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严重不负责任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不负责任,过失,医疗事故,因果关系,粉尘,副主任,国家文物局。
严重不负责任论文文献综述
潘若喆[1](2019)在《渎职罪中“严重不负责任”要素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严重不负责任”这一用语在渎职罪章节中多次出现,并作为相关罪名的直接定性标准在司法中大量使用。然而这一用语同时也带有强烈的口语色彩,虽然能涵盖很大一部分渎职犯罪行为,但也带来了内容模糊的问题,在立法和司法上出现了很多问题,因此需要对其含义进行合理的解释。本文主要围绕叁个观点展开,第一是明确“严重不负责任”这一要素的犯罪构成地位是客观构成要素,第二是认为“严重不负责任”是判定此类型犯罪主观罪过的根据,第叁是确定“严重不负责任”是产生危害后果的原因。在第一部分,首先从法条出发,分析得出只有客观构成要素才符合法条条文结构,并对“严重不负责任”行为的性质与表现形式加以展开,同时归纳了主要的行为表现形式。在第二部分认定“严重不负责任”是判定主观罪过的根据,随后从保持立法本意以及限制此类犯罪滥用的角度出发,明确“严重不负责任”类型犯罪的主观罪过只能是过失。在第叁部分阐述了“严重不负责任”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关系是原因与结果之间的关系,并援引修正的条件说论证了因果关系成立的原因,同时对监督过失成立的条件加以解释。接着对“严重不负责任”的“严重”程度进行了探讨,将其主要分为危害行为和主观罪过两方面的程度。行为的危害程度与职责完成度挂钩,而主观罪过方面则只需要满足过失即可,但需要与工作失误相区分。最后针对前文指出所存在的问题现状提出了相应在立法和司法层面的建议。(本文来源于《浙江大学》期刊2019-06-01)
蒋莉[2](2018)在《国有公司、企业人员失职案件中“严重不负责任”的认定》一文中研究指出【典型案例】张某某,男,中共党员,A市某国有集团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兼任该集团下属物流公司党委书记、法定代表人。2013年7月,物流公司与B市甲公司签订《贸易物流服务协议》,约定物流公司为甲公司提供有关货物的进出口通关、运输、装卸及仓储等服务(本文来源于《中国纪检监察报》期刊2018-11-14)
张新凯[3](2016)在《犯罪过失理论研究——以过失犯罪“严重不负责任”的规定为切入点》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刑法中并没有一般过失与重大过失的表述,只有过于自信过失与疏忽大意过失的区分,然而在刑法分则规定的过失犯罪中却出现"严重不负责任"的规定,例如玩忽职守罪、医疗事故罪等。从对这类过失犯罪主观过错准确认定的角度出发,并借鉴国外刑法重大过失理论,应当将重大过失引入我国刑法。这不仅有利于完善和发展我国的犯罪过失理论,同时也有利于对特定的过失犯罪正确地进行定罪和量刑。(本文来源于《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期刊2016年05期)
丁国锋,马超[4](2015)在《开发区原副主任被控严重不负责任》一文中研究指出3月23日上午10时许,2014年江苏省苏州昆山市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8·2”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渎职案之一、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原副主任、原党工委委员、安全生产委员会原主任陈艺涉嫌玩忽职守一案,在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本文来源于《中国安全生产报》期刊2015-03-26)
丁国锋,马超[5](2015)在《开发区副主任被控严重不负责任》一文中研究指出今天上午10时许,2014年昆山“8·2”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渎职案之一、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原副主任、原党工委委员、安全生产委员会原主任陈艺涉嫌玩忽职守一案,在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法制日报》记者独家现场旁听。 法庭上,公(本文来源于《法制日报》期刊2015-03-24)
