝执政初期呈现一种所谓“虽欲善治”,却竟然“亡可奈何”的困窘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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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打破这种困窘局面,董仲舒提出了“更化”论。他说:“故汉得天下以来,常欲善治而至今不可善治者,失之于当更化而不更化也。”(《天人三策·第一策》)那么,何谓“更化”?董仲舒对此并没有作出简明扼要的解释。因此,这给后人的理解带来了较大的歧异。从字面上说,“更”包含更新、更替、更张等意思,“化”则意味教化、化育等含义。合而言之,“更化”是指更而化之。董仲舒说:“圣王之继乱世也,扫除其迹而悉去之,复修教化而崇起之。教化已明,习俗已成,子孙循之,行五六百岁尚未败也。”(《天人三策·第一策》)所谓“扫除其迹”,即更张之意;所谓“复修教化”,即化育之义。由此可见,董仲舒所谓“更化”,并不只是简单的更改、改变,而是包含了“更”与“化”两重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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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如何进行“更化”?董仲舒认为,必须遵循三条根本原则。他提出:“春秋之道,奉天而法古。”(《春秋繁露·楚庄王》)又说:“爱施兆民,天下归之。”(《天人三策·第二策》)要言之,“奉天”“法古”“爱民”构成了董仲舒关于“更化”的三条基本原则。根据这三条原则,并针对上述汉初社会的困窘局面,“更化”主要从以下三大方面展开:
第一,意识形态的更替。也就是治国指导思想的更新。要求彻底抛弃秦汉以来“以吏为师”和“黄老无为”的治国之策,转而采用儒家学说。董仲舒在对策中郑重地提出:“《春秋》大一统者,天地之常经,古今之通谊也。今师异道,人异论,百家殊方,指意不同,是以上亡以持一统;法制数变,下不知所守。臣愚以为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邪辟之说灭息,然后统纪可一而法度可明,民知所从矣。”(《天人三策·第三策》)这种治国理念的更新可谓是“更化”的核心内容①需要说明,董仲舒这一建议的提出,并不是出于一时的决定,而是经过了长期的艰辛探索。特别是,自汉武帝于建元元年(前140年)执政以来,董仲舒又经历了6年的期待与努力。董仲舒在其《士不遇赋》中所谓“正身俟时”和“心之忧兮”等词句即表明了这一点。只有待到元光元年汉武帝下诏策问时,董仲舒才迎来抒发自己政见的机会。。
第二,政治制度的改良。这涉及所谓“新王改制”的问题。董仲舒说:“今所谓新王必改制者,非改其道,非变其理,受命于天,易姓更王,非继前王而王也。……故必徒居处,更称号,改正朔,易服色者,无他焉,不敢不顺天志,而明自显也。若夫大纲,人伦道理,政治教化,习俗文义尽如故,亦何改哉!故王者有改制之名,无易道之实。”(《春秋繁露·楚庄王》)从表面看,董仲舒所谓“改制”,只是改变诸如国都、国号、正朔、服色等形式上的东西,从而给人一种“改制”并不怎么重要的感觉。但是,如果深入考察,就会发现“新王改制”其实是蕴涵了深刻的实质内容的变革。这是因为董仲舒强调“继乱世者其道变”,并特别指出:“今汉继大乱之后,若宜少损周之文致,用夏之忠者。”(《天人三策·第三策》)所以,董仲舒的“新王改制”思想,反映了一种“继乱世者其道变”(《天人三策·第三策》)的改革精神。为此,董仲舒提出了“强干弱枝”“德主刑辅”“调均安民”等诸多施政建议,这些建议都属于“新王改制”(即制度变革)的重要内容。
第三,文教政策的调整。在董仲舒看来,秦朝所实行的法家政策是反教化的。他批判说:“师申商之法,行韩非之说,憎帝王之道,以贪狼为俗,非有文德以教训于下也。诛名而不察实,为善者不必免,而犯恶者未必刑也。是以百官皆饰虚辞而不顾实,外有事君之礼,内有背上之心;造伪饰诈,趣利无耻;又好用憯酷之吏,赋敛亡度,竭民财力,百姓散亡,不得从耕织之业,群盗并起。是以刑者甚众,死者相望,而奸不息,俗化使然也。”(《天人三策·第二策》)这段话把秦朝所实行的法家政策批得一无是处。尽管不完全符合历史事实,但反映了董仲舒希望变革文教政策的强烈愿望。汉初实行黄老无为,虽然在刑罚方面有所减轻,但在文教政策方面并没有多少改观。他对汉武帝指出:“今陛下贵为天子,富有四海,居得致之位,操可致之势,又有能致之资,……然而天地未应而美祥莫至者,何也?凡以教化不立而万民不正也。”(《天人三策·第一策》)为此,董仲舒主张“兴太学”“置明师”“养贤士”(《天人三策·第二策》)。这些建议都属于“更化”的重要内容,后来都被汉武帝所采纳,转化为汉武帝治国理政的文教政策。
