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春娱
(江苏科技大学,江苏镇江212005)
摘要:马克思的人格思想以资本主义社会现实为立足点,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造成的异化人格,主张人与自然、社会和自身的统一,对当前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和谐人格的培植以及当代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既有理论意义又有现实意义。
关键词:马克思;人格思想;理想人格;和谐社会
中图分类号:A81文献标识号:A文章编号:1671-6035(2013)05-0000-03
马克思关于人格的思想是马克思主义重要组成部分,尽管马克思没有专门著作论述人格,但其以科学而深邃的人学理论对人格进行了深入的阐述,对理想人格及其实现路径都作了科学的解答。在我们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时期,深入研究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学习和领悟马克思有关人格思想对培植社会主义和谐人格、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中国梦既有理论意义也有现实意义。
一、马克思立足实践,科学论述了人格的内涵,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造成的人格异化,坚定我们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决心。
中学时代就确立为全人类幸福奋斗终身这一远大理想的马克思,以自身广博的知识为奠基,通过实地接触和考察,将人格的分析放入资本主义社会现实中,揭示了资本主义私有制下的人格状况,创造性地提出异化劳动的概念,指出资本主义社会造成了“物的人格化”和“人格的物化”,物在资本主义社会具有特殊的地位和功能,而人逐渐丧失了自己的独立和自由。“在不论对材料的性质即私有财产的特殊物质还是对私有者的个性都完全无关紧要的货币中,都表现出异化的物对人的全面统治。过去表现为个人对个人的统治的东西,现在则是物对个人、产品、对生产者的普遍统治。”[1]资本主义社会里,工人创造了社会的绝大部分财富,但最终却被资本家无偿占有,工人自己一无所有,甚至连起码的生活必需品也没有,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相应的变为私有权范围内物与物的异化关系。马克思指出造成这些现象的根源在于资本主义私有制,解决的唯一方法就是消灭私有财产,建立一种可以促进人全面自由发展的新社会——共产主义社会。“我们把私有财产的起源问题变为外化劳动对人类发展进程的关系问题,就已经为解决这一任务得到了许多东西。——问题的这种新的提法本身就已包含问题的解决。”[2]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不同,它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以人民幸福为社会的终极价值追求,是对马克思主义的继承和发展。
在将人格和资本主义社会相结合的分析中,马克思从哲学的层面对人格含义作了科学界定,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人格是经济制度在个人身上的体现和反映。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资本主义社会中现实中的个人“只是经济范畴的人格化,是一定的阶级关系和利益的承担者。”[3]马克思认为“现实中的个人”在一定社会关系中总是扮演某种经济角色,资本家不过是资本的人格化,工人是劳动的人格化。在各种社会关系中,经济关系即生产关系是基本的和原始的社会关系,马克思将人格置于生产关系中,从而把握了制约人格发展的外界客观力量。
第二:人格是人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统一。马克思指出,人是由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组成的共同体,其中自然属性是人成为人的基础,离开人的自然属性,人的社会属性就失去了根基,就是抽象的社会属性。在承认人的自然属性的前提下,马克思指出社会属性是人的根本特质,也是人超越自然规定而成其为人的根本。正如马克思所言:“人格脱离了人,自然就是一个抽象,但是人也只有在自己的类中存在,只有作为人们,才能是人格的现实的理念。”[4]可见,人作为人,只能是“格”中之人。人格是人的价值承担者,人只有将自己融入到具体现实社会生活中,与他人建立普遍联系,才能获得人格。
第三:人格是人的共性和个性的统一。马克思始终坚持把人作为人,作为主体看待,“绝对承认人格原则”,[5]反对任何把人当作物、工具的言论和行为。作为活动的主体,人具有能动性,可以利用和改造自然界和自然规律。“动物仅仅利用外部自然界,单纯地以自己的存在来使自然界改变;而人则通过他做出的改变来使自然界为自己的目的服务,来支配自然界。”[6]
作为共性特质在个体身上特殊表现的个性也受到马克思的高度重视,认为人是一特殊的个体,也正因为这一特殊性才成为一个体,成为一个现实、单个的社会存在物,马克思也多次在著作中表述个人全面自由发展是社会发展的终极目标。而每一个人自由全面发展又推动了社会的发展,进而实现全人类的全面发展。“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7]
因此,马克思人格思想中个性形成与共性实现是一致的,是同一过程的两个方面。现实具体的人是人的共性和个性的统一。
