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夫妻债务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夫妻共同债务,某夫妇,存续期间,夫妻共同生活,夫妻关系,债权人,民法通则,借款人,婚姻关系,借款期限
夫妻债务论文文献综述
本报,谢盛梅,龙琼燕[1](2020)在《婚内夫妻之间的借款 离婚时债务如何处理?》一文中研究指出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向外借款,离婚后,该笔欠款是否由夫妻共同偿还?日前,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涉及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对外负有债务,离婚后被债权人状告索要欠款的案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法院最终判决离婚夫妻共同偿还借款。案由偿还借款期间夫(本文来源于《云南法制报》期刊2020-01-16)
郭洁[2](2019)在《夫妻共同债务认定中的日常家事代理权探析》一文中研究指出为了更好地发挥日常家事代理权在夫妻共同债务认定中的作用,分析我国关于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一系列标准,包括用途标准、时间标准、内外有别标准,以及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解释中确立的日常家事代理标准。指出日常家事代理权存在的问题,提出确立权利范围、平衡举证责任、明确权利行使原则及设立权利行使限制的立法建议,力求逐步完善日常家事代理权制度,使得该制度在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中发挥最大功效。(本文来源于《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期刊2019年04期)
陈春江[3](2019)在《夫妻共同债务裁判法律适用的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婚姻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婚姻法立法宗旨是保护公民的婚姻家庭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但法官仅采用"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来裁判民间借贷中的夫妻债务,是否属于法律适用错误?本文以案例为实证,讨论夫妻债务案件用第24条裁判夫妻债务案件中的法律适用问题。(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9年33期)
眭花琴[4](2019)在《《婚姻法》中的夫妻共同债务推定规范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婚姻法》中关于夫妻共同债务推定规范的解释较少,在司法活动中,需要对相关细则加以完善,提高夫妻共同债务司法审判的可操作性。文章首先对夫妻共同债务推定规范的相关理论基础进行介绍,分析《婚姻法》中关于身份推定标准的解释。在此基础上,研究不同情况下夫妻共同债务推定规范的完善路径。(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9年33期)
赵兵[5](2019)在《婚姻法中夫妻共同债务认定问题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与个人债务的认定相对,夫妻共同生活,为了共同利益产生的负债应当由夫妻共同承担。夫妻在居于婚姻身份之前的前提必定是具有独立人格,如何对两者支配的利益进行区分,具有现实意义。本文在对我国现行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理论基础的规定上,指出现行法律的不足,提出完善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建议。(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9年32期)
向东[6](2019)在《夫妻共同债务立法检视与制度反思》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夫妻共同债务的立法经历了"用途论"阶段、"时间论"阶段、"纠偏时间论"阶段、重回"用途论"等四个时期。以法释[2018]2号为分界点,确立了共签共债和举证责任设置等原则,体现了进步性,但并未能彻底解决夫妻债务的认定问题。对夫妻共同债务认定中的几个难点热点,即如夫妻共同债务纠纷中的内部关系和外部关系的二分模式是否存在缺陷;夫妻共同债务是否等同于夫妻连带责任;夫妻共同债务纠纷中原告和被告举证责任如何分担,日常家事代理制度不足之下可否使用表见代理等进行了分析探讨。(本文来源于《学术探索》期刊2019年11期)
张学军[7](2019)在《中国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的责任财产之立法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第2款规定,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仅以该方的"个人财产"清偿。这并不妥当,应该改革。当代意大利、俄罗斯、西班牙,以及美国华盛顿州、新墨西哥州、威斯康星州的所得共同制规定,如果个人财产不足清偿,则以二分之一共同财产清偿。我国所得共同制应该借鉴这一制度。此外,当代法国、比利时、德国,以及美国加利福尼亚州、路易斯安那州、德克萨斯州、内华达州、爱达荷州的所得共同制规定,个人债务应以全部或大部共同财产清偿。我国不应借鉴这一制度。(本文来源于《当代法学》期刊2019年06期)
颜梅生[8](2019)在《为亲人举债 叁种情形属夫妻共同债务》一文中研究指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有对外举债的,离婚后该笔债务究竟是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这关系到债务如何承担的问题。如果因为亲人而举债,以下叁种情形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赡养父母之债因遭遇车祸导致伤残,胡先生不仅收入锐减,甚至所有积蓄也被耗得一干二净。同时,鉴于父亲已经70多岁,且体弱(本文来源于《致富天地》期刊2019年11期)
蔡佳钰[9](2019)在《“共签共债”下夫妻共同债务的立法思考》一文中研究指出夫妻共同债务是一个不断发展的法律概念。在"共签共债"的立法背景下,我国夫妻共同债务的相关法律制度还存在诸多瑕疵,给司法实践带来不便。重构夫妻共同债务法律制度,首先要认识夫妻共同债务的概念、特征、历史发展等基础理论;其次,重点剖析我国夫妻共同债务的现状,分析存在的问题;最后,结合存在的问题,提出对夫妻共同债务法律制度完善的合理化建议。(本文来源于《普洱学院学报》期刊2019年05期)
谢盛梅[10](2019)在《儿子儿媳闹离婚 老父起诉索欠款》一文中研究指出年逾六旬的彭某日前将自己的儿子彭某某及正在闹离婚的儿媳段某告上法庭,要求他们归还之前用于两人结婚买房装修还贷等各种借款36万余元。案由儿子儿媳借款36万彭某某与段某于2010年登记结婚。因只有一个儿子,对儿子儿媳的借款,彭某每次都(本文来源于《云南法制报》期刊2019-10-28)
夫妻债务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为了更好地发挥日常家事代理权在夫妻共同债务认定中的作用,分析我国关于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一系列标准,包括用途标准、时间标准、内外有别标准,以及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解释中确立的日常家事代理标准。指出日常家事代理权存在的问题,提出确立权利范围、平衡举证责任、明确权利行使原则及设立权利行使限制的立法建议,力求逐步完善日常家事代理权制度,使得该制度在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中发挥最大功效。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夫妻债务论文参考文献
[1].本报,谢盛梅,龙琼燕.婚内夫妻之间的借款离婚时债务如何处理?[N].云南法制报.2020
[2].郭洁.夫妻共同债务认定中的日常家事代理权探析[J].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9
[3].陈春江.夫妻共同债务裁判法律适用的研究[J].法制博览.2019
[4].眭花琴.《婚姻法》中的夫妻共同债务推定规范研究[J].法制与社会.2019
[5].赵兵.婚姻法中夫妻共同债务认定问题研究[J].法制博览.2019
[6].向东.夫妻共同债务立法检视与制度反思[J].学术探索.2019
[7].张学军.中国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的责任财产之立法研究[J].当代法学.2019
[8].颜梅生.为亲人举债叁种情形属夫妻共同债务[J].致富天地.2019
[9].蔡佳钰.“共签共债”下夫妻共同债务的立法思考[J].普洱学院学报.2019
[10].谢盛梅.儿子儿媳闹离婚老父起诉索欠款[N].云南法制报.2019
标签:夫妻共同债务; 某夫妇; 存续期间; 夫妻共同生活; 夫妻关系; 债权人; 民法通则; 借款人; 婚姻关系; 借款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