为了促进汉武帝对“更化”内涵及其意义的认识,董仲舒举了个例子,他说:“夫周道衰于幽厉,非道亡也,幽厉不繇也。至于宣王,思昔先王之德,兴滞补弊,明文武之功业,周道粲然复兴,诗人美之而作,上天佑之,为生贤佐,后世称诵,至今不绝。此夙夜不解、行善之所致也。”(《天人三策·第一策》)在董仲舒看来,周宣王之所以能够“复兴”西周,关键就在于他能够及时“更化”,也即不再重蹈周厉王的衰亡轨迹,而是及时改弦更张,对治国策略做出重大调整,从而实现史家所谓“宣王中兴”的盛况。可见,“更化”的精神实质是顺应时代潮流、反映人心向背。
二、“更化”与 “善治”的内在联系
董仲舒认为,加强文化教育,有助于全社会树立正确的义利观;如果民众没有接受文化教育,就不能明辨义利关系。他说:“故物之于人,小者易知也,其于大者难见也。今利之于人小而义之于人大者,无怪民之皆趋利而不趋义也,固其所闇也。”(《春秋繁露·身之养重于义》)那么,董仲舒所谓“正确的义利观”是什么含义?董仲舒认为,无论是谁,他的生存与发展都必须具备两个基本条件,即“义”与“利”。他说:“天之生人也,使人生义与利。利以养其体,义以养其心。心不得义,不能乐;体不得利,不能安。义者、心之养也;利者、体之养也。”(《春秋繁露·身之养重于义》)这表明一个人的生存和发展,必须同时具备“义”(道德)与“利”(物质),“义”与“利”各有价值,不可偏废。董仲舒进而说:“体莫贵于心,故养莫重于义,义之养生人大于利。夫人有义者,虽贫能自乐也;而大无义者,虽富莫能自存;吾以此实义之养生人大于利而厚于财也。”(《春秋繁露·身之养重于义》)这说明,比较而言,“义”对于人的意义要比“利”更重要一些。因此,一个人在平时生活中必须重视道德修养,体现出一种人之为人应当具有的精神品质,而不能见利忘义、心为物役,否则,就与一般动物没有什么区别了。董仲舒接着指出:“民不能知,而常反之,皆忘义而殉利,去理而走邪,以贼其身,而祸其家,此非其自为计不忠也,则其知之所不能明也。”(《春秋繁露·身之养重于义》)因此,董仲舒认为,统治者应该担负教化百姓、培育民智的责任,以使民众能够树立正确的义利观[2]。
由于城市水系统的复杂性,水系统的水—能关系研究涉及众多方面。目前,城市水系统水—能关系领域的研究多数是单独针对水系统某一环节的研究,如水厂、污水处理厂、高楼供水等的能耗研究;这些研究是水系统能耗研究的基础,但还达不到系统的层面,系统研究十分缺乏。本文侧重从系统层面介绍城市水系统水—能关系的研究进展。
董仲舒提出“更化则可善治”命题之后,他接着说:“《诗》云:‘宜民宜人,受禄于天。’为政而宜于民者,固当受禄于天。夫仁、谊、礼、知、信五常之道,王者所当修饬也;五者修饬,故受天之祜,而享鬼神之灵,德施于方外,延及群生也。”(《天人三策·第一策》)这段话可视为董仲舒对“善治”内涵的解释之一。由此可见,“宜民宜人”是“善治”的核心目标,“五常之道”则是“善治”的主要方式,至于“德施于方外,延及群生”,则是“善治”的理想境界。此外,董仲舒还说:“上下和睦,习俗美盛,不令而行,不禁而止,吏亡奸邪,民亡盗贼,囹圄空虚,德润草木,泽被四海,凤皇来集,麒麟来游。”(《天人三策·第三策》)这段话也可视为董仲舒对“善治”的描述。要言之,“善治”就是通过德治而使社会和谐、风俗淳美。至于所谓“凤皇来集,麒麟来游”,显然也是一种理想境界。比较而言,董仲舒更重视在现实政治中所能实施的“善治”方式,及可能达到的“善治”目标。这也是董仲舒论述“善治”内涵的重点内容。笔者将在本文的后面三节给予更详细的阐述。
董仲舒认为,要实行“善治”,应该遵循三条基本原则。他在写给汉武帝的对策中说道:“天令之谓命,命非圣人不行;质朴之谓性,性非教化不成;人欲之谓情,情非度制不节。是故王者上谨于承天意,以顺命也;下务明教化民,以成性也;正法度之宜,别上下之序,以防欲也;修此三者,而大本举矣。”(《天人三策·第三策》)这段话的要旨可概括为“承天意”“明教化”和“正法度”。这与上述“更化”的三条原则(即“奉天”“法古”“爱民”)的文字表述虽有不同,但精神实质却是一致的。因为,“承天意”即是“奉天”;“明教化”则是“法古”的具体化,因为,“法古”的实质是尊奉孔子之道,而尊奉孔子之道,自然就致力于“明教化”;“正法度”则是“爱民”的制度保障,因为,所谓“防欲”,主要是限制权贵阶层私欲膨胀、与民争利。
进而值得指出,“善治”的三条原则(即承天意、明教化与正法度)和“更化”的三大内容(即意识形态的更替、政治制度的改良与文教政策的调整)存在密切联系。从本质上说,“更化”也是“承天意”的内在要求,董仲舒说:“国家将有失道之败,而天乃先出灾害以谴告之,不知自省,又出怪异以警惧之,尚不知变,而伤败乃至。以此见天心之仁爱人君而欲止其乱也。”(《天人三策·第一策》)为了止乱救败,必须顺承“天心”而及时“更化”。“更化”与“善治”体现了“顺天心”(实即人心)的内在要求。这反映了“更化”与“善治”之间的本质联系。不过,由此不能认为“更化”与“善治”是同义、等价的。董仲舒认为,“更化”是“善治”的先决条件。他说:“为政而不行,甚者必变而更化之,乃可理也。当更张而不更张,虽有良工不能善调也:当更化而不更化,虽有大贤不能善治也。故汉得天下以来,常欲善治而至今不可善治者,失之于当更化而不更化也。”(《天人三策·第一策》)这说明“更化”是“善治”的首要前提,而“善治”则是“更化”的良好结果。
