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家庭合同保健制度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家庭,武陟县,合同,卫生,斜率,指数,制度。
家庭合同保健制度论文文献综述
贾海波[1](2006)在《因地制宜 服务为本 探索农村家庭合同保健制度》一文中研究指出淅川县位于豫、鄂、陕3省结合部,是全国移民大县和国家重点扶持县。全县辖16个乡镇,516个行政村,4 181个自然村,总人口72万,其中农业人口65万,占90%。乡镇卫生院“个,村卫生所417个,村医900名。2004年以来,我们坚持“因地制宜,自愿量力(本文来源于《中国农村卫生事业管理》期刊2006年01期)
周莹[2](2003)在《“家庭合同保健”制度对农村卫生服务公平性的影响》一文中研究指出80年代以来由于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集体经济解体,在农村医疗保障中曾占主导地位的合作医疗制度失去了集体经济的依托,也纷纷开始解体,许多地区的农村居民又出现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因此探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适合中国农村的医疗保障制度成为当前农村工作的首要任务。河南省武陟县在总结合作医疗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建立了农民医疗保障新形式——“家庭合同保健”制度。本研究作为中国卫生经济学会招标课题中的一部分,对河南省武陟县实施的“家庭合同保健”制度进行了深入的研究。 “家庭合同保健”制度的主要特点是:筹资模式上体现了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的原则,并且采取合同的形式,使医患双方责任和权力规范化、法制化,使管理简捷,也解决了其他保健模式中参保基金被挪用、农民权益无保障的老大难问题;采用入户服务的方式极大地方便了农民,提高了参加的欲望,增强了农民的信任感,也有利于调整农民就医流向;参加者每年可以得到4次健康体检,这样得不得病都能享受到应得的服务,避免了合作医疗中“穷帮富”的现象。该制度侧重预防与基本医疗服务,对于这一全新的农村医疗保健制度该如何评价是本研究的主要目的。本研究主要从公平性的角度对“家庭合同保健”制度进行评价,并且首次运用经济学指标(如差别指数、集中指数等)对医疗保健制度进行公平性评价,进而探讨这些指标在评价医疗保健制度时的局限性及使用条件。 方法 本文采用多阶段分层整群抽样的方法抽取参加家庭合同保健的居民1599人,同时,抽取地理位置相同、经济条件相近的未参加家庭合同保健的居民973人作为对照。通过收集定量和定性资料,应用对比研究的方法,从健康公平性、卫生服务利用公平性、卫生服务提供公平性和卫生筹资公平性4个方面对研究现场的卫生服务公平性进行评价。以两周患病率、慢性病患病率和两周患病天数为指示指标对健康公平性进行评价,评价指标有差别指数(ID)、集中指数(CI)、不平等的斜率指数(SII)及其相郑州大学公共卫生学院2003届硕士毕业论文“家庭合同保健”制度对农村卫生服务公平性的影响对指数(班I);以应就诊而未就诊率、应住院而未住院率为指示指标对卫生服务利用公平性进行评价,评价指标有差别指数(ID)、集中指数(CI)、不平等的斜率指数(511)及其相对指数(班D,然后用利用/需要比进行综合评价;以被调查者对当地医疗机构的服务态度和质量的满意度做为评价卫生服务提供公平性的指示指标;并且采用世界卫生组织(WHO)在2000年世界卫生报告中提出的卫生筹资公平性指数(IFFC)对筹资公平性进行评价。 结果 1、健康公平性: (1)以两周患病率作为健康指示指标:参加组的ID=0.0767,CI=0.0310,Sn=n.639,班I=0.8778;未参加组的ID=0.1297,Cl=0.0138,511=10.369,Rll=0.9088。若以ID和班I来评价健康水平公平性,则参加组人群健康公平性好于未参加组;若以CI和Sn来评价健康水平公平性,则未参加组人群健康公平性好于参加组。 (2)以慢性病患病率作为健康指示指标:参加组的ID=0.0541,CI=0.0630,Sn=14.287,班I=0.7516;未参加组的ID=0.0838,Cl=0.0380,511=9.521,班I=0.7849。若以ID和班I来评价健康水平公平性,则参加组人群健康公平性好于未参加组;若以CI和Sn来评价健康水平公平性,则未参加组人群健康公平性好于参加组。 (2)以两周患病天数为健康指示指标:参加组的ID=0.1019,CI=0.0806;未参加组的ID二0.1980,C卜0.0864。两个指标的评价结果一致,均为参加组人群的健康公平性好于未参加组。 