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立法权限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权限,地方,设区,立法权,行政,行政处罚,市地。
立法权限论文文献综述写法
邓佑文[1](2019)在《论设区的市立法权限实践困境之破解——一个法律解释方法的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2015年修改的《立法法》赋予设区的市有限的地方立法权,同时,其规定的该立法权限的模糊性导致了立法实践面临越权立法之隐忧、立法求稳不求实之尴尬以及立法需求被抑制之无奈等困境。欲破解上述困境,需对该立法权限条款进行正确解释,以明确权限范围。以"赋权目的"解释方法为基础,设区的市立法权限条款之解释可遵循横向划定和纵向界分两条路径展开:横向划定应基于地方事权范围并满足地方治理需要,对叁类列举事项和例示规定进行诠释,以明确设区的市立法事权;纵向界分应遵循上位法规定并填补地方治理规则空缺,对设区的市立法与上位法的关系以及设区的市人大法规与市政府规章制定权限予以辨明。如此,就能够既保障设区的市立法的自主性和地方性,又保障其合法性。(本文来源于《政治与法律》期刊2019年10期)
苗越[2](2019)在《设区的市立法权限之探讨》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基于《立法法》对地方立法权限的规定,进一步分析和明确设区的市立法的权限。重点论述设区市的立法主体,对设区市与省级立法权限范围重迭、设区的市人大与政府立法权限的关系问题提出解决方法,以减少地方立法权限之间的冲突,更好地发挥设区的市的立法作用。(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9年26期)
马竞遥[3](2019)在《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限的实践问题》一文中研究指出2015年《立法法》修订后,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叁个方面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这叁类地方立法事项的法律规定存在概括性和不确定性,在立法实践中产生了对设区的市的地方立法权限范围过度泛化解释、地方立法主体权限划分不明、立法质量偏低等问题。为进一步提高地方立法质量,本文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可以通过法律解释的方式,明确叁类事项的内容,并通过立法进一步配置地方立法权限。省级人大常委会应对设区的市的地方立法从严审查,设区的市也应适当节制行使地方立法权。(本文来源于《地方立法研究》期刊2019年05期)
罗玥[4](2019)在《知识产权的地方立法权限与空间——以各地着名商标法规被废止为切入点》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以各地着名商标法规被废止为切入点,分析我国知识产权地方立法的现状与存在的问题,探讨了知识产权地方立法的立法权限、合法性与适当性等问题,并提出改进相关立法的思路。在立法法的框架下,地方立法在知识产权方面具有一定立法权限。相关地方立法除了应在立法权限和内容上合法以外,在转变政府职能、建立服务型政府的导向和深入市场化改革的背景下,还应特别注重立法的适当性与合理性,尤其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本文提出从促进知识产权发展与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和执法两方面来理解知识产权地方立法的主要功能,并合理界定其立法的事项与范围。地方立法应当谨慎运用激励和支持知识产权发展的行政措施,避免不适当地直接干预市场竞争。而地方立法在完善和改进相关知识产权的管理与服务、加强对权利滥用的监管方面具有更大的空间。全国人大常委会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应当加强备案审查工作,强化对地方立法的监督,保证知识产权地方立法的质量,实现法律统一性和多元性的合一。(本文来源于《地方立法研究》期刊2019年05期)
代水平[5](2019)在《建国以来我国地方立法权限变革的历程、逻辑与经验》一文中研究指出中央与地方立法权限的划分是特定历史条件的产物,与特定的经济基础、思想形态、法治状况和地理条件密切相关。建国以来,我国地方立法权限经历了分权与集权的交替与融合。地方立法权限变革遵循着特定的逻辑,其经济基础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其思想条件是执政者对权力分立的认识升华,其路径选择是审慎控制的渐进放权,其方式方法是一元多层次的反复探索。地方立法权限变革的经验可以概括为:以经济社会发展条件为根本,坚持发挥"两个积极性";坚定遵从立法权运行的基本规律,完善立法权能体系;以"单一制"为基础,推进立法权限分配法治化改革;坚持逐步推开的改革策略,进一步明晰地方立法权限。地方立法权限的合理变革有助于维护法制的统一和治理能力的提高。(本文来源于《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期刊2019年05期)
王尧[6](2019)在《设区市地方立法权限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各地区的环境和地理差异导致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同。2015年修订后的"立法法"明确规定了在所有地区制定当地法律法规的权利。经修订的2018年"宪法"为在该地区制定当地法律法规的权利提供了宪法基础。本文通过总结地方立法权和对地方立法权的各种问题的研究,可以更好地解决出现的问题。为有序推进立法工作提供保障,进而推动法治国家的建设进程。(本文来源于《时代金融》期刊2019年23期)
