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裁决程序论文-柳帅

行政裁决程序论文-柳帅

导读:本文包含了行政裁决程序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土地权属,行政裁决,程序,问题

行政裁决程序论文文献综述

柳帅[1](2018)在《土地权属纠纷行政裁决程序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近年来我国土地资源的重要性日益突出,土地权利流转频率加快,就土地权属问题而产生的纠纷日益增加并且呈现出多样化的态势。如今我国土地权属纠纷的解决机制正朝着多元化的方向发展,其中行政裁决凭借其所具有的优势,能够在未来的土地权属纠纷的解决中发挥出重要作用。但由于目前我国的行政裁决程序中存在着缺乏统一的行政裁决程序法,学者对于裁决程序的部分内容各执一词,裁决过程中行政机关滥用职权等问题,行政裁决程序的有效运行受到了严重的影响,并没有在土地权属纠纷的解决中发挥出预想的作用。因而要从行政裁决程序的立法现状出发,探讨土地权属行政裁决程序中存在的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以便对目前我国土地权属行政裁决程序的完善提出可行性建议,促进行政裁决程序充分发挥出其在土地权属纠纷解决中应尽的作用。因此,对我国土地权属纠纷的行政裁决程序进行分析和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际意义。(本文来源于《内蒙古大学》期刊2018-06-14)

夏淑萍[2](2017)在《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的程序协调及相关问题之解构——以苹果公司诉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及其关联案件为例》一文中研究指出苹果公司诉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及其关联案件涉及到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及其司法审查、确认不侵权诉讼叁种程序之间的衔接和协调,具有梳理程序设计内在机理的重要案例价值。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与侵权诉讼程序的协调应遵循诉讼优先、先立则斥原则。行政裁决应对侵权诉讼程序保持充分的谦抑性,体现诉讼优先原则;而行政裁决的司法审查应充分关注其相对简易性和快捷性,在监督其合法性同时保持充分的谦抑性;构建两者之间途径相异而心定归一的和谐关系。针对同一的专利侵权争议,侵权救济程序与确认不侵权诉讼之间应以一事不再理为原则,以两者的合并审理为例外。(本文来源于《知识产权》期刊2017年05期)

任思宇[3](2017)在《美国行政程序法下规则制定与行政裁决对比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美国行政程序法产生于罗斯福新政时期,由于大量的行政管制机关的出现,以及对行政权力进行约束的需求,推动了行政程序法的制定。行政程序法第五章第553节和554节分别确定了规则制定(Rulemaking)和行政裁决(Adjudication)程序,并同时明确了行政机关的“立法”职能及“司法”职能。随着时代的发展,行政程序法在具体的应用中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行政机关的职能在判例的影响下逐渐具体明了,行政程序法的应用从对法律规范的依赖变为了对判例的依赖。通过规则制定程序产生规则,针对不特定多数人面向未来进行适用。规则制定更多时候是通过通知评论(Notice and Comment)程序进行,该程序能保证利害关系人(Interested Parties)的权利不受到非正当的侵犯,所以通知评议程序是规则制定的重点。但并不是所有规则都适用通知评议程序,比如解释性规则和程序性规则以及一般性政策声明。根据行政裁决程序作出的裁决令,是对个案的处理,仅对案件当事人有约束力,同样为保障当事人权利,行政机关要为当事人举行听证,所以听证制度是行政裁决的重点。随着司法的发展和判例的增多,行政裁决的功能开始与规制制定的功能出现了重迭,即利用裁决令宣布政策。Chenery案就是暴露出这一重迭的第一案,行政机关可以选择通过制定规则或者实施裁决来宣布一项政策。行政机关对宣布政策之方法选择上,时常会受到法院的审查,NLRB(美国全国劳资关系委员会)就常常因为这一问题而被起诉到法院。本文通过对经典案例与新近案例的分析,阐明当下美国联邦法院对通过什么方式来宣政策所持的态度。2016年美国行政法会议对行政程序进行了新的改进,之后对程序将会采取“非APA下的举证式听证”及“集中裁决办法”对问题进行裁决。本文通过对两种宣布政策方式的优点分析,结合最新行政程序法动态,分析行政裁决成为普遍认可的政策宣布方式的可能性及对我国未来行政程序立法与司法裁判实践的借鉴意义。(本文来源于《西南政法大学》期刊2017-03-09)

李鼎,牛晓萌,武亚男,刘薇,于嘉璐[4](2015)在《锡林郭勒盟草原权属争议行政裁决程序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锡林郭勒盟的草场资源是牧民最为重要的生产资料之一,而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草原权属争议的问题越来越突出。为了适应效率和公平的需要,行政裁决被引入草原权属争议的处理中。由于行政裁决程序没有统一的一套规定,在实践的过程中主要靠各机关自行取舍,再来每个地区的经济水平,民族文化都不相同,所以在适用行政裁决中会出现该地区独有的问题。本文试图以调研得到的资料为主,分析行政裁决程序在锡林郭勒盟地区中的适用问题,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以求达到对行政裁决程序最大程度解决争端,保护牧民的权益。(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5年16期)

