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价格竞争策略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竞争,价格,策略,供应链,质量,渠道,广告。
价格竞争策略论文文献综述写法
柳键,万谧宇,周辉,江玮璠[1](2019)在《非均衡状态下双寡头价格——质量动态竞争策略》一文中研究指出为研究非均衡状态下价格-质量动态竞争策略优化问题,考虑企业特征不对称性,构建了质量动态变化的双寡头价格—质量竞争模型,利用微分博弈得到最优价格和质量动态轨迹,进而分析最优价格—质量竞争策略。结果表明,在消费者中等和高质量敏感型的情形下,价格—质量竞争处于非均衡状态;当消费者为中等质量敏感型时,企业竞争策略会发生分化,即一方选择质量领先策略,另一方选择价格领先策略,分化策略选择主要受到企业间品牌和成本的综合差距以及边际收益差距的影响;当消费者为高质量敏感型时,企业竞争策略会发生同化,即双方同时选择质量战或同时选择价格战,同化策略选择主要受到企业品牌能力与两敏感性相差程度的影响。(本文来源于《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期刊2019年07期)
魏蔚[2](2019)在《新势力抢滩移动出行》一文中研究指出“从资本比拼过渡到运营竞争”的口号,在移动出行战场喊了至少两年,近期在政策和市场洗礼下,行业才真正步入内功竞赛,这轮对决中新势力的风头不小。不久前,摩拜、哈啰、青桔获得广州共享单车投放配额,美团打车在北京试运营,高德地图拟回归顺风车市场。在移动出行的下半(本文来源于《北京商报》期刊2019-06-11)
刘洪波[3](2019)在《互联网平台的非价格竞争策略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在双边市场中,平台在初创时期和成熟时期通常会采取不同的竞争策略。在初创时期,通常以定价策略来吸引两边用户加入平台;在发展成熟时期,则会基于已有庞大的用户规模,通过各种非价格竞争策略进行竞争,例如非中立性策略、排序策略和对角兼并策略。伴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发展和普及,平台型企业迅速崛起并蓬勃发展。在迅速发展过程中,基于庞大的用户规模,平台型企业采取各种新的非价格竞争策略,来影响用户之间和平台之间的有序竞争。这导致平台型企业的反垄断问题和不良事件问题日益突出,并引起学术界和反垄断实践的重点关注。例如,以欧盟和美国为代表的多个国家,展开对谷歌偏袒其自有垂直搜索服务的反垄断调查,主要指控为谷歌滥用其在通用搜索引擎市场中的支配地位,显着干预垂直搜索引擎市场的竞争过程。以中国和欧盟为代表的多个国家,对谷歌并购摩托罗拉移动案进行并购审查;以欧盟和美国为典型代表的多个国家,对谷歌与DoubleClick并购案进行并购审查。这两个并购审查案例关注的焦点均在于,在纵向一体化结构中,谷歌是否会把上游关键性技术市场中的市场势力传递到下游平台市场中。以中国美团外卖平台的“黑作坊事件”、百度“魏则西事件”、淘宝平台中淘宝卖家集体“围攻”天猫卖家事件等不良问题为典型代表,凸显出平台在竞争过程中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问题。上述平台型企业的反垄断案例反映出,拥有庞大用户规模的平台所采取的非价格竞争策略可能会影响用户之间、平台之间的有序竞争。具体而言,拥有庞大用户规模的平台会采取何种非价格竞争策略,以及这些非价格竞争策略是否会影响不同类型用户之间的竞争与平台之间的竞争?通过何种途径影响用户之间和平台之间的竞争?以及竞争效果如何评估?针对这一系列问题的研究,有助于拓展双边市场中平台非价格竞争策略的相关研究,对于丰富双边市场的平台竞争理论以及服务反垄断实践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本文剖析有关平台型企业的反垄断现实案例,基于双边市场理论框架,以用户异质性和平台异质性为切入点,研究在竞争过程中拥有市场势力的平台所采取的非价格竞争策略——非中立性策略、排序策略与对角兼并策略,对用户之间和平台之间竞争的影响。第一,以欧盟调查谷歌偏袒自有垂直搜索引擎案为研究背景,提炼出反垄断案中涉及双边市场理论的平台非中立性策略。然后,以消费者归属异质性和厂商类型异质性为切入点,基于平台所拥有的市场主导优势和关键性设施作用,探讨平台与不同类型厂商之间的非中立关系,厘清消费者归属异质性在非中立性策略中的作用机理,并通过包含500个关键词和7500条试验记录的搜索试验,验证和测度平台的非中立行为;通过收集比价购物类、视频类、图片类、地图类等垂直搜索引擎厂商流量的数据,评估非中立性竞争策略的作用效果。