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康德的自由思想是其哲学体系的核心。面对近代哲学陷入的困境和自由的失落,康德担起了重建人类理性的重任。通过对思辨理性和实践理性的批判,康德逐步论证了人类自由存在的可能性和实在性,使自由实现了从逻辑假定到客观实在的跨越,开启了哲学研究的新阶段,建立起一个不同于以往旧形而上学的新形而上学体系。
关键词:自由 物自体 道德律
自由这个概念,最早是由奥古斯丁提出来的,他认为自由是人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他把自由定义为善、恶两面性的东西。而康德却认为自由在人的自律之下,体现的是善的一面,他把自由限定为做善事。古希腊时期,亚里士多德把实践活动分为政治活动和道德活动。康德继承了亚里士多德的道德实践,因此在实践理性中,对道德律展开了证明。以往的功利主义伦理学和幸福主义伦理学,把道德建立在经验质料上。而康德认为有经验成分的道德并不纯粹,在实践理性批判中,他要建立纯粹的形式伦理学。他认为实现自由意志必须始终是自己支配自己的行为,因为自由是人的活动规则,要按照自己为自己的立法贯彻到底,这才是真正的自由。
一、理性的危机与自由的失落
人永远是哲学的关注中心,而自由恰恰是人的内在本质的体现。文艺复兴以来,在资产阶级新文化、新思想运动的背景下,德国的启蒙运动也在此基础上展开。启蒙运动追求人的自由,高扬理性精神。但在康德时期,这种自由精神却面临着困境。近代的经验论者和唯理论者都相信知识是人们改造自然获取自由的重要方式,但关键是如何获得知识。唯理论者主张人的理性知识是先天拥有的,人具有天赋;而经验论者否定天赋观念,认为知识是后来经验获得的,是人们后天对实体的直观感受而印入脑中的材料。然而,在这个无限崇尚理性和无限追求经验知识的时代,休谟却对知识中的普遍必然性提出了质疑。休谟认为,人在经验中获得的知识并非是在因果关系中获得的普遍必然性,而仅仅是人们习惯的联想和期待,原因和结果的发现不是通过理性,而是通过经验。休谟在此也否定了因果关系的科学性,认为因果关系只是人们在日常之中,久而久之形成的习惯性的联想,也就是一种人主观心理上的必然性,它并没有客观的普遍必然性。休谟在否定因果关系的同时,也否定了自然科学的归纳论证的方法。休谟认为,归纳论证只是在自己拥有的经验材料上进行的,而这已拥有的经验材料并不代表全部。因此,通过有限的经验材料无法归纳论证出普遍必然性的存在。休谟的这种怀疑论触动了知识的根基,使经验论走向了绝境,也危及了人的自由的存在。康德认为如此下去,形而上学和自然科学都将失去普遍必然的确定性和有效性,失去客观真理的价值和尊严。康德认为要想从人的自由本质出发来建立关于人的科学,就必须为人的自由本质提出一种哲学的认识论根据,而《纯粹理性批判》一书正是担负起这样一个责任。通过对纯粹理性的批判,使理性担负起重新进行自我认识的艰巨任务,根据理性自身永恒不变的法则,一方面保障理性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批判理性的僭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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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纯粹理性的批判——论证自由存在的可能性
康德对纯粹理性批判的目的是限制知识,以给道德信仰留下地盘。面对理性的危机和自由的失落,为了使形而上学摆脱困境,康德必须对人的理性进行批判,说明人的认识能力,以期使形而上学和哲学走向科学的道路。康德认为我们既不能脱离自然也不能被自然支配,“理性必须一手执着自己的原则,另一手执着他按照这些原则设想出来的实验,而走向自然。”[1]康德认为要把经验的成分引到纯粹理性批判之中,把人的认识能力限制在经验的基础上,为自由留出地盘。康德从自由入手来解决理性和知识关系,把自由和必然归结为物自体和现象两个方面。在康德眼中,物是现象和物自体的统一,但人的认识能力只能认识现象,因为现象中包含的经验是可以解释的,而物自体是不可认识、不可解释的,它包括上帝、灵魂不朽等实体。