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久红:“互联网+”时代法学教育教学模式创新分析论文

潘久红:“互联网+”时代法学教育教学模式创新分析论文

摘 要:当前,高校在法学教学上还存在重理论、轻实践的弊端。在“互联网+”背景下,高校应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创新教学模式。本文从学习方式、学习路径、综合素质三方面阐述互联网对高校法学教学的积极影响,分别从学生兴趣、翻转课堂、教师队伍、仿真实训等方面阐述教育的创新路径。

关键词:互联网+;法学教育;教学模式;创新策略

“互联网+”的出现,促使信息技术在教育领域中的应用不断普及。为教育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新的思路,同时对教育者教育水平有了全新的要求。在高校法学教育的教学过程,应结合新时代的要求,不断创新教学模式,促使高校法学教育质量不断提升。

一、“互联网+”对法学教育的促进作用

(一)改善学习方式

在互联网背景下,各种信息的传输方式更加便捷。网络具有开放性特征,能够实现资源共享。因此,“互联网+”为教育领域提供了新型的授课方式。在高校的法学教育工作开展过程中,教师应充分将互联网应用其中,为学生打造多元化的教学方式。高效利用信息技术,促使高等教育模式不断创新和变革,打造出网络、数字为一体的高等教育体系,为建立随时学习、随处学习、人人学习的和谐社会奠定基础,培养出具有创新能力的人才。

(二)拓宽学习路径

“互联网+”的兴起,促使大量自媒体的客户端被人们广泛应用,如:微博、微信等,学生通过这些客户端可获取法学知识信息。高等院校的法学教学应立足于时代发展,在专业课教学过程中引入信息技术,结合互联网优化教学方式,促使高等教育不断发展。“互联网+”环境下,产生了大量的数据信息,在法学教学过程中,可利用数据技术模拟出法律实务,帮助学生进行知识实践。在“互联网+”环境下,可进一步拓宽学生的学习路径,同时新型教学模式可激发其学习兴趣,让学生置身于实际的场景中,高效利用法律知识解决问题。

其二是产业创新的规模经济效应。在市场机制下,由于企业之间存在竞争,技术创新成为每家企业生存发展的重要保障,这样会引致对创新资源的巨大需求,吸引创新人才集聚,加大知识转移力度,促使产学研更高效率的合作,产生创新的规模经济效应,导致产业创新速度的加快。

(三)提高学生综合能力

在“互联网+”环境中的高校法学教学,打破了传统的教学模式,使授课环节内容丰富,教师根据此学科的知识特征,将实际的案例进行仿真设计,利用网络查找案件经过,将其过程整体还原,学生可按照教师为其设定的角色展开练习,强化其实践分析能力。在此环境下,促使高校法律实务相关工作得以完善,强化法学专业学生的职业技能。例如:学生可更精准地识别出经济类案件,通过众筹、P2P以及微信等手段,识别出网络中的传销、诈骗以及非法融资等犯罪行为。教师通过仿真技术,对各类犯罪活动展开模拟,让学生深入体会各种违法行为,进而强化专业知识掌握能力,提升学生综合素质[1]。

二、“互联网+”时代下高校法学教育模式的创新

(一)激发学生兴趣

在互联网时代下,高校在法学教育实践过程应充分利用互联网资源,结合新型教育模式,立足于社会对人才的需求以及市场需求合理制定法学教学方案,培养出综合型人才。在实践教学过程中,高校法学专业教师应不断提升教育技能,发挥互联网平台的应用优势,通过慕课、微课、教学APP以及翻转课堂等教学模式,激发学生对法学知识的学习兴趣。这些教学方式和学生兴趣爱好相符,可将其作为载体展开课堂教学,突破传统法学课堂教学过程受到时间和空间方面的双重限制。与此同时,为学生营造互动、高效、自主学习平台,提升学生主动学习法学知识的积极性,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培养其探索精神。除此之外,在授课过程中,教师还可借助“互联网+”的优势,和法学专业学生展开高效互动,掌握学生学习过程中的思想动态,了解其实际学习情况。在互动过程中,引导学生质疑、提问,充分融合法学课堂教学和在线讨论,保障授课内容符合学生学习兴趣,提高法学教学质量。

