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还法论文-廖艳嫔

返还法论文-廖艳嫔

导读:本文包含了返还法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准合同,不当得利,英国法,默示合同理论

返还法论文文献综述

廖艳嫔[1](2014)在《英国准合同制度的演变之路——英美法系返还法的滥觞》一文中研究指出准合同制度是近代英国法中对应于大陆法系不当得利制度的一种返还性救济。本文试图通过英国普通法与衡平法的比较,考察准合同制度在英国法中的历史演变,首先介绍"借债之诉"和"账目之诉"等返还令状,然后梳理"允诺之诉"及其他"准合同性"普通法诉讼格式,如可追索金钱之诉等;进而突出曼斯菲尔德勋爵对英国法中准合同制度的影响,即将衡平法的观念引入准合同制度之中;最后联系普通法与衡平法融合的大背景,研究理论界重提的默示合同理论,分析英国法不当得利概念的成型和准合同制度的没落,从而指出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在不当利益返还这一领域上殊途同归。(本文来源于《比较法研究》期刊2014年05期)

赵阳[2](2013)在《中法首次成功合作移交赃款赃物》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广州11月8日电 赵阳 一辆价值488万元人民币的劳斯莱斯汽车在法国被盗后,走私到我国,被我国海关成功查获。8日14时,这辆汽车由广州海关代表中国海关向法国移交。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法兰西共和国政府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协定》框架下,中法首次进(本文来源于《法制日报》期刊2013-11-09)

李语湘[3](2013)在《比较法视角下英美返还法的结构与功能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在大陆法系,调整“不当得利”问题的规范群是从“法律事实”的角度出发,以原本作为法律事实的“不当得利”一体涵摄因之而产生的法律效果,称为不当得利法。英美法则有按照救济方式对诉讼进行分类的传统,对调整“不当得利”问题的规范群是从“法律效果”的角度出发,以原本作为法律效果的“返还”一体涵摄产生该种法律效果的法律事实。由于侧重强调其回复原状或返还财产的救济手段,因而在表述诉讼和救济时,多用返还将其与合同和侵权之诉相提并论。返还法已日趋发展成为继合同法、侵权法以外的英美债法的第叁大法域。与合同法和侵权法相比,返还法是英美法中一个非常年轻的学科,并且由于这一学科的相对年轻性,导致其在一些相关问题上仍然存在诸多争议。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不是对构成返还法的具体法律概念、法律规则、法律原则和技术性规定的一一释明,而是通过考察返还法的发展历程及其现实状况,进而挖掘潜藏在具体规则背后的、更为深层次的,诸如结构、功能、运作逻辑及其内外张力等能够反映其实质的规律性问题。英美返还法中各种相关的法律制度及有关的法律规范是在历史发展进程中采用经验主义的方式逐渐累积而成的,其浓厚的历史延续性,注定了只有从法律史的角度对其加以解读才具有合理性,才能真正理解相关规则和概念的内涵。通过历史地再现不当得利一般原则在英美法中的产生及发展情境,旨在发掘返还法得以产生的源头及原因。同时,通过对构成不当得利一般原则的各个要素的具体内容、特定价值以及实践意义的现代法上的解读,提出了积极要件与消极要件的二分结构的划分方法,以更好地探讨各个构成要素之间的区别与联系及其对不当得利一般原则的本质和外观的影响。在此基础之上,充分考虑返还法的基础结构配置和制度功能之间的联动作用。在探究返还法现有的制度构造固有缺陷的同时,通过提取各种类型的不当得利中最能体现其本质特征的功能,按照一定的内在联系与逻辑对其重新排列组合,以更好地实现或反映其运作机理和价值义理。从制度功能区分的角度,考察在整体私法体系中,返还法如何与其他私法制度相互协调,互相制衡,以实现其特定的功能和效果。并由此论证了在无效果合同的情形下的不当得利返还,旨在使合同双方当事人取回超出对方当事人应得范围之内的利益,在期待利益与信赖利益均不可得的情况下,作为对合同救济方式的一种有益补充;在必要干涉情形下的不当得利返还,从被管理人因为他人管理事务而消极获利的角度,旨在要求被管理人偿还其本应支出的必要费用,实现了对无因管理之债的有效兼容;不法行为引起的返还,旨在要求不法行为人交出因不法行为所获利益,其有效地弥补了以损害赔偿为重心的不法行为救济机制的缺角。人类的智力原理,虽然由于能力各有不同而有细微的差别,但其对理想标准的追求则始终是一致的。英美法固有的文化品格及独立的发展道路,造就了其独特的思维方式及法律价值模式,使得法律本身不被视为逻辑推理的产品,而是共同经验的反映,习惯于以过去的司法经验适用于眼前的案件,而不是将案件置于抽象的体系、准确的逻辑框架中。对大陆法系的学者而言,由于很难摆脱其固有的从抽象法律规范到具体案件事实之间的演绎式推理的方式,当然地强调法的合理性、逻辑性,而先入为主地指斥作为对立面的英美法没有内核、缺乏体系。但实际上,这仅仅是对英美返还法的一种天生的偏见或习惯性的误解。从功能比较的角度而言,英美法和大陆法面临着共同的问题和需要,凭借着各自的传统和一些历史的偶然,通过权利的界分或行为的区分异曲同工地提出了自己的解决办法。它们虽然在处理问题的技术方式上存在着重大的差异,却发挥着相似的功能。以英美返还法为逻辑起点,通过比较法的考证,冲破法律概念、体系结构、思维方式等诸多方面的限制,尝试着用大陆法系的方法对英美法做一些解读,从不同法律的差别中发现不同解决问题的手段。然后,再努力克服民族情结对形式的偏爱,以增进对英美返还法内部结构、运作机理、价值功能的理解,真正明了两大法系在相关问题上的异同,在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之间架起沟通与理解的桥梁。并以此为契机,从中国需要之维来汲取英美返还法的营养,为未来构建符合中国实际情况的不当得利制度的规范模式提供可兹借鉴的思路。(本文来源于《湖南大学》期刊2013-10-10)

