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民事诉讼程序价值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程序,价值,民事诉讼,公正,司法,民事,冲突。
民事诉讼程序价值论文文献综述写法
冯军军[1](2019)在《程序公正价值论——以民事诉讼为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程序是规则法治与无常人治的界点,而人类对于法治的追求使得对于程序公正的优位选择自然成为每个人的合理诉求,如果司法实践能够对此做出理性的回应,则会使二者之间渐行渐近、相得益彰。但是我国司法实践在此方面又存在或多或少的阙失,因此正确的认识程序公正的价值就显得十分必要。本文对于程序公正价值的论述共分叁个部分:第一部分从历史和实践两个方面阐述了对于程序公正的理性选择;第二部分则从内、外两种因素分析了程序公正的价值内容;第叁部分则从程序公正对于实体公正的实现、吸纳当事人的不满、司法公信力的提高、限制法官的恣意等四个方面来分析其在审判实践中的助益。(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9年05期)
苗玲洁,马鹏程[2](2019)在《民事诉讼的程序价值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民事诉讼的价值问题分析是研究民事诉讼法学理论最不能忽视的问题,在市场经济驱动下,各个研究主体对法的价值认识也有了越来越多的不同见解。本文首先介绍了早期西方的几种关于民事诉讼程序价值的理论分类,其次介绍了我国现存的几种主要的理论学说,最后介绍了我国民事诉讼法几种价值之间存在的矛盾以及如何对它们进行调和。(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9年04期)
李金朋[3](2018)在《民事诉讼程序中举证时限制度公正与效率的价值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举证时限制度在民事诉讼中具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双方的相互证明不仅促进了案件的调查,而且还可以根据已发现的法律事实来判断价值,以免引起争议。法律制度的价值体系,有两种调整系数纠纷的因素。而举证时限的功用在于加快诉讼过程,防止双方当事人拖延诉讼时间,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提交各方的证据,所以在诉讼过程中会出现公平与效率冲突的问题,如何平衡二者的价值关系显得尤为重要。(本文来源于《现代交际》期刊2018年06期)
胡思博[4](2017)在《我国当前司法环境下民事诉讼程序价值的保障力度与限度》一文中研究指出普世意义的程序安定性必然有与特定适用范围相对应的"相对度",而决定"相对度"的标准在于一国现有的法治环境和法治思维。决定我国当前对民事诉讼程序价值的保障力度与限度的法外因素是多元化的,应在充分认识现实国情的基础上,通过技术性调整,提升对程序性错误进行证明、认定、宣告与救济的力度,限制程序的循环进行、意思自治权的宽泛赋予和柔性程序制度的构建,同时对人为主观意识主导下技术调整无力的瓶颈问题持客观的认识态度并积极采取预防措施。(本文来源于《法学杂志》期刊2017年07期)
胡艳菊,刘宇驰[5](2015)在《程序价值独立论:一个值得重视的问题——从民事诉讼程序内外价值及其矛盾消化谈起》一文中研究指出公正一般分作实体的公正和程序的公正,民事诉讼程序体现和关注的是程序公正。然而我国传统的"实体正义观"阻碍着科学诉讼程序价值观的形成,虽然法律理论界注重诉讼程序的价值,但是还没有引起法律实务部门足够的重视,影响着我国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的并进。对民事诉讼程序价值的理性思考,有助于民事诉讼程序的独立价值、外在价值、内在价值的统一,以促进我国民事诉讼程序的合理设计和正确评价,推动实践中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的并重。(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5年19期)
李战[6](2014)在《我国民事诉讼鉴定程序改革的价值理念及其实现》一文中研究指出由于鉴定程序制度改革的滞后,相关鉴定的民事诉讼案件一审、二审以及再审循环往复、连绵不断,极大地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了使民事鉴定程序的改革走出迷雾,必须在司法理念与价值取向上有一个正确的选择,在改革进程中要树立"以人为本"的司法理念,在价值选项上要以自由、平等、正义等价值观作为评价改革成败与否的基本标准。民事鉴定程序的价值取向就在于基于经济关系基础上形成的一定社会自由、平等、正义的法律认可和规定,以实现民事鉴定程序中各类社会主体的利益需要,保护当事人正当的诉讼权利。(本文来源于《湖湘论坛》期刊2014年04期)
