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儿童友好社区建设在国内还是一个新鲜概念,目前还没有一座内地城市被国际认证为儿童友好型城市。结合国外优秀的案例经验介绍,从空间友好、政策友好和服务友好三个方面提出可以借鉴之处,助力中国儿童友好社区的建设和发展。
关键词:儿童友好社区;服务友好;空间友好;政策友好
一、前言
儿童友好社区是指整体环境有利于儿童身心健康发展的社区。对于国人来讲,儿童友好社区还是一个新的概念。虽然国内城市如深圳、北京、长沙、海宁和成都等城市纷纷将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作为未来城市规划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遗憾的是目前全世界超过400个儿童友好型城市中还没有一个中国城市上榜。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是一个城市系统工程,参照联合国发布的儿童友好型城市创建目标策略和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方案等文件,仅围绕城市基础建设和儿童友好社区规划是远远不够的,应重要体现在包括儿童友好社区政策、儿童友好社区社会服务和儿童友好社区文化建设等方面,这些内容对于国内城市没有任何经验可寻,短时间内借鉴已认证的国外儿童友好型城市发展的经验是可选择的捷径之一。
二、儿童友好社区建设原则
建设儿童友好社区不是摒弃城市已有的规划设计和基础设施,而是在已有的城市空间布局中不断扩展儿童参与空间和深化儿童社区内涵建设。目前国际儿童友好型社区的目标达成一致的意见,具体见表1所示:
在施工材料以及材料的加工方面,其中需要注意的:①提前做好相关的深化设计,并第一时间报送监理审批。②要切实保障材料的规格尺寸、材料质量等方面符合审批图纸以及工程施工的要求。③要有效的降低厂家材料的损耗率。④要切实的降低现场的材料损耗。
表1 儿童友好型社区标志及目标
儿童友好型社区标志 具体目标解读空间领域 社区中有儿童安全行走和玩耍的空间,提供干净的饮水和卫生的环境服务领域 有条件的与同伴见面和玩耍,提供教育、医疗、庇护和娱乐等服务文化领域 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和环境,儿童有权参与到与自身相关的社区建设。
儿童友好型社区建设要考虑到物理性环境和社会性环境两个重要的维度。
“你可以捆住我的手,却束缚不了我的舌头;你可以割掉我的舌头,却禁锢不了我的思想。总之,你不能阻止我说出真相。我不会把记事本交给你。”
(一)以儿童权利为根本原则
现代汉语“让”字的句法功能之一是填充主语。例如在例句(22)中,“让”字填充了主语成分,即“让6个月大的孩子学习走路”整个这一结构填充了主语成分。此外,在现代汉语中,“让”字除了填充主语外,还可以填充补语。这一结构可以用树形图表示出来。如图4所示。
(二)以儿童发展阶段特征为重要原则
儿童友好社区建设倡导内容按照目的不同划分为儿童社区空间友好、儿童社区服务友好和儿童社区政策友好。儿童社区空间友好建设内容偏重基础设施建设和营造安全益智场所;儿童社区服务友好建设内容注重满足儿童各种权利需要和儿童参与社区建设;儿童社区政策友好内容强调儿童权益保护和儿童环境改善等内容。
(三)以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联动原则
儿童的成长决定国家未来的发展,各国都在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的基础上纷纷制定符合本国的儿童福利政策。根据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文化环境、福利制度选择等方面分为残补式、普惠式和综合式。比如美国颁布的《社会保障法》每部分都与儿童有着关联,强调各州在儿童福利政策方面的权利和责任。瑞典等福利国家注重国家在儿童福利事业的投入力度,充分发挥家庭在儿童照顾的作用。俄罗斯专设“俄罗斯儿童”计划,计划围绕“儿童未来发展”“儿童与家庭关系”和“困境儿童帮扶”等内容,同时统筹各种社会支持网络共筑儿童健康发展环境。
(四)注重儿童友好社区倡导和建设齐发力原则
目前国内城市更多的是建设儿童友好型社区,而忽略了让更多的人了解和认识儿童友好型社区。首先,应积极发挥网络媒体的倡导作用。目前,笔者以儿童友好社区为关键词在国内几大搜索引擎查询,能够查到的资料较少,除了中国儿童友好社区官方网站之外,其他相关联的信息比较碎片化。其次,同时也要发挥名人效应、海报宣传和研讨会的倡导手段,这些倡导手段要配合儿童友好社区建设工作,形成建设和倡导齐发力共促进的局面。
三、国外儿童友好社区建设经验分享
儿童友好型社区建设要充分考虑到儿童阶段生理和心理特征,比如儿童阶段年龄跨度较大呈现阶段性特点,在儿童友好型社区建设过程中要考虑不同儿童年龄阶段的差异,设计出符合不同年龄段儿童需要的空间环境和服务内容。同样,儿童的社会心理发展也具有阶段性,这些需要的满足直接影响其人格的形成,所以要充分利用儿童周边非正式支持网络,共同助力于社区儿童心理发展。
(一)国外儿童社区空间友好经验分享
PAI-2最初从人胎盘组织提取,故也叫胎盘型PAI。后来发现,PAI-2也存在于白细胞、单核细胞、巨噬细胞和组织淋巴细胞。PAI-2在血浆中的浓度通常很低,但孕妇血浆中的浓度可高达35 μg·L-1。PAI-2缓慢抑制单链tPA(4.6×103L·mol-1·s-1)。虽然双链tPA被抑制的速度稍快,但PAI-2抑制tPA的作用比较小[2]。
儿童友好型社区建设不能按照成人的想法和思路去设计和建设,无论是城市硬件建设投入还是软件资源配套,其建设的指导依据必须是以儿童权利为准则,要充分考虑到儿童的生存、发展、受保护和社会化的权利,有条件的城市可以将儿童参与到社区规划和建设中,充分发挥他们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反而能够取得意想不到的效果。
