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央苏区各级军队和地方党组织提倡“三大纪律六项注意”,是毛泽东等马克思主义者和革命家创造的第一部党内纪律法规,它强化了党早期革命活动的政治方向、钢铁纪律和组织保障,传承了红军官兵的政治纪律、军队纪律和群众纪律。古田会议最早提出政治建党原则和政治纪律规矩,毛泽东在会议上明确强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批评当时党和红军没有政治的纯粹军事观点、削弱党领导军队战斗力的极端民主化趋势,批判党政军内小团体主义等错误倾向和非组织观点。针对中央苏区时期党的政治纪律建设方面的不足,认真总结中央苏区党的政治纪律建设的经验教训,对于新时期党的建设工作具有重要理论和实践意义。
关键词:中央苏区;党的建设;政治纪律;毛泽东;古田会议
政治纪律是在中国共产党的所有纪律中最重要和最基本的纪律。中国共产党的政治纪律是党内各种纪律的重要依据,也是新时代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与纯洁性的政治基础。中央苏区时期,为了维护各级党组织的团结统一,在党的政治方向、立场、言论和行为等方面,中共中央要求苏区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严守党纪规则。为此,当时中国共产党的《党章》有明确规定,中共中央也两次修改了《中央巡视条例》,从制度上保证中国共产党自上而下的集中领导,从而推动中共中央和各个苏区党内的政治纪律建设。
为了深入贯彻和组织落实党内政治纪律,中央苏区各级党组织制定了诸多行之有效的党内规矩和纪律制度,并采取诸多有效措施来确保政治纪律的执行。除此之外,中央苏区时期党的政治纪律建设目标,还包括反对一切宗派主义、地方保护、山头家族观念、圈子文化等违法党内政治纪律行为。在中央苏区时期的革命与反革命、“围剿”与反“围剿”中,广大红军官兵和党员干部面对上述诸多思想诱惑甚至违法犯罪等现实问题,迫切需要加强和完善中央苏区各级党组织的政治纪律与政治规矩。深入研究中央苏区党的政治纪律建设历程及其经验教训,有助于丰富和发展新时代党的政治纪律建设的思想宝库。
一、中央苏区关于“三大纪律六项注意”的政治纪律建设内涵
(一)中央苏区红军与地方党组织建设的最基本政治要求
在中央苏区和其他苏维埃区域,军队和地方党组织提倡“三大纪律六项注意”,主要包括规范红军和党员的政治纪律、军队纪律和群众纪律等内容,它言简意赅、寓意深刻和内容鲜明,体现出红军队伍的纪律特色与党性宗旨。中央苏区党的政治纪律是维持地方党组织和军队党组织的生命脉络,旨在从制度层面切实保障红军队伍和党组织建设的政治方向,加强和规范红军官兵和党员干部的政治行为及其言论。三大纪律中的第一条是“一切行动听指挥”,明确了红军官兵和党员干部必须绝对服从党的指挥,听从中国共产党的强大领导和军事指挥。中国工农红军是党缔造和领导的人民军队,红军各级组织都是在中国共产党的组织与领导下参与行动的,广大红军官兵必须毫不动摇地服从党的领导和紧跟党的步伐。中央苏区时期党的政治纪律就是要从政治上和源头上,明确党指挥枪的军事原则和红军内部下级服从上级的军事指挥关系,这是确保全军高度集中统一和胜利完成各项任务的最基本政治要求。中国共产党只有严守党的政治纪律,才能够始终保持清醒坚定的政治定力,永远保持人民军队的政治本色和党性宗旨,不断承受各种困难障碍、复杂环境与风险考验。
(二)中央苏区治党治军的纪律规矩、行为准则与组织保障
中央苏区时期红军党组织所提倡的“三大纪律六项注意”,是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马克思主义者和革命家创造的第一部党内纪律法规,为中国共产党早期革命活动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组织和纪律等保障,对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和永葆革命本色具有深远的影响。
4.5 辅助治疗 术后是否需要补充辅助治疗也是一直备受争议的话题,Vasconcelos等荟萃分析表明,目前为止,并没有确切的证据支持以铂类为基础的侵袭性卵巢交界瘤的治疗。2016年NCCN 指南中新增和补充了BOTs的化疗和激素治疗方案,认为对于有浸润性种植的BOTs应参照卵巢低级别浆液性上皮性癌的处理办法。激素治疗为2B类证据,包括阿那曲唑、来曲唑、醋酸亮丙瑞林、他莫昔芬。但多数学者认为辅助治疗的并不能降低复发率及死亡率,同时伴有不良反应及细胞毒作用。
1.“三大纪律和六项注意”指出了党早期革命活动的政治方向。在中央苏区时期等革命战争年代,军队党组织和地方党组织为赢得革命战争,必须保持政治方向和行动目标的高度一致。中央苏区党的政治纪律建设的第一个重要内容,就是“一切行动听指挥,步调一致才能得胜利”。根据“三大纪律和六项注意”的“一切行动听指挥”要求,实质上解决不听指挥、听谁指挥和怎么听指挥的疑难问题,确立了中国共产党对红军队伍绝对领导的指导思想。只有一切行动绝对服从中国共产党指挥,坚持中国共产党指挥枪和党令率领军令,才能确保党对革命军队和革命行动的绝对领导地位。
