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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现代生物技术在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带来了潜在或明显的负面效应,对生态环境、社会伦理和人类健康形成不同程度的冲击。为将其负面效应最小化,应当采取强化政策治理、建立伦理治理和完善法律治理的综合防范措施,避免现代生物技术发展引发严重危害。
关键词:现代生物技术;负面效应;综合治理;环境保护
现代生物技术在农业、医学等方面有广泛的应用,发展过程中为自然环境改善和人类生活水平提升带来了巨大的正面效应。但是不可否认,随着克隆人、转基因等技术的日趋成熟,所带来的生态、伦理乃至健康问题也急需有效方式应对。
一、现代生物技术的发展带来的负面效应分析
(一)现代生物技术发展带来的生态负面效应
现代生物科技的应用与环境或有机体可能产生尚未明确的交互作用,存在对生态环境和有机体带来负面效应的潜在风险,体现在损害生物多样性、破坏进化机制和基因污染等方面。首先,现代生物技术在农业的广泛应用使作物的遗传趋向一致,物种资源较少的同时农田的生态系统也受到负面影响。另外,经过改造的新品种有泄露到外部环境的风险,自然种群的竞争力相对新品种较低,新品种可能破坏生态平衡。其次,生物的自然进化过程缓慢,具有充足的纠错时间和空间,所以更加稳定可靠。现代生物技术极大加快了生物进化过程,对生物之间的制约或依存关系形成破坏,人类尚不能对这种破坏进行模拟和预测,一旦出现问题将难以挽回。最后,地球多样化的物种是丰富的自然资源,经过几十亿年的烟花才形成了超过一千万的生物种类,其基因库具有巨大价值。对生物基因的改造容易引发基因污染,并且这种污染无法清除也难以逆转,相对于环境污染更具有危险性。
(二)现代生物技术发展带来的伦理负面效应
近年来,现代生物技术已经进入创造和设计生命的全新阶段,部分技术对缓解粮食短缺问题和应对自身疾病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现行社会生产体系下,相关研究受到所谓“技术理性”的诱导,同时蕴含商业的贪婪,对人类传统的伦理秩序形成巨大冲击。例如,克隆技术经过发展、完善,如今已经可以应用于人类。克隆技术目前仍不能排除婴儿残疾的风险。克隆人一旦出现,被克隆人的权益将受到侵害,有性繁殖模式也会受到冲击。这种技术的应用是对人类繁衍规律的背离,不仅对现有的伦理观念形成冲击,也将破坏社会秩序,引发人道灾难。再如,基因编辑、转移等新技术对自然生命的干预不断加强,人类正在试图控制自身的进化。这导致人类自身的客观化,遗传特性被优化的基因组合人工编辑。由于技术成本的高昂,富人将更容易在后代身上应用此技术,这将导致社会不公的加剧,人类将面临由此产生的阶级分化,进而发展为更加严重的社会冲突。
(三)现代生物技术发展带来的健康负面效应
现代生物技术对人力健康的正面效应突出。但在相关技术的应用中,存在某些有意或无意的副作用,如基因编辑、转基因食品等问题目前仍未得到权威的科学证明,存在健康负面效应的风险。基因编辑在治疗遗传疾病的同时可能诱发“脱靶效应”,在修正人类的疾病基因时,可能导致有基因突变产生的流产或婴儿畸形。转基因食品是我国公众持续关注并产生忧虑的现代生物技术之一。以转基因技术生存的农作物,存在营养成分改变,使食用者免疫力和机能降低的风险。引发发育迟缓、过敏反应等负面效应。同时,转基因生物存在外源细菌,食用者有跨物种感染不明疾病的风险,甚至会将疾病遗传给后代。此外,现代生物技术可能被战争、恐怖主义所用,个别人出于各种目的可能会合成超级病毒,其破坏力相比传统的战争或恐怖袭击模式而言,对人类具有毁灭性的危害。
二、现代生物技术的发展带来的负面效应防范对策
(一)强化政策治理