2、卫生服务利用公平性: (l)以应就诊而未就诊率作为卫生服务利用的指示指标:参加组的ID=0.0943,Cl=0.0998,511=46.131,班I=1.3584;未参加组的ID=0.1081,Cl=0.1220,511=46.303,RI卜1.3905。几种指标的评价结果一致,均为参加组人群的卫生服务利用公平性好于未参加组。 (2)以应住院而未住院率为指示指标:参加组的ID=0.1080,Cl=0.0800,511=24.546,Rll=1.1927;未参加组的ID=0.0827,Cl=0.0926,511=32.640,Rll=1.3220。若以Cl,511和班I评价卫生服务利用公平性,则参加组的公平性好于未参加组;若以ID来评价卫生服务利用公平性,则未参加组的公平性好于参加组。 (3)综合评价:对经济状况与标化利用/需要比做相关分析,参加组的r:一0.393(尸一0·383),未参加组的r:一0·429(尸一0·337),即两组人群经济状况与标化比之间的郑州大学公共卫生学院2003届硕士毕业论文“家庭合同保健”制度对农村卫生服务公平性的影响总体相关系数均为0,尚不能提示我们经济状况对卫生服务利用公平性有影响。 3、卫生服务提供公平性: 两组人群对乡村医生提供服务的态度和质量的满意度均与经济水平无关(P>O.05);将各经济水平的人群合并直接比较参加组与未参加组人群的满意度。未参加组人群对村医服务态度的满意度高于参加组(P=0.001);对村医服务质量的满意度也是未参加组高于参加组(P=0.023);参加组对乡医服务态度的满意度高于未参加组(P=0.(本文来源于《郑州大学》期刊2003-06-01)
李颖琰,周莹,朱洪彪,张智民,李红星[3](2002)在《“家庭合同保健”制度下慢性病管理的效果评价》一文中研究指出目的:分析河南省武陟县实施家庭合同保健以来农村居民的慢性病构成情况及其经济风险度,进而对家庭合同保健制度下慢性病的管理效果进行评价。方法:入户调查收集资料,Visual Fxprol 6.0录入数据,用SAS6.12进行统计分析,计算慢性病患病率和疾病的经济风险度。结果:武陟县农村居民的慢性病患病率高于全国农村,对居民造成很大的经济负担。结论:从长远来看,实施家庭合同保健对于降低慢性病的患病率和死亡率是一种有效的方法。(本文来源于《中国卫生经济》期刊2002年10期)
[4](2002)在《服务为本 建立“农民家庭合同保健”制度》一文中研究指出近年来 ,我们在县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支持下 ,在全县积极推行了农民家庭合同保健工作 ,为探索和建立新时期的农民健康保障办法做了一些尝试 ,收到了较为满意的效果。1 主要做法我们开展的农民家庭合同保健是在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和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本文来源于《中国农村卫生事业管理》期刊2002年07期)
张智民,王耀平,孙韬,田庆丰,戴能光[5](2001)在《农民家庭合同保健制度的实践与思考》一文中研究指出河南省武陟县地处黄河北岸 ,全县共有人口 62万 ,其中农业人口 5 1.5万 ,占 83.3%。全县辖 15个乡镇 ,366个行政村。有乡镇卫生院 15所 ,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 5 7个 ,一体化管理村卫生所 2 93个 ,一体化管理防疫点 4 3个(本文来源于《中国农村卫生事业管理》期刊2001年08期)
家庭合同保健制度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80年代以来由于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集体经济解体,在农村医疗保障中曾占主导地位的合作医疗制度失去了集体经济的依托,也纷纷开始解体,许多地区的农村居民又出现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因此探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适合中国农村的医疗保障制度成为当前农村工作的首要任务。河南省武陟县在总结合作医疗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建立了农民医疗保障新形式——“家庭合同保健”制度。本研究作为中国卫生经济学会招标课题中的一部分,对河南省武陟县实施的“家庭合同保健”制度进行了深入的研究。 “家庭合同保健”制度的主要特点是:筹资模式上体现了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的原则,并且采取合同的形式,使医患双方责任和权力规范化、法制化,使管理简捷,也解决了其他保健模式中参保基金被挪用、农民权益无保障的老大难问题;采用入户服务的方式极大地方便了农民,提高了参加的欲望,增强了农民的信任感,也有利于调整农民就医流向;参加者每年可以得到4次健康体检,这样得不得病都能享受到应得的服务,避免了合作医疗中“穷帮富”的现象。