从康德的划分来看,人只能认识现象世界的经验材料,但自由支配理性做超验的使用,由于没有经验的指导,导致人们的认识出现了二律背反。因为思辨的理性并不纯粹,它里面包含经验的成分,而经验的成分就要用必然性因果关系来解释事件,但这种解释导致循环往复,永远也找不到源头。为了避免这种循环,康德设定了一个事件(原因—结果链)的源头,即物自体。这个物自体是一个无条件者,不能向它询问为什么,因为它就是先天的在那里存在的。因此,自由在这里仅仅是康德为了区分现象和物自体所做的逻辑假设,通过对自由和自然的划界,使自由和自然可以无矛盾地共同存在。思辨理性必然包含经验成分,自由只是在经验领域的预设,只有可能性而没有现实性,自由的真正领域是在实践理性之中。
三、实践理性批判——确证自由存在的实在性
自由在思辨理性之中是消极的假设,而在实践理性之中获得了积极的意义。思辨理性为了追求无条件的总体而不得不设定自由,实践理性为了追求无条件的总体而达到“至善”。康德认为,为了追求道德与幸福相一致的“至善”,人们必须遵从于道德律,而自由正是道德律的存在理由。因此,康德的实践理性批判是在意志自由的基础上展开的。在实践理性批判中,自由成了一个事实,每个人都有活动的自由,这种自由在实践活动中并不是绝对的、架空的、抽象的概念。自由意志不是为所欲为,它有自律的成分,体现了道德的本质。与思辨理性中的因果律不同,这里的自由是客观实在的,而非逻辑假设。也就是说,自由这个概念横跨两边:一方面,它要作为纯粹理性批判知识论的一个终点,也就是因果律的源头,另一方面,它又作为实践理性批判的起点,这个起点规定了人的实践法则的一切规范,即道德律。正如康德所说:“自由的概念一旦其实在性通过实践理性的一条无可置疑的规律而被证明了,它现在就构成了纯粹理性的、甚至思辨理性的体系的整个大厦的拱顶石……就是说,它们的可能性由于自由是现实的而得到了证明;因为这个道理通过道德律而启示出来了。”[2]自由与道德律处于相互关系之中,自由驱使人们追求“至善”,“至善”就是要实现人的“德福一致”。自由的客观实在性,必须解决人们现实生活的德福关系。为了保证“至善”,康德设定了上帝和灵魂不朽作为道德律的条件来规定的意志的必要客体。康德设定的灵魂不朽和上帝存在都是为了实现人的自由而进行铺垫,因为意志自由构成了道德律的基础,而上帝存在和灵魂不朽都是为了协调道德和幸福之间的关系,实现他们的一致而达到“至善”,这种“至善”是人类存在的终极目的。
四、结语
康德围绕自由问题来建立他的哲学体系,通过对纯粹理性的批判考察了理性的认识能力,把自然贬低为现象,从而解决了自然和自由的矛盾,并论证了自由存在的可能性。在实践理性批判中,康德考察人的实践能力,把自由的真正意义赋予在道德的“至善”问题上,从自由与道德的关系角度论证了自由存在的客观实在性。在《判断力批判》中,康德实现了自然王国向自由王国的过渡,把理论哲学和道德哲学整合起来。总之,康德这种以人为核心,以人的自由解放为终极价值取向的思维方式是一场哲学革命,他对今后的哲学的发展,乃至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创立,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参考文献:
[1]康德.纯粹理性批判[M].邓晓芒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
[2]康德.实践理性批判[M].邓晓芒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16.
中图分类号:B5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9)12-0223-02
作者简介:杨志强,山东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18级研究生,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社会哲学。
责任编辑:杨国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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