1.马克思和恩格斯强调,共产主义的实现必须由强大的政党领导,无产阶级政党的纪律和规矩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学说的重要组成部分。恩格斯强调在无产阶级的革命斗争中,“胜利的首要条件是严格遵守法律,而一切革命的高调和喧嚷都不可避免地会导致失败”[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6卷,人民出版社,1974年,第540页。。列宁清醒地意识到,沙皇俄国当时并不是一般的帝国主义,而是集中了世界帝国主义的最坏因素。为此,列宁强调要摧毁欧洲乃至亚洲反动势力的最强大堡垒,就必须将布尔什维克党建设成为具有铁一般纪律的政党组织。列宁在《进一步,退两步》《共产主义运动中的“左派”幼稚病》等著作中,集中阐述了列宁党建纪律的党性原则和推动党建理论的大众化。列宁强调,“无产阶级实现无条件的集中和极严格的纪律,是战胜资产阶级的基本条件之一”[注]《列宁专题文集——论无产阶级政党》,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245页。。
2.“三大注意和六项注意”确立了党早期革命活动的钢铁纪律。中央苏区时期党的“三大纪律和六项注意”为红军队伍确立了铁的纪律,解决了红军官兵和党员干部的思想混乱、意志颓废、作风涣散和纪律松弛等问题,已成为全党和全军克服困难、勇往无前和不断取胜的强大动力和宝贵财富。毛泽东强调革命战争时代,“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中央苏区时期党的政治纪律等革命纪律,是切实保障党建制度执行力的先决条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党是一个由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的无产阶级政党,严格纪律和政治规矩则是中国共产党革命的传统优势。
滚筒装置倾斜安装于机架上。电动机经减速机与滚筒装置通过联轴器连接在一起,驱动滚筒装置绕其轴线转动。当煤炭进入滚筒装置后,由于滚筒装置的倾斜与转动,使筛面上的煤炭翻转与滚动,使规定粒度煤炭(筛下产品)经滚筒后端底部的出料口排出,另外部分的煤炭(筛上产品)经滚筒尾部的排料口排出。由于煤炭在滚筒内的翻转、滚动,使卡在筛孔中的煤炭可被弹出,防止筛孔堵塞。
3.除了深刻总结中央苏区党的政治纪律建设的经验教训之外,中央苏区和其他苏区各级党组织逐渐提高对党纪法规的认识程度,有助于正确理解和严肃执行党内纪律和法律法规。1931年11月,苏维埃党代表大会还强调严格规范苏区党的纪律,防止忽视纪律和惩罚制度等非理性倾向。大会指出:严格执行党的铁律是巩固党的组织、提高党的群众威信的一种方法。目前,在红军和各级政治机关的群众组织中,大多数党员干部都负责最重要的工作。为了确保这些同志成为群众威信的模仿者,党必须严格执法来预防一切腐败现象。“在严密党的纪律当中,必须防止两种不正确的倾向产生。第一种,就是假借说服,要防止惩办制度,或是因为感情关系而放松纪律的执行,以致走到根本忽视党的纪律。第二种就是完全不用说服的精神,采用机械的或过分的施行纪律的惩办制度,这种惩办制度的结果,是足以妨碍干部的培养,减弱党员积极性发展的。”[注]《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7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第477-478页。会后,中央苏区各级党的政治纪律建设,走上了更加健康发展的革命道路。
(三)实现中央苏区革命战争胜利与强化红军战斗力的纪律保障
同时,对“被处罚的同志,要经常注意他的个别教育与实际工作的分配和检阅”[注]赣州市委党史办资料室保存件:中共红四军军委《党的建设问题决议案》(1931年冬)。。对犯错误党员干部要定性准确和符合事实,又要对犯错误党员和全体党员进行教育。1931年冬,中央苏区党组织特别是红军党组织强调党纪国法面前人人平等,“反对对于特殊化党员纪律的让步”[注]赣州市委党史办资料室保存件:中共红四军军委《党的建设问题决议案》(1931年冬)。。“特殊化党员”即红军各级指挥员和地方党政领导,他们在实际工作中都曾经出现过“对指挥员缄默让步”[注]赣州市委党史办资料室保存件:红三军团政治部《关于党的组织问题决议》(1932年2月)。的现象,后来中共中央、地方政府和红军党组织的这种现象得到了纠正。1933年9月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又作出决议:支部对所属的党员,区委对所属的支部或党员个人,认为有处分之必要时决定其处分,不服者得分别向区委、县监察委员会上诉,区委或支部收到申明不服处分的意见,无论是口头或书面的,即须转送达县监察委员会。支部决议开除党员的党籍时,须遵守党章规定报区委批准,区委仍须附具批准理由,报告县监察委员会备案[注]《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9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第341页。。