朱宁宁[7](2019)在《行政处罚地方立法空间遭遇新挑战》一文中研究指出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对行政机关最常用、最重要的具体行政行为作出了全面系统的规范,被称为“行政叁法”。叁部法律颁布实施以来,对行政立法和行政执法产生了深远影响,对依法行政和依法治国发挥了重要作用,可以说具有里程碑意义。尤其是行政处(本文来源于《法制日报》期刊2019-08-06)
肖冲[8](2019)在《地方立法权限问题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党的十八届叁中全会后,中央明确提出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战略目标。纵观现代国家在完善自身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时无不依靠法治的力量,因此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的内在逻辑就是法治的现代化,要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治理国家,让法治发挥最基础的支撑作用,即依法治国。其在立法领域的核心内容就是中央与地方的立法事权的划分,具体来讲就是《立法法》出台后如何界定地方立法权限问题,基于中国央地立法体制构建的实践经验,在中央法制统一的前提下能动发挥地方的治理能力,扩容立法主体与立法权限,完善地方立法权限的事后监督制度,促进中央与地方在各自治理范围充分做到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法治化。(本文来源于《哈尔滨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期刊2019年04期)
黄喆[9](2019)在《地方立法设定行政处罚的权限困境与出路》一文中研究指出行政处罚的设定本质上属于设定法律责任的立法权。依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地方立法行政处罚设定权可分为狭义的设定权(即创设权)和规定权,其同时受到我国《立法法》关于地方立法权限之规定的调整。当前,地方立法设定行政处罚面临明显的权限困境。对于创设权的行使,存在设定行政处罚种类的单一化、所设行政处罚的规制力度不足、无权设定"其他行政处罚"导致回应性缺失等问题,对规定权的运用陷入重复立法和合法性质疑的双重困境。在地方立法权扩容和我国《行政处罚法》被提上修改日程的双重背景下,有必要重新厘定地方立法行政处罚创设权配置的考量维度,合理划定地方立法行政处罚规定权运行的范围边界,并据此对我国《行政处罚法》作出修改,以回应学界关于行政处罚设定的"限权"与"扩权"之争,同时,从制度层面推动地方立法设定行政处罚权限困境的解决。(本文来源于《政治与法律》期刊2019年07期)
李吉映,孟鸿志[10](2019)在《困境与因应:设区的市立法权限范围之“等”字探析》一文中研究指出自2015年《立法法》修改以来,设区的市获得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和历史文化保护等叁个方面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权限。但是,实践当中原较大的市和新设区的市在叁项权力范围之外均存在立法权的行使。叁项权力之后限定的"等"字该当如何理解,是"等内等"抑或"等外等",仍存在较大争议。对立法权限的严格解释已无法满足地方立法的实际需求,亦不能将社会治理和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完全纳入法治轨道。鉴于设区的市立法权限所负载之功能以及当下地方立法实践之需要,"等"字应做恰当且适度的扩大解释,可理解为"等外等",即赋予省人大常委会以适度的扩大解释权限。(本文来源于《华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9年04期)
立法权限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基于《立法法》对地方立法权限的规定,进一步分析和明确设区的市立法的权限。重点论述设区市的立法主体,对设区市与省级立法权限范围重迭、设区的市人大与政府立法权限的关系问题提出解决方法,以减少地方立法权限之间的冲突,更好地发挥设区的市的立法作用。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立法权限论文参考文献
[1].邓佑文.论设区的市立法权限实践困境之破解——一个法律解释方法的视角[J].政治与法律.2019
[2].苗越.设区的市立法权限之探讨[J].法制与社会.2019
[3].马竞遥.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限的实践问题[J].地方立法研究.2019
[4].罗玥.知识产权的地方立法权限与空间——以各地着名商标法规被废止为切入点[J].地方立法研究.2019
[5].代水平.建国以来我国地方立法权限变革的历程、逻辑与经验[J].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9
[6].王尧.设区市地方立法权限研究[J].时代金融.2019
[7].朱宁宁.行政处罚地方立法空间遭遇新挑战[N].法制日报.2019
[8].肖冲.地方立法权限问题研究[J].哈尔滨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9
[9].黄喆.地方立法设定行政处罚的权限困境与出路[J].政治与法律.2019
[10].李吉映,孟鸿志.困境与因应:设区的市立法权限范围之“等”字探析[J].华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