在上述这三条原则中,第一条原则是最根本、最重要的。因为,“天”在董仲舒思想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所谓“天者,百神之君也,王者之所最尊也”(《春秋繁露·郊义》)。他认为“天常以爱利为意”,所以“王者亦常以爱利天下为意”(《春秋繁露·王道通三》),即帝王必须以“爱民”为本。他指出:“夫古之天下亦今之天下,今之天下亦古之天下。”(《天人三策·第三策》)同样是这个天下,古代圣王敬天顺命,所以大治,而今乃不治,所以应该“法古”。总而言之,正是由于“奉天”,而决定了必须“法古”和“爱民”。同理,也正是因为应当“承天意”,而决定了必须“明教化”和“正法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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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需要“修法度”?董仲舒比较分析了古今治国之效的差异,他说:“古者修教训之官,务以德善化民,民已大化之后,天下常亡一人之狱矣。今世废而不修,亡以化民,民以故弃行谊而死财利,是以犯法而罪多,一岁之狱以万千数。”(《天人三策·第三策》)可见,西汉的政治制度并不符合董仲舒的德治标准,所以需要改良制度(即“修法度”)。改良制度的主要内容,就是调整德刑的主次关系,把现实中重刑轻德(或重刑废德)的制度调整为德主刑辅。
三、“善治”要旨之一:加王心、修法度
董仲舒批评指出:“夫人君莫不欲安存而恶危亡,然而政乱国危者甚众,所任者非其人,而所繇者非其道,是以政日以仆灭也。”(《天人三策·第一策》)他以殷纣王为例,批判说:“逆天暴物,杀戮贤知,残贼百姓。伯夷、太公皆当世贤者,隐处而不为臣。守职之人皆奔走逃亡,入于河海。天下秏乱,万民不安,故天下去殷而从周。”(《天人三策·第二策》)然后,董仲舒又批评指出,当今的郡守、县令也很不称职,他说:“今之郡守、县令,民之师帅,所使承流而宣化也;故师帅不贤,则主德不宣,恩泽不流。今吏既亡教训于下,或不承用主上之法,暴虐百姓,与奸为市,贫穷孤弱,冤苦失职,甚不称陛下之意。”(《天人三策·第二策》)董仲舒进而分析,这些官吏之所以不称职,主要原因在于当时的用人制度存在严重问题。他批评指出:“夫长吏多出于郎中、中郎,吏二千石子弟选郎吏,又以富訾,未必贤也。且古所谓功者,以任官称职为差,非谓积日累久也。故小材虽累日,不离于小官;贤材虽未久,不害为辅佐。是以有司竭力尽知,务治其业而以赴功。今则不然。累日以取贵,积久以致官,是以廉耻贸乱,贤不肖浑淆,未得其真。”(《天人三策·第二策》)
汉武帝在策问中感慨地指出:“今阴阳错缪,氛气充塞,群生寡遂,黎民未济,廉耻贸乱,贤不肖浑淆。”(《天人三策·第二策》)应该肯定,武帝在策问中并没有粉饰太平,而是比较客观、比较理性地指出问题,并希望文学贤良们能够积极提出应对之策。
总而言之,随着我国课程改革的不断深入,新课程标准对中学生的素质教育和培养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针对初中学生学习语文知识的现状,任课教师应加强语文课堂教学的实践与探索,并采取合理的途径来增加语文课堂的趣味性,使初中语文课堂讲解效率与质量得到有效提升,从而为学生打造趣味而又高效的语文课堂。
对于汉武帝所谓“寖微寖灭寖明寖昌之道”,董仲舒对此问题做了详细的阐发,他说:“臣闻众少成多,积小致巨,故圣人莫不以晻致明,以微致显。是以尧发于诸侯,舜兴乎深山,非一日而显也,盖有渐以致之矣。言出于己,不可塞也;行发于身,不可掩也。言行,治之大者,君子之所以动天地也。故尽小者大,慎微者著。《诗》云:‘惟此文王,小心翼翼。’故尧兢兢日行其道,而舜业业日致其孝,善积而名显,德章而身尊,此其寖明寖昌之道也。”(《天人三策·第三策》)尧舜兢兢业业,谨小慎微,言行不苟,最终“善积而名显,德章而身尊”。这就为汉武帝指明了一条由量变至质变的振兴之道。
董仲舒接着说:“积善在身,犹长日加益,而人不知也;积恶在身,犹火之销膏,而人不见也。非明乎情性、察乎流俗者,孰能知之?此唐虞之所以得令名,而桀纣之可为悼惧者也。夫善恶之相从,如景乡之应形声也。故桀纣暴谩,谗贼并进,贤知隐伏,恶日显,国日乱,晏然自以如日在天,终陵夷而大坏。夫暴逆不仁者,非一日而亡也,亦以渐至,故桀纣虽亡道,然犹享国十余年,此其寖微寖灭之道也。”(《天人三策·第三策》)桀纣独裁暴虐,肆意妄为,导致谗奸并进,贤良隐伏,最终“陵夷而大坏”。从而给汉武帝阐明了一条由量变至质变的衰亡之途。