1.推动“三变”改革。以农民为中心,强化农民主体地位,以敢为人先、锐意突破、实事求是的“小岗精神”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三变”改革。“三变”改革的前提要摸清农村集体资产的家底,做好清产核资、确权颁证工作,盘活农村资源资产,探求农村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引导农民以土地、参股、手艺参股集体经济,盘活闲置的农村宅基地和民房,开展民俗、民宿为主的乡村旅游,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积极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联合体,健全利益联结机制与分享机制,带动农民共同富裕。[6]
“三大纪律和六项注意”都是为了保障红军的生存与发展,红军的纪律特性源自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的人民军队德先进性[注][美]埃德加·斯诺:《西行漫记》,董乐山,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79年,第147页。。“一切行动听指挥”要求和规范了红军部队的政治纪律,明确要求党和军队以及军队的内部思想与行动统一起来,贯彻落实党令、政令与军令。坚持一切行动听指挥和党对于军队的绝对领导,是人民军队与旧式军队最根本的区别,更是党领导军队克敌制胜的关键所在。“三大纪律和六项注意”作为人民军队铁律的纪律体系,始终坚持严明纪律与无产阶级的思想教育相结合,有效克服党内和军内政治纪律观念淡漠等错误思想。
为此,毛泽东强调:“要用政治教育去提高红军的自觉的纪律,使他们明白这是保证战争胜利的重要武器”[注]《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83页。。1930年《中国工农红军政治工作暂行条例(草案)》规定,政治委员在政治理解、纪律、行动和执行党的任务中,都必须成为服务于群众的模范,政治指导员“要成为艰苦、耐劳、勇敢和遵守纪律的模范”[注]总政办公室:《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历史资料选编》(第5册),解放军出版社,2004年,第120页。。1931年,朱德着重强调:“红军的纪律是根据整个的阶段利益、革命利益和革命斗争的必需而制定的。红军的纪律,指挥员与战斗员都是一样的遵守,与白军的纪律专为压迫士兵而设,绝不相同。”[注]《朱德军事文选》,解放军出版社,1997年,第70页。从而在红军官兵中形成了自觉的纪律意识,他们运用口号和其他大众化的传播载体,充分发挥红军政治纪律的教育功能。
实践表明,贯彻落实“三大纪律和六项注意”的政治纪律,就可以始终保持红军部队的政治纪律本色,这是“三大纪律和六项注意”永恒的价值魅力所在。新时代传承和弘扬军队党纪要求的“三大纪律和六项注意”,将有助于强化人民军队的政治纪律和规矩意识,提高人民军队在未来信息化战争的实际战力。“三大纪律和六项注意”奠定了治党治军的纪律基石,实现了整肃红军军纪到从严治军、依法治军的思想转变,内化为现代军人高度自觉地治党治军优良作风。“三大纪律和六项注意”的制定、颁布和执行,有助于提升军心士气、强化宗旨意识和引领风气之先。
二、中央苏区时期古田会议确立的政治原则及纪律规矩
(一)古田会议明确党的政治纪律的理论可能与现实必要
公安监管部门承担着在押人员的警戒看管和行政处罚的重要职责,同时也担负着保证在押人员羁押期间生命安全的责任和义务。《看守所执法细则》规定对患有严重疾病,可能有生命危险的认定为三级重大安全风险,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医生每天上、下午至少各巡诊一次,及时发现和处置在押人员病情[1]。
2.坚持纪律建党和实行铁般的纪律,是无产阶级党建党史的客观要求。众所周知,严格的纪律是党建的传统优势和政治实力,是强化革命理想与钢铁纪律的党建要求。严格来说,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党建的力量保障,党纪国法是实现中国共产党团结统一的重要保障。早在中共六大通过的党章中就明确指出:“严格的遵守党纪为所有党员及各级党部之最高责任。”[注]傅柒生:《古田会议专题研究》,中共党史出版社,2013年,第161页。中国共产党建党管党治党,最根本的事情就是依靠严格的纪律和法治,最重要的是要保持党的建设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则。习近平在指导河南省兰考县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指出:“我们这么大一个政党,靠什么来管好自己的队伍?靠什么来战胜风险挑战?除了正确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外,必须靠严明规范和纪律。”[注]习近平:《在指导河南省兰考县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的讲话》,《人民日报》,2014年5月10日。
