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法官责任制度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法官,错案,责任,司法,豁免权,责任追究,地方化。
法官责任制度论文文献综述
盛豪杰[1](2019)在《法官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的思辨性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法官错案追究制度在我国争论已久,法官错案责任追究制度仍有存在的必要性基础,如提升法官素质、安抚社会民心及保障法官权益。通过对"错案"概念的界定确定错案认定标准。法官独立是法官错案追究制度的前提,反地方化和反行政化是保障法官独立性的根本措施。法官错案责任追究程序宜采取"分流衔接机制"予以设定。(本文来源于《红河学院学报》期刊2019年05期)
冯麟[2](2019)在《浅析我国法官错案责任追究制度》一文中研究指出法官错案追究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一步,指的是办理案件的法官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违反法律的规定行使审判权,由相关机关按照一定的程序追究其责任的制度。近年来司法制度的不断改革要求对法官实行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问责制度。对法官来说这是一个更高的标准要求,公平公正是法治社会要求的目标之一。司法机关维护着社会的公平正义,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种种因素,司法不公和司法腐败在人们的视野中不断出现,不断影响着司法的底线。十八大以来,司法机关纠正了大量错判案件,这些冤假错案的出现不仅仅破坏了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更破坏了法律的威严性,严重在了我国社会的发展。在案件审理的过程中,法官扮演着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的公平公正,维护着社会的价值取向的道德取向的角色。保证法官独立行使司法权,不受其他机关的影响。法官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的建立使得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不断完善,但其仍有不足。本人从我国法官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的现状出发,通过中西方错案责任的比较,分析出我国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的优势以及不足之处,取长补短完善我国的法官错案责任追究制度。(本文来源于《时代金融》期刊2019年18期)
王春红[3](2019)在《司法责任制背景下法官责任豁免制度探析》一文中研究指出目前,我国司法改革顺利完成,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的司法责任制全面铺开,法官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度已经确立,但相对应的法官责任豁免制度却未明文确立起来,为了进一步落实法官权益保护及实现司法公正,本文运用比较方法,结合我国当前的具体国情,拟构建出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官责任豁免制度。(本文来源于《学理论》期刊2019年06期)
宋婉琪[4](2019)在《我国法官责任豁免制度探究》一文中研究指出近些年来,我国经常发生法官离职、另辟蹊径的现象,部分法官遭遇冤假错案,甚至被追究法律责任,究其原因是我国法官职业保障制度不完善,不能在错案追究范围泛化的情形下,为法官提供免受不正当责任追究的依据。法官易因不正当理由而被追究责任情况,加剧了法官的职业风险,使法官审判带有“后顾之忧”,进而影响到法官审判独立。因此,为维护法官审判独立,平衡法官责任追究和审判独立之间的关系,构建我国法官责任豁免制度,强化法官职业保障尤为重要。本文通过典型案例引出我国法官责任豁免制度缺失带来的问题,进而从理论角度入手分析制度存在的必要性,阐述法官责任豁免内涵、与责任追究的关系,制度理论基础及意义等,我国法官责任豁免制度缺失原因及后果,通过分析外国法官责任豁免的制度异同,结合我国司法当前存在的问题,提出构建法官责任豁免制的思路。(本文来源于《烟台大学》期刊2019-06-02)
李俊雅[5](2019)在《我国法官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20世纪90年代,法官错案责任追究制度随着秦皇岛市人民法院提出的法官追责制度,如星星之火般迅速在全国基层法院建立。法官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在提高法官的责任心和职业素质上发挥了不可忽视的作用,但法官错案责任追究制度从建立之初就饱受质疑,理论界和实务界存在着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理论界认为法官责任追究制度是权力与责任统一的体现,能够最大程度上保障法官独立行使审判权。实务界认为法官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给法官带来巨大的审判压力,限制了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甚至有极端的观点支持废除该制度。因此,需要对法官错案责任追究制度重新进行严谨的审视,并重新定位法官错案责任追究制度与我国的国情现状是否完全匹配,同时寻找一种更加完善的对法官问责的机制。党在十五大报告中提出了“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十八大报告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坚持依法治国。”