(二)打造翻转课堂促使教学改革

为丰富高校法学教学内容和方法,可向内部引进多元化的法学人才,丰富教师队伍组成形式。例如:聘请法官、律师、企业法务或者检察官等担任法学专业的兼职教师,这些人员具备丰富的执业经验,可丰富课堂授课内容,拓宽学生视野,让其对法律相关职业有更真实的认知,进而掌握部分法律实务经验。在授课环节,教师应充分发挥“互联网+”的作用,对教学内容合理设计。例如:在微信平台中建立学习讨论群组,针对当前的热点案件和学生之间展开探讨。利用网络资源的同时,以兼职教师丰富的从业经验,和学生展开沟通与交流,培养学生对未来职业有更明确的认知。学生的职业素养需要日积月累才能形成,在互联网的应用下,结合教师的职业能力,让学生心中的法律思维与理念逐渐生华,进而形成批判性思维。此外,在教学环节,教师还可高效利用资源库展开案例教学,收集热点案例的资料,展开课堂讨论,将学术界以及实务界权威人士的见解融入其中,打造资源共享学习模式。在互联网技术的应用下,促使高校法学教学过程更加完善。

(三)丰富教师队伍结构

在“互联网+”环境下,呈现出明显的特征为教学资源可以共享,为传统法学内容教学模式的转变给予了更多的技术支持。在互联网环境下,法学课堂教学可开展多样化的教学活动,构建将学生作为课堂主体的教学模式。高校法学学科综合性较强,在教学过程,需要将法学理论与实践教学相互结合。当前,我国大力建设法制社会,需要更多掌握法学知识的专业人才。从当前的法学教育现状来看,教学方法以及课堂组成形式都存在部分问题,使实际法学课堂效率较低,这样的现状难以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因此,在实际法学教学过程中,教师可借助网络工具,引导学生解决学习过程面临的问题。例如:使用专业的法学论坛以及搜索引擎等,逐渐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等能力。高效应用互联网资源,扩宽学生法学知识视野。在授课环节,秉承新课改的要求,将立德树人作为基本教学理念,为学生打造翻转课堂。利用新型教学模式,促使教学改革深入落实。在教学环节,教师可引导学生利用网络渠道共同探讨类似的法学案概念、案例等,建立在线讨论学习社区。由于法学专业学生拥有的法学基础各不相同,因此,教师应结合学生实际能力,为其合理选择教学资源。因材施教,打造完善的法学课堂,提高学生的课堂学习效率。此外,组织学生探究思考之后,教师可对其进行引导和点拨,不断将法学知识加以内化吸收。

第一,企业可建立互联网监督网。财务共享中心的应用,为企业减少分公司的财务部门带来了可能,但是技术是刻板的、不灵活的,因为优质的系统也无法提供自己独立的观点,无法建立人际关系,无法提供激励、识别问题和随机应变等。这些问题就需要企业管理者为共享中心的财务人员提供互联网监督的工作环境,以便保持财务人员对于各分部税收风险的敏感性,使财务人员实时跟进,对于个别问题及时和税务人员进行沟通。

模型1:将柔爆索驱动铅层壳体看作圆柱形装药结构,根据Gurney公式计算出铅层的飞散速度v0。这时,炸药能量转化为壳层和爆轰产物的动能,装药比ξ2采用柔爆索中装药质量mex与铅层质量mpb之比,计算公式为

(四)仿真模拟职业实训

法学专业学生毕业之后的就业方向为律师、法官、法务或者检察官等。以上职业需要人才具备较强的专业技能以及职业技能。为此,在教学过程,应将职业技能融入其中,提升学生适应社会能力。仿真模拟(VR)实训可按照学生对不同职业的兴趣,制定出多样化的训练内容。例如:在实践教学时,教师可利用仿真模拟和互联网为学生创造出真实的角色模拟环境,让学生进行全面体验,锻炼其从事法律行业需要的判断、分析等能力。在对某个案例进行分析时,可站在不同立场表达出不同的观点。教师可通过仿真实训和互联网的融合,为学生创造互动课堂,提升其实践能力[2]。

三、结束语

总而言之,在高校法学教育过程中,教育者应充分意识到“互联网+”为教育带来的促进作用。在实际教学环节,通过利用慕课、微信、VR等为学生打造翻转课堂,将各行业的法律人才吸纳到教师队伍当中,优化教师队伍组成。充分利用网络资源,丰富学生对法学知识的掌握,进而提高高校法学教育质量。

[ 参 考 文 献 ]

[1]冯杰.“互联网+”时代法学教育现状及创新研究[J].当代教研论丛,2019(05):18.

[2]崔艳峰.“互联网+”时代法学教育面临的挑战与变革[J].西北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18(01):55-59.

中图分类号:D9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9)27-0282-02

作者简介:潘久红(1982-),女,满族,辽宁凤城人,本科,辽宁广播电视大学丹东分校,法律硕士,研究方向:民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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