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俄两国证人拒绝作证权之比较

中俄两国证人拒绝作证权之比较

论文摘要

在当代,拒绝作证权被视为是保障司法的道德性和民主性的重要体现,确保了诉讼参与人在诉讼活动中的有效性和合法性,是必需的限制性原则。俄罗斯通过立法的形式,对证人的作证义务进行了规定,其中就包括证人在一定情况下有权拒绝作证。我国自古以来就有类似的"亲亲相隐"制度,但目前这种制度被废止。但我国几千年来对亲情的重视,使得人们在"亲亲相隐"和"大义灭亲"之间难以抉择。这种立法缺失对于社会关系的保护来讲,尤为不利。因此该制度目前显得尤为重要,需要我们寻找我国在诉讼范畴内这一制度建立的可能性,以及对于建设法治社会的意义。

论文目录

  • 一、证人拒绝作证权概述
  • 二、俄罗斯的拒绝作证权制度
  •   (一)无条件的拒绝作证权
  •     1.因履行诉讼中的职务而不得被询问
  •     2.宗教神职人员因宗教活动所了解的情况不得被询问
  •   (二)有条件拒绝作证权
  •     1.自身和近亲属的拒绝作证权
  •     2.因公职的拒绝作证权
  • 三、我国各时期的拒绝作证权的立法实践
  •   (一)中国古代的容隐制度
  •   (二)清末、民国时期
  •   (三)新中国成立以来
  • 四、我国拒绝作证权立法缺失的原因分析及启示
  •   (一)我国已具备恢复拒绝作证权制度的条件
  •   (二)拒绝作证权制度有利于提高证人作证率
  • 文章来源

    类型: 期刊论文

    作者: 宋佳奡

    关键词: 拒绝作证权,诉讼法,作证豁免

    来源: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9年06期

    年度: 2019

    分类: 社会科学Ⅰ辑

    专业: 诉讼法与司法制度

    单位: 莫斯科国立法律大学国际法学院

    分类号: D915.2

    页码: 64-68

    总页数: 5

    文件大小: 76K

    下载量: 76

    相关论文文献

    标签:;  ;  ;  

    中俄两国证人拒绝作证权之比较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