程俊,李鹏鹏[7](2014)在《论民事诉讼案件中程序公正的价值》一文中研究指出民事诉讼程序中的公正原则,它是意旨不偏重当事人任何一方、以中立的立场、公平的原则处理法律案件。民主、制约力、公平、透明性是起特征所在。而从外在价值和内在价值两个维度上对其公正性进行考量,对推动法治建设和正义公平都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本文来源于《赤子(中旬)》期刊2014年12期)
程俊,李鹏鹏[8](2014)在《论民事诉讼案件中程序公正的价值》一文中研究指出民事诉讼程序中的公正原则,它是意旨不偏重当事人任何一方、以中立的立场、公平的原则处理法律案件。民主、制约力、公平、透明性是起特征所在,而从外在价值和内在价值两个维度上对其公正性进行考量,对推动法治建设和正义公平都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本文来源于《赤子(上中旬)》期刊2014年10期)
孙睿,田新[9](2014)在《论民事诉讼程序之价值》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目前民事诉讼领域仍存在一些不容回避的的问题,通过这些问题来看待我国的民事诉讼程序运作之现状,认识和探讨民事诉讼程序应有的价值;民事诉讼程序价值是内在价值与外在价值的统一,该价值观对于构建较为完善的民事诉讼程序的制定,它是我国民事诉讼程序价值指引的导向,为此它推动我国的法制改革,审判方式的改革都有借鉴的意义,更有利于促进我国法治社会的构建。(本文来源于《神州》期刊2014年09期)
谢夏影[10](2014)在《论民事诉讼程序价值间的关系》一文中研究指出为了适应民事诉讼理论的发展和司法实践的客观需要,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12年对我国《民事诉讼法》进行了修订,民事诉讼程序价值间的关系在这一过程中得到了允分体现。本文试图结合对民事诉讼程序价值及其相互间关系的探讨,就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的进步及不足进行分析,并从程序价值的视角提出对现有规定的完善方案。本文除引言和结论外,共分为四章,具体内容如下:第一章是对民事诉讼程序价值的概述,具体包括民事诉讼程序价值的概念、特征以及具体内涵。根据价值评价标准的不同,民事诉讼程序价值可以分为内在价值和外在价值。其中,内在价值包括程序正义、程序效益以及程序自由,外在价值则包括实体公正和秩序价值。第二章是在第一部分的基础上,对民事诉讼程序价值间相互关系的深入探讨。不同的民事诉讼程序价值之间既存在着协调一致性,也存在着矛盾冲突性。本文在对上述关系进行具体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民事诉讼程序价值间冲突的协调途径:一是“公正优先,兼顾效益”;二是“尊重主体价值,强化程序权利”。第叁章是对《民事诉讼法》的修改中所体现的民事诉讼程序价值间关系的分析。在《民事诉讼法》的此次修改中,部分原则、制度及程序的改动,充分体现了民事诉讼程序不同价值间的一致聚合或冲突竞合关系。结合民事诉讼程序价值对这些条文的改动进行分析,不仅有利于更直观地把握民事诉讼程序价值间的关系,也有利于更准确地适用法律。第四章是以民事诉讼程序价值为视角,对现行民事诉讼立法的进步、不足以及完善途径的探讨。在《民事诉讼法》的此次修改中,民事诉讼程序价值及其相互关系得到了很大程度的体现,其中一些条文的变动充分反映了我国立法者对民事诉讼程序价值所进行的衡量和取舍。结合我国司法实践的客观现状,这种取舍大多是值得肯定的,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笔者试图在对上述进步及不足进行客观分析的基础上,从民事诉讼程序价值的视角提出对现有规定的完善方案。(本文来源于《中国政法大学》期刊2014-03-01)
民事诉讼程序价值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民事诉讼的价值问题分析是研究民事诉讼法学理论最不能忽视的问题,在市场经济驱动下,各个研究主体对法的价值认识也有了越来越多的不同见解。本文首先介绍了早期西方的几种关于民事诉讼程序价值的理论分类,其次介绍了我国现存的几种主要的理论学说,最后介绍了我国民事诉讼法几种价值之间存在的矛盾以及如何对它们进行调和。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民事诉讼程序价值论文参考文献
[1].冯军军.程序公正价值论——以民事诉讼为视角[J].法制与社会.2019
[2].苗玲洁,马鹏程.民事诉讼的程序价值分析[J].法制博览.2019
[3].李金朋.民事诉讼程序中举证时限制度公正与效率的价值分析[J].现代交际.2018
[4].胡思博.我国当前司法环境下民事诉讼程序价值的保障力度与限度[J].法学杂志.2017
[5].胡艳菊,刘宇驰.程序价值独立论:一个值得重视的问题——从民事诉讼程序内外价值及其矛盾消化谈起[J].法制博览.2015
[6].李战.我国民事诉讼鉴定程序改革的价值理念及其实现[J].湖湘论坛.2014
[7].程俊,李鹏鹏.论民事诉讼案件中程序公正的价值[J].赤子(中旬).2014
[8].程俊,李鹏鹏.论民事诉讼案件中程序公正的价值[J].赤子(上中旬).2014
[9].孙睿,田新.论民事诉讼程序之价值[J].神州.2014
[10].谢夏影.论民事诉讼程序价值间的关系[D].中国政法大学.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