第四:人格是人的发展与社会发展的统一。马克思认为人类社会发展表征着人的发展,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就是人、人格发展的历史。“任何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8]作为人的价值承担者的人格发展与人的发展也是一致的。马克思曾对应于社会发展三形态将人的发展分为“人的依赖关系”、“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建立在个人全面自由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9]三种形态,相应的人格的发展也表现为自然化依附型人格、物化独立型人格、全面发展自由型人格三种类型。三类人格是在特定社会经济、政治等条件制约过程中形成与发展的。其中,自由型人格是存在于共产主义社会,完成了人与社会的统一,社会进步与人的发展达成真正一致。体现了现实可能性与传统继承性和理想超越性的统一。
二、马克思明确提出理想人格,将人性的全面发展和个性的自由发展相统一,为培植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和谐人格提供方法论启示。
理想人格是马克思人格思想的一个重要内容,蕴含了马克思对人的深切关注,体现着马克思对完美人格的乐观设计和执着追求。关于理想人格,马克思作了这样的描述,“人以一种全面的方式,就是说,作为一个总体的人,占有自己全面的本质,人对世界的任何一种人的关系—视觉、听觉、嗅觉、味觉、触觉、思维、直观、情感、愿望、活动、爱——总之,他的个体的一切器官,正像形式上直接是社会的器官一样,是通过自己的对象性的关系,即通过自己同对象的关系而对对象的占有,对人的现实的占有,这些器官通过对象关系,是人的现实的实现,是人的能动和人的受动……是人的一种自我享受。”[10]概括起来即个体的自由全面发展,具体包括三个方面内容:
第一:人的本质的全面占有。早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就提出“人就是人的最高本质”思想,表示在具体社会实践中,自由自觉的活动是人的本质。具体表现为,在自我问题上,作为个体形成自我意识;在具体社会实践中,能自主支配自己的活动;在社会性上,是追求交往、互补和合作的存在物,和群体形成良好的合作、互补的社会关系,把自己作为社会中一员,个人价值在此得以体现,以此促进自身各方面能力的提升和发展。马克思指出“动物的生产是片面的,而人的生产是全面的;动物只是在直接的肉体需要影响下生产,而人甚至不受肉体需要的影响也进行生产,而且只有不受这种需要的影响才进行真正的生产;动物只生产自身,而人生产整个自然界;动物的产品直接属于肉体,而人则自由的面对自己的产品。动物只是按照他所属的那个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懂得怎样处处都把内在尺度运用于对象,因此,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构造。”[11]
第二:人的个性的充分发展。包括人的独特性、能动性和创造性的充分发展。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社会里,私有制占主体地位,物实现了对全社会的统治,工人在劳动中被机器指挥、控制,是一种不自由的劳动,没有独立性,更无能动性、创造性。在共产主义社会,人的发展是“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能力或成为他们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人的发展摆脱了外在限制,能自己支配自己的活动,充分、自由的发展自己的独特性、能动性和创造性,形成有个性的人。马克思提出“任何人都没有特定的活动范围,每个人都可以在任何部门内发展,社会调节着整个生产,因而使我们有可能随我自己的心愿,今天干这事,明天干那事,上午打猎,下午捕鱼,傍晚从事畜牧,晚饭后从事批判。但并不因此就使我成为一个猎人,渔夫,牧人或批判者。”[12]
第三:个体与共同体的和谐发展。即实现人与自身、人与自然及人与社会的协调发展。马克思在论述人与自然、社会的关系时指出:“社会是人同自然界的完成了的本质的统一,是自然界的真正复活,是人实现了的自然主义和自然界实现了的人道主义”、“是人和自然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13]可见,理想人格是在实践基础上实现的特殊利益和普遍利益的统一,是主客体分裂的扬弃。
依据马克思人格三种基本型式,我国现代社会的理想人格应为独立型人格,而和谐人格则是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独立型人格的具体表现。在马克思人格思想的启示下,我们在现时代培植和谐人格时,既要认识到当前社会发展是一个多元时代,社会主义和谐人格不可能存在一个具体统一的模式;又必须坚持马克思理想人格的根本认知、价值内涵和基本规定,在“真、善、美”的基本原则下,引导人们将历史必然性、社会整体需要和社会责任统一起来,塑造社会及个体共同向往的和谐人格。
三、马克思科学论证了理想人格的实现路径,就是实现人对人自身本质的占有、解决人与自然的矛盾,实现人与社会的良性互动。这对我们构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中国梦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马克思的人格思想是在社会实践基础上提出来的,具有一定科学性,同时马克思人格思想也具有很高的价值性,因为他科学论证了理想人格实现的途径。
第一:理想人格的实现首先表现为人与自身发展的和谐统一。马克思恩格斯曾明确指出“全面的发展自己的一切能力”是每个人的“职责、使命和任务”。人是人格的载体,人格是人的价值承担者,理想人格形成,首先要向个体自身寻求,要求个体在具体社会实践活动中,坚持内求于心,价值尺度和意义之源,不断解决“既有世界”和“应有世界”的矛盾,即解决“两个尺度”的矛盾而最终达到人与自身的和谐发展,实现人本身的价值。马克思强调个体全面自由的发展是理想人格实现的前提,共产主义社会为我们提供了优越的外部环境,但撇开个体的自我完善和发展,理想人格将难以实现。
第二:理想人格的实现也是逐渐解决人与自然矛盾的过程。人是自然存在物,受自然规律的制约,但人又是创造者,可以利用和支配自然规律。人与自然关系的走向问题,是人类自我发展的一个重要指针。马克思认为共产主义社会理想人格的实现和人与自然矛盾的解决是一致的。对共产主义,他作了这样的描述:“共产主义是私有财产即人的自我异化的积极的扬弃,因而是通过人并且为了人而对人的本质的真正占有;因此,它是人向自身、向社会的(即人的)人的复归,这种复归是完全的、自觉的而且保存了以往发展的全部财富。这种共产主义,作为完成了的自然主义,等于人道主义,而作为完成了的人道主义,等于自然主义,它是人和自然之间、人和人之间矛盾的真正解决,是存在和本质、对象化和自我确证、自由和必然、个体和类之间的斗争的真正解决。”[14]
