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国电子支付发展的思考

对中国电子支付发展的思考

刘燕花(军事经济学院军队财务系,武汉430035)

摘要:中国电子支付的市场规模发展非常迅速,但是对于中国电子支付市场来说绝不是一片坦途,应该说目前中国电子支付市场机遇和挑战并存。

关键词:电子支付;机遇;挑战

中图分类号:F832.3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1-7836-

作者简介:刘燕花(1976-),女,讲师。

随着我国互联网和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传统支付观念的改变以及第三方支付平台不遗余力的推动,中国电子支付的市场规模发展非常迅速。根据著名的互联网经济研究中心——iResearch艾瑞市场咨询发布的报告显示,2001年,中国电子支付的市场规模不足10亿元,2004年中国第三方电子支付交易额为74亿元,2007年中国第三方电子支付市场交易额规模突破1000亿元。2008年,电子支付行业在经济危机的大环境下,反而表现出强劲的增长势头——行业平均增长达3倍。根据权威人士估计,2009年电子支付市场整体增长至少2倍。但是对于中国电子支付市场来说绝不是一片坦途,应该说目前中国电子支付市场机遇和挑战并存。

1中国电子支付行业面临的机遇

1.1中国互联网和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对电子支付发展将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近年来,中国互联网得到了极大的发展,中国网民的数量也有了爆炸式的增长。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调查报告,截至2005年底,中国网民总人数为1.11亿;到2007年底中国网民总人数达到2.1亿人;截至2008年6月底,中国网民数达到2.53亿,中国网民中接入宽带比例为84.7%。而且中国网民在结构上呈现低龄化的态势。35岁以下的年轻网民占到82%,其中24岁以下青少年所占比例达到53.3%。年轻网民是网络受众中最活跃的人群,他们的文化素质普遍较高,对新技术的掌握能力更强,使用互联网已经成为一种习惯甚至本能,他们非常享受网上购物和电子支付带来的便捷。同时,中国年轻人面临的社会压力较大,网络已经成为其缓解压力、放松心情的手段。许多中国网民对网络的依赖程度远远已经超过了对电视、报纸、广播等其他媒体。在都市里出现了许多“宅男”、“宅女”,任何事情都通过网络解决。在这种状况下,中国电子商务得到飞速发展。根据淘宝网的资料,2006年全年,淘宝网交易总额突破169亿元人民币,比上年同期80.2亿元的交易额增长了110%,超过易初莲花(100亿元)、沃尔玛(99.3亿元)在中国的全年营业额。根据艾瑞咨询和淘宝网的联合调研,2007年全年,中国网络购物市场总成交额超过500亿元,达到594亿元,和2006年312亿的总成交额相比,增长了90.4%。迅速发展的电子商务及其潜力必将对电子支付发展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1.2中国网上银行成长迅速,为电子支付链条奠定了基础

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许多银行适时推出网上银行业务,为电子支付链条奠定了基础。截至2006年底,国内所有的大中型银行都己经建立起了网上银行。根据CNNIC发布的《第21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2007年中国2.1亿网民总人数中,近1/5网民开始使用网上银行、进行网上投资。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发布的数据显示,2006年个人网上银行成长指数为58.33,2006年企业网上银行成长指数为58.73。2007年个人和企业使用网上银行的比例分别持续增长。2007中国个人网上银行成长指数为62.07,2007年企业网上银行成长指数为58.84。与此同时,企业用户网上银行使用呈现逐步代替传统银行业务的趋势。其中,58.6%的企业使用网上银行替代了超过一半以上的柜台业务;有26.1%的企业使用网上银行替代了50%~60%的柜台业务;26.9%的企业使用网上银行替代了70%~80%的柜台业务;网上银行替代90%以上柜台业务的企业网银用户比例也超过了5%。

1.3电子支付平台不遗余力地推动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电子支付“信任文化”初步建立

