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民事责任制度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民事责任,制度,信息披露,投资者,仲裁员,成本,互联网。
民事责任制度论文文献综述
黄文奎[1](2019)在《我国第叁方互联网支付平台民事责任制度完善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从提高立法层级、合理分配责任、规范网络支付格式合同、完善用户权益保障制度、完善诉讼及赔偿机制等方面,阐述了如何完善我国第叁方互联网支付平台民事责任制度。本文的研究具有一定现实意义,有助于准确界定第叁方互联网支付平台的法律性质,能为相关工作提供借鉴。(本文来源于《开封教育学院学报》期刊2019年10期)
陈亚楠[2](2019)在《我国证券信息披露民事责任制度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信息是证券市场的核心要素,信息披露是证券法上的永恒主题。我国证券市场属于新兴证券市场,与西方发达国家的成熟证券市场相比,证券法律制度还不是很完善,信息披露民事责任制度还存在诸多不足。我国证券法律制度历来就有轻视民事责任,重视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特点。易言之,偏重于管理,忽视对投资者权利的保护。所以,研究和完善我国的证券信息披露民事责任制度就显得尤为重要。本文以我国证券市场信息披露民事责任制度为研究对象,以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相结合、域外重要证券信息披露民事责任制度比较研究为重点,围绕制度运行、存在问题、域外经验、完善建议等问题展开分析。通过对重点问题以及域外经验深入研究和探讨,得出完善我国证券信息披露民事责任制度的思考。本文的论述主要围绕以下四个部分展开:第一部分主要是介绍我国证券信息披露民事责任制度的概述,即制度界定、制度理论基础和立法沿革,旨在为证券信息披露民事责任制度的论述奠定基础。第二部分主要是对我国证券信息披露民事责任制度法律运行现状进行法律分析,即对立法现状、司法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论述和分析。第叁部分主要是对域外证券信息披露民事责任制度进行考察,围绕对美国、德国和日本的相关制度进行展开,通过比较分析为我国信息披露民事责任制度的发展完善提供经验借鉴。第四部分最终提出对于完善我国证券信息披露民事责任制度的探讨,分别通过理论探讨和比较分析并结合司法审理实务,分实体法和程序法两个方面对我国证券信息披露民事责任制度提出完善建议。(本文来源于《新疆大学》期刊2019-06-30)
孟珂[3](2019)在《落实股票发行民事责任制度 促信息披露义务人归位尽责》一文中研究指出6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为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改革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意见》第3条指出,支持证券交易所审慎开展股票发行上市审核。根据改革安排,上交所主要通过向发行人提出审核问询、发行人回答问题方式开展审核(本文来源于《证券日报》期刊2019-06-24)
杜卿卿,袁子懿[4](2019)在《易会满明确四个敬畏需完善刑事民事责任制度》一文中研究指出“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力度必须加大,不能削弱。”证监会主席易会满近日出席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19年年会时表达了强监管态度。他称,要进行监管流程再造,同时提高科技监管手段。而最核心的举措,是要提高违法违规成本,“让做坏事的人必须付出代价,让心(本文来源于《第一财经日报》期刊2019-05-13)
侯志英[5](2019)在《证券法中侵权行为及民事责任制度完善》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证券法体系框架下,证券交易侵权行为隶属于民治责任范畴,而证券民事责任的不断细化对证券法律责任体系的完善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本文对我国目前证券法中民事责任的现状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对我国证券法中民事责任制度的完善提出一些建议。(本文来源于《宿州教育学院学报》期刊2019年02期)
潘倩[6](2019)在《仲裁员民事责任及其豁免制度的学理探析》一文中研究指出仲裁员责任及其豁免制度是现代商事仲裁的重要组成内容之一。合理有效的仲裁员豁免制度构建能同时保障仲裁员和当事人的权益。本文从仲裁的基本理论入手,从本质上对仲裁员豁免标准进行重新解读。(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9年10期)
康瑶,冯铁栓[7](2019)在《民法绿化视域下国有土地所有权人土壤污染民事责任制度反思与建构》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法律存在国有土地所有权人土壤污染民事责任方面的法律空缺。在民法绿色化背景下,国有土地所有权人承担土壤污染民事责任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可借助"双阶理论"和"国家法人说"理论区分国有土地所有权人的权利基础,当国有土地所有权人利用市场以"招拍挂"等方式获得土地收益时,则该行为可以运用民事法律规则予以调整;当国有土地所有权人在实施该行为过程中对土壤污染具有故意或重大过失时,可将其纳入土壤污染民事责任主体,要求其承担生态修复等相应的民事责任。(本文来源于《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期刊2019年02期)
