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医疗鉴定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医疗,鉴定,双轨制,医疗纠纷,过错,司法鉴定,并发症。
医疗鉴定论文文献综述
李作洪,孙伟,苏世久,张君华[1](2019)在《围绕两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例谈举证鉴定的重要作用》一文中研究指出2010年《侵权责任法》颁布实施后,在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诉讼中,医患双方的举证责任已经发生了明显的变化。但在诉讼中,控辩双方对已经发生变化的举证责任认识缺失。特别是作为原告的患者一方,受限于自然人个体感知认识客观问题程度的不同,对法律规定的由乙方应提举证据材料及其搜集、形成方式和使用,更是混淆不清。而作出过错责任归属关键证据鉴定结论的鉴定机构,对自己应承担的社会责任也存在推托规避行为。出于上述多种原因的影响,导致医疗纠纷类案件的诉讼过程多有冗长拖沓,长时间不能结案,且结案后社会效益差强人意。本文意图通过《侵权责任法》实施前后两例案件,以回顾的方式展开分析诉讼举证环节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提升各方运用法律救济手段的能力,缩短诉讼耗时,缓解医疗纠纷案件诉讼过程长对各方的压力,更好地维护患方的合法权益和良好的医疗秩序。(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9年32期)
郑桂茹,文立平,陈虹竹,刘春晖[2](2019)在《基于SHEL模式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偏离人为因素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依法科学、公平公正、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是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基本原则和鉴定质量的衡量标准,更是医学鉴定的内在追求。然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偏离是客观存在的,这不仅由于医学本身就是极其复杂的科学,也因鉴定的组织者、鉴定者等因素而影响最终的鉴定结果。因此,有效控制鉴定质量,减少鉴定结果偏离尤显重要。(本文来源于《吉林医学》期刊2019年11期)
虞凯,田侃[3](2019)在《浅议《中医药法》对医疗损害/事故鉴定的规范作用》一文中研究指出对于中医医疗损害/事故鉴定,目前我国并未建立专门的鉴定制度,而是将其纳入医疗损害/事故鉴定制度中一并进行。实际工作中存在未严格参照中医药诊疗规范和未充分保障中医药专家参与权的问题。《中医药法》第五十一条对此进行了规定,要求开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与中医药有关的鉴定活动,应当成立中医药鉴定的专门组织,或者有中医药专家参与。此条规定,对医疗损害/事故鉴定具有规范作用。要求进行相关鉴定时,要参照中医药诊疗规范,并保障中医药专家参与的权利。(本文来源于《中国卫生法制》期刊2019年06期)
徐庆[4](2019)在《某地市2013~2017年901例医疗损害鉴定结果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目的:对某地市2013~2017年901例医疗损害鉴定结果进行分析,找出医疗损害责任发生的重点部门和重点环节,为医院改进医疗质量,防范医疗纠纷,促进医疗安全提供参考。方法:对某地市2013~2017年901例医疗损害鉴定案卷资料的委托方、患者情况、医院等级、涉及专科、判定为医疗损害的原因及医院承担的责任等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结果:901例中骨科申请鉴定居首,为192例(占21.30%),其次分别为肝胆外科、胃肠外科和产科。不同医院等级医疗损害鉴定发生率有明显差别,二级医院明显高于叁级医院、一级及无等级医院及民营医院(均P<0.05)。外科系统鉴定数量最多,为399例(占44.28%),以手术操作失误及术后并发症观察处理不及时为主。结论:医院应加强患者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医疗核心制度,特别是二级医院亟需加强医疗质量的管理,加大对手术科室、医技科室和产科的质量监管力度。(本文来源于《中医药管理杂志》期刊2019年20期)
冯玉,赵敏[5](2019)在《我国医疗损害鉴定制度的价值构建》一文中研究指出自2018年6月《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公布施行后,我国不再有医学会组织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与司法鉴定机构组织的医疗损害过错鉴定,而是统称为医疗损害鉴定,我国医疗损害鉴定制度开始了从双轨制向一元化的转变。笔者结合该《条例》及随后发布的《医疗损害鉴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再次探讨了我国医疗损害鉴定制度的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本文来源于《现代医院》期刊2019年10期)
