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国内立法实践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船员,世界贸易组织,汕头市,普通法,着作,数字,人民团体。
国内立法实践论文文献综述
张泽平[1](2015)在《BEPS行动计划对我国国内税收立法的影响及应对——以打击有害税收实践行动方案为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尽管BEPS行动计划对各国的国内税收立法提出了明确要求,但多方面的制约因素决定了该行动难以在近期实现其全部预期的目标。我国在国内税收立法的过程中不宜过多地受制于BEPS行动的外部约束,应从我国的国情和利益出发,完善国际税收法规和理论体系,把握规则制定的主动权,增强国际税收秩序形成中的话语权。(本文来源于《国际税收》期刊2015年06期)
汪诸豪,李嘉[2](2014)在《国内司法实践与跨国法律价值之互动:对中国证据立法进程的思考(英文)》一文中研究指出Like other civil law countries,China does not have an evidence code.Its evidence rules are scattered among respective procedural codes.Since the beginning of this century,Chinese scholars and practitioners have engaged in a movement toward specialized evidence legislation.During this movement,a good number of judicial interpretations,amendments to existing procedural laws,and experimental drafts of(本文来源于《China Legal Science》期刊2014年06期)
李晓玲[3](2014)在《WTO成员实施贸易报复的国内立法与实践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在WTO体系下,贸易报复是申诉方促使被诉方执行裁决的最后手段。在遵守DSU第22条的前提下,成员可根据个案案情和报复目的的不同,自由决定报复方案和国内实施程序。为有效实施贸易报复和执行WTO协定权利,美国、巴西、欧盟等已经或正在进行立法,规范实施DSB贸易报复授权的国内程序。我国作为WTO的重要成员和争端解决机制的主要参与方,应从其他成员的立法与实践经验中寻求启示,并着手立法。(本文来源于《甘肃政法学院学报》期刊2014年04期)
陈庆,周安平[4](2014)在《论数字权利管理的本质及其两面性——“技术措施=电子锁”国内通说及其立法实践反思》一文中研究指出国内通说认为,数字权利管理是一种电子锁。新《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关于技术措施的规范体系就是该通说的制度实践形态。但是,从数字权利管理的立法史与数字出版产业发展的新趋势看,通说有失偏颇。数字权利管理不仅是电子锁,也是数字作品交易控制器。这一本质决定了数字权利管理具有两面性。数字权利管理的规范体系建构应该放弃单纯以侵权制度为中心的传统做法。(本文来源于《知识产权》期刊2014年06期)
郑荣荣[5](2013)在《防治腐败:一次科学有效的立法实践——广东省汕头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国内首部预防腐败地方法规》一文中研究指出长期以来,我们不断加大对腐败的打击力度,但至今仍未能遏制腐败"割而复生、根在苗长"的蔓延势头。特别是近几年发生在汕头市的市委原主要领导违纪违法案件,更是再一次敲响了警钟。面对至今国家尚无专门预防腐败方面的法律,作为特区城市,拥有授权立法权并在特区范围内有优先适用法律的优势,汕头理应在预防腐败立法上先行先试。(本文来源于《中国人大》期刊2013年18期)
安妮·玛丽·拉罗萨[6](2010)在《预防与惩治国际罪行:迈向基于国内实践的“整合”方法 国际人道法国家实施委员会第叁次全球会议报告 第一卷 5.将国际人道法(惩治方面)纳入国内立法》一文中研究指出国际人道法包含旨在限定武装冲突后果的具体规则。它尤其保护没有或不再参加敌对行动的人,并对可使用的作战手段与方法加以限制。其条款还列出了构成犯罪的具体行为,犯罪者要为这些罪行承担刑事责任,而无论他们以何种方式参与这些行为。正如国家实践所显示的那样,战争罪——及其他国际罪行——可以不同方式纳入国内立法;其目的是使被禁止的行为根据国内刑(本文来源于《预防与惩治国际罪行:迈向基于国内实践的“整合”方法——国际人道法国家实施委员会第叁次全球会议报告》期刊2010-10-27)
管燕燕[7](2010)在《我国内地与港台地区防治家庭暴力立法与实践研究及启示》一文中研究指出家庭暴力作为世界范围内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一直被视为危害家庭稳定影响社会和谐的毒瘤,现如今,人权保护也越来越受到重视,如何消除家庭暴力,保护家暴中受伤的弱势群体,一直是世界各国关注的热点之一,国际社会对反对家庭暴力已经达成共识并将其纳入法制化进程的范畴,很多国家或地区从法律对策,司法实践等方面进行了相关的规定,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并积累了相当的经验,我国台湾地区已经建立起一套较为完善的家庭暴力防治法,香港澳门地区也逐渐形成了一套特有的反家庭暴力社会支持系统,本文对我国港澳台地区的反家暴的立法现状及实践状况进行了考察,并在分析我国防治家庭暴力的立法司法及实践后提出了相关的完善建议,旨在优化完善我国的相关法律制度,尽早出台适合我国国情的反家庭暴力法,对加快我国的反家庭暴力进程有启发和借鉴意义,促进构建和谐家庭与和谐社会。本文在透视我国内地与港澳台叁地区防治家庭暴力现状和学者们已取得的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进行比较研究,分析我国家庭暴力防治工作的缺陷与不足,以期得出对我国构建家庭暴力法律机制有利的措施,推动中国反家庭暴力法的发展和进步。全文除引言和结语外,共分4部分,约3万余字。引言主要简单地叙述了下目前家庭暴力的现状,而后对本文的选题意义、研究现状、研究方法及创新点做了介绍。