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票据诉讼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票据权利纠纷,特殊性,票据诉讼程序,繁简分流与程序保障
票据诉讼论文文献综述
黄存智[1](2014)在《票据诉讼程序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目前没有专门的票据诉讼程序,票据权利纠纷的司法救济途径只有普通诉讼程序和督促程序两种,其中普通诉讼程序是最常使用的救济程序。但是票据权利纠纷较其他民事纠纷而言,具有非常明显的特殊性,其中票据权利纠纷涉及的法律关系相对单一、纠纷内容相对清晰明确、纠纷当事人容易确定、纠纷对解决的期限要求较高等特点最为突出。而我国现行的普通诉讼程序的设置并没有充分考虑票据权利纠纷的特殊性,审理程序复杂、诉讼耗时长、无法及时、准确的调整票据关系。而中国式困境下的督促程序因受信用体系不完善、程序设置不合理以及自身程序特点等原因的影响,在解决票据权利纠纷方面始终不尽人意。通过对于德国、日本票据诉讼制度的考察,以及对于我国票据市场迅猛发展的分析和民事诉讼制度繁简分流转型要求的适应,我国应该设立专门的票据诉讼程序,形成票据诉讼程序、普通诉讼程序、督促程序之间的分流与转化。本文共分为分五个部分,首先对于票据权利纠纷予以清晰界定、其次通过我国票据权利纠纷解决的司法现状的分析以及其他国家或地区票据权利纠纷司法救济途径的考察、然后罗列出我国增设票据诉讼程序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最后提出我国票据诉讼程序的构建,这是本文的基本脉络。具体而言,本文各部分的主要内容为:第一部分,票据权利纠纷的界说。本部分主要通过对票据法律关系的梳理明确了票据纠纷的范围,进而对于票据纠纷中的票据权利纠纷予以了界定,对于票据权利纠纷的特殊性进行了深入的挖掘。该部分是本文的法理基础,对于票据诉讼程序的研究主要是基于票据权利纠纷的特殊性来展开的。第二部分,我国票据权利纠纷解决的司法现状。如上所述,普通诉讼程序和督促程序是我国目前化解票据权利纠纷的两大途径,但是面临着救济不力的困境,这是我们进行票据诉讼程序研究的价值所在,也是本文研究脉络中的论证起点。第叁部分,其他国家或地区票据权利纠纷司法救济途径的考察。该部分从票据法系入手,着重对与我国票据法系相同,诉讼制度类似的德国和日本的票据诉讼制度进行了介绍,从中我们发现德国、日本非常注重票据无因性、文义性等特点,设置了符合票据权利纠纷特殊性的票据诉讼程序来迅速、快捷的化解票决权利纠纷,这为我国票据诉讼制度的改革提供了极具参考价值的经验。第四部分,我国增设票据诉讼程序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通过仔细分析,我们发现我国迅猛发展的票据市场需要高效、便捷的票据诉讼程序,繁简分流的诉讼制度转型思路和商事审判独立化的趋向也要求增设票据诉讼程序。此外票据权利的特殊性和德日两国的票据诉讼制度为增设票据诉讼程序提供了可行性。第五部分,我国票据诉讼程序的构建。本部分关于程序的构建主要从与现有程序分流与转化、程序自身高效、便捷两大理念出发,对于票据诉讼程序的适用范围、管辖问题、证据方法、判决后程序设置等方面进行了设计,实现督促程序、票据诉讼程序、普通诉讼程序之间的对接,以期达到案件分流、程序与案件相当、当事人程序择权利益充实的目标。(本文来源于《西南政法大学》期刊2014-03-18)
