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云南曲靖655700
摘要: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建设的进程也在不断的加快,而在城市建设的过程中所面临的管理问题也越来越多,尤其是在违法建设管理的过程中,群众对于法律的意识比较薄弱,集体建设荣誉感缺乏,因此在建设管理中常常会遇到阻止拆迁、阻止施工、对管理者大打出手、开口大骂的现象,同时违建项目也比较多,这些都阻碍了行政管理中违法建设的综合管理,同时也助长了一些人违建的气焰。本文针对当前我国行政管理中违法建设的综合治理工作的现状,分析违法建设综合治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通过构建理想行政执法模式来加以解决,并提出有效进行违法建设综合治理的措施,以期望对我国建设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起到些许作用。
关键词:行政管理;违法建设;综合治理
1前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城市化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创造了人类城市发展史上的奇迹,但同时也产生大量的违法建设问题,严重侵蚀了城市公共资源,严重损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严重影响了城市公共安全。近几年,相关政府对于违法建设的综合治理问题越来越关注,加大了对违法建设治理的投入,势必对阻碍城市发展,危害社会秩序的人或者企业进行严厉的打击,保障社会发展的长治久安。所以对违法建设的成因、管理体制、法制角度等进行综合分析,得出违法建设产生的根本原因是经济利益驱动、心存侥幸心理、地方保护主义、政出多门和管理体制不完善等,找出主要问题,并制定对应的防范对策是非常重要的。
2行政管理中违法建设管理的难点分析
(1)违建数量大,相关法规不完善。随着我国建设行业的快速发展,房价的暴涨,现在城市违建的数量越来越大,历史跨度也很大,导致了城市建设管理的难度越来越大,据相关研究人员统计某县的违法违规建筑非常严重,占地面积达到80多万平方米,可想而知现在的违法建设多严重,城市的综合治理难度有多大,所以在城市建设过程中针对违法违规建筑出台了《城市规划法》、《城乡规划法》,为的就是加大对违法违规建设的治理,降低行政管理中违法建设综合治理的难度,保障城镇发展的规范化。
(2)历史遗留问题多、建房刚性需求大。因征地拆迁承诺未履行等原因,导致拆违困难。同时因群众建房刚性需求,但又办不了建房手续,也形成了大量的违法违规建筑[1]。部分群众现有住房一旦拆除,其基本的生产生活无法保障,久而久之导致一些历史遗留的问题越积越多,治理起来非常棘手。
(3)治理工作进展不协调。同样是对违法建设进行综合治理,但是有的地方工作部署的很好,宣传也到位,但是有的地方就好像没有收到违建治理的工作安排一样,完全没有要治理的迹象,所以治理工作进展不协调也打消了治理人员的积极性。
(4)群众搬迁缺乏规划。在综合治理违法建设的过程中,违法建筑拆除和居民的搬迁工作进行的步调不一致,导致有的地方拆迁了而相关的群众却没有进行完善的安置,使得一部分搬迁出来的人家没有落脚的地方,从而激起了很大的民怨。再有就是一部分居住民房建立的时间比较久远,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同时也增加了治理人员的治理难度。
(5)群众阻力大,执法过程艰难。目前,城市管理体制机制不全、法律依据滞后、缺少专门性立法,在治理违建过程中,执法人员常常受到当地群众的人身攻击,在治理过程中一些工作人员对于违建项目治理的执行内心也有一定的抵触,从而使得违建的综合治理工作迟迟不能前进,从而也使得一些投机倒把的群众违建的气焰越来越盛。
3行政管理中违法建设管理的措施分析
(1)创新机制,构建治违长效。行政管理中的违法建设综合治理工作既要严谨还要长效。近年来,违建一直都在治理,但是真正起到治理效果确实很少。究其原因就是治理机制有待完善和创新,因为违建的形式也是随着社会发展而变化多样,为了有针对性的治理违建应该加强管理机制的创新。为了保障治理违建效果的长期性,治理执法部门应该建立联合执法平台,加强对违法建筑的管理力度,针对治违工作中存在的难点、焦点问题,不定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4]。如每个村选择一名责任心较重的同志对村镇的规划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并及时地将违法建设的动态信息提供给城管部门。同时建立有奖举报制度,以便能够对全民监督的积极性起到调动作用。另外,还需要针对城管执法人员的工作建立奖惩机制,如倒查、追究责任和目标管理等,年终目标考核中增加目标考核分值评比,在拆违、控违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单位均获得相应评分,以便在日后的评优中获得优先评选的资格;凡是对违法建设查处不力或者不及时的人员,都需要对具体监管人员实施倒查和责任追究。