在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文中首先阐述法官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的内涵、概念与特征、历史沿革和法官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的意义。其次分析了我国现行法官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的现状和困境,重点剖析我国现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运行过程中存在的缺陷,包括:错案标准的界定不明确、运行程序的不确定性、实施过程中负面影响较大、错案制度化的构建不完善、法官责任划分显失公平。同时考察美、日、德叁个先进法治国家现行的法官追责制度,从惩戒立法专门化、惩戒程序多元化和加强法官保障措施叁个方面总结对我国的启示。针对上述法官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存在的缺陷,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应对措施,从完善错案的行为认定标准和时间标准、建立科学合理的追责程序、落实主审法官责任制以及建立法官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应当遵循的原则几个角度出发,对法官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建言献策,力图以此营造一个完善的司法环境,从而实现对我国法官司法活动的监督。司法人员作为手握裁决权的裁判者,对他人的命运和性命起着决定性作用,法官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必须足够完善才能不断跟上社会的需要。(本文来源于《哈尔滨商业大学》期刊2019-05-27)
范秋忱[6](2019)在《司法责任制视角下法官错案责任追究制度重构》一文中研究指出回观中国司法文化史,从西周时期的“五过之疵”到党的十八届叁中全会以司法责任制作为“牛鼻子”牵头的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我国对司法权运用的审慎精神贯穿全局,在各个阶段都形成了既符合公正司法精神又体现具体时代背景的司法责任制度。在兼顾司法责任与法官管理的本轮司法改革背景下,错案责任作为司法的追责重心,错案责任追究制度成为明晰法官权责的关键制度。我国的错案责任追究制度最开始适用于法院系统,是国家机关追究公务人员违法行政及司法责任的一种内部监督惩戒制度。1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的设计初衷在于规范审判人员的裁判行为,而非对错案的纠正。基于此,本文兼顾法官行为与司法责任两方面,分析我国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的现状和问题,追问法官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的发展和重构方向。这一研究对于解决我国尚未形成完善的错案追责体系这一现实情况有着切实的需要,同时也有助于稳步推进我国司法改革的进程。通过梳理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的历史沿革、分析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的现状,作者发现,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的主要问题即追责标准不明确以及制度构建不完善。据此,本文在现有政策文件和理论研究的基础上,从探究法官错案追责的厘定标准这一问题入手。而后区分错案的类型,分析刑事、民事以及行政错案的特性,突破了现有的错案追责研究多以刑事错案为研究对象这一局限。在重构错案责任追究制度上,作者认为可以从实体和程序两个方面入手。实体方面,确定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的法律位阶,明确追责的对象,考虑给予法官一定的错案责任豁免权。程序方面,以启动、调查、决定、监督为顺序形成一套体系化的追责程序,从而形成实体有据程序完备的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目前,错案追责虽尚未形成明确且规范的具体办法,但值得肯定的是,错案责任追究制度改革步伐逐渐推进,提及完善错案责任的司法和政策性文件数量也逐渐增加,这些都为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的完善和重构提供了具体准据和思路。(本文来源于《吉林大学》期刊2019-05-01)
方乐[7](2019)在《法官责任制度的司法化改造》一文中研究指出中国的法官责任制改革,尽管在制度的设计上取得了一定的突破,但也存在着一些不符合司法规律的内容。这种"司法化"不足的改革局面,不仅会制约改革举措的实施效果,也会影响改革方案的后续推出,还会使得制度改革的意义被冲击甚至被抵消。要确保法官责任制改革积极效果的发挥,就必须要正视当下中国法院的制度角色和制度功能,并在此基础上始终坚持以司法化的标准和方式来解决法官责任的制度配置问题,通过法官责任的司法化认定以及问责机制的司法化改造,并在此基础上适当引入竞争性因素和激励性机制来调整以往司法责任管理过度依赖惩罚性资源的模式,才能将法官责任从司法责任的整体性裹挟中适度剥离出来,建立起既符合当下中国司法国情又能够确保司法权有序运转的法官责任制度。(本文来源于《法学》期刊2019年02期)