所以,董仲舒所谓“加王心”,首先是指帝王要重视内心修养,要以身作则、做好表率。他说:“故为人君者,正心以正朝廷,正朝廷以正百官,正百官以正万民,正万民以正四方。”(《天人三策·第一策》)其次,为了更深入地启迪汉武帝的“王心”,以便实行“王道”,董仲舒把“王心”与“天意”联系起来论述,强调帝王必须效法天道,他说:“故圣人法天而立道,亦溥爱而亡私,布德施仁以厚之,设谊立礼以导之。春者天之所以生也,仁者君之所以爱也;夏者天之所以长也,德者君之所以养也;霜者天之所以杀也,刑者君之所以罚也。”(《天人三策·第三策》)又说:“臣谨案《春秋》之文,求王道之端,得之于正。正次王,王次春。春者,天之所为也;正者,王之所为也。其意曰,上承天之所为,而下以正其所为,正王道之端云尔。”(《天人三策·第一策》)“天意”是“王心”的本源,也是“王道”的根据。董仲舒之所以重视“天意”,目的是让帝王感到一种强有力的外在约束,从而增强修习“王心”、实行“王道”的自觉性。第三,“加王心”表现为实行德治。董仲舒批评指出:“废德教而任刑罚。刑罚不中,则生邪气;邪气积于下,怨恶畜于上。上下不和,则阴阳缪盭而妖孽生矣。”(《天人三策·第一策》)所以,董仲舒认为,“加王心”最终一定要落实于“德教”之中。
那么,只要统治者实行“更化”政策,就一定会带来“善治”效果吗?董仲舒对此充满自信,他说:“古人有言曰:‘临渊羡鱼,不如退而结网。’今临政而愿治七十余岁矣,不如退而更化;更化则可善治,善治则灾害日去,福禄日来。”(《天人三策·第一策》)既然“善治”能够带来这么好的成效,进而值得追问:究竟应该如何治理,才称得上“善治”?这就需要明了“善治”的如下几种主要方式。
董仲舒所谓“德主刑辅”,是以天道为依据的。他说:“王者欲有所为,宜求其端于天。天道之大者在阴阳。阳为德,阴为刑;刑主杀而德主生。”在董仲舒看来,天意任德不任刑,所以,“王者承天意以从事,故任德教而不任刑”(《天人三策·第一策》)。值得注意,不宜由此以为董仲舒完全否定了“刑”的作用及其价值。董仲舒说:“天之志,常置阴空处,稍取之以为助,故刑者,德之辅,阴者,阳之助也。”(《春秋繁露·天辨在人》)他认为刑德就像天有阴阳一样,阳为德,阴为刑,两者相辅相成,不可偏废。不过,天是以阳为主,以阳统阴,因此,董仲舒主张“德主刑辅”,即以实行德政为主,辅之以刑罚制裁,主张“庆赏以立其德,刑罚以立其威”(《春秋繁露·威德所生》)、“爵禄以养其德,刑罚以威其恶”(《天人三策·第二策》)。总之,董仲舒的“德主刑辅”论反映了儒家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
一方面,产品体验等许多服务并不能完全实现互联网化,或是在线下业务与线上服务结合的过程中会诞生截然不同的产品需求。这就使得互联网巨头们不得不放下互联网思维,研究线下颠扑不破的生产关系。
海内外学者相继投身于对个人信用评估模型的研究,目前已有不少研究取得了可观的成果,逐渐实现利用低成本的信用评估模型预测个人未来信用状况、提高金融机构操作效率、降低授信成本、精确估计消费信贷风险等目标,这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带来福音。本文着重从实证角度出发,探讨SVM和Logistic回归模型在个人信用预测中的作用。
四、“善治”要旨之二:尊贤能、重教化
汉武帝在策问中提出:“伊欲风流而令行,刑轻而奸改,百姓和乐,政事宣昭,何修何饬而膏露降,百谷登,德润四海,泽臻草木,……施乎方外,延及群生?”(《天人三策·第一策》)要想解决这个问题,除了帝王自身需要“加王心”之外,还必须尊贤能、举贤才。这也是上述“修法度”题中应有之义。
汉武帝在策问中提出:“朕获承至尊休德,传之亡穷,而施之罔极,任大而守重,是以夙夜不皇康宁,永惟万事之统,犹惧有阙。”又说:“性命之情,或夭或寿,或仁或鄙,习闻其号,未烛厥理。”(《天人三策·第一策》)还说:“故朕垂问乎天人之应,上嘉唐虞,下悼桀纣,寖微寖灭寖明寖昌之道,虚心以改。”(《天人三策·第三策》)一般认为,汉武帝是中国历史上一位雄才大略、开疆拓土的帝王,但在身心修养方面则不无欠缺。可是,从这几段策问中可以看出,汉武帝为了治理好国家,对于心性修养问题还是有所留意的。
为了进用贤能同时淘汰冗官,董仲舒提出了一种新的用人制度,他说:“臣愚以为使诸列侯、郡守、二千石各择其吏民之贤者,岁贡各二人以给宿卫,且以观大臣之能;所贡贤者有赏,所贡不肖者有罚。夫如是,诸侯、吏二千石皆尽心于求贤,天下之士可得而官使也。遍得天下之贤人,则三王之盛易为,而尧舜之名可及也。毋以日月为功,实试贤能为上,量材而授官,录德而定位,则廉耻殊路,贤不肖异处矣。”(《天人三策·第二策》)应该肯定,董仲舒所谓“贡举制”在当时历史条件下是一种颇为先进的用人制度。这种制度的基本精神在于“量材而授官,录德而定位”。这有利于促使社会形成一种尊崇和重用贤能的良好风尚。