电子支付发展的最大障碍即为“不信任”,当前由于各电子支付平台的努力,电子支付“信任文化”初步建立。2005年2月,支付宝率先推出“你敢付,我敢赔”的全额赔付制度,并在交易过程中引入了信用评价机制,同时还积极培育和催化中国商业社会的信用体系,通过对客户在支付宝交易记录考察的基础上对其信用进行测算,2008年1月,支付宝与中国建设银行联合向淘宝网卖家推出最高10万元个人小额信贷;百度旗下网络交易平台百度“有啊”,在2008年底推出全新的信用评价体系,将虚拟商品和实物商品买卖产生的信用评价单独进行统计、核算,此举可以从根本上杜绝利用虚拟物品交易来迅速提高信用的现象。通过各电子支付平台的努力,中国网民对电子支付平台的安全性已经建立起较大的信任感。当前网民对网上支付的态度有了很大的改变。据CNNIC的历次调查数据显示,中国网上购物付款的支付方式中,采取网上支付的比例逐年增高,从2001年底的15.6%上升到2004年底的41.5%;2005年达到61.5%,而2006年上半年的数据表明网上支付比例已经提高到73.8%。目前这个比例应该更高。

1.4电子支付企业的发展思路越来越清晰,行业越来越成熟

中国电子支付产业、尤其是第三方电子支付在发展伊始,经历了一段混乱时期。很多企业纷纷采取免费方式吸引用户、甚至有些电子支付企业为了圈到用户,还采取送钱的方式吸引用户,这样虽然使有些企业很快积累了很多用户,但有价值、有活力的用户不多,企业的好景只能昙花一现,不可能实现企业可持续性发展。于是其中很大一部分已经选择了退出。剩下来的企业开始固本创新,深入行业,挖掘应用。电子支付企业正从单纯地绑定某一家网店的电子商务模式,向垂直行业全面渗透。中国第三方支付的龙头老大——支付宝,最先主要是依托淘宝网发展壮大的,但2008年以来,拓展外部商家一直是支付宝最为重要的市场战略之一。迄今为止,支付宝服务的商户超过46万家。此外,支付宝还逐步进入了一些电子政务领域,在广东韶关可以使用支付宝缴纳医保,在浙江很多地市可以通过支付宝缴纳养路费,等等;中国第三方支付的龙头老二——财付通,最先主要依托于腾讯的拍拍网,目前开始充分利用其注册数量超过8.2亿户的QQ用户,进行深层次的发展。财付通已先后与南航、深航、春秋航空等航空公司和51666、商旅之友、品尚等商旅分销平台达成合作,财付通与商户展开的合作不满足于简单的支付合作,而着力于整合式的营销,目前财付通的支付服务也已从以往的网络购物,逐渐延伸到航空客票、数字娱乐、生活缴费等多个领域;而一些更小的支付企业则选择在某个细分行业市场发展,以获得差异化生存。比如汇付天下选择在航空机票领域发展,云网支付则专注于游戏点卡等交易。

1.5认证机构建设发展很快

作为网上支付另一主要基础设施的认证机构(CA)建设近年来在中国也发展较快。1998年,由中国中央银行牵头,联合各家商业银行共同出资建设的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的建设正式启动,并于2000年全面开通。此后国内的CA机构如雨后春笋般纷纷涌现,到目前为止中国国内CA大约70多家,从宏观可分为行业CA、地方CA和商业CA三类。第一类是行业主管部门建立的CA中心,国内12家商业银行共同组建的中国金融CA认证中心(CFCA),电信CA和海关CA等;第二类是地方政府部门建立的CA中心,像北京CA、上海CA等;第三类是民间资本建立的商业CA,像天威诚信等。基于电子认证机构在电子商务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中国也开始通过立法对其进行规制,在2004年8月通过了第一部有关电子签名及电子认证方面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信息产业部也相应出台了《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二者已于2005年4月1日起施行。

2中国电子支付行业发展面临的挑战

2.1社会信用体系不够健全,全社会的信用体系还远未建立

虽然目前中国,银行以及各电子支付平台在为信用体系的构建而努力,但是中国全社会的信用体系还远未建立。在中国,信用机制建设启动较晚,2002年上海资信有限公司运营的个人信用联合征信服务系统投入使用,中国第一个“个人信用档案数据中心”诞生。2003年,各个行业才开始研究建立自己的行业信用体系。所以至今未能建立覆盖全国性的征信系统。中国当前大多数征信机构都是地方性的,数据库涵盖的企业或个人资料,多限于本地区,辐射范围较小,使得信用信息不能互连互通,作为信用体系基础的企业、个人、社会数据未完全公开化和商业化,以及相关的法律规范和运行机制还未形成,因此可以说,中国信用体制、尤其是网络信用的构建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2.2第三方支付行业竞争激烈,还不够规范

