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工程招投标中合理低价问题

试论工程招投标中合理低价问题

四川蜀电集团有限公司四川成都610000

摘要:招标投标是建设工程市场准入的一项基本制度,作为判断标准之一的中标价格是否合理一直以来是市场各方争论的焦点。本文对合理低价问题合理性进行了分析,针对我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实施,提出了低价中标的基本观点,并对市场环境提出了相关建议。

关键词:工程招标;合理低价中标;工程量清单计价

引言: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工程建设的发展也呈突飞猛进的态势。工程建设项目的完成离不开合理、规范的制度,而工程建设项目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就是通过招投标来确定承包方。通过招投标法来确定承包方,不仅提高了各个承包方在投标过程中的公平性,也为建设单位保证工程质量,控制工程造价起到了关键作用。但是,关于招投标中的合理低价问题仍然是一个充满争议的问题。本文针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的合理低价问题进行了讨论,并提出了合理低价应具备的条件。

一、我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现状

招标投标制度是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确立而产生的,是建设有形市场的一种准入制度,它为各投标人提供了一个公开的平台,有利于市场竞争。在投标时,投标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为废标。作用有两个:第一,控制工程造价。招标控制价是招标人对招标项目所能接受的最高价格,超过该价格的,招标人不予接受;第二,防止投标人围标,无限制的哄抬标价,给招标人造成损失,招标控制价一般按照招标文件中预先约定的时间,在开标前几天以招标文件补充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开标现场唱标完毕后,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目前对价格的评审办法主要有两种:一是经评审的最低价法,即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最低投标报价中标;二是综合评分法,以有效投标报价综合平均后下浮一定的百分比(如-1%,-5%),得到评标基准价,然后对有效投标报价进行综台打分的评标方式来评定商务标。

二、“最低价中标”带来的问题和风险

2017年3月,西安市发生“问题电缆”事件,西安地铁公司西安地铁3号线项目中采购的陕西奥凯电缆有限公司的电缆,存在“偷工减料”的质量问题。“偷工减料”的产品为何还能中标?近年来政府采购中被广泛使用的“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是主要原因呢之一,这种做法的初衷是为了防范腐败和利益输送。但在实际应用中,“奥凯问题电缆”给我们带来了警示:

1.“劣币驱逐良币”使质量问题更加突出

一律以“低价”为标准来衡量所有投标人的履约能力,直接导致不少企业铤而走险,“以低价换取市场”,再通过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卑劣手段谋取利益,最终造成行业价格大战、市场混乱,破坏了市场的正常秩序,也给招标方的安全、环保和健康带来较大隐患。“最低价中标”产生的直接后果,就是‘劣币驱逐良币’的现实,绑架着很多企业为了生存而制假售假。

2.营造了异化的恶性竞争环境

通过以最低价中标的竞争,带来了良者退出和劣者胡来的困局。只比较价格因素,不考虑投标者的信用、有质量保障的商品或服务的合理成本和利润,不考虑后续的履约和售后,导致市场秩序癌变。先是招投标的异化,量身定制的招标、你来我往的陪标逐渐流行;再是迫使政府和企业无法对研发创新产生任何兴趣,一味的在价格、成本上做手脚,挣扎着活在当下。

3.最终损坏招投标各方的利益

最低价中标者在履约时花样百出,有的在履约中拖沓,突然停止,甚至占场不撤,要求追加预算;最缺乏底线的中标者可能公然提供难以达标的设备、商品或服务,当甲方表达不满时,中标方往往直截了当地回复说,低价就是低质。低价的最终后果,就是忽视了企业的合理利益诉求,损害了招投标各方的利益,造成项目招投标成功却最终各方巨亏的后果。

以蜀电集团为例,从近期对部分电缆采购项目进行的质量抽检反映出,5次检验出质量不合格的采购其中有4次均是最低价厂家中标。改善电线电缆行业中因低价而恶性竞争的情况已经刻不容缓。

三、在工程招标中应用“合理低价”

1.确定“合理低价”,做到心里有数

一般认为,建设工程招投标的中标价为“合理低价”,是因为相比招标控制价的结果,而且此中标价没有低于成本价。在这里首先就要了解建设工程的建造成本的构成特点,现阶段建设工程的成本一般由以下几个方面构成:工程所需人工、材抖、机械的实际投入量等直接费用;不直接投入,但在工程建设时必须发生和投入的人、财、物等间接费用;根据承包商的实力和工程实际确定的利润;按国家规定应缴纳的税金。可以看到,工程建设成本不仅包含工程本身的实体性投入,也包含施工企业的措施和管理上的投入,它就决定了每个施工单位的建造成本是不一样的。建设工程具有单件性且投资巨大,其建造过程具有技术复杂、专业分工细、社会化程度高、周期长等特点,因此,确定“合理低价”的基础,必须综合考虑再经非常复杂的计算过程和方法得出建造成本的本身。