为了实现“风流而令行,刑轻而奸改”的政治目标,董仲舒认为,最根本的还在于重教化。他分析指出:“夫万民之从利也,如水之走下,不以教化堤防之,不能止也。是故教化立而奸邪皆止者,其堤防完也;教化废而奸邪并出,刑罚不能胜者,其堤防坏也。”(《天人三策·第一策》)基于此,董仲舒向汉武帝提出了“以教化为大务”的建议,他说:“古之王者明于此,是故南面而治天下,莫不以教化为大务。立太学以教于国,设痒序以化于邑,渐民以仁,摩民以谊,节民以礼,故其刑罚甚轻而禁不犯者,教化行而习俗美也。”(《天人三策·第一策》)董仲舒不仅从理论上阐明了教化的重要性,而且实实在在地提出了“立太学”这一建议。这一建议后来被汉武帝所采纳,从而在中国古代教育史上产生了重要作用与影响。董仲舒认为,太学不仅可以教化民众、改良风俗,而且还可以培育人才、储备贤能。他指出:“故养士之大者,莫大乎太学;太学者,贤士之所关也,教化之本原也。今以一郡一国之众,对亡应书者,是王道往往而绝也。臣愿陛下兴太学,置明师,以养天下之士,数考问以尽其材,则英俊宜可得矣。”(《天人三策·第二策》)
董仲舒提出“更化则可善治”(《天人三策·第一策》)这个命题,表明“更化”与“善治”有着密切的内在联系。在阐述它们的内在联系之前,首先有必要说明所谓“善治”的基本内涵。可是,正如董仲舒没有对“更化”做出明确的定义一样,他也没有明确界定“善治”的基本内涵。这需要后人通读《天人三策》及《春秋繁露》中的相关内容,熟读精思,然后才有可能做出比较合理的概括说明。这就难免仁者见仁而智者见智。
五、“善治”要旨之三:抑兼并、倡调均
董仲舒作为西汉大儒,他很重视引导帝王进行心性修养。他在对策中对汉武帝直言:“今陛下并有天下,海内莫不率服,……然而功不加于百姓者,殆王心未加焉。”(《天人三策·第二策》)所谓“王心”,即实行王道的仁心。这颗仁心必须通过平时认真、刻苦的修炼才能呈现出来。对于汉武帝所谓“性命之情”,董仲舒解释说:“臣闻命者天之令也,性者生之质也,情者人之欲也。或夭或寿,或仁或鄙,陶冶而成之,不能粹美,有治乱之所在,故不齐也。孔子曰:‘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故尧舜行德则民仁寿,桀纣行暴则民鄙夭。”(《天人三策·第一策》)董仲舒对人性问题具有深入研究,主要认为人性中蕴含善质,但尚未能称得上“善”。并且,人性还隐含“仁”(属阳)“贪”(属阴)两重性质。因此,有待圣王教化,同时也需个人自身的努力,才能逐渐完善人性而使之向善。
文与画是相通的,阅读时需要借助图画来再现文章的情境,做到“一图穷千言”的效果。图画具有色彩鲜明、结构清晰的特点,这种从立体角度感知文章内容的方法,可以锻炼学生将图画转换成语言的能力,增强对形象的感受和文字的运用。例如,《圆明园的毁灭》这篇课文的学习,就需要老师展示当时的地图,让学生自行体会被侵占的领土面积,更加深刻的了解清政府的无能和侵略者的残暴。总之,图画展示这种直观形象的教学方法肯定会比老师口头教育更具说服力。
西汉前期,在经济繁荣的外衣之下,隐藏着一个严重的经济问题,这就是土地兼并严重,出现贫富两极分化现象。董仲舒尖锐地指出:“富者田连阡陌,贫者亡立锥之地”(《汉书·食货志》)。他认为,这种两极分化现象的根源在于统治者“与民争利”,主要表现为“重以贪暴之吏,刑戮妄加”(《汉书·食货志》),以及整个社会“弃其度制,各从其欲”(《春秋繁露·调均》)。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董仲舒主张抑制兼并、实行调均,他说:“故其制人道而差上下也,使富者足以示贵而不至于骄,贫者足以养生而不至于忧,以此为度而调均之。”(《春秋繁露·调均》)这就是著名的“调均”论。其基本目的是为了达到“上下相安,故易治也”(《春秋繁露·调均》)。可见,所谓“调均”,不是那种简单的、一刀切的“平均主义”,而是把贫富差距调控在一定的范围内,使社会各阶层处于一种相对和谐的状态。应该肯定,这种“调均”思想是比较可取的①董仲舒还提出了关于“调均”的一些具体措施。这里就不展开论述了。有学者指出:“董仲舒经济思想中最有价值的部分是他对土地兼并的揭露和批判。他是中国经济思想史上最先论述了土地兼并问题的根源及其危害,并且为限制土地兼并而提出了限田主张的思想家。”“董仲舒的限田论,和孟轲的井田思想,以及后来出现的均田思想,是中国封建时代田制思想的三个基本模式。在长期的封建社会里,每当封建土地兼并趋于剧烈的时候,都会有限田呼吁发出,而后代的限田论者,实际上都不过是以这种、那种方式把董仲舒的限田思想加以具体化。”参见赵靖主编《中国经济思想通史》(修订本)第1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版,第536、539页)。“限田论”只是董仲舒“调均论”中的一个要点而已。仅从这一要点就可以看出董仲舒“调均论”的重要意义。而周桂钿先生则从宏观角度对董仲舒“调均”思想作了整体性的精辟评论。参见周桂钿《董学探微·续探》(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版,第453页)。。
