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惠新(中航工业哈尔滨东安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哈尔滨150066)
摘要:东安公司长期以来,在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中一直采取“差额选举”办法,其优点是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给选举人较大的选择余地。其局限性是在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候选人一般掌握在少数人手中,而多于应选人数的人选,与应选人的职务、工作经历上有明显差别,让候选人有百分之百当选的心理。公推直选,相当于“海选”,在支部全体党员范围内选举,扩大了党内民主选举范围,让每个党员都能在党内发挥主体作用,行使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因此,东安公司经过实践摸索和探讨,决定在直属支部试行“公推直选”选举办法。
关键词:公推直选;实施与推进;做法;效果;存在的问题
所谓“公推直选”,就是党龄在一年以上的党员,经过组织推荐、党员推荐、群众推荐相结合,在党员大会上由党员直接选举党支部班子成员的一种选举方式。其根本目的是扩大党员在选择“当家人”的民主权利。东安公司采取“公推直选”方式,把党员认为公信度高、能为党员群众办实事的人,公开选入支部委员会,由支部委员会选举产生支部书记,从而充分行使民主权利,起到了“选拔一人,带动一批,凝聚一片”的积极作用。这是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推广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由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与上级党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接选举范围,探索扩大党内基层民主多种实现形式”的党内民主发展新路径。
2010年4月初,正值东安公司国际业务部换届期间,公司党委将国际业务部作为公推直选试点单位。随后,16个“新型”党支部委员会应势而生。2010年7月末,随着公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组织人事机构进行颠覆性地变革,部分职能部门进行了剥离、合并,新成立了齿轮优异中心、铸造优异中心、锻造优异中心、模具优异中心。随着新机构的成立,其党组织机构也相应重新组建,根据新阶段公推直选办法的逐渐成熟,“公推直选”在新组建单位进行深入的开展,这是对东安公司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具有创新的经验与意义。
1基本做法
2010年是东安公司规范化管理年,规范化的程序与制度是保障民主实践的根本,东安公司在推进公推直选的过程中,坚持把党管干部原则和党员民主权利有机结合,注重程序设计的科学性、实践性,坚持程序运行的公开性和透明度,避免程序运行中的行为失范和组织失位。公司组织部门制定了公推直选的5个基本程序:
1.1选择试点,精心筹划。按照《党章》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提出先在直属支部试行公推直选党支部委员会,结合党支部党员人数及工作需要设置支委职数,按党员党龄、年龄、学历、工作经历、党纪、参加组织生活等方面设置了候选人资格,确保每名党员参选机会,尊重党员的主体地位,然后报上一届支委会审核;
1.2宣传发动,统一思想。加大宣传力度,使广大群众充分了解公推直选工作。宣传鼓励全体党员参与到公推直选中来,利用张贴公告及召开党小组会宣传公推直选的意义、目的、原则、程序、方法及报名条件;
1.3充分酝酿,稳妥推进。通过个人自荐、党员群众举荐和党组织推荐等方式产生报名人选,组织部门重点审查报名党员的基本条件和政治素质,确定报名者是否具备竞职资格。
1.4严格程序,公开直选。为了确保公推严肃性,党支部大会通过无记名投票进行选举,以得票数多少排序,超过半数的当选,召开新一届支部委员会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做其他委员分工,选出的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备案,新当选的全体委员在大会上进行承诺,并接受党支部每年对支部委员会的点评。另外,一轮选举结果不足职数,可以进行第二轮选举。
1.5总结经验,逐步推广。公推直选试点选举成功后,及时总结经验,将实践经验、提炼总结、充实完善后,积极在公司推行,条件成熟的支部,要积极采用公推直选的方式进行改选换届。
2“公推直选”取得的效果
从实践结果看,东安公司“公推直选”支部委员会的程序和做法切合实际,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操作性,成效显著。
2.1改善了东安公司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结构,提高了支部成员素质。基层党组织传统的选人用人方式暴露出不少弊端,“由少数人选人”和“在少数人中选人”的方式,由于视野不宽,一批优秀的党员特别是年轻党员长期进不了党支部领导班子。在公推直选中,坚持群众公认原则,有利于优秀候选人脱颖而出,为支部领导班子创造了有利条件。这些同志综合素质和文化水平较高,年轻,有群众基础,能带领党员群众助推公司科学发展。
