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通招标投标论文_王永泰

导读:本文包含了串通招标投标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招标投标,招投标,投标人,资格预审,缔约过失,寻租,不正当竞争。

串通招标投标论文文献综述

王永泰[1](2015)在《搜寻串通招标投标问题线索》一文中研究指出招标投标因程序公开、公平,能促进有效竞争,从而节省资金、保证质量,越来越成为购买大宗货物和服务的首选交易方式。干扰招标投标的主要方式是串通招标投标,即招标者与投标者之间或者投标者与投标者之间采用不正当手段,对招标投标有关事项进行串通,以排挤竞争对手或者损害招标者利益的行为。串通招标投标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是投标者与投标者之间进行串通,通过约定投标报价,或者先进行内部竞价、内(本文来源于《审计月刊》期刊2015年03期)

敖明贵[2](2011)在《刍议串通招标投标行为管辖权》一文中研究指出在城市建设中,经常需要对开发整理出来的土地进行招标投标,以完成重点建设项目或者房地产开发项目。有的经营者为了在招标投标中争取胜出,赢得交易机会,私下联系一部分建设工程公司,商定分别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申请参加招标活动(俗称围标),但普遍将工程报价提得较高(本文来源于《中国工商报》期刊2011-05-28)

张跃彬[3](2010)在《招投标监管新规解决执法难》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 (记者 张跃彬)日前,市人民检察院、市建设局、市监察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国有投资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在全省乃至全国首次提出了虚假招标、串通招标、串通投标的判定标准,有效解决了执法难的问题。    《通知》要求,国有投资的各类房屋(本文来源于《石家庄日报》期刊2010-06-07)

吴红梅,张星,费祥虎[4](2009)在《工程建设串通招标投标行为分析及其认定》一文中研究指出串通招标投标是招投标领域发生的一种违法行为,目前,在我国有愈演愈烈之势,已经严重影响到工程招投标市场的健康发展。本文从工程建设中的串通招投标现状入手,通过深入的调查分析,对串标现象进行了分类和因果探究,在此基础上设计了对串通的认定处理程序,为认定和处置招标中的串通行为提供参考。(本文来源于《建筑经济》期刊2009年08期)

吴炳东[5](2009)在《肇庆 串通招标投标定性有据》一文中研究指出广东省肇庆市近日出台《肇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对串通招标投标行为进行界定和划分,促进该市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健康有序发展。 该市对串通招标投标行为作出了叁种不同形式的认定。 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的行为包(本文来源于《中国纪检监察报》期刊2009-02-23)

刘荣[6](2004)在《政府采购中串通招标投标行为的法律规制》一文中研究指出规制政府采购中的串通招标投标行为 ,对于抑制腐败、保证国民经济的安全具有重大的意义。我国已颁布《串通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 ,使政府采购开始有法可依。但立法尚不完善 ,可操作性不强。应向发达国家学习 ,从加强公开原则的全面贯彻、充分发挥招标代理机构的作用、建立有效的权威的监督机构叁方面加以改进。(本文来源于《太原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04年04期)

刘荣[7](2004)在《对串通招标投标行为的法理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对串通招标投标进行了民法学分析和经济法学分析,重点分析了政府采购中的串通招标投标,对串通招标投标行为进行了法律界定。(本文来源于《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期刊2004年08期)

刘荣[8](2003)在《关于串通招标投标行为的思考》一文中研究指出2001年3月底,国家计委稽查特派员办公室派出稽查组检查《招标投标法》落实情况时,从稽查的20多个项目中,发现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就是虚假招投标现象严重。问题较多集中在几个方面:一是规避公开招标。二是出台暗中带有指向性的招标文件,干扰公正评标。叁是评标中(本文来源于《税收与企业》期刊2003年11期)

刘荣[9](2003)在《论串通招标投标行为及其法律规制》一文中研究指出串通招标投标不仅表现在建筑质量事故频频,而且也显露于逐渐升级的业内腐败,更严重的是这种扭曲的竞争形态已经污染了整个市场经济的竞争环境,并阻碍了我国贸易体制与国际接轨。我国现行法律对串通招标投标的控制与防范存在明显不足。从经济学角度,串通招标投标是一种非生产性寻求利益活动,是广义上的寻租行为,反串通招标投标行为应从提高串通成本入手。从法律角度,规制串通招标投标行为应当把其放在竞争法的框架下进行,而不仅将其视为一般的民事侵权行为。招标投标在国际交往中已经形成一套较为成熟的习惯做法,各国和国际组织在反串通招标投标方面的有益做法值得我们结合国情吸收、借鉴。(本文来源于《山西大学》期刊2003-06-01)

曹新宇,周双杰,朱宏亮[10](2001)在《建设工程串通招标投标的缔约过失责任》一文中研究指出所谓缔约过失责任 ,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 ,一方当事人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负有的义务 ,导致另一方当事人信赖利益遭受损失 ,而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缔约过失责任是一种合同前责任。一、我国关于缔约过失责任制度的规定以前 ,我国关于缔约过失责任的立法(本文来源于《建筑》期刊2001年06期)

串通招标投标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在城市建设中,经常需要对开发整理出来的土地进行招标投标,以完成重点建设项目或者房地产开发项目。有的经营者为了在招标投标中争取胜出,赢得交易机会,私下联系一部分建设工程公司,商定分别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申请参加招标活动(俗称围标),但普遍将工程报价提得较高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串通招标投标论文参考文献

[1].王永泰.搜寻串通招标投标问题线索[J].审计月刊.2015

[2].敖明贵.刍议串通招标投标行为管辖权[N].中国工商报.2011

[3].张跃彬.招投标监管新规解决执法难[N].石家庄日报.2010

[4].吴红梅,张星,费祥虎.工程建设串通招标投标行为分析及其认定[J].建筑经济.2009

[5].吴炳东.肇庆串通招标投标定性有据[N].中国纪检监察报.2009

[6].刘荣.政府采购中串通招标投标行为的法律规制[J].太原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

[7].刘荣.对串通招标投标行为的法理分析[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4

[8].刘荣.关于串通招标投标行为的思考[J].税收与企业.2003

[9].刘荣.论串通招标投标行为及其法律规制[D].山西大学.2003

[10].曹新宇,周双杰,朱宏亮.建设工程串通招标投标的缔约过失责任[J].建筑.2001

论文知识图

招投标环节中的主要合谋类型一1投标人之间串通我国建筑市场招投标合谋防范体系Fig.2E...8:招投标纵向串谋行为示意图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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