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在阶层犯罪论的体系中,通过被害人自我答责能够否定行为人行为的不法,将法益侵害结果的责任归咎于被害人。此种不法的否定主要从两个层次展开:在客观归责的语境下,如果因被害人自我答责而引起了法益侵害的结果,由于该损害结果的发生超出了构成要件的保护范围,所以行为人的行为并未充足构成要件符合性,进而可以排除行为的不法;而在违法性阶段,被害人自我答责导致被害人丧失了法益保护的必要性,行为人的行为在实质上并未侵害刑法所保护的法益,因此不具备违法性,从而在违法性阶段完成对行为不法的否定。需要注意的是,刑法理论必须要对被害人自我答责否定不法的原理进行限制,只有如此方可实现责任归属的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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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类型: 期刊论文
作者: 袁梦
关键词: 自我答责,客观归责,法益保护,否定不法
来源: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报 2019年01期
年度: 2019
分类: 经济与管理科学,社会科学Ⅰ辑
专业: 刑法
单位: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
分类号: D914
页码: 148-154
总页数: 7
文件大小: 124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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