唐海山,聂禄虹[4](2007)在《离婚后彩礼的返还——不当得利、返还法制度孰优孰劣》一文中研究指出婚姻法司法解释肯定了离婚后两种情形下的彩礼返还,却忽略了其他情形下的彩礼返还,这不合理。从彩礼的本质出发,离婚后的彩礼大多属于不当得利,应该返还。大陆法系的不当得利制度和英美法系的返还法制度相比而言,后者对于彩礼的返还问题的解决更为合理。(本文来源于《南方论刊》期刊2007年05期)

于云鹏[5](2007)在《英美返还法下无效果合同的利益返还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依传统英美法理论,合同与侵权是划分权利义务的两大重要分支。但自20世纪以来,返还法(the law of restitution)得到了迅速发展,目前,其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已经取得了与合同法、侵权法鼎足而立的地位。返还法以传统的准合同制度为基础,整合了其他各种以返还不当得利为基础的请求权,是调整各种以返还不当得利原则为基础的请求权的法律部门,其在合同法和侵权法都不能给予受损方以适当救济的时候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相应的,英美返还法对于无效果(ineffective)合同的利益返还问题也已经发展出很多值得关注和研究的规则,本文正是对无效果合同的利益返还问题,如构成要件、法律限制,具体适用的特殊规则等进行了介绍和阐述。本文共分为六大部分,各部分内容概述如下:第一部分对英美返还法及无效果合同的含义加以简要介绍,以期使读者对返还法及无效果合同有一个总体的把握。第二部分阐述了无效果合同利益返还请求权的叁项重要的构成要件,即被告获得利益,被告获利系以原告受损为代价以及被告保有该利益具有不正当性。这叁个要件紧密关联,缺一不可。第叁部分阐述了对无效果合同利益返还请求权的四项重要的法律限制,被告可以援引这些限制作为对原告返还请求权的抗辩。第四部分阐述了叁种利益由于自身性质的差异在返还时所应适用的不同规则,这叁种不同性质的利益包括支付的金钱、提供的服务及交付的货物。第五部分具体阐述了几种重要的无效果合同的利益返还的特殊规则,包括因违约而解除的合同、目的落空合同、代理人缺乏代理权订立的合同、违法合同、欠缺缔约能力的当事人订立的合同以及未达成的预期合同。第六部分对我国目前民事立法中有关不当得利返还的有限的几个规定加以简要分析,提出不足。希望上述各部分所做的阐述,能对我国不当得利制度的构建,尤其在无效果合同利益返还的场合,提供一些可兹借鉴和参考的素材。(本文来源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期刊2007-03-01)

陈爱军,翁骏[6](2004)在《基层税务机关建议——— 不妨采用累进定额返还法》一文中研究指出针对民政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存在的漏洞,基层税务部门建议: 依据福利企业安置“四残”人员的实际人数作为衡量福利企业税收优惠差别的主要依据。 国家出台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就是为了解决一部分残疾人的就业问题,本质上相当于国家为残疾人“拿钱(本文来源于《江苏经济报》期刊2004/07/17)

刘伯健,张亚鸾,陶玉梅,倪丽[7](1996)在《硝酸银沉淀-颗粒物返还法去除COD样品中的氯化物》一文中研究指出将样品中的颗粒物分离出来后,向样品中加入适量硝酸银,除去生成的氯化银沉淀,再将预先分离的颗粒物合并到水样中,混匀后测定。经过这样处理,既去除了水样中的Cl-,又保留了水样中原来的组份,保证了COD测定结果的准确性。(本文来源于《环境监测管理与技术》期刊1996年06期)

返还法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报广州11月8日电 赵阳 一辆价值488万元人民币的劳斯莱斯汽车在法国被盗后,走私到我国,被我国海关成功查获。8日14时,这辆汽车由广州海关代表中国海关向法国移交。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法兰西共和国政府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协定》框架下,中法首次进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返还法论文参考文献

[1].廖艳嫔.英国准合同制度的演变之路——英美法系返还法的滥觞[J].比较法研究.2014

[2].赵阳.中法首次成功合作移交赃款赃物[N].法制日报.2013

[3].李语湘.比较法视角下英美返还法的结构与功能研究[D].湖南大学.2013

[4].唐海山,聂禄虹.离婚后彩礼的返还——不当得利、返还法制度孰优孰劣[J].南方论刊.2007

[5].于云鹏.英美返还法下无效果合同的利益返还研究[D].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07

[6].陈爱军,翁骏.基层税务机关建议———不妨采用累进定额返还法[N].江苏经济报.2004

[7].刘伯健,张亚鸾,陶玉梅,倪丽.硝酸银沉淀-颗粒物返还法去除COD样品中的氯化物[J].环境监测管理与技术.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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