第二,以淘宝平台中淘宝卖家和天猫卖家之间的冲突事件为背景,以消费者偏好异质性和卖家类型异质性为切入点,基于平台在消费者边市场中所拥有的市场主导优势,探讨在平台排序机制的作用下,平台与异质性消费者、不同类型卖家之间的排序关系。具体而言,探讨当平台在消费者边拥有市场主导优势时,平台采取何种排序策略来调节不同类型卖家之间的排序位置,以及是否会通过向消费者提供非中立信息来影响消费者的选择,是否会显着影响平台自有厂商和竞争性厂商之间的有序竞争。并且利用网络爬虫抓取淘宝网商品价格和销量的数据,通过人工收集卖家店铺特征的相关数据,然后将这两种数据进行匹配;验证淘宝平台是否致力于通过排序策略影响消费者选择和异质性卖家之间的有序竞争。第叁,以谷歌与DoubleClick并购案为研究背景,以平台异质性和交叉网络外部性为切入点,基于上游厂商所拥有的关键性技术设施作用,探讨某一平台与关键性技术供应商的对角一体化,以及对角一体化对平台之间用户规模的影响及其对平台绩效的影响。具体而言,分析平台实施对角兼并策略的动机,以及对角兼并策略的作用效果;厘清平台异质性和交叉网络外部性在兼并过程中对用户规模影响的作用机理。并且通过收集对角兼并前后,在线广告市场的相关数据,验证对角兼并对广告交易平台的影响。第四,将平台非价格竞争策略的理论研究运用到反垄断实践中,详细剖析平台型企业的反垄断案例和不良事件,并对反垄断执法机构的监管措施进行再审视,以期得出新颖的结论。全文总共分为七章。第1章为绪论;第2章对已有文献进行梳理和评析;第3章为以欧盟调查谷歌偏袒自有垂直搜索引擎案为例,分析平台与用户的非中立关系;第4章以淘宝平台中淘宝卖家围攻天猫卖家事件为背景,探讨平台与用户之间的排序关系;第5章以谷歌与DoubleClick合并案为例,探讨对角兼并策略对异质性平台用户规模和利润的影响;第6章运用所研究的非价格竞争策略理论,剖析互联网平台的非中立性策略、排序和对角兼并策略,并重新审视反垄断案中的监管措施;第7章为本文结论与政策建议,由于现有反垄断法仅仅对典型的滥用行为规定了概括性的条款,因此本文通过对新型的平台非价格竞争策略的研究,为反垄断立法和执法提供更加具体的理论参考和依据。总结全文,主要得出以下研究结论:第一,在双边市场中,庞大的用户规模能够赋予平台市场势力,从而促使平台具有关键性设施的作用。当平台在一边用户市场(消费者边)中拥有庞大的用户规模时,平台另一边用户(厂商)只有加入此平台才可以获取到足够的消费者。如果厂商加入到竞争性平台上,将无法获取到足够的消费者来赚取利润;并且厂商未有能力重新构建新的关键性设施。这将致使拥有庞大用户规模的平台控制着用户所必需的关键性设施。第二,当平台在一边市场中拥有市场势力时,作为关键性设施的平台有能力和动机利用市场势力来干预相邻市场中的有序竞争。当平台在消费者边拥有市场势力时,平台有能力和激励采取各种非价格竞争策略将消费者边的市场势力传递到厂商边,从而影响不同类型厂商之间的竞争。例如,作为关键性设施的平台有激励采取非中立性策略,来为其自有厂商提供用户规模优势;通过排序策略来调节不同类型卖家之间的排序位置,从而影响消费者选择,进而影响卖家之间的有序竞争。第叁,当平台控制着关键性设施时,平台所采取的非中立性策略、排序策略和对角兼并策略可能会产生反竞争效应。在非中立性策略的研究中,平台将其自有厂商显示在搜索结果页面的显着位置处,为其自有厂商提供用户规模优势;这导致竞争性厂商无法与消费者进行交易,从而形成自有厂商的圈定效应。在排序策略的研究中,平台将低质量竞争性厂商排列在与自有厂商相邻的位置处,这显着影响了平台自有厂商和竞争性厂商之间的公平竞争。在对角兼并的研究中,拥有关键性技术的一体化平台,具有能力和激励提高关键性技术的价格或者降低服务质量,这导致竞争性平台的两边用户转移到对角一体化平台上,从而形成一体化平台的圈定效应。本文的政策含义为:反垄断执法机构对平台型企业反垄断态度和标准仍处于不明确阶段。加之,双边市场中交叉网络外部性的存在,这致使既有反垄断规则对平台型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监管显得捉襟见肘。因此,为保证双边市场中用户与用户之间、平台与平台之间的公平有序竞争,应当进行反垄断规制理念的创新、具体方法的创新与法律法规的创新。(本文来源于《山东大学》期刊2019-05-31)