(二)古田会议强调党的政治纪律建设的重要性与紧迫性
古田会议最为突出的贡献就在于提出了政治建党原则,在全党全军建设的发展历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并在党的政治纪律发展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毛泽东、陈毅和朱德等在古田会议上,首次将党的领导、政治工作放在红军建设的首要位置,并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政治规则和政治纪律。事实上早在古田会议召开前不久的新泉整训中,红四军前委根据当时群众反映的问题和面临的实际情况,在“三大纪律和六项注意”的党纪基础上新增两条。这既集中体现思想建党和政治建军的制度规矩及其从严治党要求,也明确规定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纯洁性、各级党部党内民主生活等党纪规矩,让苏维埃广大区域老百姓看到红军严密纪律和逐步密切的军民关系。为此,针对当时红四军党内存在的各种误解,毛泽东和陈毅起草古田会议决议,起草并实施了一系列的党规和党纪。
1.毛泽东在古田会议上曾明确政治与军事之间的关系,即红军部队作为执行无产阶级政治任务的武装革命集团,必须服务于中国共产党建设、工农武装斗争和根据地建设。毛泽东明确表示,红军作为中国共产党强有力领导下的革命中坚力量,要始终强调人民革命武装团体而不是寻求个人利益。古田会议强调党的领导与军事等“一切工作,在党的讨论和决议之后,再经过群众去执行”[注]《毛泽东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79页。。要始终坚持党指挥枪和政治决定军事,决不能以“军事领导政治”“以军队控制政权”,红军队伍必须绝对服从于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在红军队伍的政治系统与军事指挥等关系上,古田会议决议案明确强调政治机关同军事机关的平等地位,二者都是“在前委指导之下,平行地执行工作”[注]《毛泽东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113页。。古田会议特别强调政治工作是红军部队的政治生命,突出强调政治机构在红军队伍中的重要政治地位。
3.在古田会议上,毛泽东明确强调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并深刻批评了当时党和红军没有政治的纯粹军事观和削弱党对军队领导领导的极端民主化趋势,同时深刻批判了党内和军内的小团体主义和享乐主义等错误倾向,以及拒不执行党内的决议等非组织观点。首先,要严格遵守中央苏区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政治纪律是苏区军队和地方党的纪律中最重要、最根本和最关键的纪律,必须把中国共产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置于首要地位。习近平总书记曾经多次明确指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根弦不能松”[注]习近平:《在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4年10月24日。。在会见全国优秀县委书记时,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了四项要求,第一要“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要对中国共产党的绝对忠诚。就目前的情况而而言,新时代的全体党员干部必须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则,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提出的“五个必须”和“五个决不允许”[注]《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16年,第27页。。这就要求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党的团结,必须遵循组织程序和服从组织决定,必须管好党员干部亲属及其身边工作人员。