罗雅文[6](2019)在《医疗损害鉴定的立法沿革与展望》一文中研究指出医疗损害鉴定对于医疗侵权诉讼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随着医疗损害纠纷诉因与举证责任的变化,医疗损害纠纷中的鉴定经历了以技术鉴定为主导鉴定方式、技术鉴定与司法鉴定并行的鉴定双轨制、统一适用司法鉴定等阶段,并仍处于司法力量与医疗团体力量的博弈与较量过程中。(本文来源于《医学与法学》期刊2019年05期)
龙玲,孙慕凌,陈莉坚,岳霞[7](2019)在《错误出生的医疗损害鉴定12例》一文中研究指出目的探讨错误出生相关诉讼的风险防范。方法回顾性分析12例错误出生医疗损害鉴定的案件构成、过错表现及过错参与度。结果 12例均有过错,10例产前诊断技术水平欠缺,9例告知不到位,3例无产前诊断资质。参与度以次要因素为主(41.67%),轻微因素和主要因素占33.33%、25%。结论须提升医务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善尽告知义务,加强育龄妇女孕期保健知识,提高产前诊断意识和依从性,预防此类案件的发生。(本文来源于《中国法医学杂志》期刊2019年05期)
宋萍,郑娇[8](2019)在《肺切除术后喉返神经损伤医疗损害鉴定两例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1案例1.1案例11.1.1简要案情及病史摘要王某于某年5月16日因"体检发现左上肺结节影3天"至某叁甲医院住院治疗,经抗感染治疗后,5月29日复查胸部CT,该结节影无变化,不排除恶性肿瘤可能。同年6月2日行"VATS(电视辅助胸腔镜手术)左胸探查、左肺上叶切除术"。手术记录:左(本文来源于《中国法医学杂志》期刊2019年05期)
何琴琴[9](2019)在《医疗损害鉴定意见质证中的问题与对策》一文中研究指出诉讼机制为医疗纠纷的解决提供了一个分清是非、辨明责任的平台。医疗纠纷涉及问题的专业性使得医疗鉴定成为诉讼中的关键问题。最新公布的司法解释和部门规章草案都对医疗损害鉴定做出了规定。医疗损害鉴定意见作为证据应当进行质证,而影响医疗损害鉴定意见质证的因素主要有"双轨制"鉴定主体模式和质证程序。统一医疗损害鉴定模式是完善鉴定意见质证程序的前提,可以建立以鉴定人为核心的鉴定主体统一制度,并在现有法律基础上完善和细化质证程序,发挥鉴定意见应有的作用,实现《医疗损害鉴定管理办法》的初心与目标。(本文来源于《运城学院学报》期刊2019年04期)
方侃乐[10](2019)在《完善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管理的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伴随医疗损害赔偿争议诉诸法院的日益增多,医疗损害鉴定逐渐受到重视,然而,因为我国法律规定的彼此冲突,导致长久以来技术鉴定和司法鉴定"双轨制"并存。随着《侵权责任法》的出台,我国诉讼实务中适用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的越来越多,亟须对目前的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管理体制加以完善。通过比较两大法系的先进成熟的司法鉴定管理经验,我国可以通过法律法规的整合与扬弃、医疗损害司法鉴定专门机构的设立、医疗损害司法鉴定人的能力考评、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的程序规制四个方面,施以完善。(本文来源于《学理论》期刊2019年10期)
医疗鉴定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依法科学、公平公正、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是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基本原则和鉴定质量的衡量标准,更是医学鉴定的内在追求。然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偏离是客观存在的,这不仅由于医学本身就是极其复杂的科学,也因鉴定的组织者、鉴定者等因素而影响最终的鉴定结果。因此,有效控制鉴定质量,减少鉴定结果偏离尤显重要。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医疗鉴定论文参考文献
[1].李作洪,孙伟,苏世久,张君华.围绕两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例谈举证鉴定的重要作用[J].法制与社会.2019
[2].郑桂茹,文立平,陈虹竹,刘春晖.基于SHEL模式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偏离人为因素分析[J].吉林医学.2019
[3].虞凯,田侃.浅议《中医药法》对医疗损害/事故鉴定的规范作用[J].中国卫生法制.2019
[4].徐庆.某地市2013~2017年901例医疗损害鉴定结果分析[J].中医药管理杂志.2019
[5].冯玉,赵敏.我国医疗损害鉴定制度的价值构建[J].现代医院.2019
[6].罗雅文.医疗损害鉴定的立法沿革与展望[J].医学与法学.2019
[7].龙玲,孙慕凌,陈莉坚,岳霞.错误出生的医疗损害鉴定12例[J].中国法医学杂志.2019
[8].宋萍,郑娇.肺切除术后喉返神经损伤医疗损害鉴定两例分析[J].中国法医学杂志.2019
[9].何琴琴.医疗损害鉴定意见质证中的问题与对策[J].运城学院学报.2019
[10].方侃乐.完善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管理的研究[J].学理论.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