袁红兵[5](2014)在《论行政诉讼中的异议制度——程序裁决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从程序裁决视角分析了现行行政诉讼法中异议制度的基本内容,在探讨异议制度遵循价值理念的基础上,指出现行异议制度存在的不足,并提出完善建议。(本文来源于《特区经济》期刊2014年04期)

谢甄珂[6](2014)在《送达程序对行政裁决效力的影响》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案要旨    对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下称商评委)的送达程序是否违法进而应否撤销其行政裁决,应当结合其送达程序是否影响当事人的实体权利来考虑,既要纠正商评委的程序错误,也要避免无谓的程序浪费。对于送达程序违法且可能影响案件实体结论的(本文来源于《中国知识产权报》期刊2014-04-11)

孙树志[7](2012)在《行政裁决程序制度探究》一文中研究指出行政裁决制度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产物,也是行政管理方式变革的必然。正当法律程序的法治观念已经成为共识,行政裁决程序制度的合理、公正、效率成为行政裁决制度发展的关键,本文分析了我国行政裁决程序制席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完善的建议。(本文来源于《甘肃广播电视大学学报》期刊2012年02期)

冯俊伟,林华[8](2011)在《美国行政裁决程序中的传闻证据——一个历史维度的考察》一文中研究指出在美国,存在着行政裁决程序和法院审判程序两类不同的程序。传统观点认为,行政裁决程序不受约束法庭事实认定者的审判证据规则的影响,尤其以传闻证据具有可采性为典型。随着美国行政程序的发展,传闻证据排除规则在美国行政程序法中逐渐兴起,使得行政程序证据规则和审判证据规则之间的关系发生了微妙变化。对两类证据规则之间关系的重新解读,将为我国行政程序证据规则的制定提供可借鉴的思路。(本文来源于《证据科学》期刊2011年04期)

陈伊娜[9](2011)在《行政裁决程序的正当化问题》一文中研究指出近些年,经济发展迅速,人们生活领域拓宽,社会结构变迁,各类矛盾纠纷逐渐增多并呈现出多样化的态势。与此相对应的,解决这些纠纷的方式也朝着多元化的趋势在发展,要求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从而快捷、高效地解决纠纷。其中,行政裁决制度以其专业、灵活、快捷、简便、价廉等优势,成为解决多元化纠纷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遗憾的是,我国目前并没有统一完善的行政裁决程序,虽然现在的学术界对行政裁决程序基本理论问题已经基本上达成了共识,但是在行政裁决程序制度的构建上仍存在不同观点。如今,我国的行政裁决程序完全靠行政机关自由裁量,非正式性突出。诸多案件中,都可看出,我国行政裁决程序的正当性上仍然存在很多问题。本文由叁部分组成,包括问题的提出,问题的展开以及问题的解决。立足中国,借鉴发达国家经验,采用案例和理论相结合的方法,旨在通过研究讨论,对完善我国行政裁决程序提出可行性办法,使其走上正当化道路。(本文来源于《浙江大学》期刊2011-05-01)

武霄波[10](2011)在《浅议我国行政裁决程序制度设计》一文中研究指出行政裁决因其在解决民事纠纷方面所具有的专业性、经济性等优势,在现代社会中表现着越来越大的优势。但由于目前我国在行政裁决制度立法方面的滞后,制约了这一制度的有效性和适用性。本文从行政裁决的程序入手,对我国的行政裁决制度的规范化提出若干建言。(本文来源于《沧桑》期刊2011年02期)

行政裁决程序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苹果公司诉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及其关联案件涉及到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及其司法审查、确认不侵权诉讼叁种程序之间的衔接和协调,具有梳理程序设计内在机理的重要案例价值。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与侵权诉讼程序的协调应遵循诉讼优先、先立则斥原则。行政裁决应对侵权诉讼程序保持充分的谦抑性,体现诉讼优先原则;而行政裁决的司法审查应充分关注其相对简易性和快捷性,在监督其合法性同时保持充分的谦抑性;构建两者之间途径相异而心定归一的和谐关系。针对同一的专利侵权争议,侵权救济程序与确认不侵权诉讼之间应以一事不再理为原则,以两者的合并审理为例外。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行政裁决程序论文参考文献

[1].柳帅.土地权属纠纷行政裁决程序研究[D].内蒙古大学.2018

[2].夏淑萍.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的程序协调及相关问题之解构——以苹果公司诉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及其关联案件为例[J].知识产权.2017

[3].任思宇.美国行政程序法下规则制定与行政裁决对比研究[D].西南政法大学.2017

[4].李鼎,牛晓萌,武亚男,刘薇,于嘉璐.锡林郭勒盟草原权属争议行政裁决程序研究[J].法制博览.2015

[5].袁红兵.论行政诉讼中的异议制度——程序裁决视角[J].特区经济.2014

[6].谢甄珂.送达程序对行政裁决效力的影响[N].中国知识产权报.2014

[7].孙树志.行政裁决程序制度探究[J].甘肃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2

[8].冯俊伟,林华.美国行政裁决程序中的传闻证据——一个历史维度的考察[J].证据科学.2011

[9].陈伊娜.行政裁决程序的正当化问题[D].浙江大学.2011

[10].武霄波.浅议我国行政裁决程序制度设计[J].沧桑.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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