2.毛泽东等中国共产党人在古田会议上,旗帜鲜明地批判极端民主化错误倾向,特别强调“厉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生活”[注]《毛泽东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81页。。除了强化红军官兵的思想政治教育和解决其思想认识问题之外,还明确规定党内民主生活会坚决执行的五条重要规矩,强化和完善红军党委领导制度和实施集体领导与民主协商机制。古田会议决议案强调红军党内少数服从多数是党建的纪律要求,针对红军党内少数不服从多数的非组织化错误观点,强调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将红军党内相关问题弄清楚和弄明白。为此,红军官兵与党员干部到会,要求“尽量发表意见。有争论的问题,要把是非弄明白,不要调和敷衍”[注]《毛泽东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82页。。针对红军官兵中党员数量与质量、党员纪律观念松懈等现实问题,古田会议决议案非常强调党员“入口的基础厉行洗除”[注]《毛泽东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90页。等纠正办法,清理不合格党员,纯洁党员队伍,强化党员纪律观念,严格执行党的纪律。
式(10)为t阶段与t-1阶段的流平衡约束,其中,N(t)为t阶段待装箱集合,和为t阶段减箱和加箱集合。
三、中央苏区时期党的政治纪律建设的实践成效
在认真总结中央苏区党的政治纪律建设经验教训基础上,中央苏区和其他苏区各级党组织都重视党的纪律建设实践并取得重大成效,其主要经验就是,既要严格执行纪律和防止惩罚制度,又要有意识地维护纪律、加强纪律和教育同志相结合。要逐步强化和规范中央苏区党的纪律建设,必须在党员干部遵守党纪国法的基础上,灵活运用多种对党员干部的纪律教育方法,有效制止党内违纪和惩罚制度的错误倾向。在中央苏区建立党的政治纪律的过程中,苏区各级党组织实行政治纪律与尊重党员干部的民主权利相结合,认真调查和处理腐败和浪费等案件,实现在党纪面前人人平等。同时,加强中央苏区党的纪律处分的监督措施,逐渐建立和完善了红军和地方的党纪监督等监督机构。
(一)逐步强化和规范中央苏区党的纪律建设,必须在党员干部遵守党纪国法的基础上,灵活运用多种对党员的各种纪律教育方法,有效地制止党内违纪和惩办制度等错误倾向
2.中央苏区各级党组织认真总结党的纪律建设的经验和教训,既要中央苏区各级党组织从严执行纪律和惩罚制度,又要有意识地将维护纪律同教育同志相结合。闽西特委提出:“执行铁的纪律是布尔什维克党组织重要原则之一。这里应注意的:第一,执行党的纪律要站在教育同志观点上,不可专以惩办制度。第二,纠正过去只有上级党部才能执行纪律的错误,党纪要在支部中执行。第三,坚决地洗刷动摇、腐化、怠工等不坚决分子出党。”[注]《中央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上册,江西人民出版社,1982年,第621页。1930年10月13日,赣西南特别委员会召开组织问题会议,有同志说:党的纪律必须在教育中实施,必须由同志们理解并自动实施。与此同时,我们必须以这个同志的错误来教育全党,比党过去AB团中肯定包含更多可以教育者。有的说:纪律问题不仅是惩罚,它们必须具有教育的意义。有的说:党内斗争的问题必须是在斗争中来教育同志,防止过去洗党开除的危险,并注意教育问题。有的提出:“党没有杀人纪律。”[注]《中央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上册,江西人民出版社,1982年,第631,632,633页。
1.加强中央苏区和其他苏维埃党的政治纪律建设,亟需强化和创新对广大红军和地方党员的纪律教育方法,充实和编印有关党纪内容到党员教育材料中。此外,通过报刊标语、印发处分通报等形式供党内传阅,灵活运用苏区一些典型党纪教育事例教育党员,以便于中央苏区各级党组织党员接受纪律教育启发。例如,针对官僚主义、形式主义、自由主义等违法纪律行为,当时中共宁都临时县委给予犯错误党员处分决定,并印发全县各级党组织以教育犯错误者和全体党员。此外,《红色中华》《青年实话》《奋斗》等报刊杂志,先后披露了一些案情严重和影响重大的违法违纪案件,例如,二苏大基建工程处长左祥云贪污处死案、于都县苏维埃主席熊仙壁挪用公款案、当时中共于都县委书记刘洪清包庇罪和以权谋私案等。中共中央党务委员会和苏维埃中央工农监察委员会在《红色中华》报上公布了上述案件的具体案情和处理结果,这就使得中央苏区和其他苏区党员干部受到震动和教育。
在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第一次党代会之后,中央苏区和地方各级党组织在大多数党员遵守党纪国法的基础上,更加强调加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教育及其党纪意识的重要性。1931年底,红四军军委扩大会议通过的《党的建设问题决议案》,要求广大党员干部了解党的纪律和开展纪律教育。为巩固和加强党领导人民群众团结一致向前,每个党员干部最起码义务都是必须遵守党的纪律,要求对党员纪律教育贯彻落实于“一般的日常生活中”。1932年2月,红三军团召开全军党组织会议通过决议案规定:“纪律要从日常生活区建立,突然的惩办纪律,不特不能建立党的纪律,而且要失去教育同志的积极意义,”“纪律的执行须经过会议的讨论,带有充分的教育意义”[注]据赣州市委党史办资料室保存件:《关于党的组织问题决议——全军团党的组织会议通过》(1932年2月)。。
