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信托担保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中江,贷款,债务,流动资金,广安市,天长市,新港。
信托担保论文文献综述写法
杨井鑫[1](2019)在《甘孜州农信联社近2亿投资踩雷供应链金融》一文中研究指出应收账款存疑、企业破产重整,甘孜州农信联社的两笔对外投资如今陷入了尴尬的境地。7月16日和7月12日,四川省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两起二审民事判决书,内容均涉及广安科塔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塔公司”)破产重整和甘孜州农信联社的债权纠纷。$(本文来源于《中国经营报》期刊2019-07-29)
邢萌[2](2019)在《安信信托回应多个信托项目被疑逾期 未兑付主动管理项目抵质押担保比例100%》一文中研究指出日前,安信信托发布公告,就2018年年报的若干问题作出回复。回复函中,安信信托对关于公司业绩、项目兑付情况、贷款发放情况、资产减值、高管薪酬及会计差错等方面问题一一作出回应。目前,安信信托的风险管控能力正饱受市场的质疑。安信信托2018年业绩大(本文来源于《证券日报》期刊2019-06-10)
樊红敏,郑利鹏[3](2019)在《上海信托7.7亿贷款被骗背后:担保方大量民间借贷违约》一文中研究指出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的一、二审判决书。本是再正常不过的借款纠纷,却因为借款方的当庭“招供”平添迷雾。根据判决书,2014年、2015年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信托”)通过一款名为“上海铭鼎贷款单一(本文来源于《中国经营报》期刊2019-04-29)
樊红敏,郑利鹏[4](2019)在《富滇银行10亿元担保案:叁家信托接连被“套路”》一文中研究指出2019年3月22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2018)最高法民终1228号判决书(以下简称“二审判决书”)。判决书显示,云南集成广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福地产”)等作为上诉人反诉富滇银行的追偿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结果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文来源于《中国经营报》期刊2019-04-08)
胡飞军[5](2019)在《长安信托踩雷南京建工项目 担保方近33亿资产被冻结》一文中研究指出3月20日,上市公司南京高科披露,因南京东部路桥、南京建工28.5亿元信托贷款违约,长安信托已向法院申请冻结了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近33亿元的银行存款与股票。长安信托回应证券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南京建工延期兑付涉及多家机构,长安信(本文来源于《证券时报》期刊2019-03-21)
闫晶滢[6](2018)在《中江信托回应质押股权用途:为不良资产债权变现提供担保》一文中研究指出A股市场上的股票质押本是正常融资行为,然而,近日中江信托对国盛金控的股权质押却引发了市场关注,甚至还招致了交易所的关注函。11月底,国盛金控发布公告称,第一大股东中江信托将其持有的1.25亿股国盛金控股份进行了质押。国盛金控作出风险提示称,该次(本文来源于《证券日报》期刊2018-12-07)
崔文官[7](2018)在《西藏发展又现担保“罗生门” 国投泰康信托通道再踩雷》一文中研究指出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此前卷入两起金融借款担保纠纷案的上市公司西藏发展(000752.SZ)又披露了一宗新的担保纠纷。日前,西藏发展公告称,收到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通知及涉诉相关文件,公司大股东天易隆兴为国投泰康信托向北京星恒动影(本文来源于《中国经营报》期刊2018-08-13)
