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沈家本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法治,治外法权,法制,审判权,大理,刑案,刑律。
沈家本论文文献综述
蔡辉[1](2019)在《沈家本,中国法制现代化先驱》一文中研究指出仕途之路不顺沈家本,字子敦,号寄簃,浙江归安(今属湖州吴兴)人,生于1840年。清末官吏、法学家。沈家本的父亲沈丙莹是进士,本在刑部任职,后被弹劾去职。清制,官员退休后可荫一子,24岁的沈家本因此进入刑部,可他仅是秀才,须从书吏做起。1883年,沈家本以叁等第六十二名考中进士,这一年他已43岁了。按规定,在京官员每(本文来源于《工会信息》期刊2019年20期)
刘英团[2](2019)在《法学匡时为国重》一文中研究指出李贵连教授研究沈家本先生已经40年了。1978年,在北京大学法律系读硕士研究生的李贵连就开始研究沈家本法律思想。40年来,李贵连教授先后出版了《沈家本年谱初编(张国华李贵连合着)》(北京大学出版社)、《沈家本年谱长编》(台湾成文出版社)、《现代法治:沈家(本文来源于《人民法院报》期刊2019-08-02)
陈璐[3](2019)在《沈家本刑法思想探析》一文中研究指出中国刑法历史悠久,自郑国子产铸刑书于鼎,开创了我国古代成文法的时代。至此,各个朝代的立法中都蕴含着罪刑法定主义的内涵。沈家本作为近代中国刑法学的推动者,为求国家发展,开始进行刑法改革。沈家本明确反对严刑重法,最大限度的保障人权,使法律更能体现人道主义精神。而罪刑法定主义的确定,使人治与法治的思想结合在一起,促使中国的刑法从原始走向现代。目前,我国的法律现代化事业还处于发展阶段,对于刑法中的惩治犯罪和保障人权,依然是人们所高度关注的问题。(本文来源于《佳木斯职业学院学报》期刊2019年05期)
柴松霞[4](2019)在《沈家本在清末预备立宪中的作用与影响——以官制改革为中心的考察》一文中研究指出清末预备立宪是从改革官制入手的,沈家本作为变法修律的重臣,在官制改革中力主平"满汉畛域";在部院之争中主张审、检分立,实现司法独立。这些都有力地推动了立宪改革走向深入,他的不少建议得到清廷的采纳,比如民族平等、清末检察制度的建立等,从而使预备立宪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然而,由于时代的局限和各方利益的争斗,并不是所有沈家本的思想和意见都得到实践或采纳,这也使得预备立宪经历了曲折和反复的过程,从中可以看出社会精英在社会转型过程中进行改革的艰辛和不易。(本文来源于《法律史评论》期刊2019年01期)
翟家骏[5](2019)在《沈家本:改“法制”千秋,导“法治”先河》一文中研究指出“改法制千秋”是从沈家本主导晚清修律事业的一时成效而论,延续数千年的传统法制被彻底改造一新;“导法治先河”则是从晚清修律的深远影响而论,心怀“法治救国”梦的沈家本开启了中国近代的法治之门。笔者认为这十个字既是对沈家本的一生经历和法政思想的适当评价,也是对(本文来源于《检察日报》期刊2019-04-17)
王京雪[6](2019)在《沈家本:修律大臣的前世今生》一文中研究指出2018年8月,北京宣武门外金井胡同,修缮一新的沈家本故居正式向公众开放,修律大臣沈家本也被越来越多的人知晓。他是首任修律大臣,修旧律立新法,在中国法律史上承前启后,开风气之先;他是首任大理院正卿,相当于中国第一位最高法院院长;他是(本文来源于《中国老年》期刊2019年06期)
霍存福[7](2018)在《沈家本“情理法”观所代表的近代转捩——与薛允升、樊增祥的比较》一文中研究指出在中国,"情理法"观念或思想贯串古代、近代、现代叁个时代。近代沈家本、现代谢觉哉,各代表一大转捩点。处在中西、新旧两个转捩点上的沈家本,一方面努力寻找中西法律、法学之"形成基础"的差异性——经验与学理,俾其互补;另一方面更注意发掘中西法律、法学之"构成基础"的共同性——情理,使其互鉴;得出"新学往往从旧学推演而出","然大要总不外‘情理’二字",及"无论旧学、新学,不能舍情理而别为法也"的重要结论,并提出"融会贯通"中西的策略,形成了建基于传统并希图超越传统的新型"情理法"观。"情理法"是古代中国的法哲学问题。当今的我们,要促进这一具有深厚历史积淀的思想、理论得到拓展、升华,使其在全新的环境下得到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本文来源于《华东政法大学学报》期刊2018年06期)
虞文霞,王河[8](2018)在《沈家本《私茶考》与唐宋私茶法》一文中研究指出晚清着名法律专家沈家本撰写的《私茶考》是第一部真正从法律学角度考查和研究唐宋茶法的重要茶学着作,其编纂体例是首引史书有关私茶法论述,再针对史料进行评论。作者所引用史料及作者评论,均限于唐宋二代,因此《私茶考》应称为《唐宋私茶考》。(本文来源于《农业考古》期刊2018年05期)
王松[9](2018)在《探访沈家本故居 感受近代法治变革》一文中研究指出前不久,我去北京出差之际,特意抽空到新建成的沈家本故居参观了一下。我之所以对法律历史文化感兴趣,是因为我编辑《河北审判》刊物时常感到对河北法院历史文化的相关内容挖掘不够,故此近些年来我多方搜集资料,希望能通过文字、照片(本文来源于《人民司法(天平)》期刊2018年27期)
马国洋[10](2018)在《独立行使审判权过程中应遵循法律规则——以沈家本独立行使审判权思想为线索》一文中研究指出沈家本虽力主推行独立行使审判权,但其基本态度由对精神的追求转为对制度的追求。沈家本在对独立行使审判权精神追求的过程中忽视了法治的基本要求,并因此遭到诟病。此后沈家本开始转向对于制度的追求,并推行包括审判机构的改革和制定程序法在内的一系列改革。其前后态度发生转变的原因在于逐渐意识到了规则重要性,这对于当今中国而言也同样具有重要价值。(本文来源于《张家口职业技术学院学报》期刊2018年03期)
沈家本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李贵连教授研究沈家本先生已经40年了。1978年,在北京大学法律系读硕士研究生的李贵连就开始研究沈家本法律思想。40年来,李贵连教授先后出版了《沈家本年谱初编(张国华李贵连合着)》(北京大学出版社)、《沈家本年谱长编》(台湾成文出版社)、《现代法治:沈家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沈家本论文参考文献
[1].蔡辉.沈家本,中国法制现代化先驱[J].工会信息.2019
[2].刘英团.法学匡时为国重[N].人民法院报.2019
[3].陈璐.沈家本刑法思想探析[J].佳木斯职业学院学报.2019
[4].柴松霞.沈家本在清末预备立宪中的作用与影响——以官制改革为中心的考察[J].法律史评论.2019
[5].翟家骏.沈家本:改“法制”千秋,导“法治”先河[N].检察日报.2019
[6].王京雪.沈家本:修律大臣的前世今生[J].中国老年.2019
[7].霍存福.沈家本“情理法”观所代表的近代转捩——与薛允升、樊增祥的比较[J].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8
[8].虞文霞,王河.沈家本《私茶考》与唐宋私茶法[J].农业考古.2018
[9].王松.探访沈家本故居感受近代法治变革[J].人民司法(天平).2018
[10].马国洋.独立行使审判权过程中应遵循法律规则——以沈家本独立行使审判权思想为线索[J].张家口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