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线状地物调查方法探讨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线状地物调查方法探讨

江苏省地质测绘院江苏省南京市211100

摘要:土地调查中线状地物包括河流、铁路、公路、管道用地、农村道路、林带、沟渠和田坎等。即将启动的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与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二调”)在土地分类、最小上图图斑面积、线状地物上图表示、已有调查资料利用等方面均有许多变化。本文即从以上几个方面对三调中线状地物调查进行分析,提出一些认识。

关键词: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线状地物;调查方法

1、目标任务

1.1主要目标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主要目标就是在基于第二次全国土地的成果前提之下,对全国土地利用方面的基础数据进行进一步的完善,以及更为细致的划分。在已有的准确并且详实的全国土地利用现状以及自然资源变化情况之下,对国土调查、统计制度以及监测制度实现进一步的更新与完善,让相关成果的信息化管理和共享的目标能够实现。并且为空间规划编制、宏观调控、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生态文明建设、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一确权登记、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空间治理能力现代化,以及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等相关工作提供所需要的数据支持。

1.2主要任务

目前,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最主要的任务就是在全国的范围之内使用遥感技术、地理信息技术、互联网测绘等相关技术,遵循国家相关的标准要求,运用已有的资料在正射影像图的基础上,对土地的面积属权以及地类进行实地调查,对全国的林地耕地、草地、湿地、种植园、工矿商业、服务业、住宅、公共管理和交通运输、公共服务、水域和水利设施等相关用地的分布状况以及具体的使用状况进行全面的了解。进一步细化调查耕地使用状况,对耕地的质量、分布数量以及构成等相关数据有全面而系统的掌握。调查低效的闲置土地情况,对城镇和开发区归属之内的土地利用状况进行全面的排查。同时,需要对相关的自然资源专业进行同步调查,对所收集的信息进行一定的整合。建立国家、省、市、县4级区域范围自然资源分布、权属等信息的可查询调查数据库,并且进一步健全各级互联共享模式的网络化管理应用系统。进一步完善国土草原、水、森林和湿地等自然资源发生变动的统计调查以及全覆盖、全天候下的遥感监测和快速的更新系统模式。

2、可利用的资料分析

2.1可供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线状地物调查利用的资料分析

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和相关的年度变更资料中所反映的线状地物在比例尺方面会受到原调查底图的一定影响,比如通常都使用了1颐10000的比例尺正向射影像图作为相关的调查底图,可能省去了很多符合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面积植物的相关线状地物。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通过图斑所反映的公路用地、铁路用地以及线状地物和宽度共同所表示的线状地物都没有包括在使用征地的范围以内。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中并没有对农村道路的上线宽度方面的限制,可能有一部分农村道路的上限要求已经超出了标准要求范围。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中的很多机耕路,有可能已经升级并且修建成为了硬化村道,归入了农村养护公路的范围之内,这时要将其纳入到公路用地的调查范围以内。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中的田坎定义的变化非常大,在平原地区中的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资料包括了田坎地类,但是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中没有这一类别划分。根据近几年的年度土地变更状况显示,线状地物中共同所有的农村沟渠、道路、田坎等并不是每次变更的重点所在,线状地物时效性基本上反应的都是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完成之后的状况。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当中所用到的坐标系统是1980西安坐标系统,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当中则使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统。由于坐标系统的转换,可能使得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中的数据和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所获得的正射影像图数据无法进行套合。

2.2为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生产的正射影像图资料分析

在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中正射影像图有了具体的相关标准要求。由于各地的经济发展状况程度不同,因此现有的航空摄影资料分辨率、航天遥感以及时效性都会有所不同,生产所得的这些正射影像图用到的DEM资料网格精确度和实效性也会有所差别。以上所提及都使得正射影像图资料在精度和生产方面产生一定的影响,这类正射影像图资料在使用的过程中需要对其中有可能存在的缺陷问题进行及时的发现。

3、三调中线状地物图斑的构建方法

结合正射影像图和已有其它资料分析,线状地物图斑可采用以下构建方法:

(1)需要使用征地范围确定图斑界线的:①收集到可利用的征地范围的,通过坐标系统转换,把资料成果统一到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中。然后将征地范围叠加到三调的正射影像图上,与三调提供的行政界线构成面状图斑;②无可利用征地范围的,应实地调查界桩范围来代替征地范围,与三调提供的行政界线构成面状图斑;③即无可利用的征地范围,实地也无界桩范围的,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根据实地线状地物情况,确定建筑控制区范围,与三调提供的行政界线构成面状图斑。

(2)不需要使用征地范围确定图斑界线的:大量的机耕路、村道、水渠、田坎等都属于这一范畴。应根据二调或三调外业调查的宽度,结合正射影像图的地类边界清晰情况制作图斑:①正射影像图的地类边界清晰,使用三调提供的行政界线、权属界线与采集的地类边界构成面状图斑;②正射影像图的地类边界一边清晰,一边模糊,采集清晰一边的地类边界,结合外业调查宽度,使用三调提供的行政界线、权属界线构成面状图斑;③线状地物宽度较小或正射影像图的地类边界模糊时,采集线状地物的中心线,使用三调提供的行政界线、权属界线,根据外业调绘的线状地物宽度1/2距离建缓冲区构成面状图斑。

(3)构建线状地物图斑可能产生的问题:①利用征地范围或建筑控制区范围构建的图斑内在影像上包含其它地类,应判定为非法的,不应给予地类调查;②利用征地范围或建筑控制区范围构建的图斑外边缘在影像上与其它地类产生图斑尖角、缝隙,应按照三调规程的最小上图图斑面积指标判定是否上图,并给予地类调查;如不够上图指标,应综合到非线状地物图斑以外的地类中,以确保征地范围或建筑控制区范围的准确性;③线状地物图斑交会处交叉错误,见2.2节2款对三调规程的引用;④无征地范围或建筑控制区范围线约束构建的线状地物图斑,因线状地物宽度变化不自然、相邻图斑不平滑等问题引起的缝隙、重叠,应参照调查用正射影像图,结合三调规程的最小上图图斑面积指标,宽度上限指标,采集精度指标,按照“线状地物地类、草、林、园、耕”次序,采用自动化处理、人机交互和人工的方式给予平滑、综合取舍,使之满足图斑的几何拓扑关系。

4、结语

在开始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之前,需要对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中的技术规程和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之间的区别,进行认真研究与分析。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中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和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之间的区别,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文件要求,进行可收集利用资料的研究,对调查区域制定出合理、灵活的调查作业方案。如此能够使得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任务按时按量完成。

参考文献:

[1]国土资源部.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Z].2018.

[2]《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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