胡飞军[8](2018)在《500强民企遭中江信托起诉 担保方介入帮扶》一文中研究指出在当前去杠杆融资环境收紧背景下,出现危机的不仅有央企、地方国企和普通民企,500强民企也概莫能外。近日,中江信托金海马6号信托项目宣告违约,违约方正是名列民营企业500强榜单的安徽蓝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规模3亿元。担保方是蓝德集团所在地的天(本文来源于《证券时报》期刊2018-06-26)
温衡[9](2018)在《论信托的担保功能与实现路径》一文中研究指出信托制度,自诞生之初就散发着迷人的光彩。关于信托起源的观点有很多,一般认为,中世纪英国的用益制度是现代信托制度的雏形。虽然早期信托更多地表现为消极的人头借用以及隐含着某些负面情状,但随着时代的进步和经济社会的发展,信托制度的功能也在发生着演进与嬗变,即由原来简单的财产管理与移转向投融资、新型理财等方面发展,直至担负着服务于公共事务的社会职能。在信托制度的诸多功能之中,为保全财产和保障债权人利益的担保功能是其中重要的一种,而此一功能却往往被人们忽视。罗马法时期的信托质,是借助信托形式以实现担保目的的重要创举,即债务人可以以信托的方式对担保物所有权的转让予以限制。但由于信托质中所有权的二次转让以及过分强调债权人利益的保护等制度缺陷,其逐渐被让与担保及抵押、质押等担保方式所取代。但不可否认的是,信托质是现代许多担保方式的雏形,这为研究和运用信托的担保功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信托与担保之所以具有如此重要的历史渊源,取决于两种制度之间的共通之处,即都包含着对“人”的信任与信用,又都离不开对“物”的控制与利用,同时缘于信托目的的广泛与多样性,众多的以担保为目的或者具有担保作用的信托类型被开发、创设并广为采用。在英美等国,信托作为一种重要的商事交易工具,其担保价值和功能也在商事交易中完美呈现,例如,信托收据是英美等国进出口贸易中较为常见的动产担保方式。此外,通过商事实践和司法判例,英美等国也逐渐确立了诸如Quistclose信托、信托契书、设备信托等新的具有担保功能的信托形式。而大陆法国家或地区,在充分了解和认可信托制度及其担保功能的基础上,同样创制了像担保信托、信托占有等融合了信托理念的担保方式。值得一提的是,日本作为信托法的继受国,其较为成功地借鉴和采纳了英美法中的附担保公司债信托,而且已然成为其本国法律制度中的特色部分。在信托制度的若干特性中,信托财产的独立性是信托关系中最为显着的标志。关于信托财产的独立性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界定,而广义说为目前的通说,即信托财产相对于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的固有财产而独立存在,并直接排除信托当事人的债权人的请求或主张。也正是因为信托财产的这种独立性,使得信托财产的损益及其强制执行都必须遵循特定的规则。信托责任的有限性以及受托人对信托财产的分别记帐与管理是信托财产独立性的内在要求、现实需要和实际体现。此外,信托财产公示是信托财产独立性的又一衍生法则。通过科学合理的公示方法将某项财产已经设立信托的事实公之于众,不仅有利于维护交易安全、保证交易的便捷和高效,还能够为受益人充分行使撤销权、保障自身利益提供重要的法律依据,更是委托人和受益人监督受托人履行职责以及防止信托外部关系人恶意侵权的有效途径。信托受益权是受益人所享有权利的总和,故学界关于信托受益权性质的纷争呈现出多元化的特点,而将信托受益权定性为特殊性质的物权,实际上并未突破物权法定主义的限制,而且更有利于受益人利益的保障以及信托担保功能的发挥。因此,依托于上述信托特性,通过设计以担保为目的的信托或者利用其他特殊类型的信托,完全可以实现担保债权的信托功用。担保功能与担保方式分属不同的法律范畴,前者具有灵活性与隶属性,后者呈现出系统化和规则化,相比于传统的担保物权,信托的担保功能兼具“人保”与“物保”双重属性,“人保”体现于信托当事人尤其是对受托人权利义务的制约,“物保”则集中表现为信托财产的相关属性。