(2)严格执法,加大对历史遗留的违法建设的处理力度。在对历史遗留的违法建筑进行处理时,应按照“尊重历史、以人为本、实事求是、依法推进”的原则严格执行。虽然历史遗留的各种违法建设具有特殊性和复杂性,但是为了防止违法建设的非法盈利以及维护各类基础设施和保障建设工程的顺利实施,体现社会公平公正,城管部门要主动作为、敢于担当,迅速选取典型的恶意修建、影响社会公平和不配合拆迁的被拆迁户进行立案调查,必要情况下可依法启动强制拆除程序,令违法建设的修建人员无利可图、让漫天叫价的人血本无归,以点带面的教育大多数人,以保障那些支持并配合拆迁的人可以得到基本保障,这对推动面上的工作是非常有利的,使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谨性得到维护与落实。
(3)加强治理违建宣传,提高民众意识。通过印发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标语、巡回宣传等方式向广大人民群众渗入违法违建的坏处,提高民众爱护城市合理建设的意识[3]。针对不同的地区在相关宣传专题栏目开展法规宣讲、动态报道、案例剖析曝光,将违法建设影响城市发展,影响个人切身利益的现实展现给广大群众,积极鼓励群众参与到违法建设综合治理的队伍中来,治理人员也要听民声办民事,让群众充分享受到合理建设的优点。除此之外,违法建设综合治理相关单位可以开展开展城乡规划法律法规进单位、进社区、进家庭等活动,营造了良好的违法建筑治理氛围。加强与媒体的联系与沟通,及时曝光违法建设和宣传拆违工作,通过以案说法、新闻访谈等方式对违法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同时对重点建设区域进行划分,组织村民和村干部进行培训与学习,通过各种宣传方式形成群防群治的氛围。
(4)加强违建管理投入,保障违建治理的顺利推进。违建治理的当地相关政府和管理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治违工作,根据当地违建情况加大对违建治理的支持。近年来,违建项目的增加严重影响了当地经济以及居民人身利益的发展,所以当地政府对于违建工作的部署以及相关措施的研究会议也越来越多[2],并且建立了违法建筑治理工作联席制度,对前期工作进行总结,研究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按照县政府关于全县违法建筑治理工作的意见,及时细化,拟定了治违拆违实施方案,对违法违规建筑治理工作步骤、工作措施及工作要求进行了明确,各级各部门各工作组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的工作格局。拆迁违法建设前需对搬迁出来的人的落脚点进行规划,搬迁的人有了落脚点,那搬迁工作就会更为顺利,令违法建设的拆除和居民的搬迁工作能够同步进行,减少民怨。
(5)利用卫星定位,严抓违建。利用现在的定位系统,对违建的项目进行实时定位搜索,一旦发现相关违建治理人员应及时制止违建事件的发生,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早拆除,尽量减少群众违法成本,把违建制止在萌芽状态。违建相关管理部门应该对所有的建筑进行登记统计,对建筑物建立建筑档案,既是对土地利用的有效管理也是保障建筑物安全建设的基础。
(6)加强违建源头的管控,强化司法保障。建议部门联动,强化违法违规建设的源头管理,相关部门要在群众私下买卖土地、挖山取土、平整场地、毁林建房、公路开口时提前介入、及时制止,减少违法事件的发生,同时积极引导民众合理建设的好处,不能使用武力解决违建源头民众。在强制拆除违建时,建议公检法司参与,保障违建治理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增加治理人员的治理信心,对于群众的不法行为给予严厉的警告或处罚,同时对当地群众进行相关法律教育,引导大家积极主动的参与到违建治理过程中,这不仅是对社会建设的一种支持,也是对自身利益的一种认可。
4结论
通过以上分析阐述知道,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违法建设对于城市的发展以及提升群众的生活水平有很大的影响,现在加强行政管理中违法建设的综合治理工作的处理对于提高我国公民的守法意识和维护和谐的社会环境有很大的帮助,同时也促进了我国城乡一体化的快速发展,打击了不法建筑商的侥幸心理,保障了公民的切身利益。
参考文献:
[1]张亚.违法建设产生的原因及其对策[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07(11)
[2]蔡园.浅谈违法建筑的综合治理——对合肥市“拆违”活动后续工作的探究[J].安徽建筑.2007(01)
[3]邓迪敏.对违法建设的法律思考[J].城市规划.2000(10)
[4]张长宝.我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现状及对策分析[D].吉林大学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