李青[2](2012)在《票据权利的司法救济》一文中研究指出无论是何种票据权利(票据上权利或票据法上权利),在权利人实现权利的过程中,都有可能遇到障碍、发生争议、形成纠纷;而票据诉讼是票据纠纷解决的公力救济方式,也是最直接、最有效的救济方式;其为当事人提供了可预见性的程序规则,具有强制性、终极性等特征。票据权利是贯穿整个票据法制度的主线,而票据权利获得救济的重要性和票据权利是等同的。因此,有必要针对票据诉讼展开理论与实践研究。本文共分七章。除第一章绪论外,其余六章主要内容如下:第二章界定了票据权利与票据诉讼。票据诉讼是票据权利的司法救济方式,是由于票据权利受到侵犯或行使受到阻碍,而由司法机关行使国家公权力而实施的救济,以维护票据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提起票据诉讼以拥有合法的票据权利为基础,因此,作者在第二章首先对票据权利进行了阐述,明确了票据权利划分为票据上权利和票据法上权利两种权利类型。基于此两种票据权利类型,形成了相对应的票据上权利纠纷与票据法上权利纠纷,进而构成了本文研究的票据诉讼类型体系:票据权利诉讼、票据权利恢复诉讼、票据法上非票据权利诉讼。第叁章论述了票据诉讼适用的制度与原则。在专门的票据法之外,票据诉讼规则作为票据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票据法不可缺少的必要补充,也有学者将属于这一意义上的票据法称为实质意义上的票据法。我国票据立法除了具有维护社会主义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社会性目的外,还拥有票据法所特有的、需要由票据法并且只能由票据法加以实现的特殊性要求,也就是票据立法的自身价值性目的。就一般而言,票据立法的自身价值性目的,主要在于使社会经济生活中大量存在的金钱债权,尽可能地实现顺畅流通、确实得到清算。而基于这一票据立法的目的,决定了票据诉讼应当普遍遵循的基本制度与原则,包括票据无因性制度、票据抗辩权制度、票据丧失的补救制度、票据权利善意取得制度、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制度,以及交易相对方保护优先原则、票据记载的形式真实判定优先原则、票据上权利救济的形式公平优先原则、效率价值优先原则。通过上述制度与原则在票据诉讼中的广泛合理适用,使票据法促进票据流通、保护交易安全的立法宗旨得以贯彻实现,也使票据权利的司法救济更加细致而周全。第四章论述并分析了因票据上权利救济而提起的票据诉讼。本章通过具体案例,对因票据上权利救济而提起的票据诉讼进行了实证分析,分别阐述了票据权利诉讼中的付款请求权诉讼、追索权诉讼,以及票据权利恢复诉讼中的公示催告程序和普通诉讼程序。体现了票据权利诉讼和票据权利恢复诉讼虽然主体行使权利方式和寻求司法救济的途径不同,但两者都是以行使票据上权利为目的,进而引起的票据权利义务关系发生纠纷而提起的票据诉讼。只不过,票据权利诉讼是基于票据主张权利时,引起的票据权利义务纠纷而提起的诉讼,而票据权利恢复诉讼是基于恢复对票据权利行使的目的主张权利时,引起的票据权利义务纠纷而提起的诉讼。第五章论述并分析了因票据法上权利救济而提起的票据诉讼。本章将因票据法上权利救济而提起的票据诉讼划分为五种类型,即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诉讼、票据损害赔偿请求权诉讼、票据交付请求权诉讼、票据返还请求权诉讼、汇票回单签发请求权诉讼,并对每一种诉讼类型都进行了实务判例分析。验证了票据法上权利虽然也因票据而发生,但并不表现在票据上,不需凭借票据行使其权利;通过提起票据法上的非票据权利诉讼,可以使票据权利人能够顺利地实现其票据权利,保证票据债务人因其他票据关系人的过失而遭受的损失能够得到公平合理的补偿,最终使持票人在其票据权利依票据法律程序无法实现时,能够得到合理有效的救济。第六章特别阐述了涉外票据诉讼管辖权。票据作为一种金钱支付工具,不仅限于一国之内流通,跨国间的涉外票据流通亦非常频繁,各国票据规则的差异导致涉外票据纠纷经常发生。