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其他请求权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不当得利,请求权,竞合
其他请求权论文文献综述
郭一君[1](2018)在《不当得利请求权与其他请求权的竞合问题》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采用比较分析的思路,通过对不当得利制度进行阐述,比较不当得利请求权和其他请求权的异同,分析辅助说、竞合说两种学说,对不当得利请求权与其他请求权的竞合问题进行了探讨。最后认为,应当承认不当得利请求权的独立性,同时对竞合说进行了一定改进,以期能够更好地解决此类权利竞合问题。(本文来源于《现代经济信息》期刊2018年08期)
白彦[2](2016)在《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和其他请求权的聚合》一文中研究指出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和民法上其他请求权,如合同解除后的恢复原状请求权、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基于占有的返还物请求权等存在并存关系。在因同一原因事实而发生多个请求权时,应当从充分救济当事人权利的角度出发,基于不同的给付内容,首先考虑请求权聚合问题,即多个请求权基础共同适用,而不是首先考虑当事人可能获得过多的损害赔偿,而适用请求权竞合规则。即使存在请求权竞合,在请求权目的未完全实现之前,各请求权基础依然可累积适用,以充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本文来源于《北京联合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期刊2016年01期)
张伟政[3](2014)在《论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与其他请求权的竞合》一文中研究指出不当得利制度作为一项古老的民法制度,在不同的国家有着不同的规定。我国《民法通则》第92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这是我国民事立法对不当得利制度所作的惟一规定,但其规定过于原则和概括,而且没有立法上的解释和说明,这就给法律上的适用造成了很大的困难。特别是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与其他请求权之间的关系,仍是实践中存在的较为突出的问题。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和其他请求权的竞合,有助于民法各项制度的功能协调,有利于更加充分地实现民法维护公平正义这一根本理念。因此,这一问题的研究有着重要的理论和实践的意义。本文一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的类型与构成要件。该部分主要介绍了不当得利的两种类型,即给付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与非给付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基于利益受损人的给付行为而产生的不当得利请求权称之为给付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给付不当得利的成立要件分为叁个方面:1、一方受有利益;2、致他人受损害;3、无法律上的原因。非付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是指受益不是由于受损者的给付而生的不当得利请求权。主要包括叁种类型:侵害权益型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求偿型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支出费用型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第二部分为请求权竞合相关概念的综述。本章从请求权竞合的概念出发,说明了请求权竞合的目的限制权利人为了获得多重补偿或者赔偿而去行使多重请求权,在理论上分析了请求权竞合问题产生的原因以及在实体法上、诉讼法上产生的后果。本章还介绍了几种关于请求权竞合的学说和理论,主要有四种理论,即法条竞合说、请求权竞合说、请求权规范竞合说以及全规范统合说。这四种学说都有其可取之处,也都有其明显的缺陷,我们应该用辩证的眼光去看待这四种学说。第叁部分是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和其他请求权竞合的具体分析。该部分通过分析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与所有物返还请求权、合同法上的返还请求权以及由侵权行为所生的返还财产请求权之间的关系进行阐述,并讨论它们之间存在竞合的情形。第四部分是构建我国的请求权竞合解决机制。该部分阐述了我国关于请求权竞合的相关立法,回顾了我国关于请求权竞合的立法发展过程,提出了关于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与其他请求权竞合的立法重构,分析了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与其他请求权竞合时的请求权内容。(本文来源于《南京大学》期刊2014-04-18)
张文静[4](2014)在《不当得利请求权与其他请求权的关系》一文中研究指出作为一项古老的民法制度,不当得利制度早已被各国(地区)立法所确认。该制度在德国、日本等大陆法系国家以及我国台湾地区一直备受理论界和司法实践的关注,在英美法系也已成为继合同法和侵权法之后债法领域的第叁大法域。我国民法通则虽然规定了不当得利条款,但是多是原则性与概括性的。在立法上如何确立不当得利请求权同其他请求权关系,既体现了立法者们乃至一个国家对不当得利制度的定位,也深刻影响该制度功能的发挥与价值的实现。因此有必要明确不当得利制度在我国民法上的法律地位,强化不当得利制度的实践意义。(本文来源于《中国集体经济》期刊2014年04期)
黄益强,尹志望[5](2011)在《不当得利请求权与其他请求权竞和的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以不当得利请求权为出发点,对其他请求权的竞合进行了简要的研究,以探寻其与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及物的返还等之间的关系。(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1年15期)
徐慧英[6](2010)在《论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与其他请求权的关系》一文中研究指出不当得利作为债的发生原因之一,现已得到很多国家法律的重视。但是,我国民法涉及不当得利的法律条文只有一条,且涉及过于原则和概括,以致在具体适用中产生了一定困难。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作为一项债权请求权与其它请求权共同构成请求权体系,各项请求权要素按一定结构,在互动协调中实现民法的整体规范功能,它们之间具有一定的关联。关于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与其他请求权是何种关联关系,这不仅是一个理论问题,而且是一个实务问题。正确分析和解决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与其他请求权的关系问题,将有利于维护民法上公平正义这一理念。本文就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与其他请求权的关系问题进行了研究,全文共分为叁个部分:导言、正文、结语。导言。通过对不当得利的定义进行阐述,引出本文的核心论题:立法和实践中存在的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与其他请求权之间的关系问题,即它们之间是竞合关系的问题,并提出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与其他请求权是何种竞合关系的问题。正文。