从目前中国电子支付市场的竞争态势看,第三方支付市场竞争较为激烈,对于多数支付公司来说,只要有交易发生,不论交易性质,只讲究交易结果,所以第三方支付平台有可能成为非法交易转移赃款的通道。虽然各支付平台对每次直接资金转账有一定的限额,但是可以构建虚假的商品交易达到资金转账的目的。随着信用卡和第三方支付的大量普及使用,在第三方支付平台使用信用卡进行支付的金额越来越大,非法套现的数额也随之越来越大。虽然各支付平台也已意识到套现的严重性,不断升级打击力度。但是由于目前法律上缺乏行之有效的措施,非法套现尤其是小额的套现并没有得到很好的限制。此外,由于中国电子支付的基础是储蓄卡,从购货方将结算资金交付给第三方支付平台到第三方机构将资金支付给销售方之间的时间差,使第三方支付平台沉淀了大量资金,如支付宝每天进出的资金高达4.5亿元,如此高额的资金很可能被第三方支付平台用来进行投资,以获取额外的收益,这种行为在一些第三方支付企业也确实存在。

2.3第三方支付行业的政策环境不太明朗

目前,对第三方支付企业进行监管已经迫在眉睫。但是,央行的《支付清算组织管理办法》历时三年一直无法出台,业界盛传将电子支付企业纳入牌照化管理也一直没有实施,所以第三方支付机构存在主体界定不清和监管者缺位等诸多问题。在当前的工商注册中,第三方支付服务组织被界定为中介服务机构,但第三方支付服务组织所经营的业务范畴已经远远超越了一般中介服务机构。尽管《中国中央银行法》规定,中央银行负有维护支付、清算系统正常运行的职责,但现有的法律制度并没有明确规定由央行对第三方支付机构实施外部监督。由于缺乏有效监管许多支付公司都是自己制定游戏规则,并可以随时更改,形成了行业的不稳定因素。由于没有一个统一的行业细则可以遵循,因此一些公司摸着石头过河、在服务上钻法规漏洞、打擦边球,而且互相模仿,渐渐地就约定俗成了。目前对第三方支付机构的政策不太明朗,所以许多企业还处在观望状态,对企业的业务定位、战略规划都不能确定。电子支付企业的分化日益严重,其中有些企业已经开始寻找退路。

2.4银行和第三方电子支付平台从统一联盟到开始产生分歧

银行和第三方电子支付平台一开始是一种友好的联盟关系。各大银行为了拓宽银行卡的发卡量,与第三方电子支付平台纷纷合作,让第三方电子支付平台的用户免费使用银行卡进行交易、甚至对第三方电子支付平台也实行免费。当然银行认为免费只是短期的,等双方的用户群稳定和壮大以后再进行收费。但是目前中国国内金融环境整体收紧,银行眼看收费服务遥遥无期,却还要承担套现、恶意透支等风险,这无疑让那些对信用卡业务有迫切赢利预期的银行感到越来越大的压力。因此有些银行选择了退出合作,很多银行对信用卡在网上支付做出了限制,民生、深发展等银行不支持信用卡支付;招商、广发、中信、光大则将信用卡支付的单笔消费额度控制在500元以内。银行和第三方电子支付平台产生分歧最终将会使电子支付企业经营困难。在中国当前的支付实践中,用户几乎不愿意为网上支付服务承担交易费用,加上银行还要收取的手续费,给第三方支付平台所留下的利润空间就会非常有限。目前各支付平台都是将占有更多市场份额作为追求的第一目标。但是市场占有率提高了,盈利也很困难。因为中国在线支付的大部分是C2C,B2B、B2C都是通过线上交易、线下支付。C2C是个人对个人的交易,C2C下在线支付的发展主要就是因为免费、因为成本低,一旦收费成本优势就会降低,许多人可能就会放弃电子支付。

3结束语

对于新生事务——电子支付来说,一方面政府和管理部门应该不断努力,为其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另一方面电子支付平台应该理清发展思路,不断修炼内功,为电子支付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力的保障,从而加快电子支付的普及和应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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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国金融认证中心.2006中国网上银行调查报告[R/OL].http://news.iresearch.cn/0468/20061219/58581.shtml.

[4]黄京华.电子商务教程[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97-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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