许昕[4](2019)在《品牌商占据主导地位的OEM供应链价格和服务竞争策略》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互联网日渐普及,网络购物成为当下主流的购物方式,制造商开辟直销渠道从而造成双渠道混乱也成为供应链决策中的难题。在面对制造商开辟直销渠道的行为,品牌商往往运用各种手段对制造商私设直销渠道的行为加以约束。此外供应链中也往往存在多种竞争性产品。基于这些现实背景,本文主要探索在品牌商占据主导地位的OEM供应链中,制造商和品牌商在前面所提及的多种假设情景下的决策行为,并研究直销渠道的接受度,品牌渠道的品牌溢价系数等系数对于供应链各成员企业决策的影响。本文考虑的是一个制造商和一个占据主导地位的品牌商组成的OEM贴牌供应链系统,首先比较分析了供应链各方在单一品牌渠道、制造商开辟直销渠道形成混合双渠道两种模式下的最优决策行为及各决策模式下的效用水平。研究结果表明:在制造商开辟直销渠道后,制造商由于新增渠道其利润水平上升,此时市场竞争加剧刺激了品牌商提高服务质量,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品牌商有可能通过提高渠道服务水平吸引到直销渠道开辟带来的新消费群体,从而提高其整体的利润水平。随后,针对品牌商针对制造商开辟直销渠道的行为进行罚款等问题,本文设计了两种罚款模型并分析了两种罚款的效果。第一种罚款模型是品牌商根据直销渠道的销售量对制造商进行罚款,第二种罚款模型是品牌商根据品牌渠道的销售量对制造商进行罚款。研究结果表明品牌商通过两种不同形式的罚款行为,均能通过降低直销渠道的市场需求量以及转移一部分利润至品牌商的方式,达到降低制造商的利润从而抑制制造商开辟直销渠道的效果。两种罚款方式作用机理的不同导致供应链成员企业的最优决策全然不同。最后,本文考虑了OEM供应链中存在竞争性产品的情况,设定了两种竞争性产品:普通产品和高端产品,并考虑了品牌商开发新产品与原有产品形成产品竞争;制造商开发新产品,与品牌商之间形成产品竞争和渠道竞争这两种场景。品牌商开发新产品后,其在品牌渠道销售两种竞争性产品(普通产品和高端产品)的行为的确开拓了品牌渠道的市场规模,且当品牌渠道的品牌溢价系数足够高时,品牌商在品牌渠道同时销售两种竞争性产品的行为能给品牌商带来了利润的增长。制造商开发新产品的行为使得直销渠道的销售量增多,市场价格降低,且当品牌渠道的品牌溢价足够高,品牌商也会因为制造商引入新渠道和新产品的行为而获益。(本文来源于《华南理工大学》期刊2019-04-15)
杨天剑,宋景秀[5](2019)在《基于价格竞争的第叁方平台回收定价策略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考虑消费者回收行为,本文构建一个第叁方平台、两个回收商竞争的废旧电子产品回收供应链,探讨集中决策和平台主导的分散决策的回收价格、服务水平决策及协调问题。研究表明,竞争的存在促使平台提高回收价和服务水平,并且竞争越激烈对平台及供应链越有利;市场份额的影响取决于初始市场份额的大小。较低的新产品价格使得平台降低回收价,提高服务水平,有利于平台的发展。设计"成本共担+二步定价"契约,确定成本分担比例和补贴范围实现供应链协调。通过算例分析验证了竞争强度、市场份额及新产品价格对供应链定价的影响和有关结论的成立。(本文来源于《工业技术经济》期刊2019年04期)
严磊,梅姝娥,仲伟俊,赵江[6](2019)在《考虑网购偏好行为的双渠道广告与价格竞争策略》一文中研究指出研究了当市场上一部分消费者成为网购偏好型消费者,网络直销渠道与传统零售渠道并存下的双渠道广告与价格竞争策略问题,给出了不同渠道结构、不同广告投放模式下的均衡决策和均衡利润。结果表明:随着网购偏好型消费者的增多,将会减少制造商、零售商利润以及渠道整体利润;企业应用定向广告策略提高了产品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当网购偏好型消费者增多到一定程度或消费者偏好的异质性程度增大到一定临界值时,与大众广告相比,应用定向广告将提高渠道整体利润。(本文来源于《系统管理学报》期刊2019年02期)
方若宜[7](2019)在《双寡头垄断网络零售商价格竞争策略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网络消费市场尤其区别于传统实体市场的特点,基于以往文献对于电子商务特点的分析,简要分析寡头垄断电商企业由于同质化所引起的价格竞争中所采取的策略及关键影响因素。(本文来源于《商业故事》期刊2019年05期)
寇军[8](2019)在《延保服务竞争与价格折扣下的制造商与零售商协调策略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针对制造商和零售商同时提供延保服务,产品需求受延保服务影响的问题,建立了制造商和零售商的利润模型,分析、比较了制造商和零售商分散决策和基于产品服务供应链系统集中决策下的产品零售价格、制造商和零售商的最优延保服务水平,提出一种使产品服务供应链实现协调的契约组合。研究表明,制造商和零售商应大力加强对延保服务的宣传和促销,零售商应降低产品零售价格、提高延保服务水平;制造商应适当降低自身延保服务水平,并将批发价格折扣率控制在一定区间内,以实现利润的提升。最后,通过数值算例分析了制造商产品批发价格折扣率对供应链最优利润的影响。(本文来源于《物流技术》期刊2019年01期)