本章在对涉外票据和涉外票据诉讼进行界定的基础上,分析了涉外票据诉讼管辖权冲突的形成原因和协调解决的相关规则,并通过具体的涉外票据诉讼案例验证了涉外票据诉讼管辖权的确定原则。凸显了协调各国涉外票据司法管辖冲突,选择相同的票据法律适用规则,对于维护国际间票据流通的交易安全,促进贸易国际化,具有现实意义。第七章是针对现有票据诉讼制度的修正与完善。本章在对上开票据诉讼制度的基本原理与权利救济的基本类型进行论述和案例分析的基础上,揭示出票据诉讼在实体法与程序法上的缺陷与不足。明晰了票据无因性原则在构建票据诉讼制度上,所表现出的实体法上的基础作用;突出了程序法上的票据抗辩所赋予的抗辩人单纯程序法意义上的抗辩的权利,彰显着程序法上的抗辩在司法实践中对利害关系人强制保护的积极作用;对公示催告程序和普通诉讼程序进行了必要的修正和补充,使得票据权利人获得了更充分的司法救济和保护。综观现有相关研究成果,以票据权利的司法救济为题点来进行票据诉讼制度的研究尚付阙如。票据法上的所有制度设计都在宣示着票据权利,本文尝试完善和补充的票据权利的司法救济制度配置,将对我国票据诉讼案件的审判具有积极的参考价值和借鉴意义,此亦为本文的创新之处。(本文来源于《吉林大学》期刊2012-12-01)
李青[3](2012)在《我国涉外票据诉讼管辖权的法律冲突与选择适用》一文中研究指出票据的高度流通性,国际票据统一规则以及不同国家票据法律制度的差异性,决定了涉外票据的相互抵触,并制约着涉外票据纠纷的有效解决,应充分协调各国涉外票据司法管辖权冲突,选择相同的票据法律适用规则,促进票据流通和贸易国际化,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本文来源于《上海金融》期刊2012年08期)
李青[4](2011)在《论票据无因性原则在票据诉讼中的适用》一文中研究指出票据作为商业信用的载体,成为商品经济高度发展所必不可少的金融工具,在现代社会经济生活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票据纠纷在票据流转的过程中不断涌现,急需票据诉讼制度的理论指导与支撑。票据无因性原则的相对适用,将确保实现诉讼双方当事人利益的衡平化。(本文来源于《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期刊2011年Z1期)
于海斌[5](2010)在《论票据诉讼举证责任之特殊性》一文中研究指出虽然票据诉讼属于民事诉讼,适用于普通民事诉讼原理,但票据诉讼自身又有许多特殊之处,票据诉讼举证责任相比普通民事诉讼举证责任也有其特殊之处。只有准确把握票据诉讼举证责任的特殊性,才能更准确的解决票据诉讼。本文即对票据诉讼举证责任的特殊性进行详细分析。(本文来源于《商场现代化》期刊2010年06期)
舒歆[6](2009)在《论我国票据诉讼制度的完善》一文中研究指出票据纠纷是基于票据关系发生的争议以及基于票据法上的非票据关系发生的争议。对于票据纠纷的司法救济我国现行的制度是普通民事诉讼程序与公示催告程序相结合,不利于及时有效地解决票据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不利于票据市场的发展。票据自身的特性及我国票据市场的客观发展均要求票据诉讼特别程序的建立。(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经济(中旬刊)》期刊2009年06期)
叶永禄[7](2008)在《票据诉讼抗辩》一文中研究指出票据诉讼抗辩,是票据诉讼活动的重要内容,是票据诉讼被告在诉讼中实现有效防御的重要手段。票据抗辩的界定、票据抗辩的构成以及票据抗辩的法定事由均是票据诉讼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中的重要问题。(本文来源于《政法论坛》期刊2008年03期)
