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农村互助养老是一种适合我国国情的新型就地式社会化养老服务模式。当前农村互助养老面临制度保障不足、资金保障不足、有效服务供给不足以及受传统观念掣肘等问题。要在做好制度配套的基础上,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并不断催生适宜其发展的社会土壤,完善互助内容,满足老人们的多元需求,推动农村互助养老持续健康发展。
【关键词】农村互助养老 “空巢老人” 养老服务
在我国老龄化和城镇化进程逐步加快的双重影响下,农村老人数量逐步增多,“空巢化”趋势愈发明显,养老问题越来越迫切。农村互助养老是一种适合我国国情的新型就地式社会化养老服务模式,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村养老资源短缺问题,将促使农村老人由赡养到善养转变。要认真发展好农村互助养老,更好地为农村老人提供高质量养老服务,构建完善农村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
2014-2016年,销售金额排序前10位的口服中成药年度销售金额分别占口服中成药销售总金额的99.95%、99.94%和99.81%,其中有9种中成药的年度销售金额均排序前9位,7种中成药的销售金额排序无变化。2014-2016年销售金额排序前10位口服中成药见表2。
发展农村互助养老的现实意义
顺应家庭养老功能弱化趋势,减轻子女负担。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养儿防老观念根深蒂固,传统家庭养老仍然是最主要的养老方式。但是,随着我国社会的发展,特别是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这种传统养老模式愈发显示出其历史局限性。截至2018年底,我国城镇化率已经达到59.58%,大量农村青少年进城学习、务工,并购置房产长期留在城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到城市是社会发展必然趋势,也客观上导致了农村青少年和老人们生活上的分离,子女即使有心也无力照顾老人。农村互助养老将老人聚集到互助幸福院中,为老人们提供日间照料、生活护理等服务,减轻了子女负担。
乡亲互助,发挥农村传统文化涵养功能。我国农村一直有“不独亲其亲”“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互帮互助文化传统,邻里之间相互帮助被认为是份内之事。尽管社会流动速度加快,但是农村社会也一直保持着熟人社会的大体模样,大家基本上相互认识,都是乡里乡亲。农村互助养老适应了我国农村的这种乡亲互助风俗人情,发挥了农村传统文化涵养功能,使养老充满了“人情味”。
父亲走后,我已习惯睡前不再将房门锁上。母亲几乎每夜都会来到我的房里,不同的是,她从不在我的书桌上留下任何字句,也从不扭亮任何一点灯光。我依旧像从前那样:在母亲转动门把的时候翻过身去面对墙壁,眯着双眼;我依然不敢贸然起身惊动母亲,依然没有勇气在那样的时刻里与母亲的眼神相对。
有效服务供给不足。农村医疗资源十分匮乏,我国的医疗卫生资源80%集中在城市和大医院,农村医疗条件差、设备少、水平低。互助养老主要依靠老人间的自我服务和自我管理,缺乏专业的服务,介护水平较低。在这些因素的影响下,农村互助养老服务有效供给不足,仅能做到简单的日常照料,满足不了老人们复杂的疾病护理、心理慰藉及康复保健等需求,更谈不上对失能、失智老人们的专业护理。
当前我国农村互助养老面临多重制约
传统观念制约。受养儿防老观念影响,许多老人认为住进互助幸福院是子女不赡养的结果,即使传统家庭养老靠不住,老人们也多倾向于自我养老。同时,受血亲观念影响,乡里乡亲毕竟不是血亲,老人们难免会对自己能在互助中享受同等质量甚至更好的服务持怀疑态度。另外,儿女们也怕背上不好名声而对老人住进幸福院持排斥态度。在传统观念的影响下,老人及子女们的怀疑和排斥态度导致农村互助养老缺乏进一步发展的社会土壤。
资金保障不足。目前,我国农村互助养老项目的运行方式是“村级主办、群众参与、政府支持”,由村集体负责场地的提供和运营维护,地方政府给予一定补贴。在实际运行中,地方政府的财政支持起辅助作用,只能保证基础设施建设。社会力量更多把资金投向城市市场,缺乏对农村互助养老的关注度。农村互助养老的公益性和托底性决定了仅象征性地收取老人额度不多的生活费。互助幸福院运行主要依靠村集体经济,缺乏稳定性,部分经济状况不好的村庄甚至难以筹集启动资金。资金保障不足致使农村互助养老活力不足,有些幸福院甚至沦为“面子工程”。
以老助老,充分利用农村闲置资源。当前,我国许多地方已经开展了“时间银行”“健康储蓄”“银龄互助”等农村互助养老活动,通过将服务存入“银行”获取积分的方式,充分利用低龄、健康老人或者赋闲在家的中年人群的活力来服务高龄老人,待服务者本人或其家属需要被照顾时,亦可无偿获得服务。这种以老助老方式,充分利用了农村闲置资源,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村养老人手、经费不足问题。
