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我国商业经营模式由以前的单纯自营模式发展到自营、租赁、代销、联销等多种模式并存,其中联销已成为最主要的经营模式。对于联销模式经营收入的确认,我国大陆各商业公司目前都采用了总额法,但其合理性越来越受到质疑。本文以商场在交易中的商品控制权来判定"主要责任人"和"代理人"的身份,最后得出商场在联销模式下应采取净额法确认经营收入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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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类型: 期刊论文
作者: 张洋
关键词: 联销模式,总额法,净额法,新收入准则
来源: 财会研究 2019年08期
年度: 2019
分类: 经济与管理科学
专业: 贸易经济,会计
单位: 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财经学院
分类号: F721;F715.5
页码: 44-47
总页数: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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