第三:理想人格的实现要求人与社会形成良性互动。人是社会的基本组成单位,社会是人的精神活动和肉体活动的承载者,两者是相互促进、相互制约的对立统一体。因此在追求理想人格过程中,要重视处理好人与社会的关系,具体说来就是将理想人格的实现根植于现实社会,既要看到社会发展对人的制约作用,又要看到社会为人的发展提供的各类支持和保证,要求我们在社会活动中,积极扬弃,利用社会有利条件促进理想人格的实现。
综上所述,马克思提出的理想人格涵盖了人对自身本质的占有,解决人与自然的矛盾、实现人与社会的良性互动三个层面,这对我们构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中国梦至少有以下几个指导意义。
首先,以人为本,夯实构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社会基础。2003年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党的十七大将科学发展观写入党章,党的十八大继续坚持并发展这一精神。马克思在其著作中多次清楚确切的强调:人作为社会中最革命、最积极的因素,是社会进步、发展的动力和源泉,人的全面自由发展,将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注入更多活力,提供更多支持。在理解党的“以人为本”这一执政理念时,要将其与马克思人的思想相结合,重视人在社会发展中的主体创造作用,夯实构建和谐社会的社会基础。
其次,发展生产力,夯实构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物质基础。生产力是一个社会的决定性因素,反映人类征服自然、改造自然的程度和实际能力的哲学范畴,社会主要矛盾起源于生产力,终止于生产力,马克思曾明确指出理想人格实现的主要途径就是大力发展生产力,因此和谐社会必须建立在生产力高度发展的基础上。此外,马克思认为可以通过两种方式发展社会生产力:其一是通过变革生产关系、发展科技、强化管理等社会的方式发展生产力。其二是通过促进个人全面发展这一个人方式促进生产力发展,两者是一个统一的过程,社会的发展为人的发展提供外在支持,但同时人的全面发展为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这为我们在新阶段如何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现阶段,我们既要认识到“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这一现实,重视科技、管理,又要认识到教育、文化对人才发展、培养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教育塑造人的功能,以此共同促进生产力的快速发展,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
第三,倡导生态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添砖加瓦。自然界是人类生存与发展场所,失去自然这个依托,生存就会受到威胁,更不要谈社会和谐。在当代中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严重阻碍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进程,主要表现为环境污染、环境破坏严重,恩格斯关于人与自然关系中曾作出警告道:“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报复”,“学会更正确地理解自然规律,学会认识我们对自然界的习常过程所作的干预所引起的较近或较远的后果”。[15]马克思也在多本著作中运用唯物论、辩证法以及唯物史观屡次提出人与自然辩证统一的关系,高瞻远瞩的分析了环境问题并提出解决的对策,马克思曾这样设想:“这个领域内的自由只能是:社会化的人,联合起来的生产者,将合理地调节他们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把它置于他们的共同控制之下,而不让它作为盲目的力量来统治自己;靠消耗最小的力量,在最无愧于和最适合于他们的人类本性的条件下来进行这种物质变换。”[16]为我们建设生态环境,这要求我们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时,要遵守自然规律,并利用自然规律合理调节、控制自身的活动,坚持绿色发展、生态发展,加快和谐社会构建的步伐。
总之,马克思人格思想是建立在实践基础上,体现于社会历史发展活动中,是科学性和价值性的统一,我们在构建和谐社会、培植和谐人格的过程中,既要立足于社会实际,又要以马克思的人格理论为指导,加快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早日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中国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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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105。
[1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119-120。
[1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383。
[16]《资本论》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929。
作者简介:葛春娱(1981-),女,江苏淮安人,江苏科技大学讲师,河海大学2011级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