强化制度设计,完善制度配套。首先,相关政府部门要做好顶层设计。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地方政府应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互助养老模式实施的指导性文件,以法律法规的形式确立农村互助养老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其次,加强农村互助养老的管理机制建设。各地政府应就互助幸福院适老化改造、服务规范、医疗配套、收费标准、服务人员配置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实现农村互助养老的常规化、制度化管理。最后,完善农村互助养老的监督机制。各地政府应细化养老服务评估、督查、追究问责等方面的规定,引入第三方评估互助幸福院服务水平,做到监督到位,推动农村互助养老的规范化运作。
制度保障不足。2017年,国务院颁发《“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强调要兴办农村幸福院、养老大院,通过邻里互助、志愿服务等方式,大力发展农村互助养老。但是,目前不少地方政府尚未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来明确农村互助养老的财政资金支持、医养结合、责任划分、风险防范等内容,农村互助养老缺乏操作化指导。另外,互助幸福院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建设相对滞后,适老化改造、服务规范、医疗服务、人员配置等方面缺少实施细则,养老服务评估、督查制度、追究问责、法律服务等内容尚需完善。
多措并举大力发展农村互助养老
焚化炉前沉默的人们更加沉默了,没几秒钟又尖叫着四散开去。挂满黑幕的焚化场没有点火的时候,空旷、寂静、阴森,仿佛无论哪个角落都有可能冒出未散去的阴魂或者逃跑的尸体。
多元筹资,保障互助养老资金充足。一是城市反哺农村。地方政府可以将农村互助专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设立专项经费重点支持农村互助养老发展,并通过城区与农村结对帮扶、对口支援等形式,保障农村互助养老资金的稳定性、持续性投入。二是引导社会资本注入。充分发挥乡镇企业、行业协会、个体经济、知名人士等社会力量的作用,引导社会力量通过捐赠、有偿参与等方式参与农村互助养老事业,实现互助养老资金来源的多元化。当然,最重要的是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展乡村经济,全力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从根本上为农村互助养老事业的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
盘活现有资源,保障有效服务供给。一要建立城乡医疗服务协作机制,开设绿色通道,并积极开展农村卫生室托管幸福院的基层医养结合试点,为老人们提供医疗保障。二要充分利用农村闲置劳动力,组织由中年人和低龄、健康老年人组成的志愿者队伍,加强志愿者队伍护理技能培训,提高志愿者队伍服务水平,结对帮扶失能、失智、高龄等困难老人。三要组织开展各种文娱活动,组建各种兴趣小组,定期开展保健、文艺等方面的专题讲座,满足老人们的精神文化需求。四要探索建立为老服务信息平台,完善养老相帮指导、管理和网络服务,推动互助服务质量整体提升。
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形成以老助老良好社会风气。尽管我国农村有乡里乡亲互助的风俗人情,但这种互助是传统的、自发的,立基于村民间朴素的情感,互助水平也较低。作为一种社会化、组织化养老模式,农村互助养老本质上是一种利益合作,以现阶段的服务换取以后的被服务。对于广大村民而言是一种新鲜事物,被认可接受需要一段时间。为此,要加大宣传推广力度,进一步拓宽宣传渠道,通过组织老人参加互助养老体验、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宣传互助养老的实效,打消老人和子女们的顾虑,营造以老助老良好社会氛围,助推农村互助养老事业的发展。
该节目采用了多机位拍摄的手法,多机位拍摄通常是在不同角度配置多台摄像机,然后将视频信号汇集到导播切换的监视器,监视器上看到的多台摄像机的画面是同步播放的,然后由工作人员对画面进行切换,作为对外播出的最终信号。剪辑这类同时拍摄的不同机位的素材时,最好的方法是在保证时间码同步的情况下,像现场导播切换那样,实现真正的EFP(电子现场制作切换)效果,这就用到了非编的多镜头编辑功能。
【参考文献】
①陈雪萍、郑生勇等:《互助养老服务理论与实践》,上海: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17年。
②刘妮娜:《互助与合作:中国农村互助型社会养老模式研究》,《人口研究》,2017年第4期。
【中图分类号】D669.6
【文献标识码】A
(作者为山东大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
责编/于洪清 美编/杨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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