为了强化“调均”思想,反对统治者“与民争利”,董仲舒在写给汉武帝的对策中作了长篇论述。他首先指出:“夫天亦有所分予,予之齿者去其角,傅其翼者两其足,是所受大者不得取小也。古之所予禄者,不食于力,不动于末,是亦受大者不得取小,与天同意者也。夫已受大,又取小,天不能足,而况人乎!此民之所以嚣嚣苦不足也。”继而严厉批判:“身宠而载高位,家温而食厚禄,因乘富贵之资力,以与民争利于下,民安能如之哉!是故众其奴婢,多其牛羊,广其田宅,博其产业,畜其积委,务此而亡已,以迫蹴民,民日削月朘,寖以大穷。富者奢侈羡溢,贫者穷急愁苦;穷急愁苦而不上救,则民不乐生;民不乐生,尚不避死,安能避罪!此刑罚之所以蕃而奸邪不可胜者也。”最后,董仲舒提出应该遵循的原则,说:“故受禄之家,食禄而已,不与民争业,然后利可均布,而民可家足。此上天之理,而亦太古之道,天子之所宜法以为制,大夫之所当循以为行也。”(《天人三策·第三策》)由此可见,董仲舒旗帜鲜明地反对统治者“与民争利”,表明了他的民本思想立场。徐复观先生指出:“他(指董仲舒)的起心动念,都是为人民着想。”[3]这个论断可谓如实反映了董仲舒的民本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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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指出,董仲舒这种反对统治者“与民争利”的思想观念不是一时兴起,而是一贯的思想原则。因为,在《春秋繁露》一书中也有类似的表述。他说:“天不重与,有角不得有上齿,故已有大者,不得有小者,天数也。夫已有大者,又兼小者,天不能足之,况人乎!故明圣者象天所为为制度,使诸有大奉禄,亦皆不得兼小利、与民争利业,乃天理也。”(《春秋繁露·度制》)在董仲舒看来,上天派生万物,原本各得其所,也即各有度数,此即所谓“天数”。这种天数便是圣人创制立法的客观依据。如果有谁(主要表现为“大者”)不安本分,僭越天数,就是违背了“天理”。要言之,这段话的精神旨在强调,如果统治者“与民争利”,就是违背了“天理”。董仲舒认为:“天之生民,非为王也;而天立王,以为民也。”(《春秋繁露·尧舜不擅移、汤武不专杀》)这句话鲜明地反映了董仲舒的民本思想立场。董仲舒主张抑制兼并、实行调均,实质上就是他的民本思想精神的体现。
董仲舒的“调均”论主要是从制度角度约束统治者“与民争利”。此外,董仲舒还从思想角度告诫统治者,要端正自己的思想动机,要遵循“道义”原则,而不要总是为自己“谋利”。他说:“《春秋》之所治,人与我也。所以治人与我者,仁与义也。以仁安人,以义正我。故仁之为言人也,义之为言我也。……是故《春秋》为仁义法,仁之法在爱人,不在爱我;义之法在正我,不在正人。我不自正,虽能正人,弗予为义;人不被其爱,虽厚自爱,不予为仁。”(《春秋繁露·仁义法》)可见,“仁义法”主要是针对统治者而言。董仲舒提醒统治者:(1)仁的法度在于爱人,不在爱己。只有爱人,才叫“仁”。(2)义的法度在于正我,不在正人。只有自正,才是“义”。要言之,“仁”的精神在于爱人,“义”的实质在于律己。这就是说,董仲舒旨在告诫统治者要实行仁政,不要只为自己考虑,以权谋私,也不要光用大道理去说教百姓,而自己却置身度外。
在写给汉武帝的对策中,董仲舒对统治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他说:“天子大夫者,下民之所视效,远方之所四面而内望也。近者视而放之,远者望而效之,岂可以居贤人之位而为庶人行哉!夫皇皇求财利常恐乏匮者,庶人之意也;皇求仁义常恐不能化民者,大夫之意也。”(《天人三策·第三策》)董仲舒希望,身居大夫以上的统治者要有严格的自律精神,要有较高的思想觉悟,而不要把自己等同庶民,孜孜求利。
为了让汉武帝更深刻地理解“善治”内涵及其意义,董仲舒还举了个例子,他说:“臣闻尧受命,以天下为忧,而未以位为乐也,故诛逐乱臣,务求贤圣,是以得舜、禹、稷、契、咎繇。众圣辅德,贤能佐职,教化大行,天下和洽,万民皆安仁乐谊,各得其宜,动作应礼,从容中道。”(《天人三策·第二策》)可见,“善治”之为“善”,首要前提在于帝王“以天下为忧,而未以位为乐”,也即需要一种“心系苍生,不怀私意”的精神理念。其次,必须在制度设计上确保“众圣辅德,贤能佐职”。再次,必须在全国范围内做到“教化大行”。这样才能实现天下和洽,万民安乐。
六、结语:更化则可善治