2推广综合评审,建立对价格不再敏感的免疫系统

上面已经提到,综合评审法更有利于引导供应商投标报价合理和营造更注重技术和服务的良性竞争环境。具体表现有:

(1)区分关键因素和非关键因素,抓主要矛盾。对于实质不响应招标文件或者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废标范围内的投标书,应首先排除;对于其他细微偏差,对公平竞争和合同实施不造成实质性影响的问题,可以通过澄清解决,不进行评分比较。

(2)不允许以低于成本价竞标,但要体现低报价优先原则。目前电力公司主要使用的区间复合平均价法,在价格的评审比较方面较为科学合理:

先根据进入详评的投标人数量,去掉报价(只是计算时去掉,不是废标);然后计算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再剔除(剔除只为计算平均值使用,并不是废标)投标报价与算术平均值偏差超过一定区间的投标人报价,计算剔除后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最后再和最低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以此为基准价。

(3)合理的技术方案也占有重要的地位。工程施工是一个系统工程,合理可行的技术方案和质量保证措施,是投标报价的基础,也是投标可行的基础。

3强化供应商评价和库的监督管理

做好后期质量抽检的工作方案,严把质量关;建立供应商评价机制并应用,在采购文件中调整供应商评价得分在综合评分中的占比,从原有的2%扩大至10%以上,突出评价分数的影响。以中标率这个经济杠杆导向,鼓励优质供应商,淘汰不良供应商。同时,提升供应商库的科学性。主要是研究实施物资类非标准产品供应商的分类分级管理,引导健康的、公平公正的、确保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

四、在工程投标中确定“合理低价”

1严格现场签证管理,及时准确掌握工程造价变化

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要加强现场施工管理,督促施工方按图施工,严格控制变更洽商、材料代用、现场签证、额外用工及各种预算外费用,对必要的变更,应做到先算帐,后花钱,变更一旦发生就及时计算因工作量变更而发生增减的费用,随时掌握项目费用额度,避免事情积压成堆,对工程造价心中无数。建设单位的现场代表要督促施工方做好各种记录,特别是隐蔽工程记录和签证工作,减少结算时的扯皮现象。

2技术与经济结合,加强投资控制

切实有效的投资控制,必须从组织、技术、经济、合同等多方面采取措施。所以建设单位必须加强现场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的“经济”观念、素质教育,培养实事求是的办事作风,协助施工方搞好施工组织设计,合理安排人、财、物,加快施工速度,提高工程质量。施工中遇到问题应及时与设计方联系,选择既科学又经济可行的解决方案,克服盲目指挥造成的浪费,充分重视节约投资的重要性,特别是负责项目的工程技术员应与经济人员相结合,从工程招标、合同谈判、造价预算、签付进度款到竣工决算、造价分析等,实行全过程管理,严格控制工程造价。

3加强结算管理,严格把好审核关

(1)在工程竣工决算时,建设单位的审核人员应坚持按合同办事,对工程预算外的费用严格控制,对于未按图纸要求完成的工作量及未安规定执行的施工签证一律核减费用;凡合同条款明确包含的费用,属于风险费包含的费用,未按合同条款履行的违约等一律减费用,严格把好审核关。对工程量的审核应根据施工承包合同要求,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进行审核,不能多算或不按规则计算,在要求施工企事业报送相应的工程计算式和材料用量明细表的同时,建设单位也要编制一份完整的结算书和材料用量明细,这样比照审核,才能做到客观、公正、合理,准确进行计量审核。

(2)其次,在结算审核中,还应注意审核项目的单价、结算书中分项的正确性及程序及准确性,结合现场的实际情况分析计算。要注意的是,对工程量清单招标工程的结算,投标人的综合单价一次包死不作调整。结算时,实际发生的招标时所依据的施工图纸以外的工程量变更和由于建设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计算误差应预调整。在工程量调整时的结算中,工程量清单中原有的项目,应按报价中的综合单价确定;工程清单中有类似的项目,应参照类似工程项目报价中的综合单价商定;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的项目,按现行预算定额及有关规定结算。

结束语:总之,通过以上内容的叙述,在招投标工作中应用“合理低价”,将能做到在满足项目合理的质量标准前提下,降低工程造价,从而达到经济、合理的预期效果。

参考文献

[1]余小兰.工程量清单计价下招标控制价的预测研究[J].经济,2016(06):137-137.

[2]蔡婷.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工程造价中标率分析[J].工程技术(全文版),2017(04):32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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