3.“三大注意和六项注意”强化了党早期革命活动的组织保障。中央苏区党的政治纪律建设集中体现在“三大纪律和六项注意”中,是中国共产党领导新式红军革命队伍区别于一切旧式军队的内在标志,明确规定红军官兵队伍必须绝对服从党令军令的组织观念和纪律意识。红军党组织的力量主要来自其组织严密紧凑,统一中国共产党和红军队伍的组织意志和组织行动,逐渐形成夺取中国革命与军事战争胜利的强大合力。当红军部队在中央苏区和其他苏区进行扩红运动时,中国共产党组织和发动人民筑起铜墙铁壁,促使军队党组织和苏维埃地方党组织力量发展壮大。
(二)在中央苏区建立党的政治纪律的过程中,苏区各级党组织实行政治纪律与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相结合,认真调查和处理腐败浪费等案件以实现党纪面前的平等
1931年11月初,“一苏大”要求苏区各级党组织对党员干部的违纪犯罪案件,必须严肃调查和认真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对于中央、地方和红军党员干部违纪案件的处理必须严格按照党纪程序进行。为此,中央苏区时期红军明确规定,红军党支部有权决定对普通党员的警告处分,团党委(总支部)有权决定作出严重警告处分,师的党委有权决定留在党内看待处罚,军团党委有权决定开除党籍处分。无论犯错误党组织及其党员干部接受何种处分,所在党支部都必须整理相关材料并提出支部意见,地方党组织对党员处分和逐级报告等执行相关程序。在讨论党员处分时,受到惩罚的同志要求必须参加会议,并且在讨论和决定之前解释事实经过。同时,在决定之前,应该允许他们尽可能地进行辩护,以便于一般同志理解这些问题。
早在井冈山时期,毛泽东就十分注重军队的纪律建设和自我纠错能力,“三大纪律和六大注意”作为毛泽东建党建军思想的重要特点,特别强调纪律是完成中国革命任务的制度保障和红军部队战斗力的军内规矩。但是,在中共六大第四次全体会议之后,王明“左倾”错误思路在党中央占主导地位,认为“三大纪律和六项注意”等是对游击队的规定,强调红军正规化建设并不适用于此规定而停止执行。在1944年抗日战争转入战略进攻阶段之前,毛泽东在《关于军队政治工作问题》的政治报告中,重申和澄清了军容军纪的“三大纪律六项注意”问题。
(三)加强中央苏区对党的纪律执行及其监督措施,逐渐建立健全红军和地方党内纪律监察等监督机构
早在1927年6月1日,《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决案》就明确规定:“为巩固党的一致及威权起见,在全国代表大会及省代表大会选举中央及省监察委员会”[注]《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3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9年,第132页。,负责监察全党执行决议案和遵守党的纪律等情况。虽然党的六大通过的党章有关于党的纪律的专门规定,但是却没有规定在党内设置纪律检查(监察)机构,仅要求“各级委员会得成立特别委员会以预先审查关于违犯党纪的问题,此种特别委员会之决议,经该级党部批准后发生效力”[注]中共中央书记处编:《六大以来》,下册,人民出版社,1981年,第8页。。“特别委员会”专门审查党组织及党员的违纪处分,而尚未将其纳入到红军和地方党委常设的工作部门。
此外,中共六大通过的党章还规定,中共中央和省县党委均成立“审查委员会”,负责监督苏维埃各级党组织的财务账目,但尚未肩负起整个党组织的纪律监察工作。1931年底以前,中央苏区基本上未建立这种监察机构,更没有机构和人员负责相关的日常性工作。1932年春天以后,红军队伍中师级以上设立党务委员会负责党内监察职责,但是此时地方党组织却没有设立党务委员会和党内监察机构。
(四)要强化和规范党的纪律建设及其制度监督的政策措施,有效防止苏区红军和地方党员干部违反党章和破坏党纪行为,通过党纪国法避免拒不遵守党的决议、贪污浪费等弊端
1933年9月,当时中共中央决议成立中央党委委员会及中央苏区省县检查委员会,并规定其职责为:“在以布尔塞维克的精神,维持无产阶级政党的铁的纪律,正确地执行铁的纪律,保证党内思想和行动的一致,监视党章和党决议的实行,检查违反党的总路线的各种不正确的倾向(官僚)注意及腐化现象等,并与之作无情的斗争。”[注]《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9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第340页。长期以来,中央苏区对党的纪律执行情况进行党内的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苏维埃政府专门设置工农检查部、审查委员会等机关监督。此外,《红色中华》《青年实话》等报刊杂志和广播宣传,常常通过大量革命标语和漫画文艺等多种形式宣传勤俭节约,披露和曝光红军和地方官僚主义、贪污浪费等违法违纪行为,积极推进和强化规范党内的纪律建设、舆论监督与权力监督。