表2 儿童友好型城市空间构建场域及经验
儿童友好型城市空间构建场域 代表性国家和城市 建设经验机场新加坡、德国(慕尼黑)荷兰(阿姆斯特丹)加拿大(温哥华)提供照顾场所、游乐场所、寓教于乐场所社区公园 瑞典(斯德哥尔摩)、丹麦(哥本哈根)荷兰儿童游乐设施改造、儿童游乐空间拓展学校 美国(丹佛) 校园空间与社会空间融合一体街道 英国(伦敦)荷兰(代尔夫特) 拓展儿童出行路径公共场所 美国(圣罗莎索)、澳大利亚寓教于乐,亲近自然,培养良好习惯
(二)国外儿童社区服务友好经验分享
儿童友好社区环境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要依靠设计师依据儿童发展阶段特征,结合自身社区的环境布局,考虑自然因素等设计有利于儿童发展的公共空间。从国外发展的经验和趋势来看,首先,要对原有的儿童空间环境进行扩展,将与儿童联系紧密的学校、社区和自然环境相融合;其次,突出强调交通安全出行路径设计的重要性;再次,要对原有的儿童游乐设施进行升级改造,体现寓教于乐的功能性;最后,公共空间建筑材料的选择要以保护儿童健康为首要考量因素。
(三)国外儿童社区政策友好经验分享
儿童友好社区建设要充分体现政府主导作用,一方面儿童友好社区建设对于小康社会建成起着重要的作用,另一方面儿童友好社区建设有利于创新国内儿童社会治理机制。比如健全儿童发展权益保障机制,完善儿童社会福利政策,出台全国儿童友好社区标准化建设和服务等内容。同时也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到儿童友好社区建设中,发挥第三部门的积极作用。目前国内永真公益基金会和国内一些高等学院(华东理工大学和湖南大学)通过创建网站、刊发刊物、举办研讨会等方式,投身到儿童友好社区建设和倡导服务中。
四、国外儿童友好社区建设对我国的借鉴
(一)设计满足儿童发展的公共空间
自1996年提出“儿童友好型城市”概念以来,其建设的依据紧紧围绕《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突出强调儿童参与社区建设的工作机制,他们有权利也有能力对自己的事务提出观点,积极发挥儿童在友好社区中的作用。比如印度的阿默特巴德市采用赋权视角,让孩子通过参与、体验、改变和行动,将其课堂所学运用到自身事务改变之中,举行“禁止雇佣童工”宣传活动和开辟儿童嬉戏乐园。丹麦比隆和瑞典斯德哥尔摩让孩子参与到城市设计中,通过玩耍中学习理念,经过前期调研、项目设计、项目讨论修正和工作坊等形式,发挥儿童设计的创造性和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
将儿童生活空间纳入整个城市的空间体系之中,不但开拓儿童生活、学习、娱乐空间内涵,真正将自然环境和社会文化与儿童成长相联系。纵观目前世界范围内已经被认证的儿童友好型城市经验,主要在机场、社区公园、学校、街道、公共场所(博物馆、图书馆等)等场域构建儿童友好型城市空间,具体见表2:
(二)构建以儿童为本的联动服务体系
现有国内儿童友好社区服务项目呈现碎片化、松散化和片面化的特点。究其原因:一方面,儿童友好社区对国人来讲,还是一个需要不断摸索的新的公益概念;另一方面,缺少专业团队、专业人士设计出专业化的服务项目内容。结合国外儿童友好城市的经验做法,国内可以将社会工作理念和方法引入到服务友好领域中,设计并运作突出以儿童为本的服务项目内容,倡导将家庭、学校和社区相融合的联动服务体系,强调儿童成长与社区建设相结合,培养和发展人格健全的儿童。
(三)创新现有的儿童权利保障机制
目前国家、地方政府和社会力量共同致力于儿童事业的发展。政府层面出台了一系列儿童发展纲要和特殊儿童群体发展规划文件,并对《未成年人保护法》进行了修订;社会力量方面,基金会出资资助有利于儿童发展的公益项目,特别是北京永真公益基金会长期倡导中国儿童友好社区建设。面对二孩政策出台、养孩成本增加等客观因素出现,要在完善现有的儿童权利保障机制基础上进行创新,借鉴国外的发展经验,合理划分政府和社会力量在儿童友好社区建设中的责任,将儿童工作与家庭工作相结合。突出专业化育儿养儿的工作内容,提升社会力量在儿童友好社区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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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小结
儿童友好社区建设对国内想要认证的城市而言任重而道远。虽然个别城市已经取得了一些成就,但是也要看到自身发展的不足和差距。尤其是儿童友好社区社会服务和政策倡导方面还是薄弱环节,借鉴国外已经认证的儿童友好型城市发展的有益经验,对于国内城市来讲是一个学习和借鉴的例子,以期更好地推动国内城市儿童友好社区的建设发展。
参考文献:
[1] 董楠楠,伊娃,杨佳希.基于儿童友好型社区的环境体系构建[J] .城市建筑,2017(29).
[2] 童享城市.“儿童友好型城市”国外案例篇[DB/OL] .[2018-9-11] .http://zg.wpdi.cn/Home/News?id=269&flag=1.
[3] 李原.我国儿童发展福利问题研究[D] .北京:北京交通大学,2009.
中图分类号:D66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428(2019)06-0141-02
作者简介:
李树文,男,辽宁大连人,大连科技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社会工作专业教师,讲师,研究方向:社会工作教育、社会治理创新;
袁泉,女,辽宁大连人,大连科技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办公室主任,助理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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