该制度侧重预防与基本医疗服务,对于这一全新的农村医疗保健制度该如何评价是本研究的主要目的。本研究主要从公平性的角度对“家庭合同保健”制度进行评价,并且首次运用经济学指标(如差别指数、集中指数等)对医疗保健制度进行公平性评价,进而探讨这些指标在评价医疗保健制度时的局限性及使用条件。 方法 本文采用多阶段分层整群抽样的方法抽取参加家庭合同保健的居民1599人,同时,抽取地理位置相同、经济条件相近的未参加家庭合同保健的居民973人作为对照。通过收集定量和定性资料,应用对比研究的方法,从健康公平性、卫生服务利用公平性、卫生服务提供公平性和卫生筹资公平性4个方面对研究现场的卫生服务公平性进行评价。以两周患病率、慢性病患病率和两周患病天数为指示指标对健康公平性进行评价,评价指标有差别指数(ID)、集中指数(CI)、不平等的斜率指数(SII)及其相郑州大学公共卫生学院2003届硕士毕业论文“家庭合同保健”制度对农村卫生服务公平性的影响对指数(班I);以应就诊而未就诊率、应住院而未住院率为指示指标对卫生服务利用公平性进行评价,评价指标有差别指数(ID)、集中指数(CI)、不平等的斜率指数(511)及其相对指数(班D,然后用利用/需要比进行综合评价;以被调查者对当地医疗机构的服务态度和质量的满意度做为评价卫生服务提供公平性的指示指标;并且采用世界卫生组织(WHO)在2000年世界卫生报告中提出的卫生筹资公平性指数(IFFC)对筹资公平性进行评价。 结果 1、健康公平性: (1)以两周患病率作为健康指示指标:参加组的ID=0.0767,CI=0.0310,Sn=n.639,班I=0.8778;未参加组的ID=0.1297,Cl=0.0138,511=10.369,Rll=0.9088。若以ID和班I来评价健康水平公平性,则参加组人群健康公平性好于未参加组;若以CI和Sn来评价健康水平公平性,则未参加组人群健康公平性好于参加组。 (2)以慢性病患病率作为健康指示指标:参加组的ID=0.0541,CI=0.0630,Sn=14.287,班I=0.7516;未参加组的ID=0.0838,Cl=0.0380,511=9.521,班I=0.7849。若以ID和班I来评价健康水平公平性,则参加组人群健康公平性好于未参加组;若以CI和Sn来评价健康水平公平性,则未参加组人群健康公平性好于参加组。 (2)以两周患病天数为健康指示指标:参加组的ID=0.1019,CI=0.0806;未参加组的ID二0.1980,C卜0.0864。两个指标的评价结果一致,均为参加组人群的健康公平性好于未参加组。 2、卫生服务利用公平性: (l)以应就诊而未就诊率作为卫生服务利用的指示指标:参加组的ID=0.0943,Cl=0.0998,511=46.131,班I=1.3584;未参加组的ID=0.1081,Cl=0.1220,511=46.303,RI卜1.3905。几种指标的评价结果一致,均为参加组人群的卫生服务利用公平性好于未参加组。 (2)以应住院而未住院率为指示指标:参加组的ID=0.1080,Cl=0.0800,511=24.546,Rll=1.1927;未参加组的ID=0.0827,Cl=0.0926,511=32.640,Rll=1.3220。若以Cl,511和班I评价卫生服务利用公平性,则参加组的公平性好于未参加组;若以ID来评价卫生服务利用公平性,则未参加组的公平性好于参加组。 (3)综合评价:对经济状况与标化利用/需要比做相关分析,参加组的r:一0.393(尸一0·383),未参加组的r:一0·429(尸一0·337),即两组人群经济状况与标化比之间的郑州大学公共卫生学院2003届硕士毕业论文“家庭合同保健”制度对农村卫生服务公平性的影响总体相关系数均为0,尚不能提示我们经济状况对卫生服务利用公平性有影响。 3、卫生服务提供公平性: 两组人群对乡村医生提供服务的态度和质量的满意度均与经济水平无关(P>O.05);将各经济水平的人群合并直接比较参加组与未参加组人群的满意度。未参加组人群对村医服务态度的满意度高于参加组(P=0.001);对村医服务质量的满意度也是未参加组高于参加组(P=0.023);参加组对乡医服务态度的满意度高于未参加组(P=0.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家庭合同保健制度论文参考文献
[1].贾海波.因地制宜服务为本探索农村家庭合同保健制度[J].中国农村卫生事业管理.2006
[2].周莹.“家庭合同保健”制度对农村卫生服务公平性的影响[D].郑州大学.2003
[3].李颖琰,周莹,朱洪彪,张智民,李红星.“家庭合同保健”制度下慢性病管理的效果评价[J].中国卫生经济.2002
[4]..服务为本建立“农民家庭合同保健”制度[J].中国农村卫生事业管理.2002
[5].张智民,王耀平,孙韬,田庆丰,戴能光.农民家庭合同保健制度的实践与思考[J].中国农村卫生事业管理.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