2.2扩大了基层民主,顺应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大趋势。自专业化调整以来,党务公开、民主管理和支部选举工作不断改进和完善,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有了长足发展,广大基层党员群众的民主意识、参政意识、法制意识显著增强。从前党支部改选换届选举工作那种“上面定人头,党员举拳头,群众皱眉头”的做法,已远远不能满足广大党员群众的要求。公推直选之前,要让党员群众对支部候选人有发言权、推荐权、建议权,在党员群众公认的基础上再进行党内选举。这一做法实现了党员意愿和群众意愿、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的统一,既符合党章,又体现民意,从而激发了广大党员群众参政议政的热情和正确行使民主权利的积极性。
2.3增强了当选干部的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传统的党支部选举,为便于开展工作,直接把中层干部纳入班子,这种做法忽视了群众公认的原则,助长了一部分人脱离群众的倾向,以致部分干部宗旨观念淡薄,不关心群众疾苦。通过公推直选产生支部委员会,提高党员参与度,把能干事、想干事,群众拥护的党员,选到支部领导班子中,特别是支部委员公开承诺,更增强了他们的压力和动力,使他们发生了从“要我干”到“我要干”的变化,工作主动性创造性大大增强。经过“公推直选”的民主洗礼和考验,进一步强化了“对民负责,为民办事,受民监督,让民满意”的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使党群干群关系获得更强的改进动力和更广的拓展空间。
2.4进一步拓宽了选人视野,广辟知人渠道。公司党委为加强干部、党员、职工队伍建设,努力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把党员骨干培养成后备干部。在选人用人上变“伯乐选马”为“赛场选马”,扩大范围选举组织班子成员,把想干事、能干事、干实事的党员推荐上来,经党员大会直接选入支部班子,这也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具体实践。通过“组织定规划,党员来推荐,赛场选良才”,进一步拓宽了干部选用视野,改进了选用方式,为广大干部充分展示才能搭建了平台,提供了良机,不仅让群众选出了自己满意的人选,改善和优化了领导班子,而且发现和掌握了一批优秀年轻人才。这无疑对干部人事工作是一个很好的启示。
3“公推直选”的问题与思考
公推直选在试点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探索和完善。
3.1公推直选与人的思想意识关系问题。东安公司一直采取“差额选举”,候选人一般由上一届支委会提名,采取公推直选过程中,有的支部书记是公司党委任命的,上任时间短,对采取公推直选办法有所担扰,想采取等额或差额选举,把自己直接列为预选人行列,还有的支部书记在工作中得罪了一些人,担心自己不能被党员同志们接受。作为党务工作者要敢于面对挑战,勇于同不正之风抗争,多与党员群众沟通,给他们了解自己的空间和时间,更好地发挥“班长”的作用。
3.2公推直选中引入竞争机制问题。公推直选相当于党内竞争内职,对于支部委员的任用,有的党组织为了开会议事方便,想把中层干部列入支部委员会中,但部分中层干部忙于生产不能长期为组织工作倾注大量的经历;有的党组织想把年轻的骨干力量纳入到支部委员会中,又担心没列入支委会的干部有这样或那样的想法。
因此,我们要相信广大党员的眼光和境界,谁能胜任支部委员的工作,党员最了解,最有发言权,他们有能力挑选出自己满意的领头人。因此,要让党员在选举前对候选人有一个基本了解后再投票选举。候选人在演讲时,可以把自己的政绩、发展思路、工作目标一一列举,把最好的一面展现出来。
3.3民主选举与日常监督的关系问题。在通过选举方式产生党组织的领导人之后,如何在随后的3年任期内,对这一部分人进行制度化监督,使其按照竞选提出的“施政纲领”行使职权,不违背党员民众的意旨,这一问题随着选举的结束必然摆在我们面前。而这种日常化的监督和选举具有紧密的关联性,其重要性丝毫不亚于选举的影响。我们还要适量纳入群众参与到选举监督中,通过每年民主评议党支部委员会的方式,使监督效用化、权威化。
3.4公推直选中个别干部关注度高、报名率低问题。在公推直选的第一阶段,大家的积极性和参与热情明显不够高。这实际上是一个如何激活改革动力和培育利益主体的问题,没有强大动力和利益主体的改革是没有出路的。任何涉及广大党员群众乃至普通群众利益的改革,其动力和利益主体不可能由少数人来担当。因此,在公推直选中,要切实做好做足宣传发动工作,把工作做到每一个党员家里;要着力培育以广大党员群众为主力的改革利益主体。只有依靠广大党员,让他们真真切切地意识到这场改革对他们有利,公推直选才会拥有不竭的动力。
综上所述,扩大基层党内民主是近年来党在政治发展和政治建设方面的重要举措,公推直选党组织委员会为推动基层民主提供了具有普遍意义的经验。不仅有利于保障党员权利,扩大党内民主,增强党的凝聚力,改善党群干群关系,而且有利于激发党员干部和广大党员安心生产的积极性主动性,促进东安公司经济快速发展。公推直选作为党领导下有序进行的体现党内民主的选举方式,试点的基本经验表明这项改革创新可以在更大范围逐步适度推广,尤其要根据公司的具体实际分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