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建筑工程招投标经营业务

浅谈建筑工程招投标经营业务

汉中东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陕西汉中724000

摘要:伴随着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问题也凸显而出,其中,建筑工程的招投标就是最为重要的环节,各大企业为了占据市场的有力条件,开始着手规范招投标业务,对招投标的经营力度也越来越大,促进市场的良性发展。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建筑工程的建筑量与现在的施工水平出现了极大的不平衡,大量的建筑企业的出现使得行业进入卖方市场,施工单位之间的竞争十分激烈,施工企业的压力也是越来越大,更多的企业为了能够取得招投标竞争的胜利,开始逐渐改变自己的经营业务与管理水平。甚至从一定程度上来说,施工单位的生死存亡取决于招投标中的竞争条件。本文从招投标的经营、准备、实施角度出发,围绕企业在招投标中的各种问题进行探讨分析,仅供行业内认识参考。

关键词:建筑工程;招投标;经营管理;问题对策

1关于建筑工程招投标

1.1招投标制对建筑工程的意义

从我国建筑行业发展的角度来讲,建筑工程实行招投标制对于建筑市场的规范化、标准化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这样的制度能够使得供求双方更好的相互选择,使得市场的环境更加趋近于公平、公正、公开。尤其在现今的市场经济的推动下,实行招投标制度对于行业的发展十分有力,推动了建筑市场向开放型发展。同时,招投标制度的建立也为各个企业提供了一个平等交易、公平竞争的大平台,将建筑工程中的各项经济交易以法律的形式进行约束,促进供求双方更好的合作,规范了建筑市场的交易秩序,使得企业只有在保证了自身的质量、管理、操作、工期、成本、售后以及企业信誉的前提下才能够取得竞争中的优势,维持企业的生命发展。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的方式,将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咨询监理、工程总承包、材料设备供应等任务,一次或者分步发包,由投标人通过竞争承接任务。招标投标制度的推行,改变了我国工程承发包方式,也对我国经济秩序和投资效益产生深刻影响。招标投标是为了营造公平、公开、公正的竞争环境,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市场秩序,加快培育市场机制,遏制腐败现象发生,培育和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和建筑业的健康发展。但由于旧体制的功能与惯性还未消失,新体制的功能尚不完善,致使建筑市场交易成本过高,交易秩序出现混乱,影响了招标投标制度的效率。

1.2我国目前建筑工程招投标市场中存在的问题

1)行政过度干预:在企业的招投标过程中,一旦行政单位干预其中,就会使得招投标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立即丧失,造成招投标失去了其本身的原本意义。行政命令、行业保护、地域封锁、领导指定等一些列措施使得招投标更加流于形式,竞争也明显变得不正当。

2)建设单位不作为:在一些招投标过程中,建设单位违背《招标投标法》,将建设项目进行分解,化整为零,甚至可以规避招标过程,打着招标的旗号,暗中早已经确定中标单位,严重干扰市场招标秩序。或者建设单位随意压低中标价,刻意指定相关材料采购单位,依据自己使用工程的时间指定完工期限,造成供求双方不平等的利益交换。

3)招投标机制:目前我国的招投标市场的机制还不算健全,缺乏对买方市场的监管,造成买方任意压价,随意添加不平等条件,导致竞争失去平衡,交易不公平,干扰市场环境。

4)投标单位问题:一些投标单位在参与招标单位的投标时相互串通,采取互相陪衬的手段干扰竞标,弄虚作假,蒙骗招投标管理机构,骗取中标,混乱市场。

5)评标问题:有些工程项日在执行的过程中,其招标的评委大都由项口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财务局、审计局、项日法人和设计单位所组成,这些部门相互之间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他们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不仅不利于招投标的监督工作,而且极易产生行政干预:有些工程项口的评标专家宁可让不懂技术的人员担任,也不让真正的专家担任,这些都严重地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三十七条明确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日,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建筑工程招投标经营管理

2.1建立有效的招投标机制

在目前大多数的招投标经营管理中,承包商与业主的利益是不一致的,因此必须建立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对双方进行管理,确保双方的利益更加平衡。这里的激励机制必须是采取主动的方式激发代理人的积极性,使得代理人能够站在委托人的角度,为委托人谋求利润。监督机制与约束机制则是防止与监督代理人在施工期间的行为,确保代理人能够按照约定工期保质保量的完成任务。激励与监督机制缺一不可,必须严格按照标准进行管理。

由于在双方签订合同后。还有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为履约期,因此建立有效的机制对于双方的利益均有好处。在管理过程中,投标人有下列行为的,依法取消其半年至一年内参加依法必须参加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投标人在报名参加投标后,开标三日前没有充分理由或没有书面通知招标单位,擅自终止投标活动的;中标人未经法定程序,擅自更换项目管理成员或质量监管部门的;发出中标通知书十日内不缴纳相关服务费的;中标单位在施工期间恶意拖欠或不按时发放工人工资的;投标人存在其他违反招投标市场环境的。

2.2严格控制邀请招标项目审批

上级有关主管部门在项日招投标的审批中,应严格把关,控制邀请招标形式的审批,因为邀请招标招来的只能是招标人熟悉或有关系的企业,这些企业与招标人的关系可能较好或较密切,但在整个建筑市场上不一定是最优秀的企业。因此不是特殊工程,上级主管部门不应批准邀请招标。多批公开招标,因为公开招标可以避免对优秀投标人的排斥和腐败现象的滋生。一些企业,特别是一些外来企业为了得到招标人的‘邀请”,不得不寻找和利用各种关系,采取各种手段与招标人进行‘亲密接触”,在此过程中,很可能会发生行贿受贿等腐败问题。

2.3规范招标代理机构行为

招标代理机构是招投标活动中的中介机构,招投标机构是否规范,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过程的管理活动,取决于代理机构能否履行代理机构的职责能否做到位。但是大多数的企业的招标工作取决于业主的意愿,必须按照业主的原则进行招标代理。因此,为了规范市场行为,相关部门应该建立健全相关机制,约束代理机构的招标行为,并对违反招标管理制度的企业进行一定程度的处罚。

2.4建立与完善评标制度

要严格评标专家的资格认定与预审,建立专家库,实现专家资源共享,实施动态管理,提高评标质量。对有标底评标的,要求标底绝对保密,以此可以防止招标人有意泄露标底等行为的发生:为了保证评标的公开、公正和最终获得最佳的投标,招标投标法》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而且评标标准和计算方法必须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并不得随意改变,未公开的评标标准和评分办法不得作为评标依据,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办法,使招投标系统化、规范化、程序化。

3结语

建筑工程的招投标经营业务是一个十分复杂与困难的问题,如何控制好招投标的市场环境与维持供求双方的利益平衡需要大量的实践数据。并且招投标的经营业务不是供方与求方的单方面问题,他需要两者的共同努力,也需要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因此,做好招投标管理的意义对于建筑行业的发展十分有利,值得各大企业与相关人士共同努力。

参考文献:

[1]于赋琴.浅谈建筑工程招投标.工程建设与管理,2008(09):163-172.

[2]温怀盛.建筑工程招投标问题初探.建筑与工程,2004(10):47-48.

[3]李英.建筑工程招投标策略分析.管理论坛,2010(04):6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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