常帅帅[8](2008)在《票据诉讼制度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票据诉讼在性质上属于民事诉讼的范畴,其主要解决的是票据纠纷。由于票据纠纷在许多方面都不同于普通民事纠纷,因此票据诉讼在程序设置上需要有一些区别于普通民事诉讼的特殊规则。对票据诉讼相关问题的探讨,有助于理清票据诉讼同民事诉讼的联系和区别,为我国票据诉讼制度的完善提供理论和实践依据。本文共分为五个部分,即票据诉讼相关概念阐述、我国票据诉讼制度运行现状、对其他国家和地区票据诉讼制度的考察、建立效益性票据诉讼制度的必要性与可能性、在我国建立效益性票据诉讼制度的具体建议。同时本文还通过设置引言和结语对主体部分的论述进行引导和总结,使全文形成一个有机整体。本文各部分论述的主要内容为:引言:我国票据市场的迅速发展带来了票据纠纷的增加。为了更好地实现票据纠纷的司法救济,满足助长票据流通的基本要求,有必要对我国票据诉讼制度进行研究,并提出完善方案。第一部分:票据诉讼相关概念阐述。本部分主要对票据和票据纠纷等相关概念进行了较为详尽地阐述。通过对票据的内涵和外延以及票据纠纷的概念、特点和类别的探讨,明确了票据诉讼是一种有别于其他民事诉讼的特殊诉讼,值得我们关注和研究。第二部分:我国票据诉讼制度运行现状。目前我国对于票据纠纷的司法救济方式主要是普通民事诉讼程序和公示催告程序,并且公示催告程序仅适用于票据的丧失补救。笔者从立法现状和司法现状两个方面着手,介绍和分析了我国现行普通民事诉讼程序和公示催告程序有关票据纠纷解决的具体规定以及在实际操作中存在的诸多问题。第叁部分:对其他国家和地区票据诉讼制度的考察。在对我国现行票据诉讼制度作出初步评价之后,笔者专门挑选了几个在票据诉讼制度方面颇有特色的国家和地区进行相关介绍,其中包括德国和日本建立的证书(票据)诉讼程序和票据(支票)诉讼程序,以及德国和我国台湾地区关于公示催告程序的相关规定。在介绍了上述相关国家和地区票据诉讼制度的具体规定基础上,分析和总结了这些制度产生的前提以及其所具有的优势,并从中得到了一些有助于发展和完善我国票据诉讼制度的启示和参考。第四部分:建立效益性票据诉讼制度的必要性与可能性。本部分笔者提出在我国应建立一种效益性的票据诉讼制度,即通过司法公正和司法效率的合理配置,能够最大程度发挥票据支付、结算和信用功能的诉讼程序体系;促进票据的流通,维护票据市场的正常运行,保障当事人的实体利益和程序利益。笔者从票据市场的发展现状、公正与效率的关系、实体利益和程序利益的保障需要、票据和票据行为的特点以及其他国家和地区相关经验提供的有效参考等方面较为系统地论述了建立效益性票据诉讼制度的必要性与可能性。第五部分:在我国建立效益性票据诉讼制度的具体建议。一方面,在参考了德国和日本的票据诉讼程序的基础上,笔者提出在我国现有的普通民事诉讼程序解决票据纠纷的前提下,增设票据诉讼特别程序。由于票据纠纷分为票据权利纠纷和票据法上的非票据权利纠纷,且票据诉讼特别程序只适用于票据权利纠纷,因此票据关系当事人在起诉时,可以根据票据纠纷类别的不同作出不一样的程序选择,从而保障其实体利益和程序利益的双重实现。另一方面,在考察了德国与我国台湾地区有关公示催告程序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并结合我国公示催告程序的实际运行情况,笔者提出可以从拓宽适用范围、明确规定除权判决撤销之诉和提高法条规定的严谨性与合理性等方面入手,完善我国现有的公示催告程序。结语:在效益性票据诉讼制度中,票据诉讼普通程序、票据诉讼特别程序和公示催告程序叁者并行不悖,共同为当事人提供多元化的程序选择,真正实现司法公正与司法效率的和谐统一。(本文来源于《西南政法大学》期刊2008-04-01)