赵博[6](2014)在《医疗事故罪“严重不负责任”行为之认定》一文中研究指出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我国在1997年的《刑法》中首次规定了医疗过失刑事责任,这对于规范对医疗过失刑事责任的追究以及预防医疗事故的发生有极其重要的积极意义。刑法第335条对医疗事故罪作出了这样的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叁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我国在医疗事故罪的理论研究上相较于德日等国家差距还是很大,以至于在司法实践中很多问题得不到妥善的解决,甚至影响到了准确的追究医疗犯罪行为的刑事责任。因此,我们应该加强对医疗事故罪的理论研究,以保障在司法实践中对医疗事故罪的准确定性和量刑,同时起到促进医务工作人员提高注意义务的作用已达到缓解医患关系过分紧张的现状。本文主要分为四章第一章论述医疗事故罪“严重不负责任”行为认定存在的问题。行为是医疗事故罪客观方面的重要内容,本文以该罪名的客观行为认定为要点,分析了医疗事故罪客观行为认定在理论中和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对于医疗事故罪客观行为认定在理论中存在的问题分别从行为、结果、因果关系的角度进行分析。而在实务中的问题则主要分析了病例封存制度及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方面存在的不足。第二章与第叁章论述了医疗事故罪“严重不负责任”行为的界定以及行为成立犯罪的标准。在前章分析了理论中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探求解决问题的出路。第四章主要论述医疗事故罪“严重不负责任”行为医疗鉴定。探讨医疗事故鉴定结论在刑事案件中的地位,以及通过介绍国外的相关鉴定制度再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总结出适合我国的医疗事故鉴定制度。(本文来源于《东南大学》期刊2014-10-01)
李希慧,宋久华[7](2012)在《医疗事故罪之“严重不负责任”辨析》一文中研究指出刑法第叁百叁十五条规定的"严重不负责任",历来是饱受理论界和实务界争议的一项内容。事实上,其在性质上应当归属为医疗事故罪的主观方面要件,在内容上包括违反医疗注意义务和具备医疗注意能力,是负有医疗注意义务、具备医疗注意能力的医务人员违反医疗注意义务的主观心理状态。它集中体现了医务人员的主观恶性,是医务人员承担刑事责任的主观根据。(本文来源于《人民检察》期刊2012年21期)
李德勇[8](2012)在《严重不负责任,术中将纱布留在患者腹内 医方酿成医疗事故罪难逃其责》一文中研究指出患者因外伤性脾破裂,送入甲院诊治。当晚,由外科医师乙为主刀、护士丙为巡护护士、护士丁为器械护士组成的手术组为患者做了全脾切除术。术中,乙在没有告知助手和护士的情况下,在患者脾窝里塞进了纱布垫,在关腹前的腹腔清理中,未对是否有无异物存留做认真清理,即通知护士清点物品。两护士在关腹前疏于核对,造案例回放(本文来源于《中国社区医师》期刊2012年41期)
[9](2012)在《中方对日方极不负责言论表示严重关切和强烈不满》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北京7月27日电 外交部发言人洪磊27日表示,中方已对日方在钓鱼岛问题上“极不负责任的言论”表示“严重关切和强烈不满”。 有记者问:日本首相野田佳彦26日在国会答辩时表示,如在包括钓鱼岛在内的日本“领土领海”出现周边国家非法行为,政府将毅(本文来源于《人民日报》期刊2012-07-28)
柴春元[10](2011)在《“负责任的瞒报”背后是更严重的违规》一文中研究指出7月31日上午,故宫博物院终于证实,国家一级文物宋代哥窑青釉葵瓣口盘在7月4日已发生损坏,但截至31日上午,北京市文物局和国家文物局仍未接到这一事件的报告。对此,故宫方面否认了“瞒报”的质疑,表示是要彻底调查清楚,形成一份详细的调查报告后上报(8月1日《(本文来源于《检察日报》期刊2011-08-02)
严重不负责任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典型案例】张某某,男,中共党员,A市某国有集团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兼任该集团下属物流公司党委书记、法定代表人。2013年7月,物流公司与B市甲公司签订《贸易物流服务协议》,约定物流公司为甲公司提供有关货物的进出口通关、运输、装卸及仓储等服务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严重不负责任论文参考文献
[1].潘若喆.渎职罪中“严重不负责任”要素研究[D].浙江大学.2019
[2].蒋莉.国有公司、企业人员失职案件中“严重不负责任”的认定[N].中国纪检监察报.2018
[3].张新凯.犯罪过失理论研究——以过失犯罪“严重不负责任”的规定为切入点[J].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6
[4].丁国锋,马超.开发区原副主任被控严重不负责任[N].中国安全生产报.2015
[5].丁国锋,马超.开发区副主任被控严重不负责任[N].法制日报.2015
[6].赵博.医疗事故罪“严重不负责任”行为之认定[D].东南大学.2014
[7].李希慧,宋久华.医疗事故罪之“严重不负责任”辨析[J].人民检察.2012
[8].李德勇.严重不负责任,术中将纱布留在患者腹内医方酿成医疗事故罪难逃其责[J].中国社区医师.2012
[9]..中方对日方极不负责言论表示严重关切和强烈不满[N].人民日报.2012
[10].柴春元.“负责任的瞒报”背后是更严重的违规[N].检察日报.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