唐海山,赵杰宏[8](2019)在《我国构建法官豁免权制度的必要性分析——以司法责任终身制为语境》一文中研究指出法官豁免权制度不仅能为法官提供职业保障,同时也能抵制外界的干扰,确保法官独立行使职权,维护司法公正。所以,法官豁免权制度的终极价值是为了司法公正,司法责任终身制的构建是为了促使法官正确行使审判权,避免冤假错案。这样做的终极目标为了保障司法权威,实现司法公正。因此法官豁免权制度与司法责任终身负责制也不矛盾,终极价值是一致的。所以构建法官豁免权制度其实顺应了我国司法改革的历史潮流。(本文来源于《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期刊2019年01期)
门亮[9](2019)在《法官责任豁免法律制度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正在进行着新一轮的司法改革,然而随着越来越多的冤假错案被报道,法官责任追究制度也趋于主流地位,最终导致了我国法官在工作岗位上战战兢兢。但任何一个国家都不会通过对法官的追责来约束法官行使权利,而且,法官基于其特殊身份,一旦为一方作出肯定评价,就必定会对另一方作出否定评价,因此必须要保障法官可以正当行使权力。公正,自古便是司法不可避免的话题,虽然冤假错案会发生,但是不同时代背景下有着不同的司法形势,现今我国法治建设正行走在通往成熟的路上,法官队伍整体素质显着提高,法官专业能力得到有效增强。2016年全国人大代表曾在提案中述说希望建立法官责任豁免制度,保障法官能够独立、公正的进行审判等司法活动。文章结合当前的司法审判实践,从四个部分展开论述:第一部分,该部分是法官审判责任豁免制的概述。这一部分主要写了法官责任豁免制度的起源和发展,以及各国对于法官责任豁免制度的规定,进而对比各国的共性和差异,最后对我国的法官责任豁免制度缺失的情况进行总结。第二部分,这一部分是分析设立法官责任豁免制度的必要性。通过对法官责任豁免制度缺失的原因以及该制度缺失所带来的后果进行阐述,更加突显法官责任豁免制度设立的必要性。第叁部分,此部分论述法官责任豁免制度的可行性。一方面基于控权和授权的理论和有限理性理论为法官责任豁免制度的构建提供理论基础。另一方面分析我国现有的追责制度与法官责任豁免制度间的关系,二者相辅相成,共同保障法官审判权的行使。第四部分,针对我国现存的问题对我国法官责任豁免制度进行完善以及确定我国法官责任豁免的原则,将法官的有限豁免原则写入《法官法》中,同时也要完善我国法官遴选制度以及提升法官队伍整体水平。(本文来源于《天津工业大学》期刊2019-01-11)
林丽华[10](2018)在《完善法官错案责任追究制度之我见》一文中研究指出司法改革如火如荼,错案追究责任制度的改革是其中重要一节,但实践中对该制度的评价却呈两极分化态势,有学者甚至撰文表示该制度当弃。本文从分析该制度实践中出现问题的原因着手,提出一些完善该制度的设想。(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8年31期)
法官责任制度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法官错案追究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一步,指的是办理案件的法官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违反法律的规定行使审判权,由相关机关按照一定的程序追究其责任的制度。近年来司法制度的不断改革要求对法官实行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问责制度。对法官来说这是一个更高的标准要求,公平公正是法治社会要求的目标之一。司法机关维护着社会的公平正义,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种种因素,司法不公和司法腐败在人们的视野中不断出现,不断影响着司法的底线。十八大以来,司法机关纠正了大量错判案件,这些冤假错案的出现不仅仅破坏了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更破坏了法律的威严性,严重在了我国社会的发展。在案件审理的过程中,法官扮演着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的公平公正,维护着社会的价值取向的道德取向的角色。保证法官独立行使司法权,不受其他机关的影响。法官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的建立使得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不断完善,但其仍有不足。本人从我国法官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的现状出发,通过中西方错案责任的比较,分析出我国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的优势以及不足之处,取长补短完善我国的法官错案责任追究制度。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法官责任制度论文参考文献
[1].盛豪杰.法官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的思辨性研究[J].红河学院学报.2019
[2].冯麟.浅析我国法官错案责任追究制度[J].时代金融.2019
[3].王春红.司法责任制背景下法官责任豁免制度探析[J].学理论.2019
[4].宋婉琪.我国法官责任豁免制度探究[D].烟台大学.2019
[5].李俊雅.我国法官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研究[D].哈尔滨商业大学.2019
[6].范秋忱.司法责任制视角下法官错案责任追究制度重构[D].吉林大学.2019
[7].方乐.法官责任制度的司法化改造[J].法学.2019
[8].唐海山,赵杰宏.我国构建法官豁免权制度的必要性分析——以司法责任终身制为语境[J].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9
[9].门亮.法官责任豁免法律制度研究[D].天津工业大学.2019
[10].林丽华.完善法官错案责任追究制度之我见[J].法制博览.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