1933年9月17日,中共中央作出决议:“为要防止党内有违反党章,破坏党纪,不遵守党的决议及官僚腐化等情弊发生,在党的中央监察委员会未正式成立以前,特设立中央党务委员会,各省县于最近召集的省县级党代表大会时选举省县级的监察委员,成立各省县监察委员会。”[注]《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9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第340页。中央党务委员会和省县监察委员会的职责为:“以布尔什维克的精神,维持无产阶级政党的铁的纪律,正确的执行铁的纪律,保证党内思想和行动的一致,监视党章和党决议的实行,检查违反党的总路线的各种不正确的倾向与官僚主义及腐化现象等,并与之作无情的斗争。”[注]《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9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第340页。
从1933年冬天起,中共中央和省县党务与监察委员会所作决议或决定,必须分别报经中共中央和省委县委批准报备和贯彻执行,中央苏区管辖各级省委县委都先后选举出党的监察委员会。1934年1月,中共六届五中全会选举董必武为书记,并选举产生中共中央党务委员会。此时,苏区中共区委以下党组织尚未建立单独的监察委员会,由苏区委或者党支部等直接负责党纪教育和实施。中央苏区就这样逐级建立健全党的纪律监察机构,贯彻落实红军和地方党组织的纲领路线和政策措施。
该项目施工主要是对有盖重情况下的坝基固结灌浆,其中,深度在10.0m以上的部分岩体采用低压灌浆方式,深度10.0m以下采用固结灌浆施工。孔位布置如图1所示。
在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开展过程中,应该结合事业单位管理的实际需要,建立完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科学合理的设置事业单位的组织架构,完善事业单位内部的决策议事机制、授权审批机制,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内部的不相容职务分离制度,强化信息内部沟通,进一步增强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此外,在事业单位财务内部控制管理方面,还应该重点加强财务监督管理,尤其是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对事业单位的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结转和结余管理、专用基金管理、资产管理、负债管理等具体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同时积极推进审计监督向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转变,及时发现解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综上所述,虽然在王明等“左倾”教条主义错误思想的理论指导下,中华苏维埃运动和全党全军的革命事业曾经遭到严重损失,但是,以毛泽东等为代表的中国化马克思主义者与革命者,始终坚持一切行动听指挥的“三大纪律六项注意”等政治纪律建设,强化和维护中国工农红军战斗力和广大苏维埃工农兵群众的革命热情。同时,在发展和壮大中央苏区和其他苏区的党员数量与保障提升其质量的前提下,不断强化和规范广大红军官兵与地方党员干部服从党组织领导的政治纪律与组织纪律,始终保持红军部队和地方党组织的革命战斗力与群众凝聚力,使军队党组织和地方苏维埃党组织不断发展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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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earchontheConstructionofPoliticalDisciplineofthePartyintheCentralSovietArea
Xia Jinglei1,2,Jin Minqing1
(1.Tianjin Normal University,Tianjin 300387,China;2.Chinese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Beijing 100732,China)
Abstract:The army and local Party organizations at all levels in the Central Soviet Area advocate the "Three Major Disciplines and Six Points for Attention", which is the first inner-party discipline laws and regulations created by Mao Zedong and other Marxists and revolutionists. It strengthens the political orientation, steel discipline and organizational