科学技术的发展会带来其正负作用的共同增强,在可见的时间反内,现代生物技术也必将进入正负效应伴生的状态。这种状态无法通过技术自身的调节实现负面效应最小、正面效应最大的理想状态。因此,只有通过制定合明晰、合理的公共政策才能实现对现代生物技术负面效应的治理。政策的制定应根据技术存在负面效应的可能性进行分析,从而区别对待。建议将现代生物技术划分为无负效应、存在负效应潜在风险、明确将引发负效应三类。首先,对明确不存在负效应的相关技术,公共政策应当给予支持,同时鼓励其参与到对其他技术所引发损害的防范和治理中。例如,脱毒种苗可以降低农药使用量、微生物技术有助于垃圾处理等。其次,对存在负效应潜在风险的技术,应当采取谨慎态度,既不能过于鼓励其发展也不能过分限制其应用。可以在综合评估后,对此类技术采取防范策略,建立有效的监控机制,对发现重大负面效应的技术予以明文制止。最后,对的克隆人、基因武器等负面效应明显的技术必须严格禁止,以避免因此产生的技术灾难甚至是自我毁灭。
(二)建立伦理治理
伦理是人类作为社会动物的必要生存条件,是衡量人与人或人与社会关系的基本准则。当社会伦理遭到破坏时,对人类带来的影响不亚于自然生存条件的恶化,将对人类的生息繁衍造成严重阻碍。因此,在现代生物技术带来的伦理挑战面前,各国应当通力协作,以系统化的措施建立伦理治理机制。首先,各国对现代生物技术的风险和收益进行统一评估,由政府、科研机构、行业专家等共同组成评估团队,参与到伦理准则和规范的制定中。以共同的伦理准则规范现代生物技术的研发及应用,协同防范可能引发的风险。其次,各国建立起科学、规范的现代生物技术审查监管机制。对实验阶段的技术进行伦理鉴定,检测其可能引发的负效应。由评估团队参与技术审查和审批流程,确保可能存在重大负效应的技术被及时淘汰。同时,建立健全法律,以他律的方式保障伦理规约的执行。最后,以培训的形式帮助相关技术的创造和应用主体树立责任意识。使技术的发明者和使用者意识到技术背后可能引发的后果,并认识到自身将为相关后果担责,在思想层面控制现代生物技术的力量。
(三)完善法律治理
在防范现代生物技术发展带来的负面效应时,政策治理和伦理治理存在刚性不足的问题,需要以法律治理的方式予以强化。法律治理应当分为前端、中端和末端进行。在法律前端,应当依法进行安全评估。对新技术应用前,需要对设计、实验、生产各环节进行系统系检测,只有对评估结果在规定范围内的技术才允许进入市场。政府主导下,广泛收集科学团体和社会各届意见,由政府领导下的相关技术部门针对各项现代生物技术制定详尽的技术标准,并将其作为法律依据。成立多部门联合的治理委员会,指导广大消费者合理使用现代生物技术产品。立法机构需要完善对负面效应治理的法律框架。在法律中断,建立损害补偿机制。当发生现代生物技术对生态环境或人类健康造成损害的事件时,确保相关责任主体将做出补偿。建立纠察机制,对相关违法行为的具备设立物质和精神奖励,以调动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另外,可以利用法律手段强制现代生物技术对其产品应用提供担保。同时,明确企业、科研机构等组织的责任,以详尽的法律规定确保责任追究的快速、有效执行。在法律末端,建立起统一化、法律化的国际协议。现代生物技术发展所带来的负面效应扩散性较强,单一国家或地区的防范治理效果不理想。因此,各国在法律的制定和执行时,应当相互衔接,从而形成跨国管理机制。
结束语
综上所述,现代生物技术发展所带来的负面效应无法避免,但可以通过合理的防范措施将其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所采取的防范对策应当科学、客观,在保护其正面效应的同时限制负面效应发展,真正实现科学技术的合理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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