刘新民,赵梁,王垒,丁黎黎[9](2019)在《考虑随机市场需求的双渠道供应链风险补偿策略研究——从质量与价格竞争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在由两个供应商和单个零售商构成的二级双渠道供应链系统中,分析了随机市场需求以及供应商之间同时存在价格与质量竞争的情形下的双渠道供应链协调问题。在供应链集中决策、无风险补偿及有风险补偿叁种情境下,构建了基于质量和价格的风险补偿模型并求得纳什均衡解。研究结果表明:存在可行的需求风险补偿策略使得供应链达到协调水平,并且需求风险补偿策略对零售商更加有利;在需求风险补偿策略下,需求风险补偿价格与其对应批发价格正相关,与其产品质量水平负相关;价格竞争程度对零售商订货量具有负向影响作用,对供应链总利润影响作用随着竞争程度增加而减弱,质量竞争程度对零售商订货量和供应商产品质量水平具有正向影响作用,对供应链总利润影响呈倒U型关系;需求风险补偿策略能够激励零售商的订货行为,强化价格竞争程度和质量竞争程度对供应商订货量和供应链总利润的影响;在供应链系统中双渠道营销模式下的供应链总利润要优于单渠道营销模式下的供应链总利润。本文结论不仅详细剖析了风险补偿策略对双渠道供应链协调的影响关系,也理清了价格与质量竞争对各方行为策略的影响机理。(本文来源于《中国管理科学》期刊2019年01期)
黄甫,宋华明,杨慧,马东升,吴佳伟[10](2018)在《价格、质量与服务竞争情形下的二级供应链系统协调策略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研究了由一个零售商向两个制造商购买产品,在产品价格、质量和服务竞争同时作用下,供应链成员的协调运作策略。通过构建一条包括制造商、零售商和顾客的二级供应链模型,应用逆向归纳法以及最优化理论,求解供应链在集中决策、制造商不合作、制造商合作以及半合作(零售商与其中一个制造商合作)情形下供应链成员的博弈均衡。分析四种合作关系下两种竞争产品关于质量和服务的均衡解,并且分析消费者剩余。运用数值仿真讨论各种参数变化带来的影响。结果表明:制造商不合作情形虽然不能提高产品的服务水平,但是能够提高制造商的质量努力程度;零售商的集中协调有助于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避免制造商之间合作可以为顾客提供较高质量和服务水平的产品,使顾客收益,增加市场中顾客总量,同时可以提升供应链的整体利润。(本文来源于《中国管理科学》期刊2018年08期)
价格竞争策略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从资本比拼过渡到运营竞争”的口号,在移动出行战场喊了至少两年,近期在政策和市场洗礼下,行业才真正步入内功竞赛,这轮对决中新势力的风头不小。不久前,摩拜、哈啰、青桔获得广州共享单车投放配额,美团打车在北京试运营,高德地图拟回归顺风车市场。在移动出行的下半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价格竞争策略论文参考文献
[1].柳键,万谧宇,周辉,江玮璠.非均衡状态下双寡头价格——质量动态竞争策略[J].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2019
[2].魏蔚.新势力抢滩移动出行[N].北京商报.2019
[3].刘洪波.互联网平台的非价格竞争策略研究[D].山东大学.2019
[4].许昕.品牌商占据主导地位的OEM供应链价格和服务竞争策略[D].华南理工大学.2019
[5].杨天剑,宋景秀.基于价格竞争的第叁方平台回收定价策略研究[J].工业技术经济.2019
[6].严磊,梅姝娥,仲伟俊,赵江.考虑网购偏好行为的双渠道广告与价格竞争策略[J].系统管理学报.2019
[7].方若宜.双寡头垄断网络零售商价格竞争策略分析[J].商业故事.2019
[8].寇军.延保服务竞争与价格折扣下的制造商与零售商协调策略研究[J].物流技术.2019
[9].刘新民,赵梁,王垒,丁黎黎.考虑随机市场需求的双渠道供应链风险补偿策略研究——从质量与价格竞争视角[J].中国管理科学.2019
[10].黄甫,宋华明,杨慧,马东升,吴佳伟.价格、质量与服务竞争情形下的二级供应链系统协调策略分析[J].中国管理科学.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