何佳楠[8](2019)在《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责任制度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主要运用比较法和案例分析的视角研究我国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的立法缺陷和实践困境。本文主要围绕虚假陈述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的模式、因果关系的论证、赔偿范围的认定、计算方法的优化以及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实施细则的确立几个问题进行了分析论证。除了引言和结语,文章正文主要有四个章节。第一章主要介绍了我国虚假陈述民事责任制度的立法概况和立法意图,以及虚假陈述民事责任性质分析。第二章主要介绍了虚假陈述民事侵权责任的制度框架,进一步展开讨论了虚假陈述侵权责任归责原则模式和因果关系的证明。通过引入交易因果关系、损失因果关系,以期解决“诱空”型虚假陈述的因果证明。第叁章主要介绍了赔偿范围的确定和计算方法的优化,进一步讨论了赔偿基准日的确定规则。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与赔偿范围应当秉承净损失理论,从而避免矫枉过正、过度保护。第四章主要介绍了国内外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的救济路径,通过讨论分析美国、日本、德国以及我国台湾地区的救济经验,以期优化我国目前的诉讼规则以及完善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本文来源于《华北电力大学》期刊2019-03-01)
周嘉[9](2019)在《域外信用评级机构民事责任制度变迁及对我国的启示》一文中研究指出引入民事责任制度是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后信用评级监管规则改革中最主要的创新之一。构建信用评级机构民事责任制度,有助于充分发挥私人执法与公共执法的互补功能,有助于弥补声誉机制约束存在的缺陷,有助于提高信用评级机构的评级准确性。从部分国家制度变迁的情况看,美国立法对信用评级机构引入民事责任所产生的法律约束效力尚有待实践来验证;欧盟信用评级机构民事责任制度与欧盟各成员国国内法的衔接关系有待理顺;澳大利亚联邦法院的司法判例为信用评级机构承担民事责任奠定了法律基础。随着国际大型信用评级机构即将进入我国金融市场,我国在推动债券市场开放进程中有必要考虑借鉴欧美澳等国家和地区的经验,构建和完善信用评级机构民事责任制度。在制度设计中要充分发挥公共执法和私人监督的互补作用,使后者成为前者的自然补充;要以中国资本市场或投资者是否遭受损失为标准,不设立域外效力限制;要适度限制信用评级机构承担民事责任的适用条件,实现对信用评级机构的约束与激励之间有所平衡。(本文来源于《南方金融》期刊2019年02期)
侯国跃,刘玖林[10](2019)在《经营机构违反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民事责任》一文中研究指出证券期货等经营机构违反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究应承担何种民事责任,立法并未作出明确规定。学界就此存在侵权责任说、合同责任说、区分责任说、责任竞合说等四种意见。在明晰适当性义务的法律属性和法理基础后,发现无论是从理论层面、抑或规范层面甚或司法层面,合同缔结过程中,经营机构对适当性义务的违反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合同缔结后,经营机构对适当性义务的违反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为最大限度地践行该制度的价值目的、保护投资者利益,立法宜建构举证责任倒置规则,同时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当然,损失确因投资者故意提供虚假信息等自身原因而致经营机构即便经过审慎评估也难以履行适当性义务的,负有适当性义务的经营机构不承担责任。(本文来源于《证券法苑》期刊2019年01期)
民事责任制度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信息是证券市场的核心要素,信息披露是证券法上的永恒主题。我国证券市场属于新兴证券市场,与西方发达国家的成熟证券市场相比,证券法律制度还不是很完善,信息披露民事责任制度还存在诸多不足。我国证券法律制度历来就有轻视民事责任,重视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特点。易言之,偏重于管理,忽视对投资者权利的保护。所以,研究和完善我国的证券信息披露民事责任制度就显得尤为重要。本文以我国证券市场信息披露民事责任制度为研究对象,以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相结合、域外重要证券信息披露民事责任制度比较研究为重点,围绕制度运行、存在问题、域外经验、完善建议等问题展开分析。通过对重点问题以及域外经验深入研究和探讨,得出完善我国证券信息披露民事责任制度的思考。本文的论述主要围绕以下四个部分展开:第一部分主要是介绍我国证券信息披露民事责任制度的概述,即制度界定、制度理论基础和立法沿革,旨在为证券信息披露民事责任制度的论述奠定基础。第二部分主要是对我国证券信息披露民事责任制度法律运行现状进行法律分析,即对立法现状、司法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论述和分析。第叁部分主要是对域外证券信息披露民事责任制度进行考察,围绕对美国、德国和日本的相关制度进行展开,通过比较分析为我国信息披露民事责任制度的发展完善提供经验借鉴。第四部分最终提出对于完善我国证券信息披露民事责任制度的探讨,分别通过理论探讨和比较分析并结合司法审理实务,分实体法和程序法两个方面对我国证券信息披露民事责任制度提出完善建议。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民事责任制度论文参考文献
[1].黄文奎.我国第叁方互联网支付平台民事责任制度完善研究[J].开封教育学院学报.2019
[2].陈亚楠.我国证券信息披露民事责任制度研究[D].新疆大学.2019
[3].孟珂.落实股票发行民事责任制度促信息披露义务人归位尽责[N].证券日报.2019
[4].杜卿卿,袁子懿.易会满明确四个敬畏需完善刑事民事责任制度[N].第一财经日报.2019
[5].侯志英.证券法中侵权行为及民事责任制度完善[J].宿州教育学院学报.2019
[6].潘倩.仲裁员民事责任及其豁免制度的学理探析[J].法制博览.2019
[7].康瑶,冯铁栓.民法绿化视域下国有土地所有权人土壤污染民事责任制度反思与建构[J].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9
[8].何佳楠.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责任制度研究[D].华北电力大学.2019
[9].周嘉.域外信用评级机构民事责任制度变迁及对我国的启示[J].南方金融.2019
[10].侯国跃,刘玖林.经营机构违反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民事责任[J].证券法苑.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