而且,发挥信托的担保功能,可以在财产范围、设立方式、公示以及债权清偿等方面弥补典型担保和非典型担保的某种缺憾。然而,信托理念与传统民法理论之间的若干捍格、我国对待信托的立法选择以及现行信托立法存在的某些问题等可能会限制信托担保功能的利用。因此应当致力于实现信托制度在我国的本土化,明确我国的立法态度,积极探索信托担保功能的运用途径和方式,比如完善我国的信托贷款与信托收据业务、肯定信托受益权质押的适法性等,并在此基础上发掘和创新诸如买入返售信托受益权、融资租赁信托、表决权信托以及融资融券担保等中的信托担保功能。总之,信托制度天然地具有破产隔离功能,其对受益人的强有力保护也是其他财产管理制度所无法比拟的。正是基于这些特性,信托制度能够使信托财产处于一个相对稳定和安全的状态,不受来自信托当事人以及信托外部关系人的不当干涉,而且受托人忠于信托目的对信托财产进行的管理和处分,也能够确保信托财产被妥善、合理地处置,并具有极好的保值与增值功能。以债权人作为受益人而享有信托受益权,不仅有利于债权人利益的保护,还能有效控制和抵制债务人对于担保物的干涉与滥用,这些对于信托担保功能的发挥都是至关重要的。虽然我国的信托法制并无衡平法的依托,但是如何保持信托的内核,并以此利用其担保功能,应当是时代赋予信托制度的新的命题。而且,信托所崇尚的自由与效率,正是信托的担保价值所在。当然,信托担保功能的确立与实现,离不开与我国现有担保方式的冲突与协调,离不开金融担保创新的推进与鼓励,更离不开信托基础问题的研究与深造。与此同时,信托担保功能的发挥与运用,可以不拘泥于某种形式,不纠葛于某种理论纷争,不沉寂于对既有担保规则的遵循,这对商事担保交易的开展来说是大有裨益的。(本文来源于《山东大学》期刊2018-05-27)
明朗朗[10](2018)在《信托受益权质押担保的制度审思》一文中研究指出基于提高信托产品流动性的作用和高效益的双向投资功能,信托受益权质押担保逐渐为我国金融市场所接受,并呈现出高速发展态势。目前我国信托受益权质押担保面临的突出问题在于,信托受益权质押担保是否存在正当性,要建立怎样的制度体系,以及如何在操作层面上实现信托受益权质押。理论层面研判、制度价值剖析和域外经验借鉴表明,信托受益权质押担保具有正当性。在全面有效的监管下,监管当局可通过限制业务体量并严控风险的方式,逐步放开资金信托受益权质押担保业务。我国在信托受益权质押担保方面的立法空白,不利于权益保障的可预期性,有损司法审判的社会公信力。为此,建议制定信托受益权质押担保专项法规,将流动性提升与风险管理并行,组织法规范与行为法规范并列,明确信托公司法律关系主体地位,明晰信托受益权质押担保制度的具体内容。(本文来源于《南方金融》期刊2018年06期)
信托担保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日前,安信信托发布公告,就2018年年报的若干问题作出回复。回复函中,安信信托对关于公司业绩、项目兑付情况、贷款发放情况、资产减值、高管薪酬及会计差错等方面问题一一作出回应。目前,安信信托的风险管控能力正饱受市场的质疑。安信信托2018年业绩大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信托担保论文参考文献
[1].杨井鑫.甘孜州农信联社近2亿投资踩雷供应链金融[N].中国经营报.2019
[2].邢萌.安信信托回应多个信托项目被疑逾期未兑付主动管理项目抵质押担保比例100%[N].证券日报.2019
[3].樊红敏,郑利鹏.上海信托7.7亿贷款被骗背后:担保方大量民间借贷违约[N].中国经营报.2019
[4].樊红敏,郑利鹏.富滇银行10亿元担保案:叁家信托接连被“套路”[N].中国经营报.2019
[5].胡飞军.长安信托踩雷南京建工项目担保方近33亿资产被冻结[N].证券时报.2019
[6].闫晶滢.中江信托回应质押股权用途:为不良资产债权变现提供担保[N].证券日报.2018
[7].崔文官.西藏发展又现担保“罗生门”国投泰康信托通道再踩雷[N].中国经营报.2018
[8].胡飞军.500强民企遭中江信托起诉担保方介入帮扶[N].证券时报.2018
[9].温衡.论信托的担保功能与实现路径[D].山东大学.2018
[10].明朗朗.信托受益权质押担保的制度审思[J].南方金融.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