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工大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230001
摘要:随着工程行业的不断做大,工程合同管理逐渐成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关注的重点。为了解决合同管理问题,各参建单位虽然设置了合同管理岗位,专门负责合同管理工作。但是人们在实际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现了一些小缺陷,大致就是合同管理人员不重视合同管理工作,工程发包人不按照合同规定处理问题等。为尽早解决这些小问题,避免引起更大的损失,管理人员提出了合同管理对策,应对这些小缺陷。本文对如何加强工程各参建单位工程合同管理进行了简要的分析。
关键字:各参建单位;工程;合同管理
前言:在建设领域中,工程合同是规范建筑市场经济秩序的有效手段,也是完善和履行社会信用制度的重要保障。作为帮助建设单位实施监管的服务人员,能否在整个工程项目的管理过程中,签订和履行好工程合同,将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几十年以来,我国建筑业发展迅猛,众多建筑企业为生存发展,恶性竞争和不规范运作时有发生,随之而来的,因工程合同纠纷所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案件,在民商事务纠纷案件中的比例逐年递增,停建工程、烂尾工程以及豆腐渣工程在各地层出不穷,这样不但给各个参建单位造成了巨大的损失,也给本地区经济的健康发展带来了负面影响。究其原因,在客观上有资金不到位、市场机制不健全以及大的空间环境下的不可预见性等因素外,主观上有法律意识淡薄、决策人失误、现场管理不严等因素的影响。但是,在基本建设管理的整个过程中,缺乏对工程合同的有效管理是造成上述现象的根本原因。所以在现有市场环境下,加强对工程合同的管理,对各参建单位节省投资,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1目前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承包双方法律观念不强
许多工程项目合同形同虚设,维系承包双方关系仅仅依靠长时间的合作或所谓的“朋友”关系。又或者存在合同签订缺乏公平的原则。目前,我国建筑业进入一个买方市场,施工企业数量与可建设的项目不成比例,市场恶性竞争成为主流,建设单位在建筑市场占据优势地位。施工企业、监理企业、设计企业等为求得工程合同,不惜损失自身利益,合同中存在大量有利于建设方的条款,大多强调建设单位的权利和施工单位的义务,对建设方、监理方、设计方等的约束条款相对较少,风险也由施工方无限承担。
1.2合同管理制度缺失,对于风险管控能力差
部分工程项目缺少工程合同的管理制度,没有明确的订立审核机制,仅仅由公司内部单一部门进行签署,对合同中所约定事项的合理性不能进行专业的判断。所签订的合同或在法律层面或在专业技术层面有所缺失,一旦工程项目发生纠纷,法律或专业技术任何一方面的缺失都会对工程项目本身和发承包双方造成损失。目前,大部分的工程项目发承包人还并没有建立风险管控思想,仍在以计划经济模式下的工程管理思路指导现阶段的工程项目建设。这就导致施工合同中缺少了对于风险范围的约定,以及对风险发生时进行调整的约定。使施工合同对抗风险的能力减弱,当风险内容发生时,发承包双方不能及时、有效和公平地加以解决,处理办法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这些问题的存在都会对工程项目的建设造成不良的影响。
1.3工程合同管理人才缺乏,信息化程度低
工程合同的签订与管理是一项涉及部门多、知识面广、技术性强的复杂工作,需要大量的工作经验和实际操作能力。由于工程项目的发承包人并没有将合同管理作为一个重要管理工作看待,导致合同管理人才缺少,很多项目的合同签订审查和管理都是由其他部门人员兼职,虽然这些专业技术人员在自身领域具有一定的经验和能力,但是在管理施工合同的过程中总会出现由于知识的缺失而忽略施工合同内容的情况,所谓懂技术的忽略法律,懂法律的不清楚技术的情况时有发生。一旦发生纠纷,很可能就因为这一点的忽略,造成重大的损失。并且,施工合同的信息化水平较低,并不注重工程合同的系统化和信息化管理,大量纸质合同随意存放,不能形成基于自身公司情况的合同签订经验数据,不能将以往先进的做法进行保留和发扬,也不能将过往的错误进行积累和避免。
2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应采取的措施
工程合同即工程项目所包括的一揽子合同,签订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明确责任,分工协作,共同完成招标工程项目的设计任务、勘探任务、监理任务及施工任务等。
2.1转变管理观念,提高团体协作水平
要制定行之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融入全新理念,使之有章可循。所谓合同管理人员就是从合同签订之前到对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或所涉及到的一切经济、技术的履行、变更、索赔、解除、解决争议、终止的具体经办者。就管理而言,由于施工合同的标的较大,履行期较长,其内容本身具有复杂性、长期性、特殊性等属性,因此在签订合同之前,就需要通过各部门(审计、财务、律师)共同参与,更需要本部门的技术、经济各方人员通力协作,各方人员围绕项目本身从各个不同的角度对合同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或建议,由合同经办者进行筛选、归纳、反馈、整理,形成一套内容完整,思路缜密的适合于单位实际情况和特点的合同固定范本。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管理人员要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同时也应要求各专业管理人员(含监理等)发挥团队精神,认真履行职责,在熟悉工程合同的前提下,结合现场的情况,按照图纸、清单和技术要求,提出不背离合同条款的解决方案。
2.2端正态度,追求双利共赢
从理论上说,一个项目的顺利实施大多数有几个或多个合同,所以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及多方是通过合同确定的平等和等价交换的经济法律关系。但在建筑业供大于求的市场环境中,建设单位显然处于强势地位,虽然多方所从事的事情是一样的,但多方所追求的目的却不同,一方追求完美的建筑产品,其他方追求利益最大化,自然在工程合同中也会有所体现,比如随意压价、缩短工期、延期付款、改变设计意图、指挥设计等不合理现象。承包单位为降低成本,就会在材料、设备上大做文章,最终受到损害的还是工程质量本身。因此,各个参建单位的管理人员,必须要端正态度,追求双利共赢。应该对对方得到的合理利润必须给予,同时要求对方完成的也必须得到有效保证。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和履行好工程合同。
2.3努力培养和造就合同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
在当今科技文化发达的社会中,信息资源飞速发展,新知识、新工艺、新技术层出不穷,影响着我们周围每一个人,各参建单位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勇于面对,增加紧迫感和责任感,不断加强自身业务综合素质的提高。其中监理单位合同负责人,也应该适应当前新的环境,营造健康向上的学习氛围,建立健全年度培训和考核制度,或以其他不同形式,紧密结合本职工作,不断拓展知识,更新知识,努力造就出既懂经济,又懂技术和管理的复合型人才。
结束语:
综上所述,合同管理工作人员进行同管理工作过程中,发现存在很多管理中的遗漏的部分导致工作效率低下。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企业要提升合同管理人员的专业程度,从企业内部人员做起,定期培训员工合同管理专业知识和技能。工程合同管理工作是一项艰难的工作,需要合同管理人员对合同管理内容进行调整和创新,制定出符合工程发展的合同管理内容,确保合同中各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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