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外部环境隐患治理的思考

铁路外部环境隐患治理的思考

(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公司大同工务段保卫科,037005)

铁路是国民经济大动脉,带动了区域经济,加快了物资的交流流通,调节了沿线市场,促进了农村的城市化进程,为城市的繁荣带来了发展红利和合作契机。铁路周边的人流、物流与日俱增,向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排污、倾倒垃圾屡禁不绝,在铁路安全保护区内焚火烧荒也时常见诸通报,给铁路运输安全构成了诸多威胁。铁路外部环境隐患治理,涉及面比较广,治理难度较大,需要综治工作者予以认真的分析和思考。

一、铁路外部环境隐患的分类及危害

一是在铁路安全保护区内烧荒、放养牲畜、种植影响铁路线路安全的树木等。仅在2019年2月,大同工务段管内就发生五起护网周围焚火烧荒事件,过火面积近6万平方米,对铁路安全运输造成一定影响。

二是向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排污、倾倒垃圾和其他危害铁路线路安全的物质。在铁路周边乱堆杂土垃圾,日久会抬高周边限界,使周边地形高于铁路的围墙或防护网,形成“跳板”,造成人员或动物进到线路。或者把生活垃圾及污水倒入铁路围墙内,存在垃圾侵限、水漫线路、冻害等严重隐患,严重影响铁路安全。

三是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和铁路用地范围内非法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大同市新荣区古店镇马站村村民在古大线4#桥6km+800m——7km+100m处,利用4#桥桥下空地作为自己的停车场,面积大约4000平米,存在安全隐患。

二、铁路外部环境隐患形成的原因分析

一是车间班组对外部环境隐患认识不清楚,没有及时发现和上报相关问题。车间、班组是排查铁路外部环境隐患的第一线主力军,他们每天接触铁路外部环境,掌握着第一手资料,由于没有意识到外部环境问题对铁路安全的重要性,没有及时汇报导致小隐患发展成为大问题,后期治理难度加大。

二是站段对外部环境问题重视不够,措施落实不到位。站段开展外部环境隐患排查整治,要求笼统空泛,针对性不强,随意性较大,只是由车间自主落实,对车间层面报来的隐患问题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排查走过场,不能达到排查整治消除隐患的目的。

三是各方利益驱使。铁路周边经济发展进程加快,城市用地形成了瓶颈,线路两侧出现成片空地。地方居民利用空地改建停车场、储物场,线路周边空闲的“三不管”地片便成了地方政府、乡镇、村民争夺的“肥肉”,违章非法建筑形成了不可阻遏之势。铁路地段与公路形成上跨、下穿格局,地方政府或市政部门在临近高铁两侧进行挖土、装卸、建房等施工时,大多使用重型机械,施工作业快捷、迅速,铁路单位难以及时掌控和有效制止。

四是缺少与政府部门有效的路地联系沟通协调机制。由于铁路外部环境安全涉及政府管理的范围较多,主要包括水行政部门、国土资源部门、城乡建设部门、环境保护部门等,铁路企业日常与这些地方政府部门工作交集少,往来不多,对需要由政府解决的隐患问题以致函的形式告知政府部门,往往得不到有效处理,有的甚至石沉大海,没有回音。站段向地方政府部门致函反映的外部环境隐患问题,很多悬而未决,对一些反复性隐患,政府部门在了解后因为处理有难度也不闻不问,没有真正下气力去解决。

三、铁路周边环境隐患的整治

铁路沿线周边环境是城乡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个地方的品牌和形象。铁路部门要把目光投向栅栏外,将防线移到限界外。结合铁路实际,我认为应采取如下对策:

一是提前研判,超前防范,把外部环境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在建设、施工过程中,有可能发生环境噪音、工程竣工后对农田复耕不到位、施工中轧坏乡村道路、设计不科学,影响农田种植或涵洞排水不畅,出现积水等问题,铁路部门需提前研判,对工程设计进行公示,主动邀请有关部门进行维稳评估,组织相关单位、沿线村民自治组织进行座谈,广泛听取对工程建设的合理意见和建议,把群众的正当要求解决在建设初期。

二是加强日常排查,及时处置初发隐患。铁路各部门在线路巡查、现场作业、添乘及重点部位巡视时,要按照治安综治“一岗双责”防控机制,将铁路外部安全环境管理作为重要工作内容,铁路单位内部能处理的立即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上报集团公司安监部门,请求上级帮助解决。同时对涉及地方村镇和个人的,现场取证后以下发通知书、发送告诫函的形式及时送达地方政府,寻求地方政府的支持和帮助。2018年5月28日,大同西线路车间报告,当地村民高某在下发线K2+500处盖了一间彩钢房,彩钢房房顶已进入护网,存在安全隐患。大同西线路车间当日向西站派出所报案。经大同西铁路派出所严肃认真做教育工作,高某同意停止施工,并拆除了已盖违章建筑。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营造爱路护路良好氛围。要坚持开展爱路护路宣传,加大对沿线,特别是新建铁路沿线居民、村民尤其是中小学的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覆盖面,提升宣传效果,全面提高广大沿线群众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树立爱路、护路的自觉意识,逐步减少和消除安全环境隐患。要联合沿线政府综合治理部门、居委会、村委会、各中小学校,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形成合力、预防和消除安全环境隐患,实现路地互利共赢的新局面。

四是构建严密网络,形成防范体系。认真落实《太原铁路局涉路矛盾调处管理办法》,路地资源整合与联防联动。各运输站段和各部门要主动发挥各自职能优势,与铁路派出所、地方辖区派出所相互配合,积极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和综治护路部门联系沟通,做到设施共用,信息共享,真正实现互联互动,协同作战,共同打好护路联防攻坚仗。我段职工在线路检查时发现同蒲线上行14km+300-500m处存在垃圾挤压护网的情况,护网外垃圾已经挤压护网,高大约1.5米,垃圾场长约135米,垃圾底宽24米,顶宽22米,约5000立方米。还有人在不断地倾倒垃圾,如果再不处理极有可能冲破护网,掩埋铁路,严重影响铁路安全。针对此问题,我段及时向大同市相关政府部门发函,请求协助处理。经过大同市护路办及路局保卫处的共同努力,护网外2米的垃圾已经被清理,消除了垃圾挤压护网的隐患。

五是借助公益诉讼平台,积极配合铁检机关督促相关政府机关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整治外部环境隐患。铁路站段对管内铁路沿线影响铁路运营安全适合铁路检察院出面协调或办案的隐患问题进行排查摸底,查清隐患位置,找准问题原因,分清责任主体,找出解决问题隐患的法律法规依据和相关规定,全面配合铁检机关采取协调或者法律手段排除各类隐患顽疾,为铁路运输安全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比如针对大同县某矿业公司私挖滥采、杂乱堆积砂石、堵塞排洪通道行为,大同工务段配合大同铁检院立案后,配合办案人员及时深入沿线,使用航拍机、相机对现场进行拍摄,及时收集固定证据,对案件现场的位置、主要结构进行现场勘验。最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相关规定,向大同市云州区水务局、国土局发送检察建议书,建议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云州区国土局和水务局责令乡政府督促设障单位清除障碍,对京包铁路线314号泄洪铁路桥及上下游河道进行疏浚,确保排洪通畅。此隐患已整治到位。

总之,铁路外部环境隐患治理涉及单位比较广,治理难度相当大,还有可能出现反复,因此需要动员铁路单位的车间、班组科室各负其责、集团公司、政府部门、公检法机关落实责任、因地制宜,因案施策,齐抓共管,采取多重手段进行综合整治才能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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