综上所述,基于西汉立国七十年的经验教训,董仲舒提出“更化则可善治”这个命题。所谓“更化”,主要包括意识形态的更替、政治制度的改良与文教政策的调整,其精神实质是顺应时代潮流、反映人心向背,及时改弦更张,对治国策略做出重大调整。董仲舒所谓“善治”,体现了一种“心系苍生,不怀私意”的精神理念,在政制设计上确保“众圣辅德,贤能佐职”,最终实现社会和谐、风俗淳美。董仲舒认为,“更化”是“善治”的先决条件,“善治”则是“更化”的必然结果。概而言之,“更化则可善治”旨在更新和完善西汉王朝的治国理念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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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恰逢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更化则可善治”这个命题所蕴含的历史经验与智慧值得我们高度重视。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学界探讨“善政”与“善治”的关系。其中,俞可平先生认为,善政是对政府治理的要求,善治则是对整个社会的要求。善政一般包括四个要素:严明的法度、清廉的官员、很高的行政效率、良好的行政服务;善治则包括了十个基本要素:合法性、法治、透明性、责任性、回应、有效、参与、稳定、廉洁、公正[4]。他还指出:“善政是通向善治的关键。”[5]应该说,这些观点有助于促进中国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基于此,我们在肯定董仲舒“更化则可善治”这个命题所蕴含的精神理念的基础上,赋予其一种新的时代内涵,即把“更化”视为“善政”,把董仲舒所谓“善治”理解为现代意义的“善治”。这样,董仲舒“更化则可善治”对于促进当代中国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仍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和借鉴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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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李英华.董仲舒对西汉初年时代问题的思想探索[J].中国当代价值观研究,2016(5):76-90.
[3]徐复观.两汉思想史:第2卷[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187.
[4]俞可平.论国家治理现代化[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3,59,61.
[5]俞可平.走向善治: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中国方案[M].北京:中国文史出版社,2016:250.
Dong Zhongshu's Idea of“Reform Can Result in Good Governance”:A Historical Reflection and Theoretical Exploration of the 70-Year Development of the Western Han Dynasty since Its Founding
LI Yinghua
(College of Marxism,Hainan University,Haikou,Hainan 570288,China)
Abstract:After the review and reflection on the development of the Western Han Dynasty in the 70 years since its founding,Dong Zhongshu explored the ways of governing a country and put forward the noted proposition that“Reform can result in good governance”.Reform,whose basic connotation is the change of the system and the civilizing of common people,requires three principles:carrying out Heaven's will,following the examples of the ancients and loving common people.Reform