李伟群[9](2007)在《我国票据诉讼制度探究》一文中研究指出票据因遗失、灭失等发生票据事故失去票据的时候,失票人就无法行使其票据权利,其利益也自然受损。为使失票人免遭利益损失,我国《票据法》规定了挂失止付、公示催告以及请求付款诉讼叁种补救措施。可是,从英美法体系中移植到我国票据法中的请求付款诉讼这一制度却在我国并没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对此问题,本文从中、英、美不同的法律规定出发,探究原因,积极开展讨论。(本文来源于《上海金融》期刊2007年10期)
叶永禄[10](2007)在《论“一事不再理”原则在票据诉讼中的适用》一文中研究指出"一事不再理"原则是一项获得大陆法系及受大陆法系影响的国家广泛认同的诉讼原则。在我国,该原则虽然没有在《民事诉讼法》中明确规定,但在我国民事诉讼法理论和实践中广泛采用。然而,由于人们对"一事"的理解并不一致,因而也就导致在具体适用该项原则过程中充满着矛盾。文章以票据诉讼为视角,对"一事不再理"原则在票据诉讼中的具体适用问题,进行比较深入地分析研究,并以诉讼标的理论为基础,对"一事不再理"原则在票据诉讼适用过程中发生的争议问题,提出了自己粗浅的认识,以期对票据诉讼理论和实践有所裨益。(本文来源于《甘肃政法学院学报》期刊2007年05期)
票据诉讼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无论是何种票据权利(票据上权利或票据法上权利),在权利人实现权利的过程中,都有可能遇到障碍、发生争议、形成纠纷;而票据诉讼是票据纠纷解决的公力救济方式,也是最直接、最有效的救济方式;其为当事人提供了可预见性的程序规则,具有强制性、终极性等特征。票据权利是贯穿整个票据法制度的主线,而票据权利获得救济的重要性和票据权利是等同的。因此,有必要针对票据诉讼展开理论与实践研究。本文共分七章。除第一章绪论外,其余六章主要内容如下:第二章界定了票据权利与票据诉讼。票据诉讼是票据权利的司法救济方式,是由于票据权利受到侵犯或行使受到阻碍,而由司法机关行使国家公权力而实施的救济,以维护票据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提起票据诉讼以拥有合法的票据权利为基础,因此,作者在第二章首先对票据权利进行了阐述,明确了票据权利划分为票据上权利和票据法上权利两种权利类型。基于此两种票据权利类型,形成了相对应的票据上权利纠纷与票据法上权利纠纷,进而构成了本文研究的票据诉讼类型体系:票据权利诉讼、票据权利恢复诉讼、票据法上非票据权利诉讼。第叁章论述了票据诉讼适用的制度与原则。在专门的票据法之外,票据诉讼规则作为票据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票据法不可缺少的必要补充,也有学者将属于这一意义上的票据法称为实质意义上的票据法。我国票据立法除了具有维护社会主义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社会性目的外,还拥有票据法所特有的、需要由票据法并且只能由票据法加以实现的特殊性要求,也就是票据立法的自身价值性目的。就一般而言,票据立法的自身价值性目的,主要在于使社会经济生活中大量存在的金钱债权,尽可能地实现顺畅流通、确实得到清算。而基于这一票据立法的目的,决定了票据诉讼应当普遍遵循的基本制度与原则,包括票据无因性制度、票据抗辩权制度、票据丧失的补救制度、票据权利善意取得制度、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制度,以及交易相对方保护优先原则、票据记载的形式真实判定优先原则、票据上权利救济的形式公平优先原则、效率价值优先原则。通过上述制度与原则在票据诉讼中的广泛合理适用,使票据法促进票据流通、保护交易安全的立法宗旨得以贯彻实现,也使票据权利的司法救济更加细致而周全。第四章论述并分析了因票据上权利救济而提起的票据诉讼。