第一部分,阐述了家庭暴力的基础理论。这部分主要是对家庭暴力的内涵进行解读,首先是论述了国际社会对家庭暴力的态度以及我国对家庭暴力的定义,我国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公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条的解释指导着司法实践对家庭暴力的判定,但是学理界对该解释下家庭暴力行为的客体、表现形式和损害结果等方面均有着较大的争论。其次是从社会性别分析的角度出发,分析家庭暴力产生的具体原因。家庭暴力的产生涉及到社会学、心理学、生理学等诸多方面的因素,本文主要以社会性别为视角,重点分析家庭暴力产生的原因。第二部分,对我国港澳台地区防治家庭暴力的现状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和分析。这部分分为叁个小部分,对台湾、香港及澳门叁地的防治家庭暴力的现状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分别从立法,司法以及社会福利等相关机构的实施情况着手,着重介绍了各地区具有地方特色的防治手段。第叁部分,着重分析了我国内地防治家庭暴力的立法现状和实践情况。针对我国内地目前反家庭暴力的立法,司法及社会机构的情况,分析我国内地在家庭暴力防治工作方面的薄弱环节及立法盲区。第四部分,在分析和借鉴其他地区的有益立法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完善我国内地家庭暴力防治的构想。这部分分别从立法,司法及社会救助叁方面针对我国内地防治家庭暴力存在不足的地方提出了完善建议。(本文来源于《西南政法大学》期刊2010-03-19)
陈鹏[8](2009)在《浅析《船员条例》对国际劳工组织公约国内化的立法实践(下)》一文中研究指出(叁)船员在船工作时的起居舱室、娱乐设施、食品和膳食ILO此次将60多件涉及海员的国际公约和建议文件进行全面整合形成《2006年国际海事劳工公约》,其核心宗旨是保障海员"体面工作",而公约围绕五大主题规定的各项要求中,最能体现海员"体面(本文来源于《中国海事》期刊2009年11期)
陈鹏[9](2009)在《浅析《船员条例》对国际劳工组织公约国内化的立法实践(上)》一文中研究指出作为《船员条例》的主要起草人之一,通过对《船员条例》在与国际公约和国际惯例接轨方面的立法思考和立法实践的分析,介绍分析现行《船员条例》与国际劳工组织(ILO)《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关联的内容、在实施《船员条例》时需要注意的问题并提出了今后进一步将国际劳工组织公约转化为本国法律的立法展望和建议。(本文来源于《中国海事》期刊2009年10期)
杨鸿[10](2005)在《以知识产权条约为视角看条约对国内私主体的效力问题——兼评我国关于国际条约适用及效力的相关立法、学说与实践》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以知识产权条约为具体研究对象,考察了两大法系主要国家关于知识产权条约的适用方式及其对私主体效力的立法与实践,在此基础上对我国民商事条约的相关立法、学说与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意见与建议。(本文来源于《江淮论坛》期刊2005年01期)
国内立法实践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Like other civil law countries,China does not have an evidence code.Its evidence rules are scattered among respective procedural codes.Since the beginning of this century,Chinese scholars and practitioners have engaged in a movement toward specialized evidence legislation.During this movement,a good number of judicial interpretations,amendments to existing procedural laws,and experimental drafts of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国内立法实践论文参考文献
[1].张泽平.BEPS行动计划对我国国内税收立法的影响及应对——以打击有害税收实践行动方案为视角[J].国际税收.2015
[2].汪诸豪,李嘉.国内司法实践与跨国法律价值之互动:对中国证据立法进程的思考(英文)[J].ChinaLegalScience.2014
[3].李晓玲.WTO成员实施贸易报复的国内立法与实践研究[J].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14
[4].陈庆,周安平.论数字权利管理的本质及其两面性——“技术措施=电子锁”国内通说及其立法实践反思[J].知识产权.2014
[5].郑荣荣.防治腐败:一次科学有效的立法实践——广东省汕头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国内首部预防腐败地方法规[J].中国人大.2013
[6].安妮·玛丽·拉罗萨.预防与惩治国际罪行:迈向基于国内实践的“整合”方法国际人道法国家实施委员会第叁次全球会议报告第一卷5.将国际人道法(惩治方面)纳入国内立法[C].预防与惩治国际罪行:迈向基于国内实践的“整合”方法——国际人道法国家实施委员会第叁次全球会议报告.2010
[7].管燕燕.我国内地与港台地区防治家庭暴力立法与实践研究及启示[D].西南政法大学.2010
[8].陈鹏.浅析《船员条例》对国际劳工组织公约国内化的立法实践(下)[J].中国海事.2009
[9].陈鹏.浅析《船员条例》对国际劳工组织公约国内化的立法实践(上)[J].中国海事.2009
[10].杨鸿.以知识产权条约为视角看条约对国内私主体的效力问题——兼评我国关于国际条约适用及效力的相关立法、学说与实践[J].江淮论坛.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