guarantee of the early revolutionary activities of the Party, and inherits the political discipline, military discipline and mass discipline of the officers and soldiers of the Red Army. Gutian Conference first put forward the principles and rules of political party building. Mao Zedong clearly emphasized the party's political discipline and rules, criticized the pure military viewpoint that the Party and the Red Army did not have politics at that time, weakened the extreme democratization trend of the Party's leadership of the army, and criticized the erroneous tendency and non-organizational viewpoints such as small group doctrine within the Party, government and army. In view of the insufficiency of the Party's political discipline construction in the Central Soviet Area, the experience and lessons of the Party's political discipline construction in the Central Soviet Area are carefully summarized. The practice of the Party's political discipline construction at all levels in the Central Soviet Area has achieved remarkable results.
Keywords:central soviet area;party building;political discipline;Mao Zedong;gutian conference
DOI:10.16366/j.cnki.1000-2359.2019.02.003
作者简介:夏静雷(1985-),男,河北保定人,法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马研院在站博士后,天津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天津市高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联盟兼职研究员,主要从事党史党建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等研究;金民卿(1967-),男,河南洛阳人,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副院长、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哲学、文化与意识形态、中共党史党建等研究。
基金项目: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16ADJ006);天津市哲社科规划一般项目(TJDJ15-05);教育部高等学校中国共产党革命精神与文化资源研究中心重大项目(18JJD710013)
中图分类号:D262;D2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2359(2019)02-0015-07
收稿日期:2018-10-15
[责任编校张家鹿]
标签:纪律论文; 苏区论文; 政治论文; 红军论文; 中央论文; 法律论文; 中国共产党论文; 党史论文;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1919~1949年)论文; 《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2期论文; 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16ADJ006) 天津市哲社科规划一般项目(TJDJ15-05) 教育部高等学校中国共产党革命精神与文化资源研究中心重大项目(18JJD710013)论文; 天津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论文; 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