本章通过具体案例,对因票据上权利救济而提起的票据诉讼进行了实证分析,分别阐述了票据权利诉讼中的付款请求权诉讼、追索权诉讼,以及票据权利恢复诉讼中的公示催告程序和普通诉讼程序。体现了票据权利诉讼和票据权利恢复诉讼虽然主体行使权利方式和寻求司法救济的途径不同,但两者都是以行使票据上权利为目的,进而引起的票据权利义务关系发生纠纷而提起的票据诉讼。只不过,票据权利诉讼是基于票据主张权利时,引起的票据权利义务纠纷而提起的诉讼,而票据权利恢复诉讼是基于恢复对票据权利行使的目的主张权利时,引起的票据权利义务纠纷而提起的诉讼。第五章论述并分析了因票据法上权利救济而提起的票据诉讼。本章将因票据法上权利救济而提起的票据诉讼划分为五种类型,即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诉讼、票据损害赔偿请求权诉讼、票据交付请求权诉讼、票据返还请求权诉讼、汇票回单签发请求权诉讼,并对每一种诉讼类型都进行了实务判例分析。验证了票据法上权利虽然也因票据而发生,但并不表现在票据上,不需凭借票据行使其权利;通过提起票据法上的非票据权利诉讼,可以使票据权利人能够顺利地实现其票据权利,保证票据债务人因其他票据关系人的过失而遭受的损失能够得到公平合理的补偿,最终使持票人在其票据权利依票据法律程序无法实现时,能够得到合理有效的救济。第六章特别阐述了涉外票据诉讼管辖权。票据作为一种金钱支付工具,不仅限于一国之内流通,跨国间的涉外票据流通亦非常频繁,各国票据规则的差异导致涉外票据纠纷经常发生。本章在对涉外票据和涉外票据诉讼进行界定的基础上,分析了涉外票据诉讼管辖权冲突的形成原因和协调解决的相关规则,并通过具体的涉外票据诉讼案例验证了涉外票据诉讼管辖权的确定原则。凸显了协调各国涉外票据司法管辖冲突,选择相同的票据法律适用规则,对于维护国际间票据流通的交易安全,促进贸易国际化,具有现实意义。第七章是针对现有票据诉讼制度的修正与完善。本章在对上开票据诉讼制度的基本原理与权利救济的基本类型进行论述和案例分析的基础上,揭示出票据诉讼在实体法与程序法上的缺陷与不足。明晰了票据无因性原则在构建票据诉讼制度上,所表现出的实体法上的基础作用;突出了程序法上的票据抗辩所赋予的抗辩人单纯程序法意义上的抗辩的权利,彰显着程序法上的抗辩在司法实践中对利害关系人强制保护的积极作用;对公示催告程序和普通诉讼程序进行了必要的修正和补充,使得票据权利人获得了更充分的司法救济和保护。综观现有相关研究成果,以票据权利的司法救济为题点来进行票据诉讼制度的研究尚付阙如。票据法上的所有制度设计都在宣示着票据权利,本文尝试完善和补充的票据权利的司法救济制度配置,将对我国票据诉讼案件的审判具有积极的参考价值和借鉴意义,此亦为本文的创新之处。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票据诉讼论文参考文献
[1].黄存智.票据诉讼程序研究[D].西南政法大学.2014
[2].李青.票据权利的司法救济[D].吉林大学.2012
[3].李青.我国涉外票据诉讼管辖权的法律冲突与选择适用[J].上海金融.2012
[4].李青.论票据无因性原则在票据诉讼中的适用[J].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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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叶永禄.票据诉讼抗辩[J].政法论坛.2008
[8].常帅帅.票据诉讼制度研究[D].西南政法大学.2008
[9].李伟群.我国票据诉讼制度探究[J].上海金融.2007
[10].叶永禄.论“一事不再理”原则在票据诉讼中的适用[J].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