is carried out from three aspects:the change of social ideology,the improvement of political system and the adjustment of cultural and educational system.Reform is the prerequisite of good governance while good governance is the inevitable result of reform.Good governance can make society harmonious and customs pure and beautiful through the rule of virtue.It should follow such three principles as accepting Heaven's will,civilizing common people and rectifying systems.The main ways of good governance are as follows:cultivating his own benevolence and rectifying systems;respecting virtuous and able persons,laying emphasis on civilizing common people;restraining merging and advocating balancing.In brief,the spiritual essence of reform is to conform to the trend of the times,reflect people's aspirations and make major adjustments to the strategy of governing the country.Good governance,in essence,embodies a kind of spiritual concept of“governors'having common people at heart with no personal aims”.In designing political system,he should ensure that“all the saints and virtuous people can assist him in their duties”so as to realize the idea of“civilizing all the common people and making all of them happy”.In a word,the aims of the idea that“Reform can result in good governance”lie in improving and perfecting the concept and method of governing the country in the Western Han Dynasty,which still has important enlightening significance and reference value in promoting the modernization of thegoverningsystemandability of our country.
Key words:Dong Zhongshu;reform;good governance;theWestern Han Dynasty;governance of a country
DOI:10.3969/j.issn.1673-2065.2019.06.005
作者简介:李英华(1970-),男,广东兴宁人,教授,历史学博士。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3XKS033)
中图分类号:B23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065(2019)06-0033-09
收稿日期:2019-05-17
(责任编校:卫立冬英文校对:吴秀兰)
标签:董仲舒论文; 天人论文; 汉武帝论文; 他说论文; 春秋论文; 哲学论文; 宗教论文; 中国哲学论文; 汉代哲学(公元前206~公元220年)论文; 《衡水学院学报》2019年第6期论文;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3XKS033)论文; 海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