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界分原则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公序良俗,诚实信用,民法基本原则
界分原则论文文献综述
王利明[1](2019)在《论公序良俗原则与诚实信用原则的界分》一文中研究指出公序良俗原则与诚实信用原则都是民法的基本原则。从价值理念上看,公序良俗原则与诚实信用原则都体现了对社会公共道德的维护,都要反映社会主流的价值观和道德观,而且二者都具有弥补法律规定不足、限制私法自治的功能。从公序良俗原则与诚实信用原则产生的历史渊源来看,二者产生的路径并不相同,这也导致二者在适用范围上存在一定的差别。诚信原则主要适用于权利行使和债务履行中,而公序良俗原则主要适用于维护国家和公共利益的情形。另外,从司法实践中的具体运用来看,公序良俗原则与诚实信用原则在功能、价值等方面也存在一定的差异,例如关于弥补强行法规定不足的功能、关于对私法自治进行必要的限制、关于弘扬社会公德、维护秩序的功能等方面。因此,在法律适用过程中需要对公序良俗原则与诚实信用原则两项原则进行必要的区分,以保障二者的准确适用,并充分发挥其制度功能。(本文来源于《江汉论坛》期刊2019年03期)
秦伟[2](2015)在《公共企业的界分路径及建构原则》一文中研究指出公共企业的界定可以从公共利益的实现方式和政府职能履行方式两条路径着手,具体的选择则基于政治哲学、经济模式等因素而呈现出差异,但共通之处是作为国家实施公共利益的组织方式,公共企业应在公法规范的约束下平衡公共性与企业性。公共企业制度的建构应考量的因素包括:履行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职能;政府投资并享有控制权;与公众广泛地进行商业型的交易;持续地提供公共服务;公法的约束框架。(本文来源于《经济法论丛》期刊2015年01期)
胡芳[3](2014)在《海上保险近因原则的责任界分问题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近因原则来源于英美海上保险法,并已经被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所接受,它是判断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与保险标的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并以此确定保险责任的一项基本原则。随着海洋运输贸易的发展,海上保险业的进步,世界各国或以立法,或以判例的形式对近因原则有所规定。在海上保险理赔中,可以说近因原则的首要目的就是用以确定保险人的保险责任,在一定风险或事故造成保险标的损害时,近因原则是判断保险人责任,被保险人应否获得赔偿的重要依据。本文主要运用实证分析、文献研究、综合归纳等研究方法,通过对海上保险近因原则的理论概述,海上保险实践中近因原则界分责任的规则进行概括、总结,并分析中国海上保险赔偿责任的立法现状,同时提出一些完善中国近因原则运用规则的建议。文中将近因原则界分责任的适用规则具体划分为单一近因致损规则和多重近因致损规则。其中在单一近因导致损失的情形中,依赖于“效力标准”及“常识标准”对各种原因进行筛选和识别,找出唯一近因,运用近因原则界分保险人应否承担赔偿责任。在多个近因导致损失的情况下,通过对致损近因的性质进行区分,来界定保险人是否承担责任,并结合相关案例进行说明。由于在中国海事相关立法中,并没有近因原则这一概念,也没有法律明文规定海上保险责任适用近因原则,但理论界和实践中却一直在运用近因原则处理相关案件,立法与实践的脱离造成保险人责任承担的混乱,无法满足当前海上保险实践的需要。因此,本文针对中国海上保险的发展及责任界分的现实需要,认为在海商法中应该明确引入近因原则,同时可以发布一些有指导意义的案例,明确近因原则界分责任的规则。鉴于笔者能力和读书的限制,提出个人一些浅显的建议,希望与大家共同探讨。(本文来源于《辽宁大学》期刊2014-05-01)
梅象华[4](2014)在《刑法不得已原则研究——以界分不法行为为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德日刑法谦抑思想是近年来刑法学界讨论的热点话题。在刑法迈向文明的今天,不法行为尽可能地用民法或行政法规制的理念有其合理内核。然一味地坚持刑法谦抑原则,则可能导致刑事不法与民事、行政不法界限模糊,进而在司法认定上出现刑事问题民事化或行政化倾向。刑法不得已原则基于刑法有独立的调整对象,吸收谦抑原则的积极因素,探寻刑事不法行为在形式和实质上不同于民事、行政不法行为的基本属性,也将检视刑事和解制度在当下刑事立法和司法上的正当性。(本文来源于《湖南社会科学》期刊2014年01期)
董学立[5](2013)在《诚实信用原则与公序良俗原则的界分》一文中研究指出同为对私法自治原则予以限制的民法基本原则,诚实信原则用与公序良俗原则何以界分,学界长期以来因讨论不足而模糊不清。两者均为对"获取权利的权利"外部性限制原则,但两者所调整的外部性利益关系却截然不同。因此,对两者调整的不同利益关系的把握,就成了区分两者的根本依据。据此可以进一步判定,以往学界和实务界对诚实信用原则有滥用之嫌——诚实信用原则常常挤占本属于公序良俗原则的调整地盘。(本文来源于《法学论坛》期刊2013年06期)
张韧[6](1995)在《汉字结构模式的分歧及界分原则》一文中研究指出汉字结构模式的分歧及界分原则西安师范学校张韧汉字的结构模式,是指汉字结构成份平面组合的方式。研究现代汉字的结构模式,可以全面地了解汉字结构成份内部关系的类型,对于辨识字形、正确书写汉字、方便识字教学以及汉字信息化处理,都是必不可少的。一、汉字结构模式...(本文来源于《小学语文教学》期刊1995年03期)
界分原则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公共企业的界定可以从公共利益的实现方式和政府职能履行方式两条路径着手,具体的选择则基于政治哲学、经济模式等因素而呈现出差异,但共通之处是作为国家实施公共利益的组织方式,公共企业应在公法规范的约束下平衡公共性与企业性。公共企业制度的建构应考量的因素包括:履行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职能;政府投资并享有控制权;与公众广泛地进行商业型的交易;持续地提供公共服务;公法的约束框架。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界分原则论文参考文献
[1].王利明.论公序良俗原则与诚实信用原则的界分[J].江汉论坛.2019
[2].秦伟.公共企业的界分路径及建构原则[J].经济法论丛.2015
[3].胡芳.海上保险近因原则的责任界分问题研究[D].辽宁大学.2014
[4].梅象华.刑法不得已原则研究——以界分不法行为为视角[J].湖南社会科学.2014
[5].董学立.诚实信用原则与公序良俗原则的界分[J].法学论坛.2013
[6].张韧.汉字结构模式的分歧及界分原则[J].小学语文教学.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