此为本文的主体部分,分为四章加以论述:第一章通过对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的起源进行介绍,进而引述了不当得利独立于其他请求权的法律地位;通过对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的构成要件(构成要件包括叁个方面:一方获得利益、致他方受到损失、获利无法律上原因)及不当得利与其他相关概念的分析,明确了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与占有物返还请求权、合同无效返还请求权等相关概念的区别。第二章通过介绍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与其他请求权关系的立法、学说,包括辅助说和竞合说,并对辅助说和竞合说进行简要的评价,最终明确了请求权竞合的必要性和必然性。第叁章从请求权竞合的理论出发,对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与所有物的返还、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等的关系进行阐述,并讨论它们之间存在竞合的情形。第四章从请求权选择竞合的理论出发,对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与其他相竞合的请求权进行进一步分析,阐明它们之间是选择竞合的关系。结语。从整体上对文章的基本观点进行简要回顾,并在研究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与其他请求权关系的同时,呼吁对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法律地位的提升。我国正在制订民法典,处理好不当得利制度与合同,无因管理、所有权、侵权等民法基本制度的关系,将有利于不当得利制度能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这也是本文写作的目的所在。(本文来源于《华东政法大学》期刊2010-04-26)
宋一[7](2010)在《试析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与其他请求权的关系》一文中研究指出不当得利请求权和民法上的其他请求权之间的关系问题,即是一个理论问题,也是一个实务问题,不仅涉及民法各项制度的功能体系,也事关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在处理民事案件中作用的发挥。以财产上的请求权发生的基础为核心,不当得利与合同、无因管理、物的返还、侵权行为等之间的关系的适用性,仍是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我们应承认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的独立性,并在此基础上承认它与其他财产上请求权可能发生的竞合,这样有助于民法各项制度的功能协调,有利于更加充分地实现民法维护公平正义这一根本理念。(本文来源于《商业经济》期刊2010年04期)
孟德花[8](2008)在《论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与其他请求权的关系》一文中研究指出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作为一项债权请求权与民法上的其它请求权共同构成民法的请求权体系,各项请求权要素按一定结构,在互动协调中实现民法的整体规范功能。对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与其它请求权的关系应当合理定位,以充分展示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的价值。本文论证了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与所有物返还请求权、合同上的请求权、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无因管理请求权的互动协调关系,力求构建我国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与其它请求权竞合的合理构架。(本文来源于《科技信息(学术研究)》期刊2008年25期)
费宏达[9](2007)在《不当得利请求权与其他民事请求权的竞合》一文中研究指出不当得利作为一项独立的法律制度,是债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受损人享有民法上的利益返还请求权,该请求权属于债的请求权,具有独立性,和其他民事请求权存在发生竞合的可能性和必然性。笔者仅就不当得利与其他几种常见的民事请求权是否发生竞合作以分析。(本文来源于《辽宁行政学院学报》期刊2007年07期)
郑雄[10](2006)在《刍议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与其他请求权的关系》一文中研究指出不当得利制度在我国立法中的规定显得简单抽象而且欠缺可操作性,对于不当得利请求权与其他请求权的关系也未具体规定。学界对不当得利请求权与其他请求权的关系主要有两种不同观点,即竞合说与辅助说。在我国目前立法对请求权类型化理论不够明晰的情况下,采竞合说对受损之当事人更有利,竞合说也是目前主流观点。不当得利制度原本是对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的一种修缮,但是,我国民法不采无因性理论。竞合说并非必然,也非必要,在将来的民法典中应采辅助说。(本文来源于《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期刊2006年10期)
其他请求权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和民法上其他请求权,如合同解除后的恢复原状请求权、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基于占有的返还物请求权等存在并存关系。在因同一原因事实而发生多个请求权时,应当从充分救济当事人权利的角度出发,基于不同的给付内容,首先考虑请求权聚合问题,即多个请求权基础共同适用,而不是首先考虑当事人可能获得过多的损害赔偿,而适用请求权竞合规则。即使存在请求权竞合,在请求权目的未完全实现之前,各请求权基础依然可累积适用,以充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其他请求权论文参考文献
[1].郭一君.不当得利请求权与其他请求权的竞合问题[J].现代经济信息.2018
[2].白彦.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和其他请求权的聚合[J].北京联合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6
[3].张伟政.论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与其他请求权的竞合[D].南京大学.2014
[4].张文静.不当得利请求权与其他请求权的关系[J].中国集体经济.2014
[5].黄益强,尹志望.不当得利请求权与其他请求权竞和的研究[J].法制与社会.2011
[6].徐慧英.论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与其他请求权的关系[D].华东政法大学.2010
[7].宋一.试析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与其他请求权的关系[J].商业经济.2010
[8].孟德花.论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与其他请求权的关系[J].科技信息(学术研究).2008
[9].费宏达.不当得利请求权与其他民事